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的《科学美国人》上,一篇文章对“北京猿人”的化石作了误导性解释,以便证明人类的进化。
该文章为了证明:
周口店遗址最底层(距今46万年)到最上层(距今23万年)脑量的增加显示了猿人向智人进化的过程。
石器类型的变化也显示了该进化过程。
以表10.1A栏的6个颅骨化石来对比,由此说:“看来在洞中居住的过程,脑量增加了100cc。”
然而,A栏的数据是故意处理过的,隐匿了两个主要事实:(1)最小号的46万年前的颅骨是少儿的,魏敦瑞估计为8、9岁,布莱克估计11~13岁,无法与其它成人颅骨对比!(2)42万年前的4个颅骨的脑量只是一个平均什,大小差得较多,其中一个比23万年前的头还大。
从表10、1B栏中可以看到,原文修饰过的事实貌似证明进化,实无此事。
表10.1 北京猿人脑量数据——修饰后,用来证明进化
摘自1983年6月的《科学美国人》杂志(Scientific American)
A栏:误导——以修饰过的事实来证明进化(原文)
B栏:原始数据——没有脑量增加的趋势(说明见正文)
该文为了证明脑量的进化,提出石器的类型有小型化的趋势,近代石器以石英燧石为多,而早期一般是砂石质的。
但是,工艺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人体形态的进化。德国1400年的和1990年变化多大?……谁说德国人从1400年到1990年身体大为进化就错了,所以,石器类型无法证明脑量的进化。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盲从于现代进化论的文献。看来只要遵从现今进化论教条的论文,不怎么审查,很容易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