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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陆,母亲姓丁,他们有一双儿女。哥哥被父亲取名叫陆弈伟,长我六岁。也许是为了公平起见,我随母亲姓氏。丁彤,我很喜欢妈妈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一直到我出国前,我才换了名字叫陆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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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当父亲开着面包车把母亲和刚出生的我从医院接回家时,哥哥已经戴上红领巾了。说到我们两个的长相,基因遗传的有些极端。我像极父亲,他像极母亲,很多人说我们两个没有相似之处,不相信是亲兄妹。他也总是气我,说我是在他放学的路上从一个垃圾筒里拣来的。骗谁啊,又是垃圾筒的故事,母亲还说他是从垃圾筒里拣来的呢。莫非母亲把我们都生在了垃圾筒里?这事儿一直未向母亲求证,只当笑话。其实如果仔细看,便知道垃圾筒一说显然不成立,毕竟是亲兄妹,眉宇之间总会有相象的地方。哥哥一直很爱护我,我们兄妹之间的感情极好。
小的时候我经常喊父亲“小陆”,后来渐渐长大改口叫他“老陆”。父亲很爱我,甚至是溺爱,印象中哥哥总是说父亲偏心眼。我所想得到的零食和玩具,只要开口,父亲从没有说过一个“不”字。想想我该就是那种蜜罐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可我会悲春思秋,事后乐天派。我一直暗自庆幸投胎找对了人家,要是落得一个平平常常的家庭,我肯定会因为遏制心中无尽的欲望而郁闷致死的。
印象中,父亲从我上小学开始就不断逼迫我学习大提琴。记得那时候,大提琴竖起来比我还高半头。终于一天我受不了折磨,拿了剪刀把大提琴的琴弦全部剪断,也就是从那以后因为学琴,我和父亲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我一直是个很叛逆的孩子,从小学就喜欢听摇滚乐,在我那些傻逼同学还在见天讨论四大天王中谁比较帅的时候,我却在一边听打口的KURT、METALLICA、BOB,盗版的唐朝和黑豹……作为一个成绩优秀人见人爱的出生于那些甜腻腻的流行歌曲泛滥时期的女孩儿,已经特别不容易了。虽然父亲一直叫嚣着我是因为接触了摇滚乐才开始堕落,但是后来经考证我的生性不羁和特别的性趋向并不是因为接触摇滚乐才滋生的。生活中发生的一切纯属偶然。
上了高中,我则急功近利,对一切音乐充耳小闻。专心念书,准备如父母所愿考上名牌大学,所以我渐渐远离了摇滚乐,听了数年的所谓激进摇滚,反而连作为一个铁托起码的叛逆精神都不具备了。呵呵,年龄大了,我中规中矩地作人,理理智智地生活,谨慎小心地安排自己的起居,长的不胖不瘦,在人潮人海中肯定是不会让人从后面看着想犯罪,前面看着想自慰那类。我就这么中庸地活着,直到我考上大学。
在我准备填写高考志愿的时候,哥哥接到了美国西北大学MBA的录取通知书,父亲乐了一个星期。当初背着父母填报名牌大学热门工科专业计算机系,是为了向父母证明他们的女儿并不是一个无所作为的笨孩子。顺利进入了大学校园,没有了高考的压力,一切似乎又恢复到以前的癫狂年代。周围的男生对于一个晚上泡吧白天上课睡觉,经常假装斯文,身材相貌不错,高数考试总不会低于90分的女生还是垂涎三尺的,毕竟这是理工科院校,此种生物绝对算得上是稀有,也许并不罕见。沉沦于男生的巴结与呵护中,乐不思蜀,很多女生因为嫉妒,心生不满,脸上生起红色不明物体,后确诊为粉刺,于是学校小卖部里的姗拉娜开始畅销。尽管这样,我总觉得生活中少了点儿什么。终于一次在酒桌上我对我的胖男友说,我的身体上也许注定要流淌着两种人的液体——男人的和女人的。胖男友并不惊奇,“你绝对是个婚外恋的坚决拥护者!”那天我历史性地喝了三大玻璃瓶燕京清爽,最后好象是被搀回宿舍的。印象中胖男友好象还在我的耳边呢喃道:“我到了加拿大一定回来娶你!”而我的结束语是:“期末英语考试你不许再拉我的卷子……”大一的学习生活过的逍遥自在,期末考试结束我拿到了二等奖学金。
