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的话
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是蜚声世界文坛的美国现代著名小说家,以“迷惘的一代”的代表著称。他的风格和文体独具一格,在欧美风靡一时,很有影响。一九五四年,海明威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海明威生于芝加哥伊利诺斯奥克派克一个医生家庭。他喜欢打猎钓鱼。小时候常常跟父亲到密执安的瓦伦湖去度过夏季,养成对户外生活的爱好。一九一七年,中学毕业后,海明威当上堪萨斯城《明星报》的记者,受到严格的新闻记者职业训练。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由于眼睛有病不能参军,便志愿参加美国红十字会的医疗队,当了一名急救车的司机。在抢救伤员中,他身负重伤。伤愈后,他从意奥前线“光荣归来”,成为一时的“英雄”。
战后,海明威以加拿大多伦多《明星报》驻欧记者的身分侨居巴黎并积极参加以格特鲁德斯坦恩为首的文学创作团体活动,正式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他刻苦学习写作,潜心研究怎样使用最简洁的语言,怎样写得精炼含蓄,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二十年代,他除了写短篇小说外,先后出版了两个长篇:《太阳也升起来了》(1926)和《永别了,武器》(1929)。这两部作品是海明威早期创作中的两部代表作。前者描写一群参加过欧洲大战的青年流落在巴黎的情景。他们精神苦闷,生活漫无目的,成天喝酒,钓鱼,看斗牛,有时堕入三角恋爱,发生无谓的争吵。他们形迹放浪,心里咀嚼的却是莫名的悲哀。这种彷徨、空虚的情绪引起战后不少年轻人的共鸣,使作者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后者以作家的亲身经历揭露了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美国统治阶级在大战开始时,坐山观虎斗,同时向交战国双方提供武器,但他们眼看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便撕下了和平的假面具,声言要“拯救世界民主”,拣起“神圣”、“光荣”、“牺牲”等口号,诱骗美国青年到欧洲战场去充当炮灰。海明威对这种宣传极为反感,他通过主人公的内心独白说:“什么神圣、光荣、牺牲这些空泛的字眼,我一听就害臊”,“我可没见到什么神圣的东西,光荣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光荣,至于牺牲,那就象芝加哥的屠宰场,不同的是肉拿来埋掉罢了。”
二十年代末,海明威回到美国,居住在弗罗里达州,并以此为据点进行广泛的游历:去西班牙看斗牛,非洲打猎,古巴钓鱼。在这个时期里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反映了钓鱼、狩猎、比拳、斗牛等生活,创造了刚毅不屈,视死如归的“硬汉”典型。
三十年代中期,西班牙内战爆发,海明威四次赴西班牙。他不仅仅是个战地记者,而且是西班牙共和政府的热情支持者。他的剧本《第五纵队》(1938)与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都是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明威是个勇敢的反法西斯战士,他曾在古巴创立一个反法西斯的情报中中心,并用自己的游艇来诱捕德国潜艇。接着他又作为随军记者去欧洲参加了不少军事行动,例如解放巴黎的战斗。战争期间海明威曾来中国访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海明威定居古巴。一九五二年,他发表以古巴渔村为背景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获得了一九五三年美国普利策文学奖和一九五四年诺贝尔文学奖。