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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神髓

作者:坪内逍遥(日)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国外
大小:248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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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小说是虚构物语的一种,即所谓传奇的一个变种。所谓传奇又是什么呢?英国将它称为romance。Romance是将构思放在荒唐无稽的事物上,以奇想成篇,根本不顾是否与一般社会事理相矛盾。至于小说,即novel则不然,它是以写世间的人情与风俗为主旨的,以一般世间可能有的事实为素材,来进行构思的。这里只讲了它们的大致区别,读者还可能不太理解,关于它的详细定义,姑待下章去说,这里先谈一下它的变迁过程。
  仅按小说,野史的出现,可以说它的发源出自遥远的上古时期,如欲知其所以如此,则必须追溯到原始社会来考察它的发生情况。那么上古的社会情况又是如何呢?尽管东方人西方人有所不同,南北地域各异,但尊崇一家之长,将其奉为族长或酋长,则是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这样,在战斗频仍、优胜劣败十分激烈的蛮荒的上古,那种突然起身于荒莽之间,很快成为一大家族之长,或成为一个部族之首的人,恐不在少数。如果一旦成为这类性质的家长或酋长,那么他们向其子孙讲述些什么呢?我想,那些构成他们亲身所历的艰难辛苦的情况自不必说,此外肯定还要讲述他们的武功战绩。而这些讲述的故事,虽是本人亲身所经历,或亲自见闻所及的真实事迹,但到了子孙将这些事迹讲给更下辈的子孙时,或由于记忆的谬误,或出于附会,遂使本来面目全非,只剩下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留在口碑之中,长期流传下去,形成了神话(mythology)或神代记的渊源。这虽是上古一般的常态,不足为怪,但其所以如此,难道没有其他原因吗?据我想,构成其原因的,可能有三点: 比如某一部族逐渐趋于繁荣昌盛,那么人们便不免感到自傲,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要夸大,以夸耀于其他部族。这样,所谓先祖的经历,就很可能有意加上种种附会之谈,说成是伟大的功业,这是第一个原因。其次,人的天性是最喜好怪奇的,这样,即使无夸张的必要,也会编造一些虚构的故事来歪曲史实,这是第二个原因。而当国家这一形态逐渐完备,多少进入文明社会之后,那些被称为君主之辈,不愿被人说成他们的开国之祖先是从卑贱的平凡人爬上来的,于是制造附会之说,来粉饰其开国之祖的事迹。更何况,在那种时代,对祖先笃信敬虔之念是很深的,即使不是故意去虚构故事,也自然会把祖先奉为神灵,认为先祖是天孙【注:据日本神话,天照大神派遣其孙迩迩艺命自天界下降到人世。见《古事记》上卷。】,即神的子孙。这就是各国都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神代史的第三个原因。这样,上古的所谓mythology,即神话实为传奇的滥觞,它的传说无疑是大多出于虚构或讹传。话虽如此,所谓神话原为一种严肃的物语,决非游戏之作,它与后来的传奇,其性质虽极为相似而其作用却大相径庭。因为谬信讹传已久,后世之人自然不会以这些虚妄怪诞的传述为怪。因此后世的人们尊崇相信这种文献,并不将它看成是小说,而且恬然将它郑重其事地揭载于正史的卷首,把它作为探索国家起源的贵重资料。也有人将神话解释为太古时代的传奇,这显然是很大的谬误。尽管神话荒唐无稽,但其性质毕竟与小说不同。其记载的故事,当然并非全是事实,但也很难说是虚构。它是虚假的故事与以讹传讹的事迹相互混淆在一起,装点成实有其事,并以正史的体裁出现的。其性质半属正史,半似小说。由此看来,正史的发源是神话,传奇的滥觞也是神话,与小说同出于一源,只是经过时代的变迁,产生今天的差异而已。
