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或多或少可以算不死幽灵。太阳的光芒,烈焰的高温,或许能够毁灭我;话说回来,却也未必尽然。
我身高六尺,在一七八零年代,当我犹是年轻的凡人,这样的身材着实令人难忘;纵以今日标准看来也并不差。我有一头浓密髻曲,长几披肩的金发,在萤光灯下自然闪耀白光;灰色的眼珠,很容易受到外界颜色烘染而泛蓝变紫;鼻子略短而窄;嘴型漂亮,配我的脸稍嫌大了些;我的嘴巴时而显得刻薄,时而又显得慷慨。性感迷人的特色,却从来不变。此外,我有一张生动跳脱的脸,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总形之於色。
我的吸血鬼本色,表现在白哲且高度反射的皮肤上;在任何镜头下,都必须敷粉以作掩饰。
一旦饥渴嗜血之际,我看起来就十分恐怖,肌肤皱缩,血管如绳索环绕骨骼周围;不过这种情况绝不至於发生的。只有指甲则是唯一的破绽,这个特徵所有的吸血鬼一无二致!我们的指甲看上去像是玻璃,当凡人无所事事盯着看时,难免因此发觉到我们非属人类!
目下,我摇身一变,成为美国人所谓的摇滚乐超级巨星。甫发行的第一张唱片,销售已破四百万张;不久将率着乐团从西岸到东岸,举行全国巡回演唱,首站已选在旧金山。MTV专播摇滚乐的有线电视台两个月以来从早到晚播映我的演唱节目;同样的录影带也出现在英国热门流行音乐台;在欧洲大陆;可能还包括亚洲某些地区与日本。录影带的销售网更已普及世界各地。
此外,我也算是个作家,上星期刚出版一本自传。
谈到英文我写自传使用的文字我的启蒙老师是个船夫,大约两百年前,他的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驶向纽?良。之後,学习领域拓宽了,我几乎读遍英文作家的书从莎士比亚、马克吐温,到赖德哈格,几十年时光就在阅读中流逝了。最後,我读到二十世纪早期军面具杂志的侦探故事,其中达歇尔汉姆特所写的孙贝特冒险记,乃是我临终阅读的故事。此後,藉着文字比喻来说,我是潜入地底蛰伏长眠了。
那年是一九二九年,地点在纽?良。
当我写作时,十六世纪的词汇自然流泄笔尖,我所熟悉诸作家的语句也不断涌现。尽管法国腔调难改,我说话的语气却混杂於船夫与孙贝特侦探之间。所以,当我时而刻划营造十八世纪的古典气氛,时而又将它炸成碎片时,希望你能忍受我这种前後不一贯的行文风格。
去年,我回到二十世纪。
之所以再次出土现身有两个原因。
首先,在长眠时候,我接收到各种讯息,此类不和谐尖锐而夸张的噪音,四处流窜,无孔不入。
在此我所指的是收音机、留声机以及後起之秀电视所发出的声音;在老花园区我长眠的地底,来往汽车的收音机声历历在耳;附近房屋的留声机和电视,也在耳边聒噪不已。
当吸血鬼长眠或者如我们所称当他停止吸血静躺地底,他逐渐变得衰弱而无法复苏,随之而来的便是进入一种迷离梦境。
在那种状况下,我懒懒的吸纳声音二如常人入睡时对周围之声不自觉作出呼应。五十五年过去了,突然间,我开始“记忆”听到的一切,我跟着娱乐节目脉动,聆听新闻广播,聆听流行歌曲的歌词与节奏。
逐渐的,我开始了解世事的变迁;也开始注意有关战争或发明的消息片段;当然还加上新语言形式与使用习惯。