《老人与海》描写一个古巴渔民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好容易捕到了一条大鱼,却被鲨鱼吃掉。故事寓意是人在同外界势力搏斗中终归失败,这是海明威的一贯主题,但《老人与海》增添了新意,即老人在同鲨鱼搏斗中表现了非凡的毅力。小说中有句话足以概括作者的思想:“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他的精神是不可战胜的。”
海明威成长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日趋没落的年代。这种时代的特点,使海明威的思想呈现出复杂和矛盾的状态。他既看见了资本主义世界的解体和所谓西方文明的堕落,但又不能从自己狭窄的视野中找到出路,因此眼前感到一片迷茫,而被人称作“迷惘的一代”的主要代表。海明威的作品内容,除了他所喜爱的钓鱼、狩猎、滑雪、斗牛以外,最常见的主题就是对普通人的真诚和勇敢的歌颂,也就是面对死亡而毫无惧色的形象。在他看来,人生不过是一场悲剧,而人的唯一的价值和出路就是面对死亡,无所畏惧。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常常是“硬汉”,但又往往是孤独和绝望。
在艺术手法上,海明威用对话的简洁、明快、有力,修辞的干净,韵调的自然,形成了独特的创作风格。海明威使用的语言和刻划的形象鲜明具体,但是他的主题却含蓄隐晦。初读他的作品,似乎一目了然,但细心阅读,又不免感到寓意深远。他曾经把自己的作品比作漂浮在海上的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有八分之一,还有八分之七深藏水下。
因此,深沉含蓄是海明威写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海明威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简明清新。一九五四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时,就特别强调他独创一格的现代散文的叙事能力。
海明威的艺术描写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不善于展开广阔的社会生活描写,人物缺少多方面的、丰富的性格特征。
由于世界观中的矛盾,同时疾病严重,海明威于一九六一年用猎枪自杀。
本书作者卡罗斯·贝克(1909——)是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的文学教授和法学博士。他是第一个全面研究海明威及其著作的权威人士。一九五二年,他写了一本关于海明威的书《象艺术家那样进行创作的人》。卡罗斯贝克自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八年,整整花了八年时间才写完《海明威传》。作者进行了广泛、深入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并充分利用书信、回忆材料、传记文献和文学研究及评论,叙述了海明威的生平和创作。在叙述作家的生平和创作的同时,作者还介绍了海明威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他有过交往的人;介绍了海明威的主要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写作过程以及当时社会对这些作品的反应。本书材料丰富而翔实,描述别开生面,饶有情趣。它不仅能帮助一般读者了解海明威的生活经历和创作上的成功经验,对于深入探讨和研究海明威其人以及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书根据美国第斯格出版社一九八○年五月第一次印刷版书译出,是该社出版的《名人生平》丛书之一。
林基海
