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试着把地球想成是某种有机体,但这种揣摩总是行不通……一天晚上,开车经过美国新英格兰区南边多树的丘陵地带时,我又在想:假如不能把它比作一个有机体,它像什么呢?它会最像什么呢?就在那一刻,我想出来了:它最像一个单细胞。
——路易·汤姆士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活生生的细胞的情景。那时我年方二十一岁,正在英国李文斯顿大学参加热带卫生学的短期讲习班。我们在课堂上研究寄生虫,所用的标本都是死的,而我却巴望能看到一个活生生的阿米巴!一天清晨,在实验室尚未挤满学生之前,我偷偷溜进那座红砖的旧科学馆,手里捧着一杯才从科学馆旁边池塘里舀出来的池水。腐烂的叶子漂浮在混浊的水面上,一路散发着腐朽与死亡的气味。
等到我把一滴池水放上显微镜片时,整个宇宙在刹那间活转了过来——显微镜下出现了成千成百的微生物——这些纤细的单细胞晶球体,受到显微镜灯光热力的刺激,正在那儿不停地呼吸、伸展、左右游移着。我稍稍移动镜片,匆匆瞥过那些快速活动着的有机体,继续地寻找……啊哈!果然让我找到了一个阿米巴。原先肉眼勉强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半透明的蓝色小片,显微镜却进一步显示出它内部的功能和作用。
这个阿米巴似乎在喃喃地告诉我们,它是所有生物中最基本、也最原始的一个细胞。它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聚合成千上万个旋转的原子力量,产生了生命,使自己有别于其他任何最基本的无生物。它虽然只是一小撮胶液,却也能完全表现的一切基本功能——呼吸、消化、排泄、分泌,以及繁殖。它甚至可以用一种很特殊的方式挪动自己——先把自己向前凸出一小块,然后像油滴在桌面上散开一样,毫不费力地朝前移动。这样不断地操作一两个小时以后,这颗湿嗒嗒的小不点竟也能移动三分之一英寸呢!
这个忙碌、悸动的小东西,使我第一次对生死的错综复杂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依我看,阿米巴正如一个全然自立的单元,带有强烈的求生欲与繁殖欲,这种体认引发了我日后探索生命细胞的兴趣。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仍在从事研究细胞的工作。唯一不同的,我是站在一个医生的立场,专门探讨人体内细胞分工合作的情形。在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卡维尔城外,密西西比河畔的沼泽地,有我工作的麻风病院,这里我有自己的实验室。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再次趁着无人搅扰之前,赶到实验室去。整个房间里只有头上日光灯所发出低微的营营声打破满室的寂静。
但那个早晨我不是来研究阿米巴的,而是要来查看一只正在冬眠的白肤变色蝙蝠——它正在实验室冰箱中的一个盒子里睡大觉呢!我要用它来模拟人体对受伤和感染的反应。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提起来,打开双翼,让它呈十字形地平躺着。它的脸极像人脸,好似博物馆里陈列的枯干人头一样。我一直担心它会张开眼来对我尖叫,但它却毫无动静地继续沉睡着。
当我把它的翅膀放在显微镜下时,我好像找到一个钥匙孔,透过它,一个崭新的宇宙展现在我眼前。蝙蝠翅膀下变色的皮肤显得苍白而透明,我可以透过表皮直接看到输送血液的微血管,它们都在不停地搏动着。我把显微镜对准一条青蓝色的微血管,调整后我可以看见每一个血球在微血管里推挤、碰撞及冲刺的情形。其中数目最多的是红血球,它们个个都像平滑光亮的圆盘,中间凹进去好像油煎甜圈饼似的。每个红血球的大小和形状都一样,仿佛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压出来的。
