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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谁较劲

作者:孙睿(现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562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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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活着究竟为了什么?
  家人、爱情、理想、报仇、还债、真相、过好日子、繁衍后代、证明什么、轰轰烈烈地死去……这些都是后天赋予人不同的价值观而让他们去这么想的。
  活着本身可以什么都不为了,因为当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在活着了。
  活着是件被动的事儿。
  人不是为了什么,才活着的,而是发现自己活着,才去想是不是得为点儿什么活着。
  生活中有一些货真价实的东西,它们隐藏在那些外表光鲜的假象后面,就像价值连城的宝藏埋在土里一样,上面经常会盖着一层类似玻璃这种美丽而易碎的东西。有的人被这些徒有其表的东西吸引了,不愿探知土底下还埋着什么,他们捡起玻璃,爱不释手,然而这些东西除了美丽,很难再找出它们还有什么价值。
  可那些货真价实的东西,你并不知道它们埋在哪里,即使天天想着,也不一定能找到。但说不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你就和它们邂逅了,这一瞬间,摄人心魄,比艳遇更美妙,永恒而无比非凡。
  活着的时候,能发现这些东西,算没白活;发现不了也没关系,因为活着本身的意义,就足够让我们活着了。
  生活到底是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人这一辈子里遇到的一切事情都是生活,它并不仅仅是你在二十岁时的梦想以及甘愿为之的付出。
  
  对每个人而言,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声音是真实的,那就是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
  不要认为自己被谁影响了,如果非认为哪个人影响了自己,那么为什么非得是这个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呢?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影响你的那个人,只不过是捅破了那层茧,创造了一个时机让你飞了出来,即使他不捅破,你自己早晚也会咬破茧,飞出来。
  活着,就是为了破茧而出,认清自己。
  
  认清自己需要多长的时间?
  ——一个晚上?五年?十年?还是一辈子?
  
  第一章2000年,北京你好
  这天,何小兵比以往起得都早,太阳还没出来,天刚见点儿白,他认为早上到了,便从床上爬起来,轻轻绕过父母的房间,也没换鞋,趿拉着拖鞋就下楼了。临出门,偷了他爸两根烟。
  何小兵走在街上,叼着烟,大大方方地走着,一点儿不担心被家人或父母的同事发现后告状。这座城市不大,虽然每条道路都能通向很远的地方,但其实生活空间是封闭的,人们都在里面转悠,经常走几步就能碰见一个熟人。现在还早,才五点一刻,又是星期天,没有哪个大人愿意起这么早只为了有可能看到谁家的小孩又偷着抽烟了。
  何小兵走着走着感觉有点儿晕,倚着路边的一棵树靠了会儿,不知道是烟抽猛了,还是因为晚上没睡好。昨晚何小兵一宿没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眼睁睁地看着窗外由黑变白,由昨天变成今天。今天他就要去北京,一个月前,当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开始兴奋,昨晚,到了高潮,根本睡不着。
  兴奋的并不是终于可以有个大学上了,上不上对何小兵无所谓,尽管已经复读两年,这次考上的又是一所北京的二类本科,这些不足以让他失眠。即使再复读两年,何小兵该睡也能睡着,反正父母也没为此就不给他饭吃,相反,他们还给何小兵填补营养,希望饭菜的质量能成为帮助何小兵提高分数的一个保障。何小兵两次落榜后,他们都说了同样的话:“什么也甭想,你就好好考大学。”一副全力支持绝不给何小兵施压的姿态,但有一次,当何小兵第二年上复读班的某一天,吃晚饭的时候,何建国,也就是何小兵的父亲,说:“以前你比班里的同学都小一岁,现在你比班里的同学都大一岁了。”何小兵听得出他的话外音,若无其事地说:“那怎么了,没准儿以后还得大三岁、大四岁呢!”何建国一听,知道何小兵要急,便没接话茬儿,把鱼头夹到何小兵的碗里,说:“把这个啃了,晚上还得用脑呢!”何小兵三下五除二就把鱼头吃了,倒不是为了能多记住几个单词,而是确实爱吃鱼头,因为鱼头里没有刺,不用择,跟啃排骨差不多。何小兵吸着鱼脑,心想:你们真以为我脑子不够用啊!
