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最最最最可恨的发明是闹钟。
一个星期有6天准7时半就响呀响的,事必要把我吵醒了才叫安乐。
我照例伸手把闹钟按停,回过身,拿枕头盖在自己头上,双重保险,再睡!
有人在推我。
必是母亲无疑,她视弄醒我,赶我上班为一日之要务。
这个时刻,母亲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仅决于闹钟。虽不致于巴望她跟随父亲到黄泉下去双宿双栖,却切实地觉得母亲可恶,非常可恶。
“已经7点45分了!”她开始罗嗦。
“为什么30多岁的人,老要做母亲的象管小孩似的,管住你起床?”
“反正早晚要起床的,干嘛硬缠在床上苦苦挣扎?到头来,裙甩裤甩地冲去地铁站,何苦?”
哈哈哈?我睡意虽浓,脑筋清醒:人不也是反正早晚要黄土——坏,铜棺七尺吗?干嘛硬要劳劳役役苦苦挣扎?
正所谓有一时安乐得一时,就这么简单!
我还是抱住枕头,决定多睡5分钟!
“没有亲历其境,不会知道你们这起所谓女强人,原来如此。”
嘿!女强人不吃饭、不睡觉、不拉屎吗?荒谬!
“幸好你没嫁出去,有儿有女有丈夫,你天天早上还这副德性,人家不嫌弃你才怪!”
男人抛弃女人的借口多如恒河沙数,你尽管有本事不眠不休,他们也可以塞你一句:“我太太不了解我!就名正言顺地寻新欢去!
了解个屁:要真正了解那男人的话,还会嫁他?当然是一直误解,才能结的婚:
请看看如今吾姊归沈宝河女士的遭遇,就知详情!
一念大姊,连睡的兴致也没有了。
把枕头摔过一旁,起床上班去也。
母亲依旧跟在身边。我一旦在家,她简直如贴身保镖,连我上厕所,她都好意思挡在浴室门口,滔滔不绝。
“你今晚回家来吃饭吗?”
我一边漱口刷牙,一边摇头。
“又跑到外头去胡乱吃一顿,何必?”
“不是何必,而是有谓!捷克水晶业巨头在城内,我们百货公司代理他们的出品。”
“开口闭口说什么我们公司,你姓孙?”母亲居然如此看轻我。
待字闺中的女人,再强,还是会被人看不起的。包括自己家人在内。
我有点不高兴,只是不响。
其实,我真要姓孙,也未尝没有机会。
脑子甲—刹那间闪过会议室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