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浮生,今年二十四岁。
我的长相如同这名字一般做作平凡,而且,没有文凭。
在这个人要衣装马要鞍的年代,以上证明我无论外在或内里都拿不出手。因此,对於能在本城这家数一数二高级俱乐部里当上保安,我万分感激。
或许在别人看来这不算一个好工作。常无故加班。没事时站在门边作摆饰,有事了上去挨拳头──店里有规定对客人不许还手,其实就算没这规定我也不会回击。一是我力气不大,二是这里的任何一位客人都不是我能开罪得起,包括他们的保镖。
既然怎样都是被打,何不做得爽快些,於是我时常带了笑容,哪怕是僵硬的微笑,同时承受著来自肋骨或背上的猛击。事实证明这个策略是用对了,见到我奇怪的笑容,多数人都会心生疑惑,下意识地出手缓上一缓,然後大堂经理出头劝几下,我多数便能全身而退,当然也是有功而返。
就为了这不算优点的优点,大堂经理很有些器重我,每月发我的薪水都是双倍,除去吃喝租用我还能余下不少。适值经济大萧条的时节,能找到这样的好工作我简直做梦都要偷笑。
自有眼红的同事。起先是背地里腹诽,渐看我不理会,便变成了当面明嘲暗讽,同事们都是些粗人,甚麽话说不出来?我都是好脾气地忍了,太过份了便走开,总之,决不与之计较便是。
──我又何必与他们计较?这里的员工淘汰率极高,去旧换新那是常事,不出三个月,他们中的多数便会一个个卷起铺盖走人,我却一直在这里做了一年半,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想到此节,我甚至不愿浪费口舌和他们多说。
他们不知道,这个钢铁水泥的丛林有著比大自然更严密、更物竞天择的法则。若是没资本怨天尤人、愤世嫉俗,那麽便干脆做个哑巴,好好地学习承受之道。
灯光遥遥地映在磨砂的玻璃上,一点两点是夜的喧嚣。
今晚轮到我当班。这里是蓝夜的後门。
蓝夜,便是我供职这家高级俱乐部的名字。名字很俗,内容也一样的俗,出卖的,无非便是从古到今一直变不了的那几种:酒,女人,男人,享受。只不过包装更华贵多变些,如此而已。
强忍住打瞌睡的冲动,那边厢又一幕好戏上演。
“妈的,你敢背著我跟了别人,嫌我每月包你的钱不够多是麽?”
一手揪住别人的衣领,醉眼通红,凶神恶煞模样的男人显然是那捉奸在床的本夫,怒火让他华贵的领带散在一边,笔挺的西装和衬衣全都变了形,恁是可惜,“说,你倒底跟他上过几次床?”
被他抓紧了衬衣不放的却是个清俊男孩,PUDEL,我见过他,俱乐部里红牌男公关。本来以他的手段,装个傻,撒个娇,甜笑两声也就过去了,可这孩子想必是当真攀上了高枝,竟分明有恃无恐,摆出一脸我都看得出的假笑:“元哥说哪里话来,人家可怜见的只是在这里混口饭吃,谁有钱买了我,我就跟谁──向来如此,元哥又不是不知道,元哥要是不再喜欢我,我走就是。”
啧啧,有了新人忘旧人,变脸速度还真快。我估摸著这小子攀到的金主来头不小,显然连元哥也惹不起,否则这小子也不会在语气里带出那麽一丝骄横。我摇摇头,可怜的PUDEL,毕竟还小,不知道什麽叫余地,什麽叫後路,而且,他忘了一件事,男人喝醉酒後,所作的行为常不能用常理来度之。
“好,”元哥不知何时从身上掏出一把光亮闪闪的匕首,狞笑著移近了PVDEL的脸,赤红的目光象要喷出火来,“等我划花你这张吃饭的小脸,再割掉你做男人的东西,你就知道甚麽才叫元哥。”
这显然有些过火了。我皱了皱眉,四处打量一下,搭班的小顺刚去另一面巡视,此外後厅堂里冷冷清清,再没半个人影,而等大堂经理从监视器上看到这一幕,再吩咐人赶来,必定已是来不及了。
没奈何,我陪著熟稔之极的讨好笑容,从暗影里迈了出来:
“啊呀,这不是元哥吗?什麽事叫元哥这麽生气?这孩子不懂事,元哥别跟他计较,後楼上还有好多……”
连我自已听来都象是一派青楼老鸨的口气。偏那元哥酒壮肝胆,怒火极盛,斜了眼瞧我,口气里分明十分不屑:“你算是哪根葱?也配来拦老子?给我他妈的滚回去!否则──”晃了晃手中的尖刀,灯光下一耀,寒浸浸地直入人心。
PUDEL这时也总算知道不好,平时这班红牌自恃等级从来不屑正眼瞧一下我们,此刻竟也颤了声,惊呼著往我身後直躲:“救命啊,他要杀人了!”
真是哪锅不开提哪锅,这时节,能再这样喊叫,刺激这凶性大发的醉汉麽?我才暗道不好,心中正叫苦,只见那元哥已再抑不住杀气,怒冲冲瞪大了眼,手已擎著刀胡乱刺了过来。
原本我是躲得过的,谁知从没见过这场面的PUDEL竟给吓软了脚,好死不死正瘫在我身後,一时倒叫我进退失据,正要抬手去挡,哢嚓一声,迎面骤起的一道雪亮镁光灯,叫我彻底花了眼。慌乱中本能地一侧身,左肩一痛,随即左臂便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