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家已对亚洲和大洋洲的其他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而日本文化中的一些社会习俗和生活习惯与太平洋岛屿上的原始部落的传统是极其相似的,比如有的是和马来西亚的相似,有的是和新几内亚的相似,也有的是和波里尼西亚的相似。根据这些相似来推测古代的移民和相互接触情况是一项很有趣的工作,但我并认为文化研究的真正意义是要了解这种文化间的历史关联,我觉得更为重要的是要用这类相似和差异来理解日本的生活方式。我对亚洲大陆的暹逻①(Siam)、缅甸和中国文化也多少有些了解,正是这些民族创造了亚洲博大精深的文化,因而在研究过程中我也常常把日本文化和这些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在有关原始民族的研究中,人类学家也反复强调这种文化比较是何等的有价值。一个部落可能有百分之九十的正式习俗与邻近部落相同,但却有可能有一小部分与周围任何民族都不相同,正是这一小部分差异体现着他们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正是这一小部分差异最终决定着该民族的未来发展方向,尽管他们在整体中所占的比率非常小。对于一个人类学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研究这种在整体上具有共性的民族间的差异。
同时,人类学家还必须使自己最大限度地适应自身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差异。要解决这一难题,人类学家必须改进研究技巧。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遇到某种状况时,他们对这种情况寓意的理解是不同的。我自己就亲身体验过这种巨大差别。在一些北极乡村或热带沙漠地区,我们会发现一些以血缘关系或金钱交换为基础的部落习俗,而这几乎是连最具想象力的人类学家也无法设想的。面对这种情况,人类学家必须进行详尽的研究和调查,不仅要调查亲属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细节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弄清这种习俗对在构建种族行为说的影响,以及这种习俗是如何世代相传下去的。
在研究日本的过程中也应该关注这种不同文化间差异、影响及其后果。人们都意识到了美日文化间根深蒂固的差异,甚至现在我们还出现了一种误导:认为凡是我们干的,日本就一定反其道而行之。一个研究者如果也相信这种说法,将这种差异简单地夸大,认为不同文化的民族根本不可能相互了解,那将是非常危险的。人类学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已充分证明,即使最离奇的差异也不会妨碍研究者对不同文化的理解。比起其他社会科学家来,人类学家应更好地把差异作为一种“正值”即有用的资料来利用,而不是当作“负值”来看待。制度和民族之间的差异表现越是离奇,人类学者就应越加关注。在研究过程中,人类学者不应只注意少数几个特别挑选出来的例子,而应该将面铺广,对他研究的部落的生活方式中的任何细节都不能视为理所当然。一个未受过比较文化学训练的人在研究西方各民族的文化时,往往会忽视许多日常生活的细节甚至人们对琐事的固有看法,这主要是因为他把太多事情都视为理所当然。他不明白正是这些习惯和普遍接受的说法深层次地渗透了这个民族的民族性格,影响着这个民族的未来。它们的作用已远远超过了外交官所签订的各种条约。
人类学家必须对这种人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琐事加以研究,因为一个部落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另一个部落看来可能就具有了截然不同的意义。人类学家如果要理解某一部落最恶的一面,或是某一部落中最胆怯的一面,或是在某些假想的情况下其他部落是如何应对、如何感受时,他就会发现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与人们如何理解那些日常习以为常的细节问题有关。人类学家必须认识到这些细节的重要性,并且也要懂得如何去发现和挖掘。
在研究日本文化时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人们只有高度重视一个民族中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琐事,才能充分理解人类学家提出的理论前提的重大意义:不论是最原始部落还是最先进的开化民族,普通老百姓个人的处事方式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学来的。不论他们的行为是如何怪异、思想是如何的偏激,个人的感觉和思维方式往往总是与个人的经历有关的。我越是对日本人的某种行为迷惑不解,就越认为在日本人的日常生活中一定是有某些最平常的细节和琐事造成了这种奇特行为的产生。我的研究越深入到日本人的日常生活小事中,我的研究就越容易出成果。人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和进步的。
作为一个文化人类学家,我的研究也是从这个理论前提开始的。即:许多看似孤立的行为之间其实存在一种必然的联系。我十分重视数以百计的单项行为构成一个总体模式。一个人类社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种模式。在人类社会中,总还是存在着某些公认的价值观的,人们会对某些情况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法表示认同,这些便是人们认知客观世界的理论基础。无论有多大困难,人们都试图把这些公认的处事方式融于现实生活中。人们既然接受了赖以生活的价值体系,就不可能同时在个人的微观生活中按照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来思考和行动,否则就势必陷于混乱和不便。他们将力求保持自身和大环境的和谐统一,为了努力使自己的行为与整个大环境趋同,他们接受公认的动机和理性思维。一定程度的和谐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整个体系就将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