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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国

作者:莫言(当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542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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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的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熊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疗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艺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三那个黑色的侏儒中了枪弹后,身体猛地往上一窜,有腾空飞起之状,但灼热的弹头已迅速地击溃了他的中枢神经,使他依然活着的肢体陷入混乱。混乱的表现是:他并没有发挥出他体内潜藏着的神奇能量,像酒博士的小说《一尺英豪》中描写的那样,飞起来,贴到天花板上,像一只巨大的壁虎;相反的是,他的身体上蹿了几厘米后,便歪斜着从女司机的膝盖上滑落下来。丁钩儿看到他在地板上拼命地神展着身体,股上的肌肉绷紧,好像一条条在寒风中发抖的高压电线。血和脑浆从他的头上溅出来,肮脏地涂在打着蜡的柞木地板上。后来,他的一条腿像脖子上挨了刀的小公鸡,有力地伸缩着,他的身体在这股力量的驱动下,相当流畅地旋转起来。旋转了大约有十几圈的光景,他的腿不蹬了,紧随着出现的情况是:侏儒身体拘禁,颤抖得十分剧烈。起初是全身颤抖,抖出索索的声响,后来是局部地颤抖,他身上的肌肉群像看台上训练有素的足球迷制造的浪潮一样,从左脚尖抖至左腿肚再至左股左臀左腰左肩绕过肩头至右肩右腰右臀右股右小腿肚右脚,然后再反方向颤抖回去。好久,颤抖也停止了。丁钩儿听到侏儒排泄出一股气体,拘禁着的身体突然舒展开来。他死了,像一条盛产于热带沼泽中的黑鳄鱼。在观察侏儒的死亡过程时,他一刻也没停止观察女司机。就在侏儒从她光滑赤裸的膝盖上滑落下去那一瞬间,她仰面躺倒在那张钢丝弹簧床上。床上铺着洁白如雪的床单,凌乱地摆着一堆奇形怪状的枕头和靠垫。那里边填充着鸭绒,因为当她的头砸在一只四周镶着粉红色花边的大枕头上时,丁钩儿看到几根细小的鸭羽从枕头上轻飘飘地飞起来。她的双腿劈开耷拉在床下,身体仰着。这姿势让丁钩儿心中的沉渣快速泛起,他忆起了与女司机的狂欢--紧追着来的是刻骨铭心的嫉妒,他用牙齿狠狠地咬住嘴唇,但胸中的邪火还是化作一丝丝痛苦的如同中弹未死的猛兽一样的呻吟声从牙缝里钻出来。他一脚踢开了黑色侏儒的尸体,提着青烟袅袅的手枪,站到女司机身边。她肉体上的一切都唤起了他对她的恋爱和对她的仇恨,他希望她死了更希望她仅仅是吓晕了过去。他捧起了她的头颅,看到从微微张开的柔软而没有弹性的双唇间泄露出来的那些贝壳般的牙齿闪烁出来的微弱的光芒。深秋的罗山煤矿的那个早晨的情景蓦然出现在侦察员的眼前,那时候他感到她霸蛮地贴上来的嘴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看到在她的双眉之间,有一个黄豆粒般大小的黑色洞眼,洞眼周围分布着一些钢青色的细屑,他知道那是弹头的细屑。他的身体摇晃着,又一次感到有一股腥甜的液体从胃里爬上来。他跪在她双腿前,“哇”地喷出一口鲜血,使她的平坦的肚腹上增添了色彩,他惊恐万分地想:
  “我把她打死了!”
