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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在过去的15分钟里,地方助理检查官哈里·佛里奇是在消磨时间,他漫不经心地翻动着讲稿,重复提问着同一个问题,还不时地窥视着审判庭墙上的挂钟。
突然,他直起身子,转向佩里·梅森,按官方礼节鞠了一躬,说:“我的调查完毕,请你讯问吧,梅森先生。”
梅森站起身来,立即意识到自己已被导入圈套。
“假若法庭允许的话,”他和蔼地说,“现在的时间是星期五下午4点40分。”
“什么意思?”法官埃根以生硬的态度问了一句。
“仅此而已,”梅森微笑着说,“我突然意识到法庭会在我讯问证人期间宣布休庭。我觉得我的讯问可能会延长一些时间,是否可以推迟到星期一上午进行……”
法官埃根在没有陪审团的一般性法庭调查中总是特别地注意礼貌形象,但是,当法庭中坐满了听众,又有陪审团在场时,他却总是表现出非常的专横。作为一名精干的政治家,他早就具备控制审判庭和威震辩护者的能力。虽然他被律师们所怨恨但是却赢得了选民们的崇敬。
“梅森先生,”法官说,“法庭将按时休庭。法庭有法庭的规章,不能以辩护人的意愿行事。还有20多分钟的时间。审判员们都想赶快结案,回去工作。请讯问吧。”
“好吧,先生。”梅森马上转向辩护席开始整理讲稿,并利用这几秒钟的宝贵时间考虑对策。
证人席上的女证人显得非常聪敏,除非律师能够动摇她的证言,否则法庭就会宣布被告有罪。梅森已经掌握到一项令人吃惊的事实,他希望这一事实能够引发出人意料的效果。
但是,时间太短促了,5点前不可能在现场营造出可以利用的气氛。如果他在这紧张的20分钟里不着边际地讯问,势必会使陪审员们一致认定女证人证言的表面价值而在周末解散陪审团。
梅森终于下定了决心。
“拉维娜夫人。”他谦恭地微笑着。
证人席上精心梳扮过的女士微笑着示意了一下,她的笑意似乎表明她乐意接受对方精彩详尽的调查。
梅森问:“你已经确认本案被告即是那名拦路抢劫的案犯,是吗?”
“是的,梅森先生。”
“你第一次见到这名被告是在何时?换句话说,你一生中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抢劫案发生的那天夜晚。当遇到红灯时,阿彻先生停下车来。突然,被告似乎从天而降,猛地拉开车门,用一支左轮手枪顶住阿彻先生的面部,不慌不忙地抢走了他的钱夹、镶钻领卡和我的坤包。一切进行得那么迅速,以致我还没有明白发生在眼前的事情时,他已跳上一辆小车向相反方向驶去。”
“那么,阿彻先生追过去了吗?”
“当然没有。阿彻先生没有那么傻,那家伙带有手枪而阿彻先生则是赤手空拳。阿彻先生驾车驶过十字路口,将车停在一家药店门口,给警察局打了电话。”
“你在干什么?”
“我一直在车中等着。”她说,“一直等到我觉得不能再等下去时。”
“等了多长时间?”
“我想足足有5分钟吧。之后,来了一辆无线通讯巡逻车。”
“然后呢?”
她说:“当阿彻先生向警察报案的时候,有一位我认识的女士驾车驶来,并认出了我,她将车开到前面停下来。我叫过一名过路人,让他告诉阿彻先生我回别墅了。如果警察有什么情况需要说明的话,我可以随时到场。”
“你为什么不等一等,向警察说明情况?”
“阿彻先生会告诉警察想了解的一切情况。我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警察是受雇于纳税人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的。如果有情况要问,找到我很容易。”
“抢劫发生时你和阿彻先生在一起吗?”
“当然,梅森先生。这一点我已经重复回答多次。”
“离开阿彻先生你到哪儿去了?”
“别墅。”
“等一下,你所说的‘别墅’,指的是拉维娜别墅吗?”