紧接着,自我意识渐渐形成,我知道自己已不在梦境里;我开始对所听有所思,而终於完全苏醒。我仍然躺在地底,却渴望吮饮活生生的鲜血。我开始相信,长久以来承受的老伤口已经愈合;失去的法力业已恢复,也许力量更已强大到好像从未受过伤。我想发觉真相。
吮吸人类鲜血的欲念日益增浓。
第二个也是决定性诱发我出士的原因,来自骤然出现在附近的一个乐团,几个年轻摇滚歌丰,他们自称早『魔鬼出现之夜』。
他们搬进第六街一间房屋,离我在拉法叶特公墓附近的家。只一个街口之远,一九八四年,正当我犹沈睡地底,他们在阁楼开娘大肆练唱起来。
我听得到他们弹奏电吉他的嘈杂声,听到他们疯狂的歌唱声。声音正如我从收一日机与音响所听一样,旋律之美却更有过之。离然鼓声咯咚却不掩浪漫意味,电子琴的音色也不失大键琴的优雅。
我从演唱者的思维捕捉他们音容笑貌,忖测他们彼此相对或揽镜自照时所看所思。他们有两男一女,应该是苗条的,结实的,年轻可爱的青午,打扮雌雄难分,穿着与行动甚至有些狂野。
他们演练之际,环绕我身边的其他杂音全被淹没了对我来说,这正好如我所愿。
我想起身,我想加入"魔鬼出现之夜"乐团,我想载歌载舞。
我不敢说复出愿望的背後,有什麽伟大期许,那不过是一种突然而来的冲动,强烈到令我萌生自地底飞跃而出的欲望吧!
我瞄惑於摇滚音乐的世界歌唱者能够弄鬼装神任意尖叫,能够自行称天使或总鬼,人类不但支持而且拥戴欢呼。有时,他们好像是+足疯狂的化身!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狂乱的表演却又展现了科技化的璀璨亮丽。那种野性理智兼容并蓄的韵味,我认为力过去的世纪与世界里,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说他们表演狂乱只不过是引喻而已。他们之间无人真自以为天使或魔鬼,不管扮演的角色是多麽栩栩如生。其实,我所熟知的老义大利喜剧表演,何尝不是既迷人、富创意,却又淫邪挑逗呢!
但是,这种种的一切,不管是他们所带来狂野与挑战性的极致,或是全球乐迷无论贫富对他们的欢迎拥抱,唯『新』一字差堪形容。
此外,摇滚乐还真有几分吸血鬼的鬼气森森!它是超自然的,即使有人根本不信有所谓超自然。电子乐器所发出的单纯音符,似无止境绵延不绝,和声音节层层交叠,此起彼落,在在令听者情难自己而浑然忘我,如此丰富动人的音乐,往昔的世界何曾出现过?
不错,我渴望亲近它,我渴望一起高歌;何况,没没无闻的"魔鬼出现之夜",由於我的加入,还大有可能名传遐迩。是的,我已准备好进入崭新的纪元了。
花了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我起身了。先饱餐了一顿地底下所能抓到小动物的鲜血;然後我爬往地面处诱捕老鼠;至此,攫获猫科动物,乃至无可避免要残害人类已非难事。至於说我最爱的特定猎物,人类当中怕恶不梭之辈,猎获他们恐怕尚待时日。
时机倒很快来临。沿着公墓围墙,一个年轻蓄须男人施然走来,他曾经在远地杀过人,是一个真正的杀手!我欺身而上。哇!久违了!人类挣扎的美味!人类鲜血的甘醇!
从附近的房屋偷取衣服,从公墓找出我早年掩埋的一些黄金与首饰,这全不是问题!