1984年10月,长沙。
海明威传--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乡村与城镇
当婴儿的父母认为婴儿已适应外出旅行了,他们便带他到远离住家的北部山林去。这对一个出生才七个星期的婴儿来说,确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旅行。他们从伊利诺斯·奥克派克的郊外搭乘火车到芝加哥,再改乘汽车到密执安湖码头,然后坐玛丽多号汽轮抵达小特拉维斯海湾的斯普林斯港口。接着又坐了一小段火车来到派托斯基车站,再又改乘支线小火车到贝尔湖边,最后坐小木船到湖对岸海明威医生在前一年夏天向亨利·贝根买下的那块准备建房的场地。他们预备在这里建造一所夏季避暑房子。建房的一切必需材料现在都已筹备好了。
这一年是十九世纪最末的一年。九月初的天气已经是寒风凛冽,乳白色湖面那一边的白杨树,树叶已变黄了。贝根家的白色正方形农舍离湖岸有一段相当长距离。周围是牧场、果园、家畜栅地、谷仓和鸡舍。在贝根的农场和一条通往派托斯基的沙石山路之间有一片树林,周围散落一些渥太华印地安人居住的房子。一些印地安人妇女替夏天到这里来避暑的人洗衣服或向游客兜售用香草编织的篮子。在这些印地安人中,有个名叫尼克·波尔顿的混血种人。他是个锯木工人,工作积极肯干。他在贮木场工作,负责把木头运到湖对岸的锯木厂去。遇到天气好,又顺风,锯木厂发出来的刺耳噪声,甚至在贝根农场都可听到。海明威医生建房用的木材已经堆放在刚清理好的场地角落里。他的妻子葛莱丝要给她儿子拍照,他便把婴儿抱在怀里,站在湖边一处沙地上,婴儿却哇哇地哭个不停。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返回伊利诺斯安排过冬的工作。
婴儿的父亲名叫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不过人们习惯称他为埃德。他在奥伯良一所学校毕业,后来到芝加哥鲁斯医学院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生平酷爱旅游。一八九五年他旅游欧洲,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回来后,开业当医生。埃德是安森·梯·海明威的大儿子。安森·海明威参加过南北战争,现已两鬓灰白,不过腰板仍挺直有力。他在芝加哥经营地产,生意颇为兴隆。安森和他的妻子爱德莱德在奥克派克,有一所白色的大房子,他们的孩子都住在那里。二十八岁的埃德蒙身高六尺,厚胸阔背,臂力过人。乌黑的帮腮胡子使他显得更加成熟。鼻子象鹰嘴,黄褐色的眼睛深邃而锐利。他爱好收集铜币和邮票以及在童年时代就开始收集的波多瓦多米印地安人的箭头。他还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的制作者,并喜欢把蛇储存在盛有酒精的密封的玻璃瓶里。除此以外,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是钓鱼、打猎和烹调。特别对钓鱼和打猎,他感到其乐无穷。
在奥伯良学校毕业时,他和同学一道到过卡罗来纳州北部斯莫基大山区去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草莓做馅,加上一点野蜂蜜做成饼子,馅皮是用一个空啤酒瓶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炖松鼠肉的营火堆边上烤,他的同伴看到他的高超技艺,又惊讶又赞叹。
