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富裕,家庭舒适,性情快乐,似乎同时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幸福,已经无忧无虑地在世上过了差不多二十一个年头了。
她是她父亲最娇爱的两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由于姐姐出嫁,很早就当了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去世过早,她只模糊地记得她的抚爱,而且母亲的地位也早由一个杰出的妇女—家庭教师填补了起来。在感情上,这位女教师也不比母亲差。
泰勒小姐在伍德豪斯先生家里已经十六年了,与其说是一位教师,倒不如说是一个朋友,很喜欢她们两姊妹,尤其是爱玛。她们亲密得简直像同胞姊妹。甚至在名义上还是教师的时候,由于性情温和,泰勒小姐就已经不允许自己对人强加任何管束,而现在这种权威的阴影早已消失,她们更是像朋友一样地生活在一起,相亲相爱。爱玛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她固然很尊重泰勒小姐的意见,但主要还是按她自己的意见行事。
爱玛处境的真正祸根,的确就在于她为所欲为的权利和自视过高的性情,这是预示她的许多快乐会受到损害的两个不利因素。不过,这种危险目前还看不到,所以这两个缺点也就没有算作她的不幸。
悲愁,一种不太厉害的悲愁,终于来临了,但并不是以任何令人觉得可憎的形式出现的。泰勒小姐出嫁了。
简·奥斯丁《爱玛》(一八一六)(刘重德译)
这是我听说过的最悲惨的故事了。在此之前,我们与诺厄姆镇的阿什本厄姆夫妇相识已经九年了,熟识得很—或者说关系很疏松,很随便,可也密切得像手与手套一样。我和太太都认识阿什本厄姆船长和他太太,跟认识别的人一样;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说,我们对他们又一无所知。这大概就是英国人的特点吧。时至今日,当我坐下来仔细琢磨我对这件悲惨事到底了解多少时,我仍然感到茫然。六个月前,我还未曾去过英国,当然对英国人内心深处的一切也就毫无感觉。我所知道的只是一些表面现象而已。
福特·马道克斯·福特《好兵》(一九一五)
小说是何时开始的?这个问题几乎跟下面这个问题一样难以回答,即人类胚胎是何时变成人的?小说的创作当然并不总是以写下或打出最初的几个词为开始。多数作家总要事先做些预备工作,哪怕是构思。许多人提前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仔细准备,诸如画出情节发展图啦,编出人物履历表啦,记录下各种思想、场景、情形及笑话啦等等,以备在写作过程中随时参考。不同作家有不同的工作方式,亨利·詹姆士为创作《波因顿的职位》做的笔记几乎跟完成的小说一样长,一样妙趣横生。缪里尔·斯巴克,据我所知,每创作一部新小说总是反复构思,不想出满意的书名和开头一句绝不动笔。
对读者来说,小说的开始总是始自第一个句子(当然这第一个句子未必就是作者最初写出来的那句),然后是另一句,再另一句……小说的开头是何时结束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是第一段,头几页,还是第一章?不管怎样,小说的开头就是一个门槛,是分隔现实世界与小说家虚构的世界的界线。因此,正如俗语所说,它应该“把我们引进门”。
这项任务并不轻松。我们对作者的语气、用词和句法习惯等尚不熟悉。开始时,我们看得很慢,迟疑不决。有很多新信息要吸收、要记忆,比如,人物姓名及其相互关系、时间、地点、情节发展的来龙去脉等等,不记住这些,就无法看懂故事。这么费力劳神的,值得吗?多数读者对作家很照顾,虽然犹豫不决,但至少能先看上几页,然后决定是否跨进门去。不过就以上所举两例来说,我们迟疑的可能性很小,甚至根本不存在迟疑问题,因为第一句话就把我们“勾住”了。