当然,我不免也会疑惧惊惶;化学与汽油的恶臭令我浑身不适;冷气机的嗡嗡声,喷射机从头顶呼啸而过;几乎刺伤了我的耳朵。
现身的第叁天夜晚,我骑上一部黑色大型哈雷机车,在纽奥良街头奔驰狂飘,既狠狠地制造了一堆嗓音,又四处寻找杀手快啖鲜血。我身穿从受害人扒下来的华丽黑皮衣,口袋里放着新力牌的随身听;骑车横冲直撞之际,小耳机传来特意精选的巴哈赋格曲旋律。
我又恢复吸血鬼黎斯特之身了。我再现雄风,纽?良再次成为我狩猎的场所。
我的力量比之以往更增加叁倍之多。我能从街道拔身一跃到了四层楼顶上,能一举拉断窗子的铁栏,能把铜币变成两半;当需要时,数条街以外的人声和他们的思维,全部都可以一一摄入我的脑海。
过了一星期,我在城里找到】位漂亮女律师,她在玻璃与钢铁合建的摩天楼上班,她为我弄来合法的出生证明、社会安全卡和一张驾照。我原来拥有的大笔财富,正由伦敦的银行,以秘码帐号转到纽?良。
更重要的是,我已有深切的认识,知道长久以来,扩音器告诉我有关二十世纪的讯息全是事实。
漫游在一九八四年纽?良的大街小巷,我察觉到下列诸种情况:
在我沈睡之间,黑暗苍凉的工业世界,终於自我摧毁了,从前小资产阶级的拘谨做作与遵循礼仪,已不复存在美国人的、心里。
人们恍如重回古老时光*国中产阶级大革命之前,一七00年代晚期,他们纵情於冒险与声色之欲,甚至连人看上去都差相仿佛。
男人不再穿戴孙贝特式的衬衫、领带与灰色西装:他们的服饰又回到天鹅绒和丝绸的华丽,只要喜欢,再鲜艳招摇的颜色也披挂上身;罗马军人式的发型已不流行,如今他们乃披头散发怡然自得。
女人哦,女人才真是灿烂夺目!春暖时节,她们已裸露一如埃及法老王时代的仕女参;她们或着及膝短裙和束腰外衣;或穿男人式长裤与衬衫;高兴的话,更把衣服里紧,全身曲线毕露。她们时而浓妆艳抹,披金戴银,连走进杂货店也不改其艳;时而红妆素里,一无装饰,正是随心所欲,听凭自然。她们有的头发卷得像玛丽安东尼皇后一般,有的乾脆剪短,任凭发丝迎风飘扬,无拘无束!
也许,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女人跟男人一样,活得坦荡自在,活得有声有色。
这是美国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非当年豪门刻意雌雄难辨,刻意追逐声色之乐的放荡!更不是中产阶级革命之士嗤之以鼻的颓废堕落!
从前古老贵族能享受的声色犬马,如今人人可得而享之。这正是中产阶级革命预期的实现:人人生而平等,有权利可以爱,可以生活富裕,可以享受欢愉。
百货公司铺张一如东方美妙的宫廷。琥珀色的灯光,诡异的音乐,色泽美好、柔软的地毯,各色商品陈列。廿四小时营业的药品杂货店,洗发精紫色绿色的瓶瓶罐罐,在玻璃架子上恍如珠宝闪闪生辉。女侍得以驾驶时髦皮椅汽车上班;码头工人夜晚回家以後,得以在自家後院的温泉游泳池戏水;杂役女工和水电匠,每当工作完毕,就能换上剪裁合宜的成衣,看上去毫不寒酸。
事实上,自古以来,地球上诸大城市常见的贫穷污秽,如今已几乎消失不见。
你见不到外来移民变成巷道饿殁;见不到一个小房间挤住八、九个人的贫民区;没有人随便把剩菜污水往水沟倾倒。乞丐、残障者、孤儿、无救的病患是如此稀少,以致在乾净无瑕的街上,你根本看不到他们的踪影。
就算是那些长年睡在公园、车站椅子上的醉汉和疯子、也有正常餐饭可吃,甚至有收音机可听,有衣服可以换洗。
然而这犹只是浮面观察而已,事实上,这个世纪引人敬畏潮流的许多剧变,常常令我为之惊心动魄!
就拿某些魔术般的时代变迁来说吧!
