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公元一九九四年大年三十夜里,我给自己定下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A,每天只吃两顿饭,以便长期保持住某种饥饿的精神状态。
B,每天不可以讲十句以上的话,要把话都憋在心里。
C,每天必须看一到两万字内容的小说或者论文,要保持良好的吸收状态。
D,每天必须写出三到五千文字的小说诗歌或者散文,作为练笔之用。
E,F,G......
你们感到奇怪吗,我为什么要定下这样的规矩呢?其实这个问题,我想,只要是过来人,只要看一眼我的嘴型或者表情,大家就会明白的。饥饿状态容易产生思想。据说在公元一九零五年,也就是九十年前,法国有个比较有名的文豪,为了让自己的文字,显得更加真实,他接连好几天都不吃不喝。最后,他的那部作品,好象叫做“女囚”吧?假如我刚才说的小说,真的就是那部著名的“女囚”的话,那么他就应该就是伟大而牛逼的普鲁斯特。另外,通过一些我所知晓的,有限的历史资料显示:只有能把话憋在心里的人,才可以干点所谓大事。比如越王勾贱,这家伙在吴国十年,说的话加在一起也没十句。而且还不是先天性哑巴。天,后来这家伙居然消灭了强大的吴国。
我定下这样的规矩,当然是想干件大事。这年头,只有干大事,才能有飞黄腾达的机会,而且还不一定就可以真的飞黄腾达。其实,有关干大事的这个念头,在春节前,就已经在我的脑海里产生。春节前,我从南京的姥姥家一回来,就准备干点大事,好让我父母和家人瞧瞧。至少我要向他们证明我的价值。
我要干的大事对许多人来说,其实又是件小事。当年我国的政治、经济两大领域,分别都很大好。在那两片大好的发展形势里,我想从事文艺活动,目标是当一名作家。尽管那些年里,很多原来不是作家、后来成了作家、再后来又不愿意当作家的人,他们把作家这个词整得很没凝聚力,把作家这一组织的名声搞得很臭很没面子。另外,据说作家这一行当,也已经被他们给弄得乌烟瘴气。套用一个术语性的说法,那应该叫做“很没发展前景”。
尽管这样,可我还是迫切地想当作家,从小我就想。现在,因为我的想已经发生质变,我已经在时刻准备着,准备着向作家这一领域进军。这个已经发生质变的想,多多少少的,给我一些伟大甚至神圣的感觉。除掉对以上的那个规矩,严格执行之外,我还利用其他一些手段,来锻炼和磨砺自己。譬如在水里游泳的时候,别人都喜欢浮在水面上,但我不那样,我偏偏要把自己埋进水面以下。假如别人在水面以下可以呆一分钟的话,那我就非要在水面以下呆上三分钟。若别人呆了三分钟的话,那我肯定会强迫自己在下面呆个五分钟。我必须在各个领域内,胜过别人。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执行我九四年春节时,替自己制定下的那个规矩。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现在该说说我了。我呢,我是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因为迷恋文学作品,我把学业都给荒废了。上课时,别人都在专心听老师讲课,我却在专心看小说。下课了,别人都去操场锻炼身体了,我还是一个人,不是呆在教室里看小说,就是趴在课桌上写些类似于读后感之类的东西。总之,我整个的中学时代,除了小说还是小说。其他任何项目,包括很好玩,据说还是好玩透顶的早恋,我都可以做到漠不关心。即使到了最后,我还是义无返顾地投身于早恋的庞大行列,但那也是“打着恋爱的幌子”,去做一些与恋爱无关的事。我们学校的老校长陈麻子就曾这么说过。
我对文学作品的这种狂热的嗜好,让我的老师和家长都深感头痛。事实上,我的老师就是家长,家长又是我的老师。因为我的父亲,他不仅是我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后来还成了我就读中学的校长。而且关于文学,我父亲对它是有着切肤之痛的。
据母亲说,父亲年青时,和我现在基本上一样,也是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他为此奋斗,曾经是我们这地方小有名气的文学新秀。写出来的文章,曾经迷倒过许许多多的文学女青年。母亲就是其中的一位。只是后来,我国发生了一场规模较大的什么什么运动,运动的第一个浪头打过来时,我父亲还没什么具体的感受,不过是上上山,下下乡。用当时比较时髦的说法,那是响应伟大领袖的什么什么号召,到更加广阔的农村去有所作为而已。可接下来的浪头就有些不妙了,父亲由知识青年变成了牛鬼蛇神,他的许多文字作品,随之也变成了所谓的毒草。日夜不停地陪同着一位又一位政治犯,去参加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批斗会,从此愁眉苦脸委靡不振。
