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RO的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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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让我觉得爱是对的……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替我推荐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的确很有钱,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象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学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末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想我已经猜到八九,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女人嘛,一定要三十以后才有味道!”阿朵叹着气说:“你和我呢,还须好好修炼才行!”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的看,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姆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