古老事物未必依循惯例以新来取代,相反的,周围人士英文的说法,即与一八??年代没啥不同,某些老俚语如『时机正好』、『真倒楣』、『那正合理想』迄仍是流行话语;只不过某些有趣的新片语如『他们把你洗脑了』(theybrainwashedyou),『太佛洛依德了吧』(it'ssofreudian),『这可与我无乾』"(ican'trelatetoit)等等,人人挂在嘴上。
艺术与娱乐圈里,世纪之最节目循环演出现象更见显着;音乐家的演奏同时可包容莫扎特、爵士和摇滚乐;人们今晚欣赏了莎士比亚戏剧,明天则可以赶一场新潮法国电影。
巨大霓虹灯闪烁的商店里,你可以买到中世纪的五重唱录音带,在行车时速九十哩的高速公路上,悠然自得的聆赏,书店里,文艺复兴时代的诗集,和狄更斯、海明威的小说在书架上并摆;性爱手册和埃及的死亡之书也在桌上并列。
有时候,环绕四周的富裕和整洁,竟变成一如幻觉,大让我自以为已神经错乱!
经过商店的橱窗,我傻傻地瞪着各式各样、颜色五花八门的电脑与电话。庞大的银色礼宾车,航驶在狭窄的法国区街道,恍若难以名状的海中怪兽。老运河街委顿下陷的砖屋建当中,闪亮的办公大楼,有如埃及尖塔,高耸直入云霄。数不清的电视节目,不断将各类映像,传送到旅馆的每个冷气房间。
然而,这可不是什麽系列的幻像。就某种意义言,二十世纪正继承了地球所有丰富的资产。
这些前所未有的奇迹,生活在自由和富裕的现代人类,巨细无遗竟全视为当然,实在是荒谬而无知!基督教的上帝已死亡,如同一七??年代,但是,迄今尚无任何新兴神话信仰,得以取代古老宗教的存在。
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一般人,对世俗伦理道德的遵循,其坚强绝不输我所认识的虔诚信徒。知识份子虽然引领风骚,不过,分散在美国各地的普通平民,对有关『和平』、『贫穷』、『地球』,自有他们的热情关注,有如被神秘主义所感召驱使一般。
人类决心在这一世纪赶走饥荒匮乏,任何疾病不计代价设法消灭;他们热烈讨论犯罪、死刑问题与堕胎问题;对於『环境污染』、『毁灭性战争』议题的争论,热烈更一如早年对妖术和异端的讨伐。
关於两性之别,其间已不复存在迷信与恐惧,对与性有关的宗教联想也一并铲除无遗。所以人们敢於袒胸露背走在街头,敢於拥吻相抱在街头。他们高谈阔论道德、责任和人体之美;生儿育女乃至性病问题,当众讨论起来也面不改色。
唉!二十世纪!唉!巨轮之运转!
如此的进展,不仅远远超过我做梦也不敢的梦想,而且,古老时代的顽强先知,相对之下,无疑也变成了傻瓜。
无罪论的世俗伦理道德与乐观主义,曾经让我沈思良久。这个灿烂辉煌的世界,人类生活价值之伟大,对我而言,乃空前所未有。
在大旅馆房间的昏暗朦胧灯光下,我观赏着一部不寻常的电影《现代启示录》。这是一出多彩多姿的交响曲史诗,叙述了一个西方世界对抗邪恶的古老战争故事。必要时你必须与道德败坏邪恶者为友。高棉杀戮战场上的疯狂将领,如此说。对此,西方人的回答当然是:』"绝不。』
不,邪恶与道德败坏是、永远不能免罪的、他们没有真正生存的价值,真正的邪恶根本无处藏身。
这正意味着我也无处藏身,不是吗?
也许,我只能容身於断绝邪恶的艺术;诸如吸血鬼喜剧、恐怖小说、哥德式怪诞老故事;或是加入摇滚明星的嘶吼咏唱行列,跟他们一起戏剧性的战胜邪恶。正如凡人与自我邪恶在内心交战一样。
新时代中,种种这些互不相干的颠倒倾覆,足以令一个古老世界的妖怪,在地下蠢蠢欲动,想重回热闹世界;足以让他躺下来彷徨哭泣!更足以让他变摇滚乐手。当你想到这里。
只是,其他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到那里去了?我极感纳闷。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死亡纪录都必须打入电脑,每一具体都必须送往冰冷墓穴,一个吸血鬼如何生存下去?不管他们多麽擅於探讨哲学,组成多少集团帮会,恐怕也只能如讨人厌的昆虫,隐藏在阴暗角落!
