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大才子当街卖肉”的新闻,陆步轩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和知名人士。
一个舞文弄墨的北大毕业生,满腹遐思迩想迈入社会,被时代的风浪簸弄得支离破碎……陆步轩以质朴而坦诚的笔墨,对自我命运作了完整的回顾、体味和省思,把自己生活的主要经历和重要侧面作了一种几近透明的展示。几乎可以说陆步轩在这本书中试图讲述的就是他的全部获得,尤其是欢乐或痛苦的关键时刻。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
孔庆东:卖肉与成功
我的85级师弟陆步轩在古城西安好好地做着张飞的营生,据说已经达到每日销售14头“痞哥”的业绩,即将与镇关西先生共执本行业之牛耳。忽然被媒体四面包围,大肆宣扬,引起社会上一片哀鸣,说什么北大才子焉能卖肉,北大这是怎么啦?北大培养的毕业生为什么如此没有竞争力,北大人咋就这么不适应市场经济,咋就这么缺乏现代意识,国家应该大力插手,杜绝这类悲剧继续上演云云。
我对这些来自八方的议论,本来不想多置一喙。因为北大的任何事情都免不了让人议论和消费一番,大多数是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就如同陆步轩自己敏锐指出的:“虚的多,实的少。”然而以83级师兄的身份被中央电视台拉去胡说了一通后,仿佛就有了继续谈论这件事的义务。那我就再重复几句。
首先我认为卖肉跟卖电脑没有高下之分。张飞卖肉,千古流芳。“比尔该死”卖电脑,榨取全世界人民的血汗钱,没啥光荣;其次,卖肉也不必一定非要卖到什么麦当劳,什么连锁店的程度。那些指责陆步轩或者善意地帮陆步轩出主意的人士,都是认为陆步轩属于一个“不成功人士”。他们认为腰缠万贯、鱼肉乡里才是成功,他们不懂得“两间东倒西歪屋,一个南腔北调人”也是成功。他们不懂得白天做点柴米油盐,晚上读点唐诗宋词也是成功。在当今这个人欲横流、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谁能体会我们北大人的成功观?伟大的孔仲尼先生说过:“君子不器。”做人最高的境界应该是“不成功”,因为一旦成功就成了个“器具”,就有“不是东西”的危险。即使成功,也不应该用升官发财去做衡量的标准。当年蔡元培先生改革北大,谆谆告诫北大学生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不要利用学问去升官发财。今天有些学校动不动说自己培养了多少官员和多少亿万富翁,再加上多少明星和三流小说作者,我们应该以这样的学校为耻,而绝不是反过来羡慕和学习它。倘若我们的大学都去培养那样的学生了,那中国的教育和中国的未来也就进入地狱了。
卖肉好不好,要由陆步轩老弟自己说了算。有朝一日他当了省长,幸福不幸福也要由他自己说了算。北大不是不能培养官员和富翁,也不是不能培养卖肉的卖书的卖电脑的卖导弹的。培养什么不说明本质,关键是培养的人给社会作了什么贡献和他自己得到什么乐趣。北大也曾有些不争气的毕业生,但绝不是陆步轩,而恰恰是某些西装革履的败类。从北大走出的人,有的连肉也卖不上。曾经有一位北大图书馆的小管理员,离开北大后,上山当了“土匪”,遭到全国媒体的痛骂甚至通缉,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最后,他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
话说到此,应该承认,什么叫成功?什么叫北大精神?这是我们这个脑满肠肥的时代不太适合谈论的话题吧。
一 北大才子卖肉新闻出笼(1)
2003年酷夏7月,太阳像一个硕大无比的火球,烘烤着古城大地,天如蒸笼,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中学地理教科书将南京、武汉、长沙、重庆列为中国四大火都,然而,考察西安近几年的气候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看来教科书也不十分准确,确实该修改完善了。
清晨五点钟,生物钟准时将我唤醒。坐在床上,美滋滋地点上香烟,一时之间,斗室里便弥漫着香烟与汗臭混合的气味。
多年养成的习惯,早晨一睁开眼睛,牙不刷,脸不洗,天大的事情放在一边,先要靠在床上,过足烟瘾——几个小时未吸烟,口腔、肠胃、嗓子已备受煎熬。为好这一口,没少忍受妻子的唠叨,孩子的白眼。