  然而在文运尚未开通的时代,历代在传承史传时,总要采取唱颂的方式。因为在上古蒙昧之世,既不知文字之用途,也不懂书写的方法,把史传编为诗歌,使子孙传唱,实为简便易行、避免谬误的一种方法。因此,唱颂师一类的人,在把史传谱成歌曲时,首先希望的是便于记忆和背诵。因此,他们使用的语言,自然要尽力选用平明流畅、便于吟诵的语言。而且如果行文优雅,娴丽婉曲,则必然能引起听者更多的注意,所以唱颂师们当然要致力于编出巧妙的语句。但是那些一唱即能打动人心的语句,必须是生动活泼、婉曲艳丽的语句才行,为了竭力刻画人情,就不免出现许多歪曲事实之点。这样,在不断加以粉饰,逐渐迎合时好的过程中,传唱史传的事迹,逐渐失去其本来面目,与原来的传记相比,终于变得大异而小同。一旦神话、神鬼志完全从正史的体裁脱离出来,变成供人们排忧解闷之作的时候,小说也就开始出现了。
  据说,希腊诗人荷马所著的《伊利亚特》,也源于特洛伊神话,但其叙述的事迹,两者却颇多异同。
  这样,人世沧桑,文明的程度不断增进,在人类懂得了读书写字,每个国家的正史已经完备之后,唱诵的方式依然存在,于是开始将传奇编为诗歌进行吟唱。但到了这时,已不再认为唱诵是传承史传的必要方式,而是将唱诵看做是一种消遣,一味追求内容的新奇。既然如此,那些唱颂师们也就投合这种风尚,不断通过自己的构思来编出新奇的故事,力求把它描述得仿佛实有其事,以求得人们的称赞。从这时起,虽然已出现了正式的传奇,但这个时代的传奇,总的说来,还只用韵文构成诗体,因此它和如今所谓的传奇,其名虽同而体裁则异。
  在这种情况下,传奇的种类也无形中分为许多种,有的以滑稽为主,有的着重于真实感。而且,当社会习尚倾向于杀伐的时代,则出现以叙述武勇为主的传奇,而在那些时尚流于柔弱的国度里,则或者出现关于宗教性的传奇,或者出现关于爱情的传奇。于是,日耳曼人的传奇多描述勇士的功业,撒克逊时代的古老诗篇多叙述与宗教有关的故事。我国的传奇,与前两者相反,无论是《住古物语》、《伊势物语》【注:成书于十世纪初,作者不明。以一首或数首和歌编成一段男女爱情小故事,全书共一百二十五段,日本称本书的体裁为"歌物语"。】,还是紫式部的《源氏物语》,都是专写男女间的情事的。这是为了适应当时优柔文弱的风气所致。总之,由于当时的人们都喜好奇异,所以一旦出现投合时尚的奇异故事,时人就加以欢迎,决不去责怪故事的荒诞无稽。而且即使与实际情况大相矛盾,反而赞其奇想,不以为怪,于是作者就更加刻意求奇,雕心镂骨,炼字造句,力求编造得越新奇越好。话虽如此,但近期的物语,一味以迎合时尚为目的,因此也就不可能理解艺术的本质。而且既然不问所写的物语是否接近真实,结果写出的作品满纸荒唐,而作者恬然不以为意,甚至自鸣得意。而读者也是一味喜爱这类作品,毫无不满。然而随着文明的进步,世人逐渐对这种传奇(romance)的荒唐无稽,自不能不感到厌倦,于是传奇随之衰颓,兴起了所谓严肃的物语(novel)。此种novel的沿革,将在下边加以缕述。