唉!一旦我跟着"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引吭高歌,恐怕也就是引蛇出洞的时候了.届时我的同类都要从阴暗步入光亮啦!
我延续着自我的教育。阅读以外,也跟车站、加油站和高雅酒吧的凡人聊天;在时髦的店裒,我把自己闪亮如梦幻的肌肤,妆扮得人模人样;或穿白色圆领衬衫、卡其裤与猎装,或穿灰色天鹅绒外衣,系上开司米尔羊毛围巾。我的脸浓浓敷粉,让我得以在化学光闪烁的超市、汉堡店,还有嘉年华会似的脱衣舞夜总会中,一路通行无阻。
我学习着,我爱死了这一切。
唯一的困扰是,可供饮血的恶人,实在寻之不易。
在如此阳光亮丽的世界,人人丰衣足食,无无虑,从前那些强盗窃匪,那些无赖恶棍,似乎全不见了。
尽管如此,为了生存,我还是要另谋出路;好在我一向是个好猎人,不久之後,我已大有斩获。我喜欢留连在灯光昏黑的撞球室,在那里,绿色的桌台上孤悬一盏灯,仿佛往日纹身的罪人全聚在一堂;此外,我也喜欢徘徊在大饭店里引人注目的俱乐部。终於,我找到好猎物了,他们乃毒贩、妓院皮条客,再加上摩托车黑道帮派。
有了这些恶徒,善良之人的血当然绝不再喝。
时间到了,我得上门拜访我的邻居,自称"魔鬼出现之夜"的乐团啦!
一个潮湿的星期六夜晚,六点半,我按了阁楼上音乐工作室的门铃。年轻漂亮的歌手,穿着彩虹色丝衬衫,绷紧的棉布裤,正躺在那里,一面抽烟,一面抱怨因困在南方演唱,难以出头的霉运。
他们拥有乾净蓬松的长发,猫般的跃动,他们戴着埃及式的珠宝首饰,即使只是练唱,脸上和眼睛也不忘涂涂抹抹。这一切,看上去像极了圣经上的天使。
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实告诉他们我是什麽。在他们活跃闪亮的银河里,成千的其他歌者,戏剧性的戴着了牙和黑尖小帽;对他们来说,『吸血鬼』这个字眼,算得了什麽?
然而,把禁忌的真实,跟常人大声说出来毕竟不可思议。两百年以来,对任何一个非我族类的人,我未曾坦承真相,就是受害人在被吸光血闭目死去之前,我也从未暴露身分。
此刻我却对着这些俊朗的年轻生物,清楚明白地说出秘密。
他们注视着我,双眼濡湿,小小灰泥木板做成的二十世纪阁楼,爆出了开心的笑声。
我极有耐心。急什麽?不是吗?我知道自己是鬼魅,可以模仿绝大多数人类的声音与举止。可是,他们怎麽会了解呢?我走向电子琴,开始边弹边唱。
我先学唱摇滚乐歌曲,然後古老旋律和抒情歌一一在脑海浮现。像法国脚骰四。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泓踯机鳗遗忘抛却,此刻,恍若面对着几世纪前巴黎小剧场的群众!我把传统的旋律吹奏成狂野的节拍、,奔放的热情在心裹鼓胀着,内心的平衡平静大受冲击;这一切来得太快,使我惊惶不已。然而,我依然演唱着,用力槌打电子琴的光滑白键;灵魂深处某个角落敞开了。对围在身边这些温柔的人类生物,会不会触及到我的心灵秘密,我已毫不在意!
