学过外交学的人都知道,外交学有一个基本理论,就是:外交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最大程度地追求国家利益。
依照这一理论,国际上的外交活动都是在围绕着本国的国家利益进行的。所谓国家利益,一般是指以经济利益为主的领土、资源、市场等可计量利益以及国家安全等不可计量的利益。
这个理论有一句名言,叫做“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敌人或朋友”。这句名言一直被讲述外交和参与外交实践的人们奉为圭皋.。
这个理论一般来讲是正确的,可以说非常形象与深刻地讲明了外交的目的与实质。它尤其是适用于世俗化国家。所谓世俗化国家,是指政治经济社会已摆脱宗教的控制的国家,如果用这一理论来读解这些国家的外交,就可以非常清楚地明白他们外交的来龙去脉、明白其目的与实质。
比如,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世俗化国家,宗教从来没能够起到过统治其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作用,日本的外交就一直遵循着利益原则。它的典型的利益外交的实例,是三十年前超越意识形态障碍并且不顾盟主美国的反对而与中国建交。
三十年前主政日本的首相田中角荣,从国家利益出发,舍弃与台湾的外交关系,不顾国内右派以及不愿被搅乱战略步伐的盟主国美国的反对,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一般人理解,田中角荣与中国建交是出于对中国的友好感情的缘故,中国媒体以及日本左派媒体也都喜欢炒作这种感情,但在其背后,其实是政治家们及其所代表财团对建交之后所获好处的精确算计。田中角荣及所代表的财团看到,与台湾相比,中国大陆的丰富的廉价资源和潜在的广袤市场更有利于日本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与中国的建交,实际上为日本企业就近获得发展资源和进入中国市场铺平了道路。这是日本外交史上利益外交一篇杰作,充分体现了世俗国家的利益主导型外交风格。
这种理论在中国也一直很有市场,一直很受许多学者及外交家的追捧和信奉。中国也属于政教分离、社会世俗化的国家,对利益论外交有强烈共鸣。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外交的务实色彩愈见浓厚,意识形态色彩愈见淡薄,利益外交论愈发受到学者或专家的推崇。在近期的很多外交声明以及论文中,我国的学者和有关人员都公开地不加掩饰地把国家利益当作外交活动的正当性依据。在联合国的某次发言中,中国代表在对某提案表示反对态度时,提出的理由与根据是:它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我们很多外交人员在与不同意识形态国家人交往时也往往提出“国家利益为重”的原则,即超越意识形态或国家体制障碍,寻找利益的共同点。
但是,这种理论也有其薄弱之处,就是它不能涵盖偏重意识形态国家的外交,尤其是不能涵盖宗教影响强烈或者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的外交,利益论不能解释这些国家外交的实质与目的。
偏重意识形态或宗教色彩强烈的国家的外交,其行动取向深受意识形态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其目的往往不是为了获取若干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实现其意识形态或宗教的目的。尤其是宗教国家,作为极端外交行为的战争,这些国家的进行的战争往往不是争夺领土或资源等逐利性战争,而是宗教战争。
在当今世界举足轻重的美国人的外交,其实也一直是偏重意识形态的外交。
我们看到,美国的外交与一般世俗化国家有很大的区别,意识形态往往是其外交的重要目标:
美国人一直把人权当作一个重要的外交要价。美国人在其外交活动中,习惯性地要求对方改善人权状况,甚至在最高层次的领导人会晤中也非常认真不做作地提出人权问题。在最近的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中,美国人又将朝鲜的人权问题提出来,要求获得一揽子解决。似乎解除北朝鲜核威胁这种现实利益与北朝鲜政府是否善待自己的国民同样紧迫同样重要。
美国人又坚持世界上的国家都应该成为民主政体的国家,要求别的国家采取西方式民主体制,并不惜投入它大量的资源来促进世界的民主化。在原社会主义国家地区,美国挑起“颜色革命”,旨在促进该地区的进一步民主化;对非洲贫穷国家的债务免除上,美国以民主化实现与否为条件,在中东阿拉伯地区,美国试图通过伊拉克战争来实现对阿拉伯世界的民主化改造。