所以,老师兼家长的父亲,希望我能以他为戒。希望我尽早放弃这种不幸的爱好,回头是岸。做个安份守己的人。在他们眼里,爱好文学显然是没有出路的,也不是出路。他们不支持我的爱好。父亲说,能出人头地固然很好,但不能出人头地却也没什么关系。总之,他们不允许我跟文学有任何不正当的瓜葛。
父亲越是这样要求我,我就越是要往文学这条路上挤。我这人天生就是个倔脾气。另外,我觉得我父亲在这方面,做得实在是很差劲。他并没有完全彻底的跟文学断绝来往。相反,身为校长,对学校其他热爱文学的同学,他对他们却显得无比的关心与爱护。并且,他还是我们学校校刊“新星报”的常务主编之一。可一回到家里,他只要发现,我书包里有小说或者其他一些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却总是态度粗暴地予以没收。
有一次,我实在是感到忍无可忍时,忍不住跟他顶起牛来。我说,你这人身为校长,怎么为人处事这么差劲呢?在新星报上,你题词号召全校同学热爱文学,支持文学。可一转身,你怎么就充当起了扼杀未来文学主流力量的刽子手呢?可我爸对我的抗议却嗤之以鼻。他说,一平,不是我不支持你。你和他们不同,你是我儿子,他们是别人的儿子,我爱你,也爱他们。但这两种爱是不同的,它们是不同的!你明白吗?只要你以后不再看那些老杂子小说书,你其他的爱好一律自由,爸爸绝不干涉。
我听后莫名其妙,心里想,什么我的你的别人的?我现在是儿子,但不会永远都是儿子吧?我也有当老子的机会。以后我成了老子的话,我就绝不会限制我儿子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说不准他喜欢杀人我还会送他一支枪,他想放火我会给他一把打火机哩。假如文学真的是个火坑的话,那你周大我就是唆使广大青少年跳火坑的一大罪人。蒙我哩?
当然,我可没胆量把心里想的这些告诉他。他,是我父亲,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暴君。我得跟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玩点迂回。于是我笑嘻嘻地对他说,那是那是,我是你儿子嘛。儿子不听父亲的话听谁的话?以后我不看小说了。但你得把你刚才没收去的那本书还给我,因为那是许俊的。
许俊是我校的一个著名的小流氓。我父亲一听到许俊,禁不住又一次对我大发雷霆。他气急败坏地对我大吼大叫起来。他说妈的,和你说了一百次了吧?叫你以后别跟许俊这小子搅和在一起,你怎么就是不听呢?我看你小子,你小子是存心想气死我。
第一节 城市漫游者
可一晃眼的工夫,八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现在已经是两千零一年。半年前,也就是公元两千年末期,我爸周大我因病医治无效,光荣去世。他的去世,使得我终于摆脱了“老子”这个词对我造成的压力。我爸去世之后,白天大部分时间里,我都躺在“夏羽旅馆”里睡觉。我不想回家,我妈早在七年前就已去世。我妈去世后没多久,我姐周一萍就勇敢地离家出走了,至今没有回来过。我家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怕清冷,同时也承受不住无边的寂寞。另外一小部分的时间里,我就吊在网上,给外省几个固定的时尚杂志,写一些我爱你或者你爱我之类的虚假爱情故事。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很有撒谎的天份,还是那些杂志本身就急需大批敢于撒谎的作者?因为经我编造出的很多故事,基本上都顺利刊发。这样的工作我已经干了整整两年。我想,很可能这就是当初我爸不支持我投身文学的唯一理由吧?假如我写的那些爱情故事,也可以被称之为文学创作的话。
