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
卡西娅,德里尔街的第一个年轻女读者
1
我想谈谈1980年夏到1996年3月3日这十六年当中的事。谈谈我跟她共同生活的那些岁月。
我说的是“她”。
我总是难以说出她的名字。我无法说出她的名字。除非写出来。我从来不曾以“你”称呼她。有时,她希望我这样称呼她,希望我以“你”称她,希望我能直呼她的名字。但我叫不出来,这个名字无法从我嘴里说出来。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痛苦。我知道,我看出来了。然而,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我可能不小心以“你”叫过她两三回。我看见她露出了笑容。孩子般的笑容。一种出自内心的欢欣。要是我一直跟她这么亲近那该多好!
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我想是因为我首次读到这个名字,看到这个名字看到她的名和姓,这个名字马上把我迷住了。这个笔名。这个化名。这个作者的名字。总之,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永远喜欢这个名字。
事情就是这样。
我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康城1,我在那个城市学哲学,马莱伯中学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文科预备班。我读的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当时,我和克里斯蒂娜 · B和贝内迪克特 · L同住一个套间。我是在套间里发现那本书的,书是贝内迪克特的,被扔在地上,混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中。我是偶然看到的。这是一种一见钟情。我开始喝苦康巴利酒。我只喜欢喝这种酒。在康城的小酒吧里,要找到可并不容易。
所以,初次相遇就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康德、黑格尔、斯宾诺莎、司汤达、马居斯和别的哲学家或作家的书。我开始读她所有的书,所有的书名,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
作者的名字越来越使我心醉神迷。我亲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有时,我试着模仿她的签名。
什么时候见到她的真模样?我记不清了。我忘了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照片的。
我扔下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这个作者,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并不认识她。谁也没有跟我提起过这个名字。然而,我从此以后再也离不开她了。这已成定局。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我读了又读,把书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写在纸上。我想成为这个名字,抄她所写的东西,让自己模糊不清,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我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我喝着康巴利酒。
在我所读的东西和我这个人(我现在还是这样)之间,有一种神奇的巧合。在她和我之间,在杜拉斯这个名字和我——扬之间,有一种巧合。
读她的书是孤独的。我无法跟任何人谈她的书。我怕谈她的书。要是遭到别人的嘲讽怎么办?要是别人不喜欢,或不怎么喜欢,或喜欢得不够,那怎么办?所以,我宁愿缄口不语,把话留在心里,接着读她的书。独自读,躲起来读,羞耻地读。
我已经想把她留给自己了,我已经想保护她了。她已经跟我在一起,但她本人还不知道。我是一个读者,第一读者,因为我喜欢她写的所有文字,全部文字,毫无保留。“杜拉斯”这个由三个字组成的名字,我全身心地爱它。它刚好落在我头上。我再也没有离开她,我无法离开她,永远也不能,她也同样。
当时我还不知道,故事其实已经开始了。
1975年,康城的“吕克斯”电影院在放《印度之歌》。电影放完后,她来参加一场讨论会。当时,导演习惯前来与公众交谈。必须组织一些讨论。我想买一大束鲜花,但又不敢买。我害羞。怎么在座无虚席的大厅里献花?怎样才能对付那些讥笑嘲讽和插科打诨?我没有买花。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我想要一个签名。灯光重新亮了起来。她出现了,她穿着电影制片人送给她的那件栗色皮背心,穿着那条大家都熟悉的鸡爪状花纹的裙子,脚蹬威士顿式的高帮皮鞋。那条裙子她一穿就是二十年。那件背心,她后来给我穿了,是借给我穿的。那件背心质量很好,是软皮的。
“扬,我不能离开它,我不能把它给你。我太喜欢这件背心了。我很乐意借你几天,好让你跟我一起出去。”
这是几年后她对我说的话。