埃德首次认识葛莱丝是他们都在奥克派克中学读书的时候。葛莱丝嗓子好,适合唱女低音。她的母亲和学校的老师都鼓励她毕业后去歌剧团工作,但中学毕业后她却留在家里。她克服了视觉不好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一面教授音乐,一面努力学习各种语言和勤奋练声。七岁的时候,她得了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完全看不见东西。后来,病虽然好了,但眼睛仍然受不了光的刺激,而且有周期性头痛的毛病。要不是这些毛病,她可说是一位颇为理想的歌剧演员。她母亲故世的那年,她刚满二十三岁,一双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贵族妇女白皙的皮肤,真可谓婷婷玉立,气派非凡。那年冬天她到纽约参加学生艺术团,翌年春天在麦迪逊广场公园作首次演出。但场内的灯光太刺眼,她受不了,只好放弃艺术生涯。同年夏天她随父到国外,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回国同海明威医生结婚。婚后,他们同葛莱丝的孤寡父亲霍尔住在一起,住在北奥克派克大街四百三十九号,正好在安森和爱德莱德家的对面。海明威医生继续行医,葛莱丝给人上音乐课,全部家务交给一位名叫索菲尔·史苔丝的德国姑娘去管理。此人工作十分认真负责。霍尔先生每天来往于奥克派克和芝加哥之间做成批的刃具买卖。他个性温和,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到星期六晚总要跪在铺着布鲁塞尔地毯的大厅里带领全家做晚祷告,吃晚饭的时候也免不了轻声细语地祈祷一番。他和安森一样,也参加过南北战争,在衣阿华第一志愿骑兵营里当过下士,大腿里至今仍有残存的弹片。霍尔不愿意别人同他谈论那次战争。他唯一的恶习就是抽烟,而且总是在吃晚饭后一个人关在书房里大抽特抽。有时和他的堂弟泰勒·汉科克一起抽。泰勒虽然已四十八岁,一直任生产铜铁床架的米拉霍尔·松斯公司的商品推销员。他是霍尔家的常客,是个粗鲁、快活的人,嘴里斜叼着烟斗,头戴花呢帽,一边高高翘起,另一边几乎把一只眼睛遮住了。
厄内斯特·霍尔的第一个外孙是在一八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时在他家南边的前房诞生的。婴儿生下来体重九磅半,身长二尺三。头发又浓又黑,不过后来长大了慢慢变成赤黄色。眼睛深蓝色,长大后变成棕褐色。他的皮肤呈赤褐色,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生下来的第一阵叫声洪亮有力。他姊姊玛丝琳是在一八九八年正月的冬寒季节出生的,而他出生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万里晴空,阳光灿烂。他妈妈后来写道:“当时知更鸟正在欢乐地歌唱,迎接这个小生命降临美丽的人间。”他们直到乘飞机去贝尔湖之后才给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十月一日午后,这一天刚好是葛莱丝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他们在第一公理会教堂为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取名为厄内斯特·米拉·海明威。海明威的姓是从他母亲葛莱丝家族那边来的。厄内斯特号他外祖父霍尔的姓,米拉是他那位制作床架的大姨父的姓。举行仪式之后,葛莱丝崇敬地写道,她的男孩“已奉献给主,并命了名,从此便是万能上帝的最忠实的信徒。”
婴孩平静安乐地度过了第一个冬天。他吃得好,玩得好,拿葛莱丝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婴儿同母亲睡在一起,总是及时喂食的缘故,那怕晚上婴儿醒来,母亲也是特别仔细照料。婴儿的第一个玩具娃娃是女仆索菲尔·史苔丝送给他的一个橡皮的印第安婴儿,第二个是他父亲送给他的一个白肤玩具爱斯基库人。翌年正月,婴儿长了牙。春天里,葛莱丝兴致勃勃地一心把厄内斯特·海明威打扮得同他的姊姊玛丝琳一模一样。当他九个月的时候,就给他穿粉红色方格花布连衣裙,戴着饰花的宽边帽照像。
海明威的童年是在一九○○年夏天开始的,当时他全家第一次住进他们在贝尔湖新建的房子。房里散发着怡人的新鲜木料和新漆的气味。葛莱丝希望能按她祖籍英格兰著名湖泊的名称把房子取名为温德尔米尔,但后来简称为温德米尔。房子坐西朝南,屋前方一片青山绿水,有时同艳丽多彩的夕阳,交相辉映,美不胜收。起居室是用白松木建成,室内有个用砖砌成的大壁炉,壁炉两侧各有一个窗子。屋里有两个卧房,一个小饭厅和一间厨房,厨房里有个供烧柴的地方,还有一台打井水用的水泵。室内照明用的是油灯。走出外屋只见山坡上一大片葱茏茂密的树林。山坡下湖水明洁如镜,沙滩上的细沙白净,幽美宁静,原来是墨菲海岬上的葱茏树木挡住了严厉的北风,形成天然的屏障。