简·奥斯丁小说的开头是古典式的:语义明晰、字斟句酌、叙述客观;恰似一只丝绒手套:外表典雅,但内含讽刺。小说第一句先把女主人公捧起来,为的是让她往下跌。这一设计真是巧妙至极。这与讲述女主人公最初不得志、最终时来运转的灰姑娘一类的故事正好相反,简·奥斯了从创作《傲慢与偏见》到《曼斯菲尔德庄园》时都曾深受这类童话故事的影响。爱玛犹如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必须压下她的气焰、使之威信扫地,她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漂亮”(handsome)(不用传统词汇如pretty或beautiful—这—中性形容词暗示出女主人公具有极强权利欲的阳刚之气)、聪明(clever)(这是—个歧义词,表示智力发达;有时用作贬义,如“聪明过头”。)“富裕”(rich)(这最后一个词古老而臭名昭著,使人联想到圣经故事和俗语所说的财富所带来的道德沦丧。):这三个形容词结合巧妙(涉及到重音和音韵学问题,不信可以重新排列一下),暗含爱玛“心满意足”外表下的欺骗性。她无忧无虑地在世上生活了近二十一年,该遭受点儿刺激、清醒一下了。二十—岁已是成年,爱玛必须承担义务了,而在十九世纪初期的资产阶级社会中,女性到了这一岁数则意味着决定是否出嫁或嫁给谁。爱玛在此方面异乎寻常地自由,因为她已经是家里的“女主人”了。这种家庭地位很容易滋生傲慢习性,特别是她还是由女家庭教师带大的,后者对她疼爱有加,但管教不足。
这一暗示在第三段中得到进一步强化;但有趣的是,我们从叙述者那公正、客观的话语中开始听到爱玛本人的声音了。“她们亲密得简直像同胞姊妹。”“她们像朋友一样生活在一起……”从这些措辞中,我们仿佛听见爱玛本人正在得意扬扬地叙述她与女教师的关系,后者允许她“为所欲为”。该段结尾处的结构富有讽刺意味:“固然很尊重泰勒小姐的意见,但主要还是按她自己的意见行事”,两句结构对称,但逻辑上相互矛盾,由此暗示出爱玛性格上的缺陷,这一缺陷在第四段中说得非常明确。随着泰勒小姐的出嫁,故事本身开始了:爱玛失去了泰勒小姐这个伴侣和处世成熟的顾问,于是又收了一个被保护人海丽埃特,后者使爱玛的虚荣心更加膨胀,爱玛开始为她做起媒来,结果当然是灾难性的。
福特·马道克斯·福特小说的开头则言过其实,旨在吸引住读者的注意力,实际上等于扯住领子把我们拽进了门槛。但几乎是同时,体现现代小说特点的晦涩、含混之风以及渴望弄清事情真相的焦急心理使得这一叙述极富感染力。对我们说话的这个人是谁?他讲的是英浯,可他又不是英国人。那对英国夫妇似乎是这一悲惨故事中的主体,他认识他们至少有九年了,可又说在此之前对英国“—无所知”。第一句的“听说”—词暗示他将要讲述别人的故事,但几乎是同时又暗示叙述者本人,或者他妻子,也是故事中人。叙述者与阿什本厄姆夫妇关系密切—又不密切。这些矛盾体现了英国人的性格,反映了英国中产阶级行为中表面与实际之间的悬殊差异。所以,这一开头与爱玛的开头分别体现了同—主题性基调,虽然前者的调子中预示的是悲剧意味,而不是喜剧意味。“悲惨”一词在段尾重现,另一个关键词“心”则在倒数第二个句子中出现(两个人物均有心病,感情生活都不正常)。
我用手套比喻简·奥斯丁的叙述风格,这一风格部分由于它本身避免使用比喻而显得更具权威性(比喻是诗歌常用的修辞手段,与理智及常识相对)。这种拿手套做比喻的做法实际上也出现在《好兵》的头一段中,只是含义不同罢了。在这里,它指的是中产阶层人士特有的彬彬有礼、随和自然,但有节制、区别待人的社交行为(“典雅”手套是一种具体体现),但也暗示出有欺骗性的隐瞒或“掩盖”。随着更多信息的提供,如说明叙述者是居住在欧洲的美国人,等等,第一段中的几个谜很快解开。但他的陈述是否真实可靠,其他人物为何迟迟不露面,这一切仍然是这一悲惨故事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