到了大二一切似乎全变了,增加了几门的专业课,每天上课我开始对着满脸“五线谱”的老教授发呆,看着他在黑板上画着各种各样的电路图,我开始抓狂,想着满黑板的0和1晚上我开始失眠,各门功课和频频而来的大小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惶惶不可终日。“考试前夕,大学里的理工生几乎全都一个模样——面呈菜色,两眼通红,手脚冰凉,头脑昏乱,如中风魔,可怜可笑。”如果石康这小子早些把这些话发表供人借鉴,我想就是打死我也不会报考工科专业的。看来我们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苦孩子。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选择理工科对于我来说等于自虐。期中考试结束我竟然出现了一门功课不及格,这让我陷入了苦闷之中。
3
郁闷归郁闷,还是得努力的学呀。
大二下学期我逐渐适应了专业课的学习,开始努力拓展自己的外交,骨子里或多或少有点崇洋媚外的劣根。在一次私人派对上,我认识了一个在北外学汉语的德国留学生。Silvia是个德国女孩儿却讲不出几句德语,因为她从小生活在美国。我应该算是学校里比较早拥有手机的学生,她要了我的号码之后,就经常给我发:
“I miss u so what can I do?”
“Sometimes I feel like a stranded bird ,beat on in vain against the windowpane
,afraid of the snares inside.But I find a haven in your eyes.”
“I put pieces of myself up cautiously.feel stark though mirgivings make me
tattered round edges.Someone comes and I crashdown.And I am back where I
start.”诸如此类像是圣经般的留言。由于我们各自所在的学校只相隔一条小马路,所以,我们就天天泡在一起,她是个基督徒,同时也是一名女同性恋者,我从她那里生平第一次听到中国是同性恋的天堂。
喜欢女人纯属个人爱好,喜欢过男人仅限于一次亲吻,再无其它,大多数人认为我的爱情生活是残缺的,可惜的。周遭七大姑八大姨无不赞叹,“看人家彤彤,从不让她妈操心,人家就知道学习,从不招惹是非。”每每听到这些话,我的父亲母亲脸上总是波光粼粼,可我总是暗地泄愤,这话听上去很像我某些机理功能先天发育不良,其实我发育的很好,并且有些男人也许还不如我,因为我的知识绝对不仅仅限制于一分钟内抽插几次可以使女人获得性高潮,如何绞尽脑汁让你的猎物平躺在你身下。
4
从懂事起,我就一直认为死去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所有的凄苦与惨痛都可以在那一刻被哑然停止。面对生活的每一个侧面,我憎恶学院式的装腔作势,做作浮悬,我让自己变得实在。二十岁的我就像一颗被腐蚀的锈迹斑斑的铁钉一样,置身于生活这块随时会糟掉的木板上,我的行为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狂热,于是我苟同了一位学者所说的“实在的作风”乃是出于以下的信念:“真理能够解决问题,因为真理不是别的而是人对真正的事实和力量的实事求是。”看着人们垂死坚持,把生活顶在头顶上,这让我无地自容,对于站在生活背面的人来说,生活对我而言象是在吃口香糖,有薄荷的、有香蕉的、有咖啡的、有草莓的、有香草的……咬咬嚼嚼,不高兴可以随时吐掉,早就想把那段舔着时间过活的日子,添油加醋地记录下来,看来现在是时候了。当然这要感谢Arleen同志,她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我——幸福与残酷的主人。
以下是我的简单介绍——
姓名:丁彤
性别:女
身高:一米六八
体重:四十九公斤
血型:万能O型
星座:天秤座
最喜欢的歌手:窦唯--我的音乐教父 ;Bjork--我的音乐老娘
最喜欢的乐队:BLUR
最喜欢的颜色:希腊蓝、柠檬绿
最喜欢的地方:北京的胡同儿
最心爱的人:父亲、母亲
最享受的事:坐在沙发上,看自己喜欢的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躺在床上,和心宜的人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