这是一个十分怡人,理想的环境。婴孩在这里过得非常愉快,他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
七月十三日,再过几天就是小孩的第一个生日。这一天他参加了贝根为庆祝农场建仓而举行的宴会。他第一次能单独行走。他对削了皮的苹果和鱼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把鱼唤成“姨”,把不同种类的肉统统叫做“肉”。他父亲弄来一条很好看的小木船,船头上用漆写上“温德米尔·玛丝琳”几个字。这年的整个夏天厄内斯特和他姊姊玛丝琳就象水里的青蛙一样坐着这条船在湖上进进出出。他们光着脚,拿家里脸盆当作辅助小快艇,在浅水滩上嬉戏蹦跳。他显得特别快乐,又是跳又是笑,一会儿学狮子大声吼叫,一会儿又拿根棍子当竹马骑。他身穿一件蓝色罩衣,手里拿着根棍子去赶贝根家的羊,口里不停地发出“唏!唏!”的声音。据他母亲说,“他身体结实”肌肉饱满,筋骨壮健。他的两只手甚至比他姊姊的还要粗大。一碰到不如意的事,他总是又踢又跳,暴跳如雷,但玩的时候却循规蹈矩,一点不发脾气。一到晚上,让他上床睡觉,他也很听话,常常把床头的枕头拉过去盖住眼睛,不让光线照射他。每当他母亲做祷告时,他总是跪在她的身旁。可是,她还没能说上几句话,他便一跃而起,大声地喊了一声“阿门”,表示祈祷结束了。
图画册使他入了迷,特别是一种名叫《自然界的禽鸟》的大开本月刊更使他感兴趣。他也喜欢别人给他画动物漫画,看懂了便乐得哈哈大笑。他什么故事都爱听,当然,最喜欢听的是关于一匹名叫普林斯的在奥克派克给他父亲拉大车的黑马的故事。据海明威医生说,黑马普林斯的腿很长,脖子却很短。因此,吃草时不得不蹲跪下来。厄内斯特每说一个词都要漏掉一个音。他抢在他父亲前面,大声地把“跪下”,说成“跪”或“危”,接着边笑边跪在地板上,模仿普林斯吃草的样子。九月份他们回到城里的住家,厄内斯特看到街道对面一棵树上有一只猫头鹰,于是他开始对有关猫头鹰的故事感兴趣。他甚至把脚趾上碰伤的痕迹说成是猫头鹰的眼睛。
厄内斯特最喜欢给人和物取各种各样的名字。他先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奈尼”。这是许多绰号中的一个。他给外祖父取名“阿爸熊”,称祖母为“爱德莱德·阿妈熊”,把女佣人叫做“莉莉熊”,把他那只双头玩具摇摆马唤作“普林斯和查理”。一月份种牛痘的时候,他把皮肤上的斑点说成是“坏了的蓓蕾”。他给母亲取了个绰号叫“菲蒂”。到了二月份,他母亲发现他在那本《自然界的禽鸟》画册上能准确地说出七十三种鸟的名称时,大为诧异。他已经具有用别的方式来表达语言的能力。他的第一个笑话是一个“蒲公英”的双关语①。他把蒲公英叫做“巨狮”,或“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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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dandelions(蒲公英)和dandy lions(巨狮)是谐音双关语。
厄内斯特学会亲别人的脸的艺术,亲得又响亮又富有情趣。他的母亲说,“如果你有什么事不依他,他就会走过来用小手掌拍你的脸颊。而当他感到不好意思时,他就来亲你。”他早就不尿床,更不拉尿在身上,大家都赞扬他。一九○一年举行族长会的时候,他第一次说了一句完整的话,“我不认识勃费罗·比尔。”后来带他去看波尼·比尔的西部电影,他很快模仿影片中的牛仔的动作,骑在普林斯的背上让大人给他拍照。四月份带他去看瑞格林兄弟的马戏团演出,回家后,他当着外祖父面学大象走路,并一本正经地学杂技演员翻筋斗。他的杂技表演车是一个三尺长两尺宽底下镶着红轮子的木箱。这种车子是当时柏力油漆建筑公司广为宣传的商品,在各五金商店均有出售。