他们有充分理由兴高采烈。他们原就喜欢古怪杂乱无章的音乐,如今不仅找到先前欠缺的冲劲,更看到光明美好的未来。叁人尖叫着,打开了录音机,我们开始一起演奏一起高歌口回他们说这叫做即兴表演。一时之间,工作室散发着他们鲜血的香味,和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紧跟而来的则是我从没梦想过的大惊骇。一件绝对出乎我意料的怪诞事情发生了,怪诞得正像我跟这些生物所揭发的小秘密一样。事实上,它是如此的天翻地覆,差一点把我赶出他们的世界,让我又吓得缩回地底下去。
这并不表示我又要再回去蛰伏长眠。
只不过,我很可能就此不参加『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孤魂野鬼地流浪几年;好从浪荡中,重拾我几乎溃散的聪明与机智。
当我提到自己的名字是黎斯特时,艾力士这个光溜细致的年轻鼓手,和他金发高个子的哥哥拉瑞,他们竟然听说过。
他们不但听说过,而且还曾经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正涉及与我攸关的故事。
他们十分高兴,因为我没有冒充藉籍无名的吸血鬼,或者冒充达库拉伯爵,这个达库拉伯爵可是人人讨厌的。他们认为我佯装吸血鬼黎斯特,实在太出奇制胜太神妙有趣了。
『佯装吸血鬼黎斯特?』我问道。
他们对着我的夸张,我的法国腔调大笑。
我凝娣着他们好一段时间,试图扫瞄他们的思维。我当然并未真正期待,这些人相信我是如假包换的吸血鬼,然而一本吸血鬼小说,主角之名字竟然不寻常如我,我又如何解释?
我的信心在减弱,当信心减弱,法力也随之削降。小屋子似乎变得更小,猛然间,乐器、电视天线乃至电线,都似乎爬满蠕动小虫,正在虎视眈眈!
『让我瞧瞧这本书。』我说道。
他们从另一个房间取来了书。这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廉价小说,装订散了,封面也撕破了,橡皮筋把松落的纸张捆扎在一起。
面对书的封面,一阵超自然的寒栗不禁掠过。夜访吸血鬼,一个凡间男孩对一个不死幽灵的访谈故事。
在他们的允承之下,我走到另一个房间,躺在床上专、心地读起书来。书看了一半,我又连人带书离开了房子.站在路灯下,动也不动,读毕全书。之後,我把书小、心的放在胸前口袋。
一连七个晚上,我没回到乐团。
在那段日子大部分时间里,身骑哈雷机车,耳边巴哈古德堡变奏曲的音量开到最大,我四处飞驰漫游二遍又一遍问自己:黎斯特,你现在要怎麽办呢?
另外一部分时间,我仍为新目标而继续努力钻研,我细读厚厚的摇滚乐歌曲目录,不同名歌星的编年史故事;我一边聆赏唱片与录影带,一边默默冥思。寂静而空荡的夜晚,夜访吸血鬼的声音啾啾耳际,恍若来自坟茔之咏叹。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在一次悚愧莫名的愤怒冲动下,更把书撕裂成碎片。
最後,我做了决定。
在昏暗的摩天楼办公厅,仅闹区的灯光遥遥闪烁,我与年轻的律师克丽丝丁见面。她站在玻璃墙前面,大楼下面的建,成千火炬焚燃着,显现出似粗犷又原始的意味,在这种气氛烘托下,她显得十分可爱。
“仅仅促成我的小乐队成名,已经不够!”我告诉她说:“我们必须享有盛名卓誉,我的歌声与名气须能在世间扬名!”