美国还将宗教自由当作它一个重要的外交目标。1998年10月27日美国总统克林顿《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宣称美国政府把“宗教自由当作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因素”,苏丹政府被美国认为是迫害基督教的政府,于是美国政府制裁苏丹几十年。当布什听说在北朝鲜存在着迫害基督徒现象时,不顾外交影响,对记者脱口而出“我极其讨厌金正日(1)”。
再往以前看,就会发现,不仅是现在,就是在以前美国的外交也是以意识形态为目标,而不单纯遵循利益论原则。比如说,二次大战美国的参战,就不是一个利益论能够理清的行为。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超级大国,在二战前完全可以依照十八世纪以来盛行的帝国主义逻辑,依据自己的实力,与当时占上风的帝国主义国家德国和日本来共同瓜分世界,当时的德日两国出于对美国国力的畏惧也有这个企图,因此多次向美国示好。但美国还是站在了民主主义这一边,参与了针对德日法西斯的战争,付出了巨大的战争代价。从利益考量来讲,美国对二战的参与方式不是一个很经济的、符合利益原则的行为。
这种人权外交、民主外交、自由权利外交从利益论角度来看很不明智。
首先,从利益论来讲,别的国家的公民是否享有充分的人权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依照利益论的逻辑,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只要别国政府支持美国在国际上的利益即可,而不必管该政府如何对待其人民。其次,一个最简单的算计是,人权外交、民主外交容易造成很多国家的反弹,甚至可能产生对立面或敌对势力,从而影响自己国家在国际上实现国家利益。但美国人却不按照这个逻辑办事,人权状况以及民主与否一直是美国对外交往中衡量敌友的一个标准,是美国对外交往中的一个重要要价。
事实上,美国因为坚持人权外交,并且因为经常将经济制裁当作实现人权外交的一个手段,结果自己也经常为此付出代价。在制裁苏丹的几十年中,美国政府禁止企业参与石油管道铺设等项目,美国的财团也失去了相应的市场。在克林顿时代,美国在与中国的几次人权外交的较量中,都曾以经济制裁来要挟中国。但经济制裁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做法,对华的经济制裁虽然意味着中国众多的企业失去了美国市场,但也意味着众多的美国企业将被排斥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经济增长之外。
为什么美国的外交偏重人权民主等意识形态?
作为世俗化国家的学者,我国的研究者们也喜欢用利益论来解释美国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他们说,在全球实现民主化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这种说法是一种自虐式的说法,难道民主不是中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不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这种说法也不符合实际,单从利益指向而言,民主国家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不发生冲突,独裁国家也不一定与美国的利益一定发生冲突。实际上,是因为二战后美国以其无可比拟的实力充当了民主国家的盟主,并对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与利益进行了统合,才使民主国家之间得以维持太平,避免了民主国家之间发生根本的利益冲突。帝国主义时期的列强之间的冲突,有时也是民主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利益论者还解释说,美国人的人权外交实际是人权大棒,专门打向美国的敌对国,也是实现自己利益的一个手段。
其实这样解释不符合实际,美国也同样指责盟国如欧洲国家和日本的人权的不完善,并操纵人权机构在这些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促进这些国家人权改善并对这些国家及周边国家的人权状况予以监视。比如,自八十年代起,就有许多菲律宾女郎或主动或被人骗去日本卖春,这些女郎固然为自己挣得了一些养家糊口的好处,但基本人权也遭到了蹂躏,有的人直接变成了黑社会组织控制的失去人身自由的性奴隶。为制止这种现象,美国政府和人权机构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使日本政府将每年给这些女郎颁发的签证由每年8万个降低到8千个,从而使菲律宾卖春女郎大为减少,这个贫穷国家少女的人权获得了保护,日本政府在人权问题上也少了一些不良记录。此外,美国对盟国也施以人权压力的例子很多,说明人权对美国而言,是一个普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