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七十五岁的生日,我做了两件事情。我去为妻子上坟。之后,我参加了军队。
为Kathy上坟是两者中比较缺乏戏剧性的。她被葬在Harris Creek公墓,距离我生活与我们生儿育女的地方不过一英里的路。送她下葬是一桩比想像中困难许多的事情;我们两人对于死亡都缺乏准备,因此谁也没有做过安排。用比较文雅的词来说,这委实令人痛心疾首,去同公墓管理人为自己的妻子没有做过下葬的预约而争吵。到头来,我的儿子,Charlie,他碰巧是市长,敲打几个家伙的脑袋,弄到了一片土地。当市长的老爸也确有其好处。
她的坟墓,简单而不引人注意,用的是那种小墓碑,而非硕大的墓石。形成对比的是Kathy旁边躺着的Sandra Cain,她的墓碑是一块相当有尺寸的抛光了的黑色花岗石,上面镶着Sandy高中时的照片,墓碑正面还用喷沙的方式刻了几句济慈的关于年轻美人亡故的伤感诗句。这完全是Sandy的风格。若是知道Sandra和她夸张的墓碑与之做伴的话,Kathy一定会被逗乐,究两人一生,Sandy从未中止过与她之间令人发噱的消极对抗。如果Kathy带着一个派去本地的烘焙义卖,那么Sandy就会带去三个,还有满腔怒火,不是很难注意到的怒火,如果Kathy的派先卖掉的话。Kathy解决问题的方法会是使用先购权去买下Sandy的一个派。很难说这种行为是让事情变得更好还是更糟,就Sandy的角度而言。
我认为Sandy的墓碑可以被认为是这场争斗的最后话语,是不容抗辩的最终陈词,因为,Kathy已经先她而去了。另外,我不记得见过有人来探视Sandy。她过世后三个月,Steve Cain卖掉房子搬去了亚里桑那,脸上挂着的微笑比十号州际公路还要宽阔。过了一阵子,他寄给我一张明信片,他和某个五十年前做过A片红星的女人搞在了一起。获知这消息之后的整个礼拜,我一直觉得好像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Sandy的儿孙住在邻近的城里,但他们去亚里桑那比来这里探视还要勤快许多。从葬礼以来,大概从未有人读过Sandy墓上的济慈诗句,除了我路过去为几步外的妻子上坟时顺便捎带两眼。
Kathy的墓上刻着她的名字(Katherine Rebecca Perry)、生卒年月和几个字:爱妻慈母。每次来我都一遍遍地读这几个字。我无法抑制,四个字,如此乏力却又如此贴切地总结了她的人生。几个字什么也没有告诉你,关于她每日的所见所闻或她的工作状况,关于她的兴趣所在或心仪的旅行去处。你永远无法得知她最爱的颜色,或她喜欢如何打理发型,或她投谁人的票,或她的幽默感水准如何。你对她一无所知,除了有人爱她。的确有人爱她。她会觉得这样已经足够。
我厌恶上坟。我厌恶与自己做伴四十二年的妻子去世,一个周六早晨,前一分钟她还在厨房里,搅拌一碗牛奶鸡蛋面糊,一边和我谈论前晚图书馆理事会上的骚乱,后一分钟,她躺在了地板上,由于中风而全身抽搐。我厌恶听到她最后说的话是“该死的香草放在哪儿了?”
我厌恶成为那些老人中的一员,他们去上坟是为了陪伴死去的妻子。(很)年轻的时候,我问Kathy这种行为有什么意义。曾经属于某人但现在已然无主的腐肉和骨头;它们只是腐肉和骨头。那人已经离去,去了天堂或地狱或随便某个地方。去探视一块牛肉与之绝无区别。当你年华老去时,你明白事实并未改变。但你只是不再在乎。你没有别的出路。
厌恶墓地有多深,对其存在的感激就有多深。我想念妻子。在墓地想念她反而是比较好过的事情,在此地存在的是故去的她,在其他地方存在的是活生生的她。
我呆的时间不久,一向如此。只呆得久到知道快八年了伤口依然新鲜,这伤口也提醒了我,比起仿佛一个该死的老傻瓜般站在墓地,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念及于此,我转身离开,一路上没有回头。这将是我最后一次为妻子上坟,但我不想在此事上花费许多工夫以永志心头。如我所说,她来到此处时已经死去。记住这件事情无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