  当传奇流行于世时,寓言故事也在盛行。所谓寓言故事,就是在荒唐无稽的小说中寓以教训之意,以启迪妇孺之蒙,进行奖励善行,惩戒恶行。在英国,所谓fable就是这种寓言故事,《伊索寓言》可视为其一例。其他如《庄子》中的寓言,也不外是此类作品。我想寓言故事之所以问世,是因为当时的君子及有识之士,慨叹世间道德衰微,人情流于淡薄,思欲加以挽救,同时又由于人们流于游惰,很少展卷读书,至于那些讲述人伦道德的、一本正经的书籍,则更无人问津,这使他们深感缺乏教化告诫的手段。于是想出这种方法:模仿世人喜爱的传奇结构,写成架空的故事,暗寓奖善惩恶之意,以求讽世。因此,传奇故事与寓言故事其外形虽同,而其内容并不相同。前者以娱乐为目的而后者则旨在讽喻。Fable之类的故事,如佛家所说,是一种"方便",并非是它的目的。因此它的情节简单,如果只从表面看,这类作品淡而寡味。但如果仔细加以玩味,体会它的微言大旨,那么就可以发现它那种寸铁杀人般的深奥寓意。《猿蟹交战》【注:日本古典五大童话之一,写狡猾的猴子欺骗螃蟹致死,蟹的子孙报仇的故事】之类的物语,《桃太郎》【注:日本古典五大童话之一,写从桃子中出生的一个小儿桃太郎,率领犬、猿、野雉击平定鬼岛中恶鬼的故事】之类的民间故事以及《切舌雀》【注:日本古典五大童话之一,写老公公养了只爱雀,吃了面糊,老婆婆将雀舌剪掉赶走,老公公去寻找雀的家,雀送他一只小笼,里边都是珍宝,老婆婆也去找雀的家,她贪心地拣了一只大的笼带回,打开时里边都是毒虫】、《咔嚓咔嚓山》【注:日本古典五大童话之一,写老爷爷为狸所杀,兔子替他报仇的故事】等等,都属于fable这一类。表面上看来,这类故事虽似无足称道,但一旦体会其实质,却颇富深意。
  在这一过程中,文明的气运日进,等到变为开明之世,fable也在变化,不能不有所进步。因为随着文明气运的进展,社会的习尚也与从前不同,极易倾向于奢侈,万事皆喜浮华。而且在人智日进之中,人们已不喜读那种浅薄无聊的寓言故事。其中如《庄子》之类的杰作,虽然仍受到具眼之士的尊崇,流行于成人社会,但其他一般的寓言故事,作为这种书的讽喻目的,已逐渐失去它的作用。因为那些高明有识之士另去阅读圣贤之书,足以辨明道义之理,已无依靠阅读寓言故事增进自身修养的必要,只不过是欣赏其行文之巧和其结构之妙而已。这样,其中一些低级的作品,便只是作为幼儿的童话,或受妇女们的喜爱,成为一种消遣读物。至于其原来的讽喻目的,已经完全不为人们所领会。因为幼儿们只是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情节上,不可能体察出作品中含蓄的寓意所在。试以我国的《猿蟹交战》故事或《切舌雀》故事为例来看,本来它们是含有某种寓意的,但在给幼儿讲述这些故事的祖母或母亲,十之八九并不了解寓意所在,只不过是把它和一般的编造故事加以同等看待而已。这些事实都是进化过程中理所当然的规律,也是fable逐渐衰微,寓意小说(allegory)代之而兴的原因。
  所谓allegory又是什么呢?即:它是虚构物语的一种,含有双重的创作用意。所谓双重创作用意,是指表面的故事和隐含的寓意。如果举例来说,则著名的《西游记》就是适当的例子。如果从表面的情节来评论这部作品时,则似乎只能感到它奇异荒唐,架空无稽。和世上一般的传奇并无差别,但仔细加以玩味,就会知道它蕴含着隐微的寓意,可以从中引出另外存在着的一种深奥不可思议的创作意图,给人提供一种方便,足以窥见玄妙的佛学哲理。又如斯宾塞的杰作《仙后》这篇长诗,班扬的《天路历程》这些作品,都在作品中存有寓意,或含教训,或含讽刺。尤其是《仙后》这部作品,共含有三种创作用意:一是一般的传奇,这表现在作品的故事描写上;一是阐明宗教的奥义,这是它的言外之意;至于它对当时社会的讽刺并加以奖惩的寓意,更是言里言外,历历可以指教。《仙后》这部作品,委实是寓意小说中的杰作,说它是空前绝后之作也非过誉。此外,尚有许多寓意小说,这里为了举例,只提出以上几部杰作。关于这类作品详细情节的安排及寓意的手法,只要仔细阅读上述三部作品,亲自加以研究,则自会领悟。