她以律师安详而理智的口吻,劝我勿以财产作太大冒险。在偏执狂妄的自信里,我既感受到她美丽的诱惑,同时也察觉她的理性在慢慢瓦解。
我说:『你必须从纽约和洛杉矶,找到能够拍摄最佳摇滚影片的导演,钱绝不是问题。无疑的,你也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工作室,俾使我们进行一切制作事宜。负责录音与音效的年轻制作人,你也得雇用一流的。钱如何花用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得有交响乐队配合,所有工作且全须秘密进行;一直到唱片、影片,以及我答应完成的自传,一举同时推出市面为止。』
我的描述太美好了,她渐渐沈湎在一昌裕与威权的梦境里,做笔记时已下笔如飞。
当我跟她说话时,我自己的美梦又是什麽?那是一种空前绝後的造反,一种对全球鬼类所发出伟大而惊人的挑战。
我进一步说:"关於摇滚录影带,你必须找到充分了解我想像力的导演,这些影片必须是连续的,能完全表达我想写的故事内容。至於歌曲有许多我已作曲完毕,你更得找到绝对一流的乐器电子合成音效装置、最佳音效系统,包括电吉他和小提琴等等来配合,其他细节我们当再详作讨论。吸血鬼的服饰设计,电视台的初演规划,乃至旧金山公开首演的安排,日後我们也会择时研商。当务之急是你快打电话,开始搜集你所需要的各种资讯。"
等到初步同意书内容定案,所有我该签字的已签了字,日期正式排定,工作室租妥,同意书也双方交换定夺,我再度出现"魔鬼出现之夜"面前。
克丽丝丁和我一起露面。我们为亲爱的年轻摇滚乐手拉瑞、文力士和硬饼乾准备了豪华的礼宾车,我们有大把钱要花,我们有一大堆合约要签。
在安静的花园区街道,懒洋洋的橡树下,我为他们在闪亮的水晶杯?倒了香槟:
『为吸血鬼黎斯特乾杯!』
『吸血鬼黎斯特!』
这将是未来我所出的书,以及我们乐团的新名称。我们在月光下歌唱,硬饼乾用她肉感的小胳臂环绕箸我。在笑声,在酒的氤氲里,我们温柔拥吻。唉!何等甘醇的天真鲜血滋味!
当他们坐上天鹅绒座椅的包厢车离开时,在温柔的夜晚,沿着圣查理斯大道前走,我想到这些凡人小友可能遭遇的危险。
危险当然非来自於我。一旦秘密筹划时期结束,他们将天真无知的面对着全球的水银灯,与穷凶极恶不择手段的同侪」起竞争。是的,为了我想像得到的任何意图,我将让保镳和喽罗们不敢围绕在他们身旁。我将不计一切保护他们远离其他魑魅魍魉;纵使这些魑魅魍魉的行径,如我从前所熟知的一般,谅他们也不敢轻易冒险,与我强有力的防卫勉力一搏吧?
走在车来人往的大路!我戴着太阳眼镜,遮掩双眼,然後搭上摇晃的老圣查理斯街车,往城里而去。
穿过入夜後的拥挤人群,我漫不经心走进装饰精致优雅,名叫迪.维拉的书店,在那里,书架上的夜晚吸血鬼平装本,正张狂地瞪着我。
我的同类有多少位注意到这本书,我不知道。且不管凡人如何视小说为虚构,其馀的吸血鬼会有什麽想法呢?如果说吸血鬼有什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唯一的一条,恐怕就是不可与凡人谈论有关同类之种种了。
吸血鬼绝不可以将同类的秘密告知凡人,除非有意将我们的幽冥禀赋法力传给他们;不可以论断其他不死幽灵,更绝不可指出不死幽灵的窟穴可能在何方。
我亲爱的路易斯,夜访吸血鬼中的叙述人,已完全破坏了所有规诫。他的叙述已远远超过我对摇滚小友们所做的小小告解。他告诉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关我的种种,只差没有画上详图,以一个大『?』记号,标示出我在纽?良的长眠地点。虽然他到底真正了解多少,他的企图何在,我犹然不甚清楚。
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已足以让任何吸血鬼搜捕他,特别是现在,摧毁一个吸血鬼实在简单极了。只要路易斯仍然存在世间,他将会变成一个同类的唾弃者,日日活在鬼类惊惧的危险之中,那种惊恐绝非凡人所能想像出来的。
除了尽快让吸血鬼黎斯特的书与乐团出名外,我还得尽快找到路易斯,必须跟他好好详谈。事实上,在读完他所叙说的故事,我想念他,想念他浪漫的幻想,甚至他的不诚实;我渴念他那种绅士般的怨慰,他的身体,他说话时蛊人的柔软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