他母亲说,厄内斯特两岁的时候,“长得胖呼呼的,看起来象个五岁的孩子。头发淡黄,前额剪成刘海式,发端卷曲,蓬蓬松松搭在头上,皮肤赤褐色,看起来十分健壮。栗色眼睛,眉毛浓黑,一张不大不小的口,脸颊两边各有个酒窝”。当他母亲叫他作“荷兰玩具娃娃”时,他一边跺着脚,一边大声叫嚷,“我不是荷兰玩具娃娃,我是波尼比尔。砰!我要开枪打死菲蒂。”家里还给他取了别的绰号,如潘奇,吉普曼克还有鲍毕等。他唱歌时有点走调。他最喜欢唱的歌有“三只瞎老鼠”和“我参观动物展览会”等。贝尔湖不久改名为瓦伦湖。葛莱丝并作了一支“可爱的瓦伦湖”的华尔兹乐曲。厄内斯特把它改成与动物展览会有关的歌曲。把“啊,月光下的瓦伦湖”改成“啊,月光下的老狒狒”。这种机智聪敏的改动使他的父母亲感到十分惊喜。
“当有人问他害怕什么的时候”,他母亲说,“他大声地回答,他什么也不怕。”他的愿望是要把他当作大人看待。他肩上扛着一枝半新不旧的老式步枪,两眼望着前方,正步前进。他能背诵坦尼生①“小分队向前冲”的诗句,并把自己比作士兵,把拾来的木片,木棍比作大口径短枪、长枪、来福枪、左轮和手枪等。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坚韧精神给他双亲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喜欢引用朗费罗②的名诗《海沃莎》中的富有戏剧性段落,把他姊姊玛丝琳当作多科塔斯国土制箭老人的黑眼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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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坦尼生:英国著名浪漫派诗人。
②Longfellow:美国著名诗人。
在奥克派克,葛莱丝的缝纫房间里也有厄内斯特显示才能的地方。他喜欢缝衣服,他母亲写道:“他一心想缝点衣服给他的爸爸穿,他乐意为他父亲缝补裤子和一套他妈妈专门留给他学缝补的旧衣服。”他是个软心肠的孩子,“看见一只苍蝇死了便痛哭流涕,想方设法把它放在糖水里,希望把它救活。”他喜爱各类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他同他一起玩的动物或玩具说话,把它们当作人看待。他渴望有个弟弟,当一九○二年四月他母亲生下妹妹厄休拉时,他很失望。消息传来,他难过得流了眼泪。“我想明天耶稣基督会赐给我一个弟弟。”他说。
厄内斯特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度过他的第三个生日。
“他钓的鱼都是大鱼,”葛莱丝写道,“他掌握鱼吃饵的时机,自个儿把鱼拖上来……他是位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东西样样都喜欢,诸如:臭虫、石子、贝壳,各种飞鸟和动物,昆虫和花卉。”一年之后他对自然界更加倾心了。过第四个生日那一天,他跟着父亲整天在外钓鱼。雨下个不停,但他并不感到扫兴。他很爱讲,每看到一样东西就讲个不停;一见到那美丽的湖和茂密的山林,就心满意足;看到树林里的小松鼠就开心。当划船回家时,他禁不住去帮着划上几桨。
一九○三年夏天,他的最好游伴是个蓬头蓝眼十一岁的男孩,名叫威斯雷·迪尔华兹。迪尔华兹家住在查理沃克斯湖附近的霍托海湾,离海明威家西边小山岗二里路远。男孩的父亲杰姆在城里开一间打铁铺,地点在市中学的对门。他的母亲丽兹在俯瞰湖面的松岭屋开了一家鸡食店。霍托海湾只有一小组房屋,其中有一般的店铺,邮局和教堂。但是在厄内斯特的童年记忆中,这些东西和温德米尔、瓦伦湖一样对他来说都很熟悉,深深地留在他的脑海里。霍托海湾的水是湛蓝色的,从密执安湖吹来的风常常使水面泛起阵阵白浪。载着矿砂的大型货船得意洋洋地航行于博恩市和查理沃克斯之间。山坡上浓荫蔽地,十分凉爽。清风起处,一股肥沃沙土气息,被阳光晒热了的针叶松气味以及丽兹·迪尔华兹家炒鸡的香味飘逸而来,闻之令人心神大振,食欲倍增。