  总之,寓意小说(allegory)多半是从简单的寓言故事(fable)逐渐演化、发展而来的产品。Allegory与fable,从表面上看,一个是非常简单,一个是十分复杂,似乎互不相似,但如追究它们所蕴含的本意,则两者完全相同,很难认为它们是两种东西。因此,在我看来,正如前边所述,随着人智的日新月异,时代的好尚也与过去不同,不但对器具、服饰的好尚与过去不同,就是对于没有实际用处的草子【注:这里作者用来迂指简单的读物】、物语【注:这里作者用来泛指比较复杂的故事】,也不再喜欢那种纯朴的作品,而喜好奇异复杂的作品。因此传奇也好,寓言故事也好,那种过于单纯浅近、淡而无味的作品,不知不觉受到世论的排斥,不再流行于世。这样,传奇的作者们自然要尽量想出新奇的着想,使其情节更加复杂化,将故事拉长,想尽办法来进一步投合时尚。这样,寓言故事就越发不适合社会的情势,仅仅作为妇孺的娱乐读物,终于把它本来的主要目的忘掉了,于是寓言故事逐渐衰亡,终至绝迹。话虽如此,人们并非不知小说具有讽喻警世的力量,人们不忍完全放弃这种长处,所以社会上从事文笔事业的人,便企图在传奇中暗寓讽喻之意以警世,这就是以劝善惩恶为主题的小说、稗史的滥觞。而那些具有文才的宗教家以及学识渊博的道德家们,早已看出传奇作品不只是由于投合时尚,受到世人的欢迎,而且还具有左右风气的巨大作用。他们认识到为了劝诫人心,鼓舞已变得萎靡不振的德义观念,如果不顺其所好来加以说喻则极难奏效。于是将fable加以延伸,使它具有复杂的情节,使之含有劝善惩恶之意,与传奇遂并行于世。但是,所谓寓意小说(allegory)与劝善惩恶小说,其渊源虽同出自fable,但其性质却大不相同。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寓意小说是以劝善惩恶为主要目的,故事是它借用的手段,而劝善惩恶小说则是以故事为中心,以劝善惩恶作为它的点缀。所以寓意小说不管它的结构安排如何不合理,不管它的故事情节如何荒诞不经,只要它的寓意设想得巧妙,就不会遭到非议讥弹:而劝善惩恶小说,如果形成其中心的故事情节使人感到是咄咄怪事,则尽管符合了劝善惩恶的目的,也很难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我国劝善惩恶小说的作者,由于不理解这种小说衍变的情况,所以只知道将劝善惩恶作为小说、稗史的主要目的,而把作为小说中心的人情,写得十分疏漏,岂不十分可笑。这都是由于不了解allegory与劝善惩恶小说之间的差别造成的。如果做个比喻来批评的话,这就无异于有家商店,看到小贩借自家的檐下来贩卖"劝善惩恶',于是自己也在檐下摆出个摊子,把"人情'这种货色交给店内来发售,专在檐前贩卖劝善惩恶,结果使得本店只好关张大吉--大概和这种愚蠢的商人没有什么两样的罢。
  演剧也与此相似。最初它大多为表演神话事迹,但随着人智渐开,于是模仿寓章之书,以劝善惩恶之意来创作传奇剧,使之成为警世的手段。近来流行的"马鹿囃子"【注:日本神杜举行祭礼时,在花车上演奏的一种欢快乐曲,伴以舞蹈】之类,原是《古事记》【注:日本八世纪初成书的神话传说集】中所载的上古事迹的表演,还存在着未寓讽喻的上古遗风。英国的所谓miracle-play【注:英语,奇迹剧】也是把使徒,基督的灵验奇迹,原封不动地加以表演的,如果给它个大致的评语的话,那么和我们的"马鹿囃子"是同一类的。但以后出现的劝善惩恶剧(moral-play)则和它不同,它的性质,也可以说完全是表演allegory的。关于演剧的沿革,著者虽自有看法,这里因无必要,故略而不述。
  总之,演剧与神奇故事,当它们发生之初,其性质几乎相同。戏剧是以新奇的故事为主进行表演的,但随着世上人情的发展,逐渐省去怪奇的成分,去掉荒唐无稽的情节,终于变成取材于眼前平凡的事物,意在劝善惩恶。这样,就可以清楚地了解:演剧的主要精神也是表演人情风俗,至于其他,如劝善惩恶之类的宗旨,并非它的目的。