  有人学习不好,因为脑子笨,也有人因为不爱学,何小兵属于后者。一件事情能否做好,往往取决于兴趣的多少,何小兵对学习没有一点儿兴趣,他觉得成绩只要不垫底,不至于被老师注意到,就够了。对于能否听到表扬的话,他也毫不动心,觉得无论是批评还是表扬,都不希望在课堂上被老师点到名。有人从小就树立了上大学、出国、做一番成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的理想,何小兵的理想则是一片空白,认为只要今天过得开心就行了,至于明天,爱他妈什么样就什么样。所以,他无法心平气和地让自己坐在书桌前超过两个小时,这样会破坏当天的快乐,一旦他觉得看书的时间对得起父母了和可以比班里一半学生考得好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起身离开书桌,离得越远越好。
  不学习的时候,何小兵会去踢球,他家楼下就是一个无人管理的破烂体育场,没人踢足球的话,如果有打篮球的,他也凑上去打会儿。时间充裕的时候,他索性骑着自行车去河边钓鱼。曾经有一度他喜欢泡游戏厅和网吧,在里面混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并没有喜欢上这种地方,于是又站在阳台上看体育场里有没有人踢球,或者去楼下的花坛里挖蚯蚓准备一会儿当鱼饵。总之,他喜欢能融入自然,呼吸到新鲜、自由的空气的玩法儿,听着鸟叫、吹着风、晒着太阳、跑跑跳跳,比缩在空气污浊、人声嘈杂、阴暗潮湿的屋子里舒服自在多了。
  大自然具有无穷的魅力,一年四季,无论什么时间,都不会让你觉得无聊。春天,天刚暖和,杨树上就开始往下掉毛毛虫一样的穗,有人说那是杨树的花,有人说是杨树的受精卵,何小兵也不深究它到底是什么,反正每年都会从地上捡起一些形态逼真的,放进女生的铅笔盒或后脖颈里,换得女生的尖叫——那些被捉弄的女生,往往是何小兵有好感的女生,对不喜欢的女生也不会给她们尖叫的机会,他可不想听到她们恐怖的叫声。不上学的时候,何小兵就去河边钓鱼,即使钓不到鱼,这季节也能捞到很多蝌蚪。想想那些做父母的青蛙,也够不负责任的,生完孩子就自己不知道蹦哪儿玩去了,任它们产下的卵随波逐流,漂到哪儿算哪儿。这些卵是一些半透明的水泡,中间有一个小黑点儿,成堆地被河水冲到能附着的石头或木棍后,就算定居了。同样一批卵,和人一样,也有发育快慢之分,变成蝌蚪的那些小东西,黑压压的一片,扎堆儿在岸边,挤来挤去,拼命地摆动着尾巴,不知疲倦。也有个别孤独的蝌蚪,远离群体,独自潜在水底,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什么,何小兵常常认为这样的蝌蚪已经死了,伸手去捞,结果手刚碰到水面,蝌蚪就摆动着尾巴游走了。捞蝌蚪不能捞这种耍单儿的,得去捞那些扎堆儿的,手往蝌蚪堆儿里一㧟,即使不想捞到,手上也总能沾上十几个黑糊糊的小东西,它们在手里扭动着尾巴,留意看的话,能看见它们的眼睛和嘴甚至是鼻孔,这些部位虽然和身体一样都是黑的,但你要想看的话,还是能辨认出来。何小兵小时候还养过蝌蚪,期待它们变成青蛙,到了夏天逮家里的蚊子,但是那些蝌蚪被何小兵带到家里后——何建国极其反对,问何小兵:“你把它们放在你的脸盆里,那你用什么洗脸?”何小兵说:“正好我就不洗了呗!”——第二天死了一半,第三天又死了一半,最后盆里只剩下几个顽强的,慢慢地长出了后腿、前腿,尾巴越来越短,直到消失。这时候它们具有了青蛙的形状和颜色,会蹦了,一转眼,就蹦没了,让何小兵期待它们抓蚊子的希望落空,何小兵只好盼着来年的春天,再去河边捞一批,并下定决心,这回一定要在它们会蹦之前,给脸盆盖上盖儿。在河边玩儿累了,何小兵就找块大的河卵石,往上一躺,望着天上,这个季节的天很蓝,浮云多,一队队的在眼前飘过,形态各异,像什么的都有。
