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的夏天分外地热。街上的灯虽然亮了,胡同口那卖酸梅汤的还像唱梨花鼓的姑娘耍着他的铜碗。一个背着一大篓字纸的妇人从他面前走过,在破草帽底下虽看不清她的脸,当她与卖酸梅汤的打招呼时,却可以理会她有满口雪白的牙齿。她背上担负得很重,甚至不能把腰挺直,只如骆驼一样,庄严地一步一步踱到自己门口。
进门是个小院,妇人住的是塌剩下的两间厢房。院子一大部分是瓦砾。在她的门前种着一棚黄瓜,几行玉米。窗下还有十几棵晚香玉。几根朽坏的梁木横在瓜棚底下,大概是她家最高贵的坐处。她一到门前,屋里出来一个男子,忙帮着她卸下背上的重负。
“媳妇,今儿回来晚了。”
妇人望着他,像很诧异他的话。“什么意思?你想媳妇想疯啦?别叫我媳妇,我说。”她一面走进屋里,把破草帽脱下,顺手挂在门后,从水缸边取了一个小竹筒向缸里一连舀了好几次,喝得换不过气来,张了一会嘴,到瓜棚底下把篓子拖到一边,便自坐在朽梁上。
那男子名叫刘向高。妇人的年纪也和他差不多,在三十左右,娘家也姓刘。除掉向高以外,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叫做春桃。街坊叫她做捡烂纸的刘大姑,因为她的职业是整天在街头巷尾垃圾堆里讨生活,有时沿途嚷着“烂字纸换取灯儿”。一天到晚在烈日冷风里吃尘土,可是生来爱干净,无论冬夏,每天回家,她总得净身洗脸。替她预备水的照例是向高。
向高是个乡间高小毕业生,四年前,乡里闹兵灾,全家逃散了,在道上遇见同是逃难的春桃,一同走了几百里,彼此又分开了。
她随着人到北京来,因为总布胡同里一个西洋妇人要雇一个没混过事的乡下姑娘当“阿妈”,她便被荐去上工。主妇见她长得清秀,很喜爱她。她见主人老是吃牛肉,在馒头上涂牛油,喝茶还要加牛奶,来去鼓着一阵臊味,闻不惯。有一天,主人叫她带孩子到三贝子花园去,她理会主人家的气味有点像从虎狼栏里发出来的,心里越发难过,不到两个月,便辞了工。到平常人家去,乡下人不惯当差,又挨不得骂,上工不久,又不干了。在穷途上,她自己选了这捡烂纸换取灯儿的职业,一天的生活,勉强可以维持下去。
向高与春桃分别后的历史倒很简单,他到涿州去,找不着亲人,有一两个世交,听他说是逃难来的,都不很愿意留他住下,不得已又流到北京来。由别人的介绍,他认识胡同口那卖酸梅汤的老吴,老吴借他现在住的破院子住,说明有人来赁,他得另找地方。他没事做,只帮着老吴算算账,卖卖货。他白住房子白做活,只赚两顿吃。春桃的捡纸生活渐次发达了,原住的地方,人家不许他堆货,她便沿着德胜门墙根来找住处。一敲门,正是认识的刘向高。她不用经过许多手续,便向老吴赁下这房子,也留向高住下,帮她的忙。这都是三年前的事了。他认得几个字,在春桃捡来和换来的字纸里,也会抽出些少比较能卖钱的东西,如画片或某将军、某总长写的对联、信札之类。二人合作,事业更有进步。向高有时也教她认几个字,但没有什么功效,因为他自己认得的也不算多,解字就更难了。
他们同居这些年,生活状态,若不配说像鸳鸯,便说像一对小家雀罢。
言归正传。春桃进屋里,向高已提着一桶水在她后面跟着走。他用快活的声调说:“媳妇,快洗罢,我等饿了。今晚咱们吃点好的,烙葱花饼,赞成不赞成?若赞成,我就买葱酱去。”
“媳妇,媳妇,别这样叫,成不成?”春桃不耐烦地说。
“你答应我一声,明儿到天桥给你买一顶好帽子去。你不说帽子该换了么?”向高再要求。
“我不爱听。”
他知道妇人有点不高兴了,便转口问:“到的吃什么?说呀!”
“你爱吃什么,做什么给你吃。买去罢。”
向高买了几根葱和一碗麻酱回来,放在明间的桌上。春桃擦过澡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红帖子。
“这又是那一位王爷的龙凤帖!这次可别再给小市那老李了。托人拿到北京饭店去,可以多卖些钱。”
“那是咱们的。要不然,你就成了我的媳妇啦?教了你一两年的字,连自己的姓名都认不得!”
“谁认得这么些字?别媳妇媳妇的,我不爱听。这是谁写的?”
“我填的。早晨巡警来查户口,说这两天加紧戒严,那家有多少人,都得照实报。老吴教我们把咱们写成两口子,省得麻烦。巡警也说写同居人,一男一女,不妥当。我便把上次没卖掉的那分空帖子填上了。我填的是辛未年咱们办喜事。”
“什么?辛未年?辛未年我那儿认得你?你别捣乱啦。咱们没拜过天地,没喝过交杯酒,不算两口子。”
春桃有点不愿意,可还和平地说出来。她换了一条蓝布裤。上身是白的,脸上虽没脂粉,却呈露着天然的秀丽。若她肯嫁的话,按媒人的行情,说是二十三四的小寡妇,最少还可以值得一百八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