编造了那么多的爱情故事,我自己却一直没弄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现在我甚至懒得去想这个滑稽的问题。一到夜晚,我就在这个城市的内脏里四处游荡。游走在城市的每一个夜晚,我都充满激情地幻想:假如可以拾到一个鼓鼓囊囊的大钱包,里面装满我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那我就不会继续撒谎。
“夏羽旅馆”招牌的外观像个空啤酒瓶。年轻的老板娘夏羽心情好的时候,常来我的房间,趴在我的电脑前面,与我合伙,作弄作弄网上那些一见到女性ID就色相匕露的男性网友。偶尔,我们会顺便温习温习我们过去常玩的那种肉体游戏。有时事后,我想给她点钱,但她坚决不要。用夏羽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现在还没沦到做鸡的地步。在床上,夏羽的经验比我丰富。她喜欢用那些从A 片里学来的损招对付我。许多次明明是她在欺负我,可她自己却叫得比猪挨刀时还响。
一开始,我以为她想和我重修旧好。前段时间,我和夏羽之间的友谊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准备向法院起诉我流氓的事,我们俩吵得一塌糊涂。一怒之下,夏羽从我家搬回了旅馆。下个月我即将出国,为了使出国的事情不再遇到任何阻力,我只好随之跟了过来。我必须稳住夏羽,以免夜长梦多。假如她和那个扬言要起诉我的女人联手的话,那么,我出国淘金的美梦,可能真的就成了一堆泡影了。
夏羽是我的一个情妇,以前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非常的融洽,但现在已经不是这样。现在,连我住在她的旅馆里,也要按时交纳床铺费。否则她就叫我滚蛋。幸亏我及时跟了过来,又对她实施了一种死缠烂打的战略措施。通过我的不懈努力,我和夏羽之间的关系,终于慢慢地,慢慢慢慢地,又出现了一线转机。这不,我们好象又好上了。
有天上午,我正躺在旅馆的床上假寐。忽然闻到一股异常熟悉的香水味飘了进来。凭感觉,我就知道肯定是夏羽。因为那种味道的香水,是我用我上个月的撒谎费给她买的。送那瓶香水给她时,我还故意把自己弄成一副特别凄惨的模样。我神情萎靡地对她说,羽姐,认识你这么长时间了,我还一直没有给你买过任何礼物。这是我透支下个月的稿费,给你买的礼物,恳请你一定收下。夏羽只好收了下来。然后我就做出一副要离开旅馆的假象。我一边跟她说着话,一边整理着房间里电脑的线路和自己衣物。夏羽问我去哪,我说,除了你的旅馆,我还能去哪?回家罢。免得到了下个月,我又付不起你旅馆的费用。“女人是种怪物,她们最见不得的就是弱小者,哪怕这个弱小者是她的冤家对头。”我的大学同学老扁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刚刚收下我礼物的夏羽,见我那副落魄的鬼相,忍不住内心的善良,就说,你还是住下来吧,难道我夏羽真有你想象的那么残无人道?
那天上午,涂抹着我很熟悉的香水味道的夏羽,再一次飘进我的房间。我甚至明白她的来意。果然没出我的意料,飘进来的夏羽在我的床沿蹲了下来。她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那样,一边调皮地拨弄着我的鬓发,一边趴在我耳边这样建议,说: “今天你把我绑起来试试?我可以少收你一个礼拜的房钱。要不一个月怎样?”我断然拒绝。我说:“那么变态的事情我坚决不做!要做起码折现,一千块现大洋!最好是美金,因为我马上就可以直接使用它。” 她习以为常地拧了拧我的腮帮子,表情鄙夷地说,难道我夏羽真有你想象的那么下贱?
“我愿意全身都布满鸟巢!”夏羽最忘我的时候曾经这样嚎叫过。我觉得,这句话可能会给那些热爱诗歌创作的善男信女们带来新概念。最起码可以更换一下他们的创作思路。我得把它输入电脑,要让人们记住。现在有许多诗人都在埋怨读者,说很多诗歌创作的快乐,读者们都难以享受和理解。我对诗歌一窍不通,但我觉得,夏羽高潮时发明的这句话,至少值得某些诗人去临摹或者体验一下。
有天下午,我做了个非常荒诞的艳梦。梦里面的夏羽,再一次显得斗志昂扬,还特地把她妹妹也喊了进来。她说:“我妹妹已经十六岁,即将嫁人。但到现在她还什么都不懂。我想让她参观参观我们的战斗。侧面体验一下人在床上是个怎样的活法。”夏羽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还有这么个小妹妹?而且十六岁就即将出嫁?难道趁着我天天睡觉的机会,我国立法委员们已经偷偷地修改了我国婚姻法?想以此挽留我?