我坐在第一排,就在她对面。我提了一个问题,我弄糊涂了。她笑了,帮助我,好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并且作了回答。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我看到她站在那里,面对座无虚席的大厅,我都替她害怕。怕人们不喜欢这部电影,不喜欢《印度之歌》。好像这有可能似的,好像这事会发生一样,好像人们会伤害她一样。我看见她感到痛苦了。对她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她喜欢这部电影,就像这部电影不是她拍的似的。她发疯似的爱上了这部电影,爱上了副领事的叫喊,爱上了德尔菲娜 · 塞里格1,爱上了安娜-玛丽 · 斯特莱特2的红裙子,爱上了卡洛斯 · 达莱西奥3的探戈。她绝对喜欢《印度之歌》,喜欢布洛涅森林边上、印度边缘那座破败的宫殿。加尔各答就在这里,在法国。我看见她了,我看见她了。她怕别人破坏这些形象、这些文字和这一音乐。我害怕但我想给她献花,但愿大家都保持沉默。但愿就我一个人在这家电影院里。看《印度之歌》。就她和我。
问答结束了。还有十来个大学生围在她身边。我掏出《摧毁吧,她说》请她签名。她签了。我对她说:“我想给您写信。”她给了我她在巴黎的地址。她说:“您可以照这个地址给我写信。”然后又说:“我渴了。我想喝杯啤酒。”我们就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酒吧去。她喝了一杯啤酒,然后说:“我要回特鲁维尔去了。”几个年轻人陪着她。她上了一辆小汽车,是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开的。她把我扔在康城火车站对面的那家叫做“出发”的小酒吧里。我和其他人在一起,还有几个人留下来喝咖啡。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上面有她的签名和地址:巴黎,第六区,圣伯努瓦路五号。
故事开始了。第二天,我就写了一封信。以后便再也没有停止过。我一直在写。信很短,每天写好几封。有时,我几天不写,然后又开始写。我新写了一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自己写的东西,我立即把信寄走。我不想留着它。我给她寄了几箱信。我不期望回信。没有回信可等。我什么都不等。但我在等待。我继续按那个地址写信。那条马路我并不认识,那个套间我并不熟悉。我甚至不知道这些信她是不是都看了。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我给这些书的作者写了几句话。那个女人,《印度之歌》放完后我在电影院里见过她。
让娜 · 莫罗1歌唱那场传奇式的爱情。我买了唱片。我别的不听,只听这张唱片。只听莫罗的声音和卡洛斯 · 达莱西奥的探戈。我被迷住了。我也跟着唱。我不等她的回信,然而,我还是希望她能回。希望她会回,希望她会给我写信。没有回答。没有。哪怕写一句亲切的话,礼貌礼貌也好,比如说“感谢您”,“我非常高兴收到您的信”之类。没有。没有任何回音。写几句亲切的话,礼貌的话,这不是她的风格。决不。我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我读了她的书。我让自己天真地这样想:总有一天,她会给我写一个字的。
我继续读她的书。别的书我一概不碰,我放弃了任何别的活动。我不再上课,我什么都不干。我天天晚上喝威士忌。我换了套间,现在跟贝内迪克特 · L和帕特里克 · W住在康城的欧仁-布丹街,就在公墓对面。帕特里克和我都喜欢贝内迪克特,她却不想再见到我们。她和弗朗克 · L一起准备文科老师的资格考试。我们有时在套间里遇到弗朗克 · L。我们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们。贝内迪克特不再和我们深夜去“穆卡”喝强身的杜松子酒,听朱里奥 · 伊格莱西亚的《你也没有改变》和阿达莫的《下雪了,你今晚不来》了。她变得严肃认真起来,很用功。她一举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找了丈夫,有了孩子和一幢漂亮的房子。在那段时间里,她不想再看到我们,不想看到我,也不想看到克里斯蒂娜和帕特里克。那个在我们之前阅读杜拉斯的作品,买了那本《塔吉尼亚的小马群》的女人,那个黑头发的姑娘不想再见到我们了。她会继续读杜拉斯的书吗?她还会那么爱我吗?为什么不?这并非不可能!
我则继续写信。圣伯努瓦路五号。总是没有任何回音,一个字都没有。后来,1980年,她寄给我一本《坐在走廊里的男人》。这是第一次碰到:我不怎么喜欢,就是说我看不懂。我寻思这个关于性的故事有什么意思。我很震惊,很落后。可怜的天真汉。我不想弄懂。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我不想撒谎。我不会。她马上就会感觉到的。我没有回信。我停止写信了。我收到了第二本书。书中附了几个字:我想你没有收到第一本。您又换了地址。我什么都没说,不再写信。
再后来,我又收到了《黑夜号轮船》、《奥莱丽亚 · 斯坦纳》和《否决之手》。
蓝色的封面,法国信使出版社出的。我疯了,我喜欢得发疯。我去巴黎巴比伦路的宝塔电影院看《黑夜号轮船》。我想她一定会在放映厅里。我去剧院看克洛德 · 雷吉和比 · 奥吉埃、米歇尔 · 隆斯达尔、玛丽-费朗斯所演的那出戏。我回去看了好几遍这部电影。诺伊利的情人们。我第一次去了圣伯努瓦路。我在五号前面经过。我怕遇到她。遇到她怎么办呢?说什么好?
什么都没见到。我又乘火车回到了康城。
终于,我得到了消息,收到了她的一封信:“我病了,现在好多了,都是酒闹的,我好多了,我刚刚写完了《奥莱丽亚 · 斯坦纳》的电影剧本,我想其中有一段是为您而写的。”她没有说哪一段,也没有说是“巴黎的奥莱丽亚”还是“温哥华的奥莱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