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后,当著名建筑师乔信生在公寓里那面镜中看到一张布满孤寂皱纹的老脸和憔悴驼背的身影,他的思绪又再一次回到四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下午,他从歌剧院工地开车回来,把车停好,敏捷地爬上几层楼梯回到家里。
饭桌上那个亮晶晶的琉璃花瓶里插着一大丛紫红色玫瑰,开出了一朵朵浓密的花蕊,散发着一股甜香。
这些花他今天大清早出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
他现在看了一眼,心情愉快,想着:
“这是什么玫瑰?以前从没见过……”
但鲜花总是美好的,只要别看见它们枯萎老去。
他想起这天是他四十七岁的生日,心中没有伤感,反而觉得自己比过去的日子都要年轻。
几年后,当那幢坐落在海边的歌剧院盖好,毫无疑问,将会成为本城的地标。
它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会让他名留历史。
他脱掉外套丢在一边,坐进客厅那张底座很低的米白色扶手沙发椅里。
他每次回家,总爱先在这里坐一会。人一陷进去,就舍不得起来。
他背往后靠到椅背上,伸长脖子看向画室里,喊了一声:
“宁恩,我回来了!”
画室里没有应答。
他心里想:
“她说不定出去了。”
他头转回来,一双长腿舒服地伸展到面前的琉璃茶几上
这时,他看到茶几上搁着一封信。
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倾身向前,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没有贴够邮票,秀丽熟悉的字迹写着:
“给你,我爱了一辈子的你”
他略微惊讶,很快就想到也许是一张生日卡,但是,她不是应该写“我会爱一辈子的你”,而不是“我爱了一辈子的你”吗?
他掂了掂那封信,沉甸甸的,倒不像生日卡。
他好奇地拆开信,这封信大约有三十多页。他认得是她的字迹。
他瘦过许许多多女人写给他的情信,他通常只瞄一眼就丢在一边。他从来不需要这些纪念品。
但是,这一封,他嘴角一咧,泛起微笑,很认真地看。
“信生:
你记不记得你曾经对一个青涩的少女说过一句话?
你说,你不相信爱情,因为你不相信自己。”
他的目光惊住了,又再一次看向画室那边。那儿没有声音,只有日头的微光穿过飘荡的窗帘在木地板上流动。
他只好收回目光,继续读着手上的信。
那个少女是我。
不是现在的我,也不是这两年来一直在你身边的我,而是二十二年前的我。
你一定不认得我就是那个少女吧?
因为,过了二十二年,我竟然没有长岁数。
不要惊讶,我正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终于可以向你说出这个故事了。
你知道我从不想对你说谎。
我的灵魂将会裸露在你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不安地投向睡房,那儿悄然无声。
他换了一个姿势,把信读下去。
2
你还记得一个叫夏夏的女孩子吗?
你追求过她。
天哪!我多么希望你已经想不起她是谁,就像你忘了所有跟你有过雾水情缘的女人那样。
她是我的同学。
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七岁,正值青春美好的年纪。
我是个孤独的孩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我跟当面包师的父亲一起生活。他都是半夜起床出门工作,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像我这样的孩子总是渴求感情的。
在遇上你之前,我仅仅懂得的一种感情就是友情。
直到如今,我始终不明白我跟夏夏为什么会成为那么要好的朋友。
她跟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家境好,是父毋的掌上明珠,人也长得漂亮,好胜,多情,男朋友一个接一个,还有一大群护花使者像小狗一样在他脚边厮磨。
有许多年的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块,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她喜欢把她那些风流韵事都跟我说。
我见过她每一个男朋友。只要她伸出手臂,这些男孩子就会像鸽子一样纷纷飞向她的掌心,等候她用爱情去喂饲他们。
然而,她总是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很容易就厌倦了那个人,然后把他们像只死鸟一样丢开,生怕会弄脏自己的一双手。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会略做感伤地为这些死鸟淌下一两颗眼泪,用泪水的花瓣埋葬他们。
爱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