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性爱主义者
周小雨汗流浃背地奔到我这儿时,正到中午时分,我正在做一道西红柿鸡蛋汤。她把坤包远远地往床上一丢,就大叫着我的名字。我说,你明知我在,还大叫什么嘛。其实,我像一截木头,戳在离她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我看见她的坤包在空中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正好落在床上的一沓稿子上。可能是因为屋里光线很暗,从阳光中跑上楼的她,眼睛突然走了花没看清我的缘故。她像一只花猫在锅边嗅了嗅,然后就上卫生间去了。我听到哗哗的水声,估计她在冲凉。我想她的肚子肯定早饿了,就加紧把饭菜做好。
不到十分钟,她赤裸着水淋淋的身体出来了,然后,用猫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迈着细小的猫步向我走来。
我说,你先把衣服穿上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她扭动着两片饱满的屁股,用水津津的胳臂揽着我的腰,挑逗地说,先做爱,后吃饭。她的口气不用分辩,让我实在很为难。我看着锅里的鸡蛋汤,正要往碗里倒,可她抢先把火灭了,把我拽了过去。
我们躺在沙发上做爱。我趴在周小雨的身上,就像趴在一块湿软的沙滩上,我用顽强的毅力战胜着饥饿;而她像一只刚从水里爬上岸的母海豹,双腿紧紧地夹住了我的腰。我感到自己完全像只中了暗夹的狼,动弹不得。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在高潮到来之前,对性爱的过程丝毫不能马虎。这就像她所说的做爱与享受美味食品一样,不光是个吃饱的问题,关键是让味觉得到享受。所以,和她做爱,我必须要集中精力。
我感到这个性爱主义者比女权主义者更可怕。
我的任务完成后,周小雨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像安慰我似地说,吃饭吧。
我看到锅里浮着一层油沫的鸡蛋汤说,我现在毫无食欲。
那天如果我彻底醉了,我的生活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我不是跟李卫兵这伙人混在一起,我肯定不会遇到周小雨;如果我不送周小雨回家也不会发生那么多的苦恼。总之,那天如果我彻底喝醉了,前面的“如果”也就不成立了。可我哪天偏偏处在要醉不醉的时候,性情勃发的时候,满嘴高谈阔论的时候,遇到周小雨就自然地与她勾搭上了。准确地说,也不是勾搭上了,是她的歌声在瞬间唤起了我很多欲念和感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的生活总是被这些“如果”里搅和着,为何总在事后反思?我讨厌瞻前顾后的家伙和把任何事情当大事做的家伙。可我实在瞻不了前,却老要顾后。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我却还要作一番反思;而反思的结果却并没有帮助我痛改前非。这让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我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李卫兵说我是一个在错误的年代里错误出生的人。出生在错误的年代这一点我承认,可是错误的出生,就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了。我和李卫兵都出生在60年代自然灾害年。你听听他带有时代烙印的名字,就能想到他的出身。荒年出生的人其身体的营养和知识的营养都严重不足。童年时,饥瘦如骨,饥饿成性;少年时,拖着两条鼻涕跟着狂热的大人们糊里糊涂地喊口号;青年时,好不容易混进三类大学,带着传统的道义和崇高的理想学文化,但走出校园后,一点豪情和理想很快就被社会揉成了碎片,被生活所消解;走进社会后,社会急剧变化,70年代出生的家伙们更加生猛地登台,很快就淹没了我们的身影,我们突然变成了被遗忘的一代。我们是“红旗下的蛋”,可这蛋下得不是时机。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比在50年代豪情满怀建设新中国的父辈还要惨,比我60年代出生当知青的姐姐还要惨,她还真正体验过理想主义的温情呢。
我不明白的是,错误出生难道就意味着要在一生中错误地生活吗?