  春天一过,天就热了,这时候换取女生尖叫的东西由杨树穗儿变成了“吊死鬼”,女生尖叫的分贝也提高了,甚至还能听到她们的哭声。此时的河边虽然少了一种水里游的——蝌蚪都变成青蛙或癞蛤蟆准备明年为人父母去了——但多了一种天上飞的,蜻蜓。特别是快下雨的时候,蜻蜓都出来了,盘踞在河面上,低空飞行,但这些蜻蜓都是普通的蜻蜓,很容易就能抓到,乐趣不大。何小兵抓的都是一种名叫“马大头”的蜻蜓,这种蜻蜓个头儿比普通蜻蜓大一倍,飞行姿势也优美,普通蜻蜓飞起来像直升机,虽然轻盈,但让人感觉随时都有坠毁的可能,而“马大头”就像战斗机,给人一种速度、力量、凶悍的感觉,想抓住它,仅仅靠往竹竿上抹点儿胶或用个网兜是搞不定的,只能在它麻痹的时候,比如交配或产卵,干这两件事儿的时候,它们不能飞着进行,得停下来落在一个地方再办,于是便给了何小兵可乘之机。抓住后,何小兵用细绳拴住母的,绳的另一头系在一根木棍上,让它在天上飞,以此引诱公“马大头”。不知情的公的,以为邂逅了一个女郎,也不看清情况,就飞扑过来,紧紧抱住母的,这时候何小兵收回竹竿,像摘果子一样,从母的身上摘下公的。有时候它们缠得太紧,很难分开,好不容易把公的从母的身上卸下来后,却发现母的身上还绕着公的的半截后腿。通过捕获“马大头”,何小兵加深了对“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句话的理解,为了爱情,是可以牺牲性命的。王大伟——跟何小兵从小玩儿到大的朋友,连复读两人都在一起——却不这样看,他说:“狗屁爱情,纯粹他妈的性欲!”
  夏天过了,天渐渐凉快下来,何小兵的耳边又多了一种声音,蛐蛐叫。他和王大伟每年都要斗蛐蛐,两人有时分头、有时一起去抓蛐蛐,隔三差五就要掐一掐,输了的人经常背着另一个人,深夜打着手电去铁路边、河边乃至墓地里——听说这里的蛐蛐是吃死人肉长大的,骁勇善战,看见别的蛐蛐,就恨不得给吃了——去抓壮丁,然后喂它们辣椒、大蒜、洋葱,把它们培养成性情暴烈的蛐蛐,将挽回颜面的希望寄托在这些新兵的身上。这个季节,秋高气爽,气候干燥,点火也容易,何小兵他们经常在河边生一堆火,弄点儿吃的来烤,有的是他们从家里偷来的肉,有的是从河边地里顺的别人种的老玉米,还有刚刚打下来的鸟——王大伟他爸有把气枪,王大伟经常偷出来打鸟,没鸟的时候,就打别人家的鸽子。烤鸟的时候,他们也不拔毛,而是和一堆泥,抹在鸟上,直到把鸟包得严严实实俨然一个土豆,然后扔进火堆里。等待的时候,他们也不甘寂寞,挽起裤子蹚进河里摸蛤蜊,看看能不能给烧烤添一道海鲜,但多数时候摸不到,却经常摸出一只高跟鞋或一块不知何种动物哪个部位的骨头什么的。有一回何小兵弄湿了裤子,便脱下,找根儿木棍挑着烤,烤着烤着干别的去了,回来的时候发现裤子没了,问谁给藏起来了,都说没有,这时候发现火烧得特别旺,原来裤子被烤着了,掉进火里。一想家里的钥匙还在裤子兜里呢,便赶紧从火堆里扒拉钥匙。钥匙扒拉出来了,铝的已经变形,铜的没变,但颜色变黑了。一想回家又要挨何建国骂了,何小兵很沮丧,但沮丧很快就被即将烤熟的鸟冲淡了。一个泥蛋被从火里掏出来,一敲,碎了,鸟毛也被碎泥粘下来,中间是一个金黄的小裸体,冒着热气。