这年秋天厄内斯特进入了安尼小姐的豪斯·英格利赛幼儿园,同时加入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的分部。在春天里每个星期六上午,他总是同比他年龄大的同学一道大踏步地走着到树林里采集标本,或到第斯普灵河两岸的灌木丛里识别鸟类。在他过第五个生日的时候,他的外祖父霍尔送给他一台显微镜。他母亲写道:“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放在显微镜底下的岩石和昆虫的标本,一看就是一个小时。”六个月后,他母亲对她儿子的情况作了如下的描述:
厄内斯特·米拉五岁半就很懂事,不偷懒,衣服全由自己穿,还是父亲的好帮手。他和他爸爸一样穿吊带裤,为自己是阿卡西俱乐部的成员感到自豪。他能从一数到一百,靠听力拼读字母拼得很好,唱歌也有很大进步,虽然音调还不十分准确。他喜欢用积木叠成炮台和炮,收集日俄战争的连环漫画。他还喜欢讲述关于伟大的美国的历史故事,能把美国历史上的伟大人物的有关事迹说出一个大概来。
当他母亲告诉他,他家很快就要新添一个小宝宝的时候,他对两周岁的妹妹厄休拉已有好感,他称她为吉格斯太太。
“我的宝贝男孩是那么高兴,”葛莱丝写道,“一天上午他来到卧房,我秘密地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上帝即将赐给我家另一个小宝宝。”不过他仍然希望有个弟弟。可是一九○四年十一月廿八日生下来的又是一个女孩。家里人按葛莱丝侄女的姓氏给这女孩取名为玛德莱恩,不过她的绰号却和哥姊们大同小异。女孩还未满月,大家便根据广告上用来宣传早点的婴儿的幽默象貌称呼她为松妮吉姆。
外祖父霍尔这年冬天是在加利福尼亚他儿子雷舍斯特那里过的。翌年春天回家时得了肾病,病情严重。因此,尽可能不让小孩子们到他卧房去,以免传染。可是,有一天小厄内斯特跑进他外祖父的房间,十分高兴地告诉霍尔,他是如何赤手空拳将一匹脱缰逃跑的马拦住,牵回家的。他的外祖父听了很高兴,并对他女儿葛莱丝说:“丫头,你听我说,这孩子总有一天会有名声的。如果他遇事多动脑筋,走正道,将来准能出人头地。但若纵容自己,走邪路,将来坐牢也一定有他的份。”不过自那以后,霍尔再没有听到他外孙子讲起关于他的勇敢出色的事迹了,因为他在一九○五年五月十日去世,十二日家里为他举行安葬仪式。
厄内斯特和家人在密执安度过了漫长的夏季。在那段时间里,新鲜事连续出现,这是厄内斯特原先未料到的。首先是家里新买了一条木船,取名为温德米尔·厄休拉。其次是瓦伦湖对岸有四十亩农田,为了还税,急待转让卖出。海明威家全部把它买下,并另取名为朗费尔德农场。尔后,海明威医生种上许多果树和硬质树木。厄内斯特身穿镶有像花饰的印地安人服装高兴得在地里到处乱蹦乱跳。这是他在密执安度过的第六个暑假,也是他留着荷兰式男童长发的最后一个夏天,到了秋天,他读一年级的时候,他就再不留那种长长的男童发式了。
以上两件事还不算什么,家里变化最大的事是他母亲决定把她父亲的房子实掉。葛莱丝在这所房子里生了四个孩子,全家在那里住了几个年头。葛莱丝渴望有一所更宽大,设备更好的房子,希望有个理想的房间让她有机会弹弹唱唱,恢复她那近年来由于生小孩而中断的教授音乐的生涯。十月份,房子卖掉之后,他们便搬到一栋新租的位于奥克派克公共图书馆隔壁的房子里。过了很久,厄内斯特在日记本中写道:“我记得,外祖父去世之后,我们就搬家了……房子里有许多东西没搬走,便集中放在后院天井里放火烧掉。我还记得一些从搁楼搬下来的盛着酒精的瓶子,扔进火堆里,瓶子一受热,砰的一声炸开了,酒精一着火迅速燃烧,发出蓝蓝的火焰。还有一些瓶装的次等威士忌酒也丢在火堆里烧了。”
新家的住地位于北肯尼渥斯大街拐弯处六百号,与衣阿华街交接。按照葛莱丝的计划,新家是一栋三层楼高的拉毛水泥房子,其中有八间卧房,一个音乐室和一间医生用的医疗办公室。房子要这么大才能住得下,因为除了海明威家六口人外,还有两个佣人。此外,还配给他叔外祖父泰勒·汉科克一间卧房,他在城里时总是住在他们家里。一九○六年四月某日举行乔迁仪式之后,海明威一家便住进了新居。安森和爱德莱德也来了。海明威医生拿出一个铁皮罐子里面装着从原来住房地面挖来的土,用来粘合新居的炉灶。泥灰匠用石灰复盖、泥平,然后由建筑师在上面注明日期,最后请牧师做祷告,葛莱丝带领大家念:“愿主保佑,万事如意,阖第平安。”