  他伸出食指,触摸了一下她双眉之间那个弹洞。他感到那儿的温度很高,弹洞的边缘上翘着一些刺儿,咝儿咝儿地磨着他食指上的皮肤。那感觉很熟悉。他努力回忆着,终于回忆起儿时用舌尖舔冒出一半的新牙的感觉。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批评儿子舔牙齿的情景:那个圆圆脸,圆眼睛,无论穿着多么干净的衣服也显得邋邋遢遢的小男孩大背着书包,脖子上胡乱系着红领巾、手里持一根柳条儿、用舌尖舔着牙齿走到了他的面前。侦察员拍拍他的头顶,他挥起柳条抽着他的腿,不高兴地说:讨厌!拍我头顶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拍头顶会使人变傻吗?他歪着头,弯着眼睛,一副认真的模样。侦察员笑着说:傻小子!拍头顶不会使人变傻,但舔牙齿却会使牙齿长歪……一股强烈的思念之情使他心中热浪翻滚,他急忙把手指缩回来,泪水涌出的眼眶。他低声呼唤着儿子的乳名,攥着拳头、狠狠地擂着自己的额头,嘴里骂着:
  “混蛋!丁钩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不满地盯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他那两条结实的小腿快速地移动着,转眼便消逝在穿梭般的车辆中。
  他想,伤了两条人命,死罪是难以逃脱了,但临死之前要见见儿子。于是他想起省城,那里遥远得像天国一样。
  他提着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的手枪,跑出了一尺餐厅的大门。大门两侧的侏儒姐妹扑上来拉住他的衣角。他甩开她们,不顾死活,横穿车辆如水的大街。他听到身体两侧响起了一片难听的、嘎嘎吱吱的紧急刹车声。似乎有一辆车撞在了他的屁股上,他借着这股力量蹿到了人行道上。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尺餐厅大门附近噪声连天,人们在喊叫。他沿着铺满枯叶的人行道疾跑,恍惚感到是清晨时分,雨后初晴的天上布满血红的云霞。一夜的冻雨使地面滑溜溜,低矮的树枝上沾着一层毛茸茸的冰霰,树木变得十分美丽。似乎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他便跑到那条熟悉的石头街道上。街道的排水沟里升腾着乳白色的蒸汽,有一些猪头肉、炸丸子、甲鱼盖、红烧虾、酱肘子之类的精美食品,漂浮在水面上。几个衣衫褴褛的老人用绑着网的长杆打捞那些食品。他们嘴上都油漉漉的,面孔都红润,显然从这些垃圾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他想。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突然把面孔歪曲得丑陋不堪,然后发出惊诧的叫声,狼狈不堪地、连人带车跌到道旁狭窄的水沟里去。他们的车子和身体破坏了水的宁静,把浓重的酒糟味道和动物尸体的恶臭搅动起来,熏得他直想呕吐。他贴着墙根跑,倾斜的路面使他摔了跤。他听到后面传来乱糟糟的喊抓声。他爬起来后回了一下头,看到有一群人在跳着脚喊叫,并没有人敢追上来。他的脚步慢了些,激烈的心跳使他胸腔剧痛。石墙那一边就是他熟悉的烈士陵园,那些宝塔状的长青树露出半截雪白的树冠,显得格外圣洁。
  他跑着想,我为什么要跑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能跑到哪里去呢?但双腿依然载着他跑。他看到了那棵巨大的银杏树,树下那个卖馄饨的老头像根棍子一样立在那儿,馄饨挑子冒着一团团的热气,老头儿的脸在热气中时隐时现,宛若一颗丑陋的月亮在薄云中穿行。他模模糊糊地想起那老头儿手掌里还攥着他一颗用来抵押馄饨债的黄澄澄的手枪子弹。他想应该去把那颗子弹要回来,但馄饨的味道从胃里泛上来,而且是韭菜猪肉馅的馄饨,初冬的韭菜味道鲜美,价格昂贵,他拉着她的手在省城的农贸市场里买菜,郊区来的菜贩子蹲在摊子后边啃冷馍馍,牙齿上沾着韭菜。他看到老头儿把手掌摊开,向他展示着那颗漂亮的子弹,雾中的脸上有一种祈求的表情。他想弄清楚老头儿在祈求什么,狗的吠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那条虎纹大狗像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它的吠叫声似乎在遥远的地方、在远方的野草梢头滚动,在近处却听不到半点响声,在近处他看到它奇怪地点着很沉重的脑袋,开合着大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梦一般的、鬼鬼祟祟的效果。虽是红日初升的凌晨,光线竟也使叶片已相当稀疏的银杏树投下了斑驳陆离的淡影,在黄狗的身上罩上一些依稀可辨的网络。从狗的眼神里他感到它并没有与他为仇的愤怒,它的吠叫,不是示威,而像一种友好的暗示或者催促。他胡乱跟卖馄饨的老汉叨咕了一句话,话一出口就被小风吹散了。所以当老汉大声问他说什么时他糊糊涂涂地说:
  “我要去找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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