因为裤子充当了燃料,何小兵获得先尝一口的权利,掰下一个翅膀,放进嘴里咂了咂,说:“一点儿不好吃,什么味儿都没有!”这时候细心的王大伟从兜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骄傲地说:“呵呵,我带盐和孜然了。”然后学着新疆人的模样,把调料正反面撒在鸟上,嘴里念念有词:“香香的,辣辣的,不好吃不要钱了啊!”不到十秒钟,一只整鸟被瓜分成若干段,在众人的嘴里咀嚼着。吃完鸟,一人一泡尿,把火浇灭,各回各家,火堆旁剩下一堆鸟骨头。
  冬天,河水冻上了,冻冰了有冻冰的玩儿法。抽陀螺,比谁的厉害:有的以小取胜,就一块钱钢镚儿那么大,抽一鞭子能飞出三十米;有的以大取胜,比盘子还大,两个人不停地抽才能让它转起来;也有的以转的时间长取胜,抽一下去撒尿,尿完回来,还在转着;还有的以造型独特或样式取胜,用彩笔在陀螺上面画几道,转起来就能呈现出一种美丽的图案。这季节也可以滑冰,即使没有冰鞋和冰车,捡两块三角铁,踩在脚下,用铁钎子扎着冰面也能滑;没有三角铁,用竹子片儿也行,只要能滑起来,踩什么都可以。有时候在放学的路上因为积水恰好有一段狭长的冰,何小兵他们也不肯放过在上面滑一滑的机会,排队去滑,先是在没冰的地方助跑,快跑到冰面的时候,突然身体后仰,躺在地上,这时正好身后的书包和冰面接触,人就躺在书包上滑行,看谁滑得远,他们管这种玩法儿叫“老头儿钻被窝”。
  就这样,从小学玩儿到初中,又从初中玩儿到高中。最近两年,何小兵像班里的很多学生一样,迷上听歌——他们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程度只能用“听歌”这个词形容,如果说“热爱音乐”,那就像说一个只会煮面的人说会做饭。但何小兵和班里大多数人特别是女生听的歌不一样,他们听的是港台流行歌,而何小兵听的是摇滚乐,他觉得流行歌太软绵绵了,里面少了点儿什么东西,具体少什么也说不上来,反正总之是少了点儿,而摇滚乐里面就有这点儿东西,这一点无需多说,听摇滚的人都知道。何小兵把零花钱都用来买摇滚磁带和音乐杂志了,从高三下半年起,父母就不让他老往外跑了,他们认为,只要把何小兵关在家里,他就只有一件事情可做,那就是看书,而且他们每次从门缝偷窥何小兵在干什么的时候,都发现他在看书,于是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不知道,何小兵那张被书挡着的脸上,正戴着耳机,听着Gun&Roses。他们听一次就会知道,这么噪的音乐在耳边响着,是不可能做好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配平的。
  究竟是摇滚乐的什么地方吸引了何小兵,他自己也说不清,一开始可能只因为玩儿摇滚的都比较酷,长发、墨镜、牛仔裤、皮靴、皮夹克,这些都是男孩子喜欢的。但光有这些也不行,比如迪克牛仔,也符合这种条件,他的歌就没吸引何小兵,只有那些不仅这样打扮,也不唱俗歌的人,何小兵才会买他们的专辑。当时,何小兵并不知道何谓摇滚文化,只是觉得,当身上不舒服的时候,听了这种躁动的音乐,立马就舒服了。比如当被老师数落了几句,心里正气愤的时候,戴上耳机,这种音乐响起,会顿时觉得挨说并不是个多大的事儿,对老师也藐视起来,不屑和他较量。特别是因为不明白人为什么非得上学而苦闷的时候,听听这种音乐,有助于削减苦闷。戴着耳机,看着那些比你学习好的同学,你会想:考他妈满分又管个屁用!
