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庄菲雪,老爹起的名字,他说生我那一段时间,都在下雪,而且那个时候,还是四月。
我就想,我是不是窦鹅转世,只是生错了月份?
不过还好,我只是庄家的掌上明珠。
庄家世代以乐为生,武为副业,名声不算太坏,在江湖倒也落了个不错的地位。虽是大户人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老爹有一日,甚至一个时辰是像豪门贵族的长老那样安安稳稳地坐在大堂中央那个绝顶重要的位置。从来没有一天是威严地讲过一次正经话。
老爹是个非常奇怪的老头,他从来不出去赚钱,只是每月底弹奏两首曲子,就能赚足整个家族一年的消费。
当我说他整一绣花枕头,外面绣得美轮美奂,里面其实都是稻草的时候,他只是不以为然的眨巴一下眼睛,道:“女儿,你连当枕头的份都没有!!!”
其实,老爹绝对不是肠子里装稻草那种伪君子,相反的,他是全世界最真的人,他活得精彩,皇帝三次御聘老爹为皇家琴师,可是每次他都毫不留恋地婉拒了。冷嘲热讽是我对老爹一种爱的表示,于是我问他:“是不是皇帝老子给的钱太少?”他只是嘻嘻笑道:“给他弹琴,太委屈我的才能了。”我只是不屑一顾地瞟了他一眼。
他对乐曲的执着,就像我对吃的执着一样。也许这样的比喻修辞太对不起他,可是我实在找不到更形象的喻体了。
他能让我在一天之内花销一千两银子,却绝对不让我吹破一个音符。
忘记说了,我是吹箫长大的。
我们家族有个奇怪地学乐方法,就是以方法,来选择今后所学的乐器。我们家除了钱以外,最多的就是乐器。无论出名还是不出名的,仓库里的数量绝对都不会少,而且样样都是精品。不知有多少奸商好汉眼巴巴地看着。
而在我三岁那年,同样没有拜托命运的束缚,无辜地抓住了那只似乎能够打一天到晚追着我满街跑,师兄养的那条惊天动地的猎狗的“棍子”!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
讲到我师兄,我还是忍不住把头抬高了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哦。
师兄叫尘心,他十一岁那年入的我们家。我没大没小,从来就只叫他“木头”。到最后,老爹甚至全家人都开始这样叫他了。他似乎也不在意,一笑置之。
他在音乐方面似乎没有什么天赋,却能在武艺上独占鳌头,在十五岁的时候,争夺武林盟主的比武中胜出,让许多名声响当当的长老望尘莫及。从此,我们家又出了一个名人——江湖历代最年轻的武林盟主。
虽是大名鼎鼎的盟主,但是每天回家的时候,他还是一如往常地任我欺负,而不抱怨一句,从头到晚都只是展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让我不得不怀疑,他到底会不会武功。要知道,我那点皮毛武功,要真打起来,连他一根汗毛都伤不了。可是,仿佛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每次我“虐待”完毕后,他总是皱着眉头大嚷:“痛!”可是我还是能够看见他嘴角溢出一丝微笑。
因为我娘的厨艺,让人实在是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所以他每天都会回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娘跟老爹是个对我们来讲非常完美的一对夫妻组合。他们让我和木头在味觉和听觉上得到了充分满足。
……
马蹄声在街道上又划上一丝更具一格的旋律。节奏快而急,可见马速已快。
此时,我在去往烟醉楼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