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莫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读者看来有罪的倒不是莫尔索,而是法庭和检察官。(加缪)宣传无神论和幸福主义伦理学。
难怪别人把加缪当成莫尔索,以为他也同样对世界采取如此冷漠的态度,加缪感到十分恼火,因为他和莫尔索是截然不同的。当然,他反对资产阶级、反对法西斯,同样也反对共产党,他的政治态度的变化在从《鼠疫》到《反抗的人》等作品中都有明显的表现,但是无论如何,加缪不像莫尔索那样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而是对社会有自己鲜明的态度。他以同情的笔调赞扬莫尔索蔑视宗教、蔑视死亡的傲然态度,正是对30~40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揭露和反抗。这种反抗虽然是消极的,然而深刻地反映了二次大战爆发后西方社会中蔓延的对世界感到不安和绝望的心理,因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又从不分析他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内心描写和外部描写巧妙的结合,表明加缪掌握了美国作家福克纳、海明威等人的写作技巧。关于审讯和判决的段落则显然受到了卡夫卡作品的影响。主人公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犯罪,会使人联想到西默农的侦探小说。总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颖的笔调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见和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意义:塑造了一个显然与众不同的反面人物,却是一个不指望有别的社会,不想和别人有任何联系、只想保持自己个性不受干扰的人物。
加缪的小说风格介于传统小说和新小说之间。一方面,存在主义文学是反传统的,作者从不介入小说,从不干预主人公的命运,从来不发表自己的议论;另一方面欠缺而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萨特把这个概念运用到哲学,小说的语言又极其简单明晰,可以说具有古典主义的散文风格,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局外人》这部前所未有的小说的成功表明了加缪深厚的艺术造诣。当然,与新小说和荒诞派戏剧相比,包括《局外人》在内的存在主义文学,都由于其流畅可读而应归入传统文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