在李卫兵那辆二手桑塔纳轿车里,我还那么自以为是呢。这个先富起来的朋友总是在我反思着什么、又难以自拔的时候,把车开到我的楼下,然后把我拉到某家酒店,用酒精洗刷我越思考越糊涂的脑子。实际上,酒精只是使我的身体得到了短暂的放松,而我的脑子却多了一些更加不切实际的想法。酒后的幻觉使我飞得更高,也使我跌落得更狠。
在我离婚前,李卫兵的邀请相当少,即便他邀请我喝酒,我一般也不会把老婆带上,加入他安排的饭局。头一次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要把老婆带到比你混得更好的朋友面前。婚后的女人没有逻辑,但比较法还是学得很精的。
有一次在李卫兵的家里喝酒,一桌同学都带了老婆或丈夫,这是他嘱咐的。李卫兵把我们带到他家里喝酒,有两层意思:一是让我们观赏他豪华的新居;二是请同学带上老婆在家里喝酒显得更亲切。那天,男人们坐在一块抽烟、打牌,女人们当然得聊点穿戴打扮上的事情。她们一边聊,一边在李卫兵老婆的带领下到屋子里参观。女人们口头羡慕不已,但我感到她们内心里大概也有点嫉妒或酸涩。钱国君的老婆嘴里还不断发出啧啧的赞美声。这女人文化不高,我感到她是打心眼里佩服李卫兵的能力和他老婆的福气。我从侧面观察了一下我老婆孙妮的表情,她有点自惭形秽的味道,被这豪华的居室搞得有点无所适从。其实,她长得清爽漂亮,在这群女人面前,她的举止完全应该是大大方方的,而当时她脸上小气的神态让我有点不舒服。前来喝酒的唯一一个叫童敏的女同学,虽然长得很一般,却一直在大声地咋咋乎乎地说笑着。她说,李卫兵,你到底在做什么买卖嘛,两年不到,居然就进入上层阶层了,该不会在贩毒吧。李卫兵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得意,这家伙在女同学中只请童敏,是有其潜在用意的。在大学里,他喜欢过童敏,可他的喜欢却并没打动过她,多年压在心里的醋意只有用一个成功男人的得意来消除了。童敏的老公一直在陪我们打牌,我们的烟把他熏得直咳嗽。我感到十分不解,童敏为何嫁给了一个憨厚的工人。可你从她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到一点什么屈就的神情,心态和神态都显得很自然平静。
那一场酒喝得实在有些憋闷。首先是钱国君喝醉了,然后是童敏的老公,两个大男人居然比女人还不胜酒力。钱国君的酒量我知道,三五杯的样子,三五年过去了,也还是三五杯,可见他的生活是多么稳定或者平淡。如果不是她老婆替他代几杯,可能早就喝翻了。我们说,钱国君有福气,老婆漂亮,还会关照人。这话对在座的女人是个明显的打击。我老婆孙妮就有点不对劲,钱国君的老婆主动跟她喝酒,她硬是找借口推掉了,让别人难以释然。
童敏毕竟跟我们是同学,在酒桌上,她活泼得多。她回忆起我们男生在学校里所干的荒唐事,勾起了我们的同学之谊,乐得我们几个男人直喷饭。童敏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虽然不漂亮,但歌舞很优秀。李卫兵喜欢她是有道理的。在学校里,他曾对我说,童敏长得像董文华,他和她跳舞时还摸了她饱满的乳房。在那时我感到李卫兵这人有点下流,其实他是真的爱上了她。下流的人才会爱呢。这是李卫兵后来的逻辑。在毕业的前一天晚上,他跟童敏坐在足球场上谈到下半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感情处在哪个阶段了,只是知道,毕业后,他们就劳燕分飞了。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借着酒兴说着大学时的事情。但我老婆孙妮一言不发,末了,才说了一句让我大为光火的话。她说,别人什么都有了,你怎么活得那么窝囊。当时,我愣了半天,心口堵得慌,脾气陡然上来,脱口臭骂了她一顿,嫌我穷吗?你他妈给我滚蛋,找你的大款去吧。回到家里后,我就骂得更恶毒了。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骂她,也是我骂得最恶毒的一次。当时,孙妮哭了一夜。
第2节: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李卫兵的桑塔纳轿车把我往郊区的一家酒店里拉。他说那儿有好吃的东西,让我也去享受享受。
李卫兵是个铁杆哥们。我们的友谊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我们根本就玩不到一块,他那流里流气的神态让我不屑一顾。我们的友谊是因为毕业后,我帮他报过一次仇。
那时,他爱上了棉纺厂的一个丫头,而这丫头已有一个厂外的男朋友,开始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丫头也没跟她明说。他去找她,她也没有拒绝的意思。李卫兵在厂里还算个坐办公室的知识分子,找那丫头就更自信了。有一次,我在他的宿舍里喝酒,他喝着喝着就到楼下找那丫头去了。不到一会儿,楼下就传来一阵厮打声。我赶紧下楼,发现李卫兵被一个粗壮的男人揪住正往墙上撞。我看势头不对,偷偷拿起地上的一根棍棒,猛地给那家伙捶了一家伙。那家伙大叫一声后,顿时放了手,撒腿就跑了。后来那个粗壮的家伙再也不敢进厂区的大门了,再后来李卫兵也把那个毫无主见的丫头给甩了。
从那以后,李卫兵就常常邀我喝酒,以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我们的友谊在酒里渐渐地加深了。
