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接受比利时《自由比利时报》记者巴盖采访(1)
接受比利时《自由比利时报》
记者巴盖采访
(2001年9月6日)
巴盖:人们的印象是,对中国来说,只有美国才是重要的。请问欧洲对中国的重要性何在?
朱镕基:中国一贯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友好往来和互利合作。中国重视与美国的关系,也重视与欧洲国家的关系。欧洲在历史上曾是文艺复兴的摇篮和两次工业革命的发祥地,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过重要贡献。欧洲也是当今世界上一支重要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在国际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负有重要的责任。中国和欧洲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在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立场,经济上互补性很强。当前双方正处于各自内部发展的重要阶段,都有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愿望和需要。中国一直从战略高度看待和处理同欧洲国家的关系。在世界走向多极化和国际社会面临各种新挑战的形势下,双方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一个致力于改革开放和迈向现代化的中国,与日益强大的欧洲加强和发展全面伙伴关系,不仅对双方有利,而且有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巴盖:中比今年庆祝建交30周年,请你对中比关系作一总结,并指出今后还应在哪些方面取得进展?
朱镕基:中比建交30年来,两国关系取得了巨大发展,各个领域的合作都硕果累累。双方领导人及各界人士往来日益密切,相互了解不断加深。两国贸易额从建交初期的2000万美元增至去年的36亿美元。比利时成为中国在欧洲的第六大贸易伙伴。比在华投资项目则从无到有,至今年6月已达358个,实际投入4.3亿美元。中比科技合作富有成效,迄今已执行了200多个合作项目。文化交流日益活跃,双方文艺团体的互访和精美的文物、书画展览为两国人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艺术享受。教育领域的合作日益扩大,双方互派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多,迄今中国留比学生已超过1000人。省际友好合作关系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回顾30年来中比关系的巨大发展,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
与此同时,我们也感到中比关系还有巨大发展潜力,中方愿与比方一道,将中比关系不断推进到更高水平。对今后两国关系的发展,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第一,进一步加强人员交往。尽管现代化信息技术越来越先进,但它代替不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和沟通。双方应加强接触、加深了解,增进信任、减少误解,扩大共识、推动合作。第二,进一步挖掘经贸合作的潜力。中比经济互补性强,前景十分广阔。中国正在实施“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欢迎更多的比利时企业家参与中国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在信息、生化等比利时拥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对华合作。第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对增进两国人民了解和友谊的桥梁作用。中比、中欧两种不同文明相互补充和借鉴,可以为世界的持久和平和普遍繁荣作出有益的贡献。第四,深化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中比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方面有共同利益和立场。我们愿就联合国事务以及军控、环保、跨国犯罪等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经常与比方交换意见,加强协调与合作。
我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比关系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巴盖:中国的改革造成了诸如失业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你准备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朱镕基:失业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当前,中国就业压力很大,下岗职工增多。第二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失业人员约620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630万人。另外,农村有富余劳动力1.5亿人。“十五”期间,中国面临新一轮就业高峰,新增劳动力将达到4600万人,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加。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入WTO、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结构性失业问题也会更加突出。第2节:接受比利时《自由比利时报》记者巴盖采访(2)
中国的失业问题不是改革造成的。它是人口众多、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反映,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反映,也是长期以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目前,中国政府正在采取以下一系列积极政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一是实行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力发展吸收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集体、个体和私营等多种经济,以及吸纳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小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在城市中重点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岗位。
二是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在巩固“两个确保”的同时,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形成市场竞争就业新机制。为帮助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由政府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上门指导、贴近服务、专项扶持、接续社会保险等援助措施,对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将就业信息及时、快捷地送到下岗失业人员面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把下岗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纳入社会化轨道。
三是妥善解决经济结构调整期间的下岗失业问题,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妥善解决经济结构调整期间的下岗失业问题,中国政府自1998年起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再就业服务。3年来,共有2300万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的1500多万人实现了再就业,目前在中心的下岗职工还有630万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采取的过渡性措施。为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对原有的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强了基金的支付能力,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有1.02亿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到240万人。城市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还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是中国政府为人均收入偏低的城市居民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去年,有400万城市居民进入了保障范围。这三项保障制度,我们称之为基本生活的“三条保障线”,它们对促进经济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实施城镇化战略,多渠道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合理有序流动。形成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探索统筹城乡就业和发展小城镇扩大就业的途径。
五是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积极推动对青年劳动者就业前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继续搞好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大力推动创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注重应用远程培训手段扩展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