  何小兵第一次从心里对摇滚乐有了触动,是高二那年的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在学校吃完午饭,无所事事,想睡会儿觉,便来到阅览室,并不是为了追求安静的睡觉环境——这里并不比教室安静多少,一些低年级的女生在这里看《读者》、《女友》、《知音》,边看边唧唧喳喳地交流,老师怎么管也管不住——而是图这里凉快。这是一栋解放前的老式建筑,房顶很高,夏天阴凉。何小兵从阅览架上随手拿了一本杂志,找了一个角落坐下,趴在桌上,展开杂志,盖在脑袋上,开始睡觉。有时候这样能睡着,直到被下午上课的预备铃喊醒,从桌上起来,发现流了一桌哈喇子,手被脑袋压麻。但是这会儿,何小兵就睡不着,他又不愿意听到那些嘀嘀咕咕的声音,便戴上了耳机,摇滚乐在何小兵的耳边躁动地响了起来,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听着听着,何小兵突然觉得心里的一扇门被推开了,以前他不曾留意到这还存在着一扇门,推开后,里面出现一些未曾经历过的神奇的景象,何小兵还想再多看一眼,但那些景象刚露个头儿,便消失了,门不知道怎么就关上了。而这一瞥,让何小兵心头一颤,他突然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了,以前他总认为“自我”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现在他能感受到“自我”的重量了。这一发现,让何小兵内心充满欢喜,他觉得生活不再单调乏味了——尽管他所经历的生活不外乎就是学校里的那点事儿,却足以让他窒息。何小兵突然觉得生活美好起来,正好这时一束阳光从屋顶敞开的天窗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让他觉得,从此拥有了顽强度过学校这些灰色日子的理由,就像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也许只为了享受每天在窗口短暂经过的一缕阳光,便因此有了在监狱里坚持下去的决心。
  那时候,何小兵觉得学校就是一座折磨人的迷宫,到处都是老师的办公室,物理的、化学的、语文的、英语的,政治的,他最怕从这些办公室门口走过,这些屋子都有一排排明亮的窗户,擦得一尘不染,能洞悉到窗外的一切。何小兵好几次从这里经过时,门都开了,某位老师站在门口说:“你过来一下。”接下来就没有好事儿了,何小兵不是被问到为什么没交作业,就是要求把家长叫过来一趟。
  到了后来,凡是何小兵再经过办公室,恰好门打开时,何小兵都主动问:“老师,您要找我吧?”他听不了从老师嘴里蹦出的那句:“你过来一下。”这句话本身给何小兵带来的刺激,比后面要发生的事情还大。
  何小兵感觉,自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早晚都得憋死,但是那天中午他的心被摇滚乐电了一下的那一刻,感受到摇滚乐给他带来的希望,他相信,这个破鸟笼子是关不住自己的——关得了初一,关不了十五,即使过了十五,也并不妨碍他享受阳光空气雨露。
  那天中午的那一瞬间,被何小兵牢牢记在心里,让他着迷。他渴望这一瞬间再次出现,希望踏入那个关着神奇景象的大门后,能尽量多待一会儿,而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听摇滚乐。于是他不知疲倦地购买各种摇滚专辑,省下的生活费都花在这事儿上。
  这种美妙的时刻如期出现了,但每次的时间都很有限,所以,何小兵只有不停地听,才能更多地感受到这种奇妙时刻。
  在语音教室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的卡座里播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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