“梅森先生,如果需要特别明确的话,就是拉维娜别墅二号。”
“别墅归你所有?”
“产权不归我,我租用,但别墅本身归我,可能应该说,归我管理。”
“抢劫案发生时你和阿彻先生行驶在通向别墅的途中吗?”
“是的。”
“谁驾车驶来把你捎走了——你说你认识的那位女士是谁?”
“凯勒小姐。”
“凯勒小姐。我想,她与你不仅仅是认识吧?”
“她是我的熟人,朋友,雇员。”
“她是你的雇员?”
“是的,她是一位女招待。”
“她是在抢劫现场把你捎走的?”梅森问。
拉维娜夫人甜甜地一笑,说:“不是。”
梅森眉头一挑:“我明白,你的意思是……”
“梅森先生,我不知道你是否企图将我诱入圈套,我明确地表示过,抢劫案发生之后,阿彻先生驶过十字路口在一家药店门口停下来。伊内兹·凯勒小姐邀我上车的地方大概离案发现场有125至150英尺。”
她得意地一笑,几个陪审员也咧嘴笑起来。
“我并没有诱导你的意思,”梅森说,“只是一般性地问问。”
“我可担当不起,你瞧,梅森先生,我是宣过誓的。”
审判庭里微微传出一阵欢快而兴奋的骚动。
梅森戏剧性地一挥手,转过身去,喊了一声:“保罗·德雷克先生。”
保罗·德雷克先生是德雷克侦探事务所的探长,他瘦高的个头一出现在审判庭里,立即吸引了众多好奇的目光。
“先生,”梅森说,“请你到法院图书室把伊内兹·凯勒小姐带来。”
德雷克先生点点头,走出审判庭的旋转大门。
“现在,”梅森猛地一转身,面对拉维娜夫人,“请你老实告诉我,你能否绝对确信是伊内兹·凯勒小姐驾车路过时把你捎走的?”
证人一愣神,调整一下面部表情,否则她闪动的睫毛或颤抖的嘴唇将有可能暴露出她的内心世界。
“那么,”梅森问,“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证人缓缓地转移视线,深思着皱皱眉头:“我相当清楚,绝对是伊内兹·凯勒。当然,梅森先生,那是多日前的事了,而且……”
“你认识伊内兹·凯勒有多长时间了?”
“大约有8个月。”
“案发之前你认识她多久了?”
“我想,有2个月吧。”
“你是拉维娜别墅连锁夜总会的老板吗?”
“不是连锁夜总会,梅森先生,只有三家。”
“那么,夜总会归你管理吗?”
“是的。”
“你雇有女招待?”
“是的。”
“多少个?”
“一共18个。”
“你是一名优秀的业主吗?”
“我尽力去做。”
“你每天晚上都与三个俱乐部有联系吗?”
“是的。”
“你逐个查看吗?”
“是的。”
“你要查看一下谁在上班谁没有上班吗?”
“我想,是的。”
“案发时你已经认识伊内兹·凯勒大约两个月?”
“是的。”
“在这期间你每天都见到她吗?”
“她并不是每天上班。”
“只是大多数晚上上班吗?”
“是的。”
“在案发之前,你没见过被告?”
“没有。”
“从来没见过?”
“没有。”
“你匆匆瞥了被告一眼,这一瞥……”
“不是匆匆瞥了一眼,我一直盯着他的脸。”
“抢劫过程很短暂吗?”
她掩饰不住腔调里的不满情绪说:“非常短,案犯的作案手法相当老练,梅森先生。”
“不许妄加评论,”法官埃根以一种乏味的腔调说,“证人回话时要避免评论性语言。陪审团不应接受涉及手法老练之类的证词证言。”
梅森紧闭双唇。法官对陪审团的告诫只会加剧证词中评论性语言的损害作用。梅森所能做的任何努力也只能增添不利因素。
“你仅仅看见了案犯,相对来说时间比较短,对吗?”梅森漫不经心地问。
“那要看你所说的‘相对来说’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