也曾咬牙强制戒掉过几次,但最终还是禁不住吞云驾雾、神仙般美妙感觉的诱惑,戒而复吸,可见戒毒之人意志是如何坚强。反过来又一想,“不抽烟不喝酒,死了不如狗”,“宁舍婆娘娃,不舍纸烟把”,“抽一支烟,解心宽,解乏解困解腰酸”。自己就这么一丁点儿业余爱好,倘若丢弃,如我这般行尸走肉之人,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后来又听说香烟可以预防“非典”,更坚定了我抽到底的决心。总之,无论怎样,看来这位老朋友注定要与我生死与共了。
照例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摆放案板,打扫卫生,整理器械……约五时半,屠宰场将大肉准时送到,过磅、付款、剔骨、翻肉,紧张而有序的工作重复着……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不过今天似乎感觉有些异样,早晨起来,眼睛不时地跳。常言道“左眼跳财,右眼跳崖”,可两只眼睛都在跳,是福是祸,一时却难以预料,只有心中暗暗地提醒自己:头脑冷静,遇事沉稳,不要冲动——人一旦背时运了,喝凉水都要硌牙。
六点钟,买主上来了,你要一斤,他要二斤……我在前面案板上打肉,妻在后面绞、切加工,一时忙乱得东西难辨,再也无暇顾及“跳财”抑或“跳崖”之事。
八点半许,酒店、餐厅、单位大灶的老主顾陆续来了,老远就打着招呼,店前顿时热闹起来,生意也更加繁忙。
当地驻军85012部队的给养员小王将采购清单往我的肉案子上一甩:“眼镜,给我准备三十五斤肉,摩托车借我使使。”
我一边答应一边将摩托车钥匙递给他——尽管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表面上还得赔着笑脸讨好应付:
“奶奶的,那辆车就是让你们这帮乌龟王八蛋给骑坏的,刚花费四千元买了辆新的,不识趣的又来借。”
然而,顾客就是上帝,是我等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谁叫咱们做生意呢?
继续打发其他主顾,正忙得不可开交,电话响了,不接,不停地响,一听,是小王,车让交警给扣了,让我赶快将有关手续拿过去。
“奶奶的熊!”我在心里狠狠骂道。正是卖肉的节骨眼,我哪有空闲!只好告诉小王:“你先回来,车随后再说。”
小王回来后,结结巴巴、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交警们靠着马路吃轱辘,在环南路什子附近设卡查验证照,暂扣了许多大小车辆。
“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团长与公安局熟识,可以要回来,下午请你配合配合。”小王充满自信,说话掷地有声。
我点头应允。
因为天气太热,肉店是半天生意,肉卖完或者卖不完,下午都没有买主,耗着也是干耗着,不如早点关门歇息。
心绪不好,脑子乱七八糟。早早地收拾了门店,胡乱扒拉了几口饭,糊弄一下肚子,打开一瓶冰镇啤酒,狠劲地抽了几支烟,补足上午因为忙而没有过足的烟瘾,无意之中瞥见微微发胖的妻子,猛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不禁哑然失笑。
杀猪卖肉的媳妇十有八九都比较健壮,有人说是吃肉太多的缘故,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杀猪卖肉的一般都喜欢吃肉,尤其钟爱肥肉,倘若自己看见肉就恶心,想像别人亦不爱吃,肉就不会有人要,择业时自然不会选择杀猪卖肉这个行当了,寓言“罚人吃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肥肉脂肪丰富,食之易发福,这是其一;其二是大肉的销售全凭早晨,尤其夏日,早上特别忙,无时间吃饭,为了不至于太饿,先天晚上放开胃口,使劲地吃,肚子憋得鼓鼓囊囊,第二天又得早起,所以刚吃完饭,把嘴一抹便去睡觉,真所谓“吃了睡,睡了长”,与养猪是一个道理;其三,缺乏体育锻炼,不能及时转移多余的脂肪,因而长了一身肥膘肉。
而男的发胖的却不常见,毕竟杀猪卖肉是重体力劳动,消耗大,早上又不得吃饭,“两餐就着一顿食”,体内自然积攒不了过多的脂肪。
已经两瓶啤酒下肚,小王仍不见踪迹。正焦急间,三男一女径直来到我的面前,细皮嫩肉的,只看穿着打扮,就知是手不提篮,肩不挑担,吃皇粮的主儿,与我等凭借力气吃饭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人。
“你认识我吗?”为首的一男问。
我仔细端详,此人四十上下,中等身材,粗眉大眼,皮肤白皙,项上一顶苏格拉底式的脑袋,无限光明。似曾相识,一时之间却又回想不起。
“面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我如实回答,“国税还是地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