厄内斯特这年在密执安度暑假的时间比已往要短得多。家里人让他同邻居一个叫哈洛德·山姆森的孩子一起玩。他们两人常在瓦伦湖对岸的朗费尔德农场里玩,那里有条小小的火车道,司机开着满载木头的敞篷车来回奔跑。厄内斯特和山姆爬上车末尾慢慢蠕动着的车箱,坐到霍托海湾去。威斯雷·迪尔华他们到通往查理沃克斯路上伏克斯商店西面的霍托浅湾去钓鱼。他们在松岭屋吃煎鳟鱼和鸡肉饭,后来又在温德米尔滩头附近的营火堆上烤蜀葵吃。就这样,整个夏天转眼就过完了。八月中旬,海明威一家背着行李返回奥克派克他们的新家。一路上厄内斯特兴致未减,精神抖擞。两岁的时候,他曾经口出大话地说他什么都不怕。如今七岁了仍然是那个样。
艺术与科学
在肯尼渥斯大街的新家里,艺术与科学竞相争雄。葛莱丝的主要艺术兴趣是音乐。新家里有个音乐专用室,三十平方呎,高十五呎,外加一个小阳台。从起居室北面通过两道栎木门便可进入音乐室。葛莱丝费了很大力气使室内的音响效果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最使她感到得意的是房里摆着那架新添置的闪光发亮的大钢琴,旁边是个铺着地毯的学生独唱演习台。她把那架用旧了的钢琴摆在饭厅里,让孩子们有空练练指法,试着演奏。海明威医生有时也找个时间到地下室去吹吹短号,自得其乐。不过,总是走调。
在房子的那一边却另有一番气象。那里有医生诊疗办公室和病人候诊室,科学气氛十分浓厚。病友们坐在医生书房里,里面红木书架上放着一排排的古典作品和其它书籍。房里还陈列有医生自己制作的飞鸟和动物的标本,如一只镶着玻璃眼睛的捕食飞蛾的松鼠,一对小松鼠,一只猫头鹰和一只大浣熊。这只熊是他有一次同他的妹夫弗兰克·欣思在伊利诺斯南部打猎时捕捉到的。医生的实验室很小,不易为外人看见,室内摆设零乱,到处是瓶瓶罐罐。玻璃瓶里装有用药水浸泡的从人体割除下来的阑尾炎和类猿胎儿等。壁柜里挂着一副人体骨架。医生平时很少说俏皮话,可是对这副骨架,他却十分幽默地称作“我亲密的朋友”。
葛莱丝和海明威医生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爱好,不可避免地造成他们之间的冲突。他们每每为家庭的经济和养育孩子的问题发生争吵。迁入新居时装修房子、添置家具用去很多钱,动用了葛莱丝一大部分的祖产。她生性颇慕虚荣,曾一度醉心于当歌剧演员,象贵妇人那样身穿华丽服装,头戴羽翎帽登台表演。她扪心自问,在婚后的家庭生活和生儿育女方面,她已经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她对管理家务丝毫没有兴趣,一心想学文化知识,在自己事业上有所造就。因此,雇用佣人料理家务实属必要,但从不奢侈和浪费。他们夫妇俩的每月收入,用当今的标准衡量,虽然比较低,但能勉强维持家里的一切开销。厨子和保姆常常只做了一个短时间就不干离去。因此,在未雇请新的厨子或保姆之前,海明威医生只好亲自下厨房做饭菜。有个病人回忆道,有一次他到海明威医生家看病,医生正打电话告诉家里的人,说放在炉上烘烤的饼子可以拿开了。家人对医生的乐于搞家务,煮饭弄菜都感到很满意。海明威医生还到市场买菜购东西,后院里养鸡喂兔,并且给牛奶场当卫生检验员。厄内斯特十分清楚地记得每天都有人从后院送来十二夸脱的牛奶。
在管教孩子方面,海明威医生比他妻子要严格得多。他每天要做的事很多,常常忙得透不过气来。在这个时候,如果那个孩子表现懒散,动作迟缓延误事情,他就提出尖锐批评,加以责骂。每逢主日①,禁止一切文娱活动。不能和朋友一起玩,不能玩游戏,不能开家庭音乐会。如非有病,孩子们每星期必须去教堂做弥撒和上主日学校。孩子们如严重触犯家规,便立即进行惩罚,先是用拭擦剃刀的皮带抽打(这东西是葛莱丝用来抹头发的),接着罚跪,请求上帝的宽恕。葛莱丝对孩子们一般要温和宽松一些。她常常说要让孩子们懂得生活,热爱生活。对她来说,这特别意味着,人要懂得艺术。她主张首先让孩子们学点音乐,等他们长大了一点,便买票给他们去听交响乐演奏会,观看歌剧演出以及从芝加哥来的好的戏剧表演。孩子们得到母亲的鼓励和支持,很早就进入芝加哥艺术学院学画画。葛莱丝深信艺术创作的重要性,决心设法充分发挥孩子们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