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十九世纪末。那一年是一八九五年,是中国和日本订立马关条约的那一年,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和承认朝鲜独立,就是甲午战争中国败给日本的第二年。中国惨败在日本手中,是因为满清政府的寡后把准备建设近代海军的钱,移去做现在北京市著名的景点颐和园的建筑费。旧的颐和园已在一八六〇年为英法联军劫掠并焚毁,而这个无知又顽固的妇人和她的排外心理,助成数年后义和团运动的爆发。曾听父亲说过义和团时那个寡后和皇帝逃走的情形,当时我五岁。查考年鉴,我发现订立马关条约那一年,同时也是德国物理学家伦琴发现X光的那一年。 童年最早的记忆之一是从教会的屋顶滑下来。那间教会只有一座房子,并紧挨着一栋两层楼的牧师住宅,因此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透过教堂后面的一个小窗望下去,看见教堂内部。在教堂的屋顶与牧师住宅的椼桷之间,只有一个很窄的空间,小孩可以从这面的屋顶爬上去,挤过那个狭窄的空间,从另一面滑下来。我记得自己曾是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小孩,惊讶于上帝的无所不在。我感到困惑,想如果上帝真的是无所不在的话,他是否就在我头顶上方几寸远的位置。我还记得曾为每日谢饭的观念而自辩,得到的结论是:这是对生活的一般感恩,我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该用同样的心情表示感谢,帝国的居民也该因为能生活在和平及秩序里而向皇帝表示感谢。
童年是新奇的时代,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就能发现好多新鲜的东西。眼前是南山的十个峰,后面是另一个高山的石壁。我们的乡村深入内陆,四周环绕着高山,当地人称它“湖”。由这儿到最近的港口——厦门,差不多有六十英里,当时,坐帆船大概要三天。坐帆船的旅行,是另一种永远印在我心灵的经验。因为住在南方,乡村到漳州的西河河谷这一段路真是美不可言,不像北方光秃的黄土冈。可是正因为深入内陆,到了离乡村约六英里的地方,河上不能行帆船,我们只得换一艘小很多的轻舟。这种小舟,真正是由那些船夫把它举起来渡过急湍的。船夫卷起裤腿,跳入河中,把船扛在肩上。 童年的部分记忆和我所居住的这环山的村落有关,因为接近高山就如同接近上帝的伟大。我常常站着遥望那些山坡灰蓝色的变幻,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感到迷惑和惊奇。它使人轻忽矮山及一切人为的、虚假的、渺小的东西。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富足,心里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这山还印证了《圣经》上的那句话:“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我开始相信,一个人如果不能体会把脚趾放进湿草中的快感,他是无法真正认识上帝的。 我们家有六个兄弟、两个姊妹,而我们这些男孩经常要轮流到家里的水井汲水。学习打水很有趣。当吊桶到达井底时要摆动绳子,这样桶就会翻转过来装满水,我们不知道有抽水泵这种东西,因为那是煤油灯的时代;我们有两盏煤油灯,另外还有几盏点花生油的锡灯。肥皂直到我十几岁左右才进入我们的生活。母亲常用的一种是用大豆残渣做成的“豆饼”,它只有一点点的泡沫。刚有肥皂的时候,它的形状像一根方木条,农夫常把它放在太阳下晒干,使它坚实一些,在洗濯的时候,才不会用得太快。 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者,敏锐、富有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他传授给他的孩子一切新的及近代的东西,培养他们对被称为“新学”的西方知识的强烈兴趣。母亲刚好相反,拥有一个被孺慕之情所包围的简单、无邪的灵魂,而我们兄弟姊妹常联合起来捉弄母亲。我们常编造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告诉她。她肯听,可是有点不大相信,直到我们爆出笑声,她才板起面孔,说:“你们又在戏弄笨娘了。”她为养育孩子,受了许多苦,不过好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的姊姊们已经开始负担做饭、洗衣等等家庭杂务。我们每天晚上上床前都要做家庭祷告,我们是在一个虔诚、相爱、和谐而有良好工作秩序的家庭中长大。别人常以为我们兄弟会争吵,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 父亲是不随俗的。我们家的男孩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梳辫子,而是留一种童仆式的短发;姊姊常为我们编一种便帽,是厦门对面鼓浪屿街上法国水手们所戴的那一种。父亲是一个十分好动的人,月色皎洁的夏夜,他常会一时兴起,走到河岸桥头附近传道,他知道那些农夫喜欢聚集在那里乘凉。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几乎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建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看见他建筑在坂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晒干的泥砖建的,顶上盖了瓦,外面涂上了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出现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外小溪旁的华西斯(A.L.Warnshu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订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枚大钉固定在中间,那枚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虽然父亲是牧师,却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曾帮他装裱大儒家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父亲走了一趟漳州才取回这些墨迹的拓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猜测是因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这一省。就我所见,他的工作不算成功,因为这省女人所缠的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住在我们家访问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个沙丁鱼罐头及衬衣领子的一粒纽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以后,屋子里到处仍充满了牛油味,姊姊只好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英文书籍的第一次接触,是一本不知谁丢在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 Home 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母亲常把它放在针线盒里,用里面的光滑画页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华西斯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我对这些东西十分好奇,觉得它们做得相当好。 父亲和华西斯牧师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因为华西斯牧师发现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有兴趣。他介绍一份油墨印的,名为《教会消息》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文学以及上海基督教会所印行的有关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有一天他讽刺地笑着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可是我从没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么得来的消息,可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到柏林和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眼里射出亮光,似真似假地希望我们兄弟有一天能在那里攻读。我们家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的家庭。 十岁的时候,我和两个弟弟离家去厦门上学,本地学校父亲断言它不够好。因为旅程要很多天而且要花钱,寒假我没回去,这等于离开母亲一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很快我就学会不想家,并沉溺于学校里面的各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上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孩子们的普遍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像回到母亲身边那么快乐。进入被群山包围的坂仔河谷之后,还有一英里就到家,我们三兄弟不能再忍受船慢慢地摇,就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样向母亲宣布我们回来了,是在门外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还是再一次戏弄母亲,用老乞丐的声音,要一点水;抑或蹑入家里,找到她,然后突然对她大叫。这个世界实在太小,约束不住孩子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称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假期我们家就变成学校。我说过父亲是一位牧师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当我们男孩擦好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后,铃声一响,我们就爬上围着餐桌的位子,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诗经》,其中包含许多首优美的情歌(记得有位害羞的年轻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选的情歌时,满面通红)。听课到十一点时,二姊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站起来,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说:“我要去烧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阅读,起来说:“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到二姊,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还可以显示,在我们家里,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二姊很疼我(一切弗洛依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矩且喜恶作剧的孩子。当弟兄们安分而细心地研读功课,我却到院子里玩。长大一些时,她告诉我,孩童时的我,相当顽皮,而且常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后,我钻入后花园里的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爬起来时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干净了!”在这一刻我看来一定又脏又可爱! 姊姊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些书都早由同乡林纾译成中文。事实上林纾不识英文,完全是靠一位魏先生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再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地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姊姊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辑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姊姊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姊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姊,她很赞同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