过去,我的确有点瞧不上他,认为像他这样突然发了点财的家伙,邀你去喝点酒,是为了显示什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利益因素。后来我发现李卫兵邀请我,完全是把我当成了真正的朋友,他的义气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路上,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没有接,只是看了一眼显示的号码。手机后来又连续响了几次,他还是没接。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仿佛听一段无聊的音乐。李卫兵说,操!这女人真有耐心。我说,是你老婆吧,该回的电话还是要回的。他说,回个屁!是个骚娘们。他又说,如果是老婆的电话,天大的事也是要回的,把老婆安抚好了,男人才有自由啊,哪像你总是在老婆身上耍狠,随随便便地就把婚离了。离了有什么好?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才叫潇洒。这样的高见,我从李卫兵的嘴里听厌了。
离婚后,我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包括房子和900元的存折。我除了带走衣服和一包书外,什么也没要,从家里出来,基本上是一个光人,像个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的赌徒。
离婚的那天,我拧着两个包在马路上盲目地行走,外人以为我急着去赶火车。一辆接一辆的士缓缓地从我身边驶过,看到我毫无反应,然后才失望地扬长而去。
我停下来,坐在一堆书上抽烟,心情复杂,一会儿涌现出自由感,一会儿冒出悲壮的情绪。我的悲壮感与所谓的前程毫无关系,那时,我已对前程不存在任何奢望了。
我的悲壮感与我屁股底下的书和手稿有关。它们比我的心还要沉重,是我一生要搬动的宿命的石头,是我灵魂的栖落处,最后也是我生命的一块墓地。在外人的眼里,一个背着书和手稿流浪的男人,在90年代的大街上,比在城市里溜达的农民还要悲惨十倍。滚滚而来的红尘,虽然裹胁着欲望的腥味和铜臭,但我的痛苦实际上与这没有多大的关系。我的痛苦就是因为我不得不为我清洁的灵魂而痛苦,我的痛苦是因为我宿命地爱上了写作。
在这个城市,我连一点野心也没有了。我曾试图逃离它,但最终我还是像一条恋家的狗,又死皮赖脸地回来了。现在我即使流落在街头,也没有一点想逃跑的感觉了。我流浪也要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流浪,我死也要死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是真的依恋这个破城市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我对现实已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过去我为伤心的爱情而逃离过它,最后还是这个城市接纳了我,接纳了我的痛苦我的悲伤我的无奈和我伤心的泪水。如果说我依恋这个城市,是因为这儿有我的酒友、文友和牌友,还有我失去的情人。他们是我生存的肥沃土壤,离开他们我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失去依托,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要和他们一同活一同死,一同歌一同泣,一同喝一同赖。活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喜欢上了余华小说《活着》里的宿命感。我从没想到要去寻什么短见,用死来证明悲壮的生。再说,我还活得那么灿烂,灿烂得像从啤酒瓶里喷涌而出的啤酒花呢。
那一天,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李卫兵呼了个机,希望他赶快来接我。他很快就回了电话,只说一句“马上就到”的话,就挂断了电话,肯定以为我又醉倒在马路边了。
过去,我常常在深夜呼他,他那辆二手桑塔纳常常在半夜把我从某个马路边拉回去。那时,不知为什么,我一喝就醉,醉了就摸不清回家的路了。
有一次,我醉得不醒人事。李卫兵站在我面前呵斥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抱着一个肮脏的垃圾桶。他把我臭骂了一通:你丫的,喝些什么滥酒呢,醉得像条死狗,不就是一个女人吗?现在的女人到处都是,值得你醉成这样?下次如果你醉了,别呼我了,你喝死了,我也好省点汽油钱。
我歪歪倒倒、笑笑嘻嘻地爬上车。我感到,他越骂我就越有种痛快感。
当时我的确是为一个我爱的女人喝醉的。当时我越喝就越感到心痛,我越喝她的身影就越清晰地在我眼前晃动。那个姑娘和我相处了半年,可是最后可怕的白血病早早地把她带到了天国。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我抱着垃圾桶,还以为抱着我心爱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