但更有趣的是白血球,它们是生物体内抵挡外来侵略者的武装部队。它们的形状与阿米巴完全一样,也是一团臃肿、不定形的液体,当中有一粒深暗色的核心。它们先把身体收缩成像手指般的一根长条,然后就奋力向前游动。有时它们贴在静脉的管壁上蠕动;有时则悠哉悠哉地顺着血液漂浮;有时为了流过较细的微血管,白血球不得不拉长自己的体形挤过去,这时排在它后面的红血球,就会不耐烦地你顶我撞个没完。
看看这些白血球懒散的样子,你不禁会觉得,它们在巡察自己领土这件事上,实在显得太迟缓而缺乏效率了,那还能谈得上抵御外侮呢?不过,这只是在大敌未临之前。我试着不弄醒蝙蝠,同时用一支钢针刺透它的翅膀。当我戳破一条微血管时,马上好像警铃大响似的,受伤的微血管壁周围的肌肉细胞立刻全部紧缩,筑成一道堤防,不让宝贵的血液流失,同时血凝素也马上起来工作,防止血液流出皮肤表面。再过一会儿,负责打扫的细胞来了,很快地清除了所有的渣滓。而成群的纤维细胞,也就是体内的编织细胞,也都集合在伤口的四周开始工作。但最具戏剧性变化的还是那些无精打采的白血球,它们仿佛生有某种嗅觉似的(至今我们仍不知道它们是如何“感觉”到危险的),突然之间,所有在伤口附近的白血球,立刻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荡,好像猎犬看见兔子般,从各方全对准攻击的目标冲了过来。这时它们个个显出自己独特的变形本领,从血管壁重叠的细胞中,选择最直接的捷径,穿过肌肉挤向伤口。等它们一到,战争立刻开始了!
瑞士摄影家蓝纳·尼尔逊(Lennart Nilsson),一向以善于拍摄体内各种活动的放大照片闻名。他曾通过电子显微镜,拍摄白血球的防御战。远远望去,一个无定形的白血球很像科学怪谭里的主角“小不点”,它们朝着一群发光的绿霉球菌蹒跚冲去,顺着菌体的形状,用自己的身体把绿霉菌密密地盖了起来,仿佛用毯子罩住一具尸首一样。起初,这些菌体在白血球的包裹下,还能闪出惨淡的绿光,但因白血球含有带化学性炸药的颗粒,一旦罩住那些绿霉菌后,这些颗粒就炸裂开来,摧毁了所有的侵略者。只需三十秒到一分钟的时间,余下的就只是一个个发涨的白血球了。通常,白血球的任务都是带有自杀性的,战争的结果往往是自己也跟着捐躯。
就整个身体来说,损失一个白血球算不得什么。多数的白血球只能活几天到几个星期,而且人体内,除了五百亿现役的白血球在每天来回做侦查工作外,骨髓中还贮藏了一百倍于此数的后备生力军。在细胞层内,大规模的战事更是体内每天在进行的例行公事。因为我们平日所用的玻璃杯,杯口上就可能潜伏着五万个侵略者;而在半茶匙的唾沫里更含有十亿以上的细菌。细菌隐藏在我们身体的各个地方——每洗一次手,我就可以从皮肤的褶缝里冲掉五百万个细菌①。
①当第一架显微镜显示出细菌的众多时,科学家从此就对“细菌”非常留心。许多机灵的商人开始大力推售消毒剂,却不知这些杀菌剂不过是杀细胞剂,对好、坏细菌都一视同仁格杀勿论。其实我们也需要多宣传一下人体的防御系统,不必对细胞抱着“触菌惊心”的态度。今天的美国社会受化学杀菌剂之害,远比受细菌之害为甚,我个人倒是宁可靠自己的细胞来打这战仗的。
为了抵挡这种种威胁,血液里就产生一些专门对付某种特别菌体的专职白血球。身体一旦遭受像天花疫苗一类的严重危机,这些白血球就负有特别的使命,抱着必死的决心,专门对抗某种特别菌体的危险分子。这类白血球一辈子就在血液中巡猎、侦候。通常它们是不蒙征召的。但一旦面对那种会摧毁人体内所有细胞的侵略者时,它们身上所带的能力足以瓦解一切的敌人。
我常常想到阿米巴和酷似它的白血球,两者间所呈现的一种矛盾现象。阿米巴是个完全自立的有机体,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