但我又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像极了我引以为豪的女友赵小妖。就笑眯眯地问她叫什么名字。她低着头不敢正面看我,两只小脚移来移去的,说:“我也叫夏羽,”夏羽的妹妹怎么也叫夏羽?真是荒唐。“不过是虞姬的虞,不是羽毛的羽。”为什么夏羽的妹妹,要和我跟我姐的情况一样呢?我叫周一平,我姐也叫周一平,不过她是萍水相逢的萍。而我却是资质平平的平而已。
那个下午,夏羽在我身上匆匆发泄完毕之后,又让夏虞拿我做标本。她自己则站在一旁,一本正经地教导着妹妹,指点,纠正等等。很快她妹妹就轻车熟路起来,并濒濒叫床。小夏虞稚嫩的叫床声,使得我心旷神怡。就快彻底沦陷时,天空忽然不合时宜地响起了一道惊雷。一个激灵,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终于发现:这是一个可笑的幻觉,生理的欺骗,一个艳梦而已。而且惊雷也是假的,我醒来的时候,窗外的流云似火,残阳如血。
夏羽常常把我当马骑。思想里,我也常常把她当成另外一匹马来骑。平等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而潮起潮落的生理欲念,则是这个主题里的主题。只有和夏羽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可以抛却一些人生具体的烦恼。才算是个男人,合格的骑手,或者在深远的想象里,我的手里也有根尼采的鞭子。
半个月前的一个夜里,我替一个报社写完一篇拖了很久的稿件后,又一次漫游在这个自己即将与之挥别的城市。在街道的一个拐角处,我遭遇到一个比双眼皮还多几个双眼皮的暗娼。她趴在一个冰凉的垃圾桶上低声哭泣。忍不住我走了过去,递给她一支烟。她接在手里,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抹去眼泪,还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干嘛的。我也笑。我笑着说,我是这个城市深夜里最后一位侠客,我在漫游,并替上帝收集着尘世所有的悲伤。
她告诉我说,自己忙了整整一个晚上,先后被一群血气方钢的年轻男人骑在身上,下面的那个地方都被他们捅出了一个豁口,并淌出了大量的黑血,却没有挣到半分钱。那群男人可能是一伙的。他们在她身上作业时,一个个都显得豪气干云。他们自称是这个城市最最豪爽的嫖客。可是事后,他们却以那些黑血是她的月经为由,没付她分文的嫖资。当妓女谈到钱的时候,那群大搞封建迷信的嫖客,还这样叫嚣着:“倒霉倒霉!撞红啦!老子们明天上街肯定会被汽车撞上!” 嫖客当中,有个脑袋最大的家伙,对其同伙们大声嚷嚷着说:“那就别给她钱!一毛钱也别给她!”看来,脑袋大的,的确是出类拔萃。
漫游的侠客,收集完暗娼的悲伤之后,就扬长而去。为一毛钱而哭?她哭的理由居然也头头是道。可是,只有城市深夜的垃圾桶,在承受着她的悲伤与愤懑。现在,我已经忘了那个暗娼的故事。因为她的哭声很像是一朵冰冷的雪花,从天上落下来,注定的命运就是被消解和融化。除此之外,雪花别无其他选择。所有的雪花都一样。
往回走的路上,我又发现我的一个女同事。她表情紧张地跟在自己的上司后面。其实她的上司也就是我的上司,只不过我现在已经辞职了而已。他们俩最终停在一家名叫“四方”的宾馆前面,站在宾馆门口,他们表情默契地笑了笑,还相互调整了一下各自的情绪,然后才相对自然地走了进去。
一个礼拜前的一个夜里,我看见几个雄性乞丐蹲在一起喝酒数钱。酒后他们决定:要找个全世界最便宜的女人来卸卸火。像个小贼一样,我尾随其后。他们所找的女人来自五湖四海,年龄不一,依靠拣拾垃圾维生。市容警察是她们最为野蛮的敌人。乞丐们只要花五到十元人民币,就可以得到一次伟大的生理满足。而他们乞讨五到十元,最多只需要两到三个小时。那些拣拾破烂的女人,尽管没有红灯区里的那些小姐们技术捻熟,服务周到,但她们待客的热情肯定也会有的。因为我看见那些男乞丐们趁兴而去,满意而归。
我开始这样想,因为这个奇妙的世界,人们已经发明出了许多新东西。譬如乞讨,可以活命。譬如卖淫,可以生财。譬如我,胡编滥造出一些虚假恶心的爱情故事,也还可以暂时解决我的衣食住行。因此,无论严寒还是酷暑,这些人,包括我,都不会被热死或者冻毙。据说,在遥远的家乡,这些乞丐们都盖起了高楼大厦,他们把自己的田地转包给没有经营头脑的乡亲们耕种,他们的大厦里摆满了现代化电器商品,他们的弱智儿子娶上了买来的俊俏媳妇。我又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和他们(她们)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很多欲望让我们坚守在自己生命的阵地上,不需要尊严与归属。
在我漫游的夜里,我甚至听说过这样的一个笑话:一个身材瘦弱缺乏营养的年青男子,持刀抢劫了另外一个油头粉面老板模样的人。但很快他又把抢来的钱还给了那个老板。原因是他嫌弃自己抢来的钱太少,甚至不够自己抢劫后负罪潜逃的盘缠。冒着当强盗的危险,抢到的这点小钱,居然跑不出原来的城市,他觉得很不划算。所以还不如不抢。
我漫游在深夜的城市里,常常怀念起我的一些朋友。我知道他们一定都跟我一样,至少他们也都还活着。那就没有什么怀念的价值。我准备熬完这个冬天,再看看这个城市最后的一场大雪,然后我就不会还在深夜时分漫游城市。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事物,让我感到有些具体的疲倦,我甚至已经不想再呆下去。因为很快,我可能就要去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