  这样,传奇(romance)也就减去其荒唐的构思,终于力求刻画出世态的真相,这是所谓进化的自然法则,是不可抗拒的趋势。但是,在文明的气运处于半开之时,世间人情固陋,喜好也还未变得高尚,由于小说作者缺乏识见,也无洁身舀守的勇气,因而追随流俗之所好来写他们的作品,所以他们距掌握小说的神髓还有很大距离。总之,作者的原来想法,既不是要写人情世态,也不是要讽喻社会,只不过是想取悦于时尚,迎合社会的风气以沽名钓誉而已。因此,当时的传奇作者所写的传奇作品,人情世态并非作品的主题,不过是取媚于时尚的一种手段,而且他们书中劝善惩恶的寓意,也不过是如俗语所说的,是他们的一种遁词,是为了避免被人将他们的作品说成是无用之书,为了搪塞有识之士的讥评,临时使用的一种手段而已。既然这种劝善惩恶的寓意也不是他们的作品中的主要目的,那么和其他寓言家的著作相比,其劝善惩恶并不起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了。自文化、文政年间开始,我国为一般人所欢迎的小说、稗史,几乎全都是这类的劝善惩恶小说,并非真正的小说。正因为如此,有识之士批评我国的这些小说是鄙技,斥之为有害无益。这岂不是使小说家大丢面子吗?
  那么,真正的小说(novel)是在什么样的时势下出现的呢?这种小说与传奇所不同之处,又在哪里呢?回答是,novel即地道的小说在世上出现,总是在戏剧趋于衰微的时期。推其原因,这是因为在文明尚浅、蒙昧未开的社会,人们总是喜好表面的新奇,由于观察事物的能力不够致密,所以不论什么事物,只要它是异乎常态,具有足以引起注目的、性质新奇的事物,就认为有趣,竞相欢迎。而且当时的人心与现今的人心不同,喜怒哀乐,一般说都非常激切,感情自然而然均流露在表情与举动上,使旁人一眼就可能清楚看出。同时,理智的作用很微弱,所以难以抑止情欲的冲动,即使内心的想法也要在外部表露出来,或见之于行动。因而这个时期的人,常有种种所谓怪癖,既有可笑的怪癖,也有可恨的、可怜的、可恶的怪癖。有的可能像善六、丈八【注:当时戏作文学中人物的名字】那种人物的卑猥无耻;也有的可能像有业(《姬竞双叶绘双纸》中的丑角--有原屋业平)那样极度愚痴呆傻。由于这个时期的人情世态都显露在外,所以刻画这类人物并不困难,就连传奇一类作品都能把他们刻画一番,以博世人的一粲。但是对当时笔下缺乏文才的作者说来,也有很多世态人情是他们难以描绘得栩栩如生的。在这种情况下,精致地描绘风俗,细腻地揭示人情的,则莫过于戏剧。因为戏剧的性质,和传奇相比,不只是结构单纯,情趣浓郁,而且另外还辅以舞台布景,伴有俳优的道白和动作,以渲染其情趣,因此自然使模拟的人情世态生动起来。更何况那些演技高超的俳优,当他们将出自传奇名家手笔的、非凡的杰作,巧妙地排演成戏剧时,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不逼真,使观众于不知不觉之间忘掉这是演戏,或哭或笑,陷入如醉如痴之境。(我国的梨园中曾出现过幸四郎、半四郎这些绝妙的俳优,也有鹤屋南北【注:这里是指第四代的鹤屋南北(1796-1856),他著有《东海道四谷怪谈》、《阿染久松艳迹谈》等】创作的优秀脚本,从而在满都的人士当中引起轰动,这是众所周知的。)而那些传奇,则内容疏漏,妄诞无稽,荒唐怪奇,意浅情疏,毫无生动之致,简直与死灰无异,只不过是一些芜杂的情节而已。因此两者相较,不啻有霄壤云泥之差。这也就是我国到处戏剧繁荣而传奇衰落的原因。
  然而彼一时此一时,时尚的变迁与文运的发展,不会永远停留在一处。如今人智日进,世人渐好华美,万事均不同于前。由于大多讲究外表,所以即使人情未变,但形之于外的世人的举止行为,与过去的时代相比,大不相同。这样,经过时间的流逝,不但那种与现今不同的风俗习惯,变得渐从世间绝迹,不再站得住脚:而且随着人智日进,人们竭力抑制自己的各种情欲,尽量不使它明显地表露在外。比如,在十分恼怒的时候也故意和颜悦色,从容应对:或极其悲痛的时候,有时也会强行忍泪。人情既然向这种方面衍变,那些梨园子弟在舞台上所演的人情世态,也就逐渐与时势不合,算不上演得真实。其实,就戏剧的基本精神而言,并非一定要逼真,毋宁说它应当超越真实之上。换言之,并不是把模拟真实事物作为它的主脑,而应该是将"真实加上某种东西"(reality plus something)作为它的主脑。比如,上演一出男女情事的戏,或演一场武打戏,如果不像是真的,那当然不行,但如果逼真得毫厘不差,也会索然寡味。处在现今的文明社会,人们大多注意外表,维护体面。即使与热恋着的情人相会,也不可能像雏鸟对待久我【注:木偶净琉璃剧《妹脊山妇女庭训》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名字,久我的全名是久我之助】,或阿七对待吉三【注:日本江户时代的两个真实的人物,这一对青年男女的悲恋故事被改编成纪海音的木偶净琉璃剧《青菜铺阿七》。井原西鹤的短篇小说集《五个好色女》卷四,也写的是这个故事】那样,毫无顾忌地表露自己的恋慕之情。因此即使这样可以使观众看清他们的心事,也不见得就会引起观众的多大感兴。武打的表演,也同此理,变得索然寡味。在离战国之世【注:指日本历史上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1467--1568)】不远的专制时代,即使是一般百姓,也总要会一些武艺,或学点柔道,偶尔遇上争斗,也会施展一些武术向对方挑战。因此,看到真的武斗,自然要感兴趣,而对于这种舞台上模拟的武打,就更加兴味津津。但是,在现今的时代,相互厮打也好,相互挑战也好,只不过是饱以老拳而已,根本不再讲求什么招数架势,因此再看这些武打,已根本引不起兴趣,所以即使把它演得再逼真,不但毫无意义,而且也很难演好。这样,如果硬要以写实为主,把武打和描写男女情事的戏一味按它真实的情景原封不动地进行表演,那么谁还肯花许多冤钱去看戏呢?只有当人们认为戏剧比真实更前进一步,更加情趣盎然,观众才要看,俳优才会演。因此,尽管在那些对人情与世态都具有激切感情的人们的眼中看来,只有把人情世态原封不动地搬上舞台,戏中的全部情节才有兴趣,但是在晚近的人们眼中看来,舞台上出现的所有情节都是不合乎情理的,因此就会逐渐有人出来,嘲骂它违背真实。话虽如此,如果和真事一模一样,原封不动地照搬上舞台,那就会失去戏剧之所以为戏剧的特点,变成不伦不类的东西,而且如果想去演得像真事一样逼真,实际上也是很难做到的。
  所以,尽管时代已变得文明开化,还是只好仍然将过去的人情世态在戏中保存十之八九,将所谓世态剧【注:原文作"世话剧",是描写当代风俗人情的剧,内容大多写男女间的感情】用时代剧【注:描写过去时代的戏,内容大多写历史人物,其表演方式带有夸张性,动作基本上有一定的程式】的形式进行表演。例如,有个妙龄女子,遇上一个好青年,当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她只顾睃着对方,内心恍惚,不觉把手中扇子掉落地上,这是情意激切的封建时期的人们常有的情态,不能说是当今社会的人情世态。但是我国的戏剧作者或言情小说作者现在仍然把这种刻画方法当作看家本领,经常把它作为表现恋慕之情的最好的套数。这正可以作为一个实际例子,说明用戏剧表现文明时代的情态之所以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戏剧逐渐失去它作为时代的镜子受世人欢迎的价值,观众的批评,也很容易流为空谈道理。有的斥责男演员扮女角有悖真实,有的认为应废除面具,甚至有的主张应废止勾脸。
  附带说一句,东京的一位落语【注:类似中国单口相声的一种曲艺】演员曾经半开玩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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