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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我走(讲述移民女人的挣扎与遭遇:你来我走)

作者:尧尧(现代)
栏目:人物.传记
类别:现代
大小:253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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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第一部分

  第1节:你来我走(1)

  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
  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我曾经以为,移民北美将是我漂泊人生的句号。后来才发现, 新移民的生活永远都是省略号, 永远没有句号。
  2006年2月6日,多伦多,Finch地铁站。
  又是一个普通的周一。清晨八点钟,我已经坐上了开往downtown(市中心)的地铁。周一的早上有例会,我通常会去得早些。
  倚靠着车窗,外面又开始下雪了,冰球和严冬是加拿大的标志,冬季漫长而凶猛,每天都是阴沉沉的。昨晚刚和妈妈通了电话,电话时时撩拨着我思念的情绪。年三十晚,妈妈把电话听筒放到窗外,轰隆隆的鞭炮声从万里外传来,震颤着我的心。我就那么听着,听着,在多伦多的寂静中听着……
  我迷糊了,我开始做梦了。在梦里,我不知身在何处,北京?多伦多?在梦里,北京王府井,熙熙攘攘,我正挤在小吃一条街上吃油炸臭豆腐,黢黑黢黑的,穿成了串儿,浇了蒜汁儿的那种,咬一口下去,热腾腾的,倍儿香!还没吃两口,忽听见有人叫我,说的是英语,回头一看,是我的两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同事:Heather(海泽)和Kerri(凯瑞)。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我们约好了去吃hot dog(热狗)的日子,我怎么会手里拿着臭豆腐站在北京的街头呢?不对,不对,我是在北京,不是在多伦多,还没到回去的日子呢,我不应该看见她们的。我扭过头继续吃。抬头时,咦,怎么安大略湖边那个卖hot dog的小摊儿也挤在了北京的大排档中,那对儿意大利老头儿老太在里面特扎眼,肥肥大大的,老太招呼,老头儿烤香肠和面包,他们正招呼我过去呢。我恍惚了,我究竟在哪里?我想告诉他们我在北京呢,好吃的多得是,谁吃hot dog呀,我心里念叨的是中文,可我嘴上冒出来的却是英文,而且对答如流……

  第2节:你来我走(2)

  车子一晃,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哧——”的一声,车子停在了Eglinton(爱格林顿)站,我在多伦多的事实是没跑了。清醒之后的片刻不免有了一丝伤感,七年,整七年了,我已经离开中国,离开北京七年了。
  多少往事,多少伤感突然汇成浓浓的乡愁,涌上心头。那些被记忆澄清了的往昔的时光是那样的鲜活,鲜艳欲滴地呈现在眼前……
  1.为了告别的聚会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
  1997年,春节刚过。
  这是我这个月参加的第三次告别饭局。我最好的女朋友——肖梅,就要移民加拿大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她一直在办加拿大的移民。她这个人,好好的在外企干着,有那么多的优秀男孩儿追着,还是不甘心。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移民?她不假思索地说:“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老外谈场恋爱;拿个外籍身份;再生个混血儿;把父母接去,让他们呼吸上没有污染的空气;不花钱看病;不花钱上学……”肖梅一口气地背着那些从移民公司“学习”来的东西。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她爷爷早年是一家织纱厂的买办,一年有半年来往于东南亚和日本。她父亲是一家国营进出口公司的经理,经常率团出国访问。肖梅从小就喜欢在同学中显摆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舶来品:透明的连裤丝袜,英式的镶着小花边的立领衬衫,印着Happy Face(笑脸)的纯棉T-Shirt。这些舶来品把肖梅装扮得像一个骄傲的公主,让她有资本成为学校服装潮流的推动者。有一次,她父亲给他的宝贝女儿带回一条正宗的美国萍果牌牛仔裤。肖梅兴奋得不得了。可是父亲错误地估计了他这个正在迅猛发育的女儿的身材——裤子买小了。肖梅不甘心,费了很大力气把牛仔裤套上了腿,勉勉强强地拉上了拉锁,竟是几乎不能喘气了。肖梅还是屏息收腹地穿着它在学校风光了一天,赚回了不少羡慕的眼光。第二天肖梅没有再穿那条牛仔裤,也没有去学校。她那天晚上就感到下腹部疼痛难忍,去医院一看才知道是裤子太紧,得了急性盆腔炎。
  童年的经历使肖梅从小就对西方,对西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有一种崇拜感。她喜欢听父亲给她讲从埃菲尔铁塔俯视的城市;喜欢他讲纽约的繁华;喜欢他讲佛罗里达的阳光……长大后的肖梅不再满足他父亲的那些故事,毕竟父亲去的都是公差,十几个人绑在一起由导游领着逛几天就得回来。肖梅向往的是有朝一日能真正融入到西方的社会中去,自由地表达,自由地呼吸,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细细品味西方的生活。

  第3节:你来我走(3)

  肖梅认定了移民加拿大是她实现这个愿望的捷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出国打工热已经过去了,眼下又兴移民了。出国打工和移民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穷亲戚进城,不带钱,就等着去挣钱的;后者是远房亲戚串门儿,带了钱,先安定下来,再想赚钱的事。她一开始是想去澳大利亚的,分儿不够,正好赶上1997香港回归时,大批港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政府放宽了移民条件,捎带着大陆的申请者也就沾了光,肖梅英文好,又有外企的工作经验,没费什么劲,一年多就接到了移民纸。
  屋子里又来了几个同事,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现在“移民”是热点话题,特别在外企。
  “肖梅,赶明儿在那边儿买个大house(独立屋),别忘了邀请我们去度假呀。”
  “还叫人家肖梅,土不土呀,你得叫人家May! 出了国就可以正经用英文名了,没人说你是假洋鬼子。”
  “肖梅,回头给我们寄几张你在资本主义国家‘受苦’的照片吧,让我们这些出不去的人也好平衡平衡啊,要不然我们在这儿还怎么活呀。”
  “加拿大是什么地方?什么都不干政府也给钱,回头她一高兴生上三个孩子,吃福利就够了,受什么苦呀,是吧?”
  肖梅一脸的兴奋,和大家搭着话。“反正我在外企也没什么可混的了,一年涨点儿工资,海外出差一去就那么几天,不去还好,也就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儿,一去了就不想回来了。女人混到了部门经理也就算是头了,我这是急流勇退。”
  “我可‘盼’你快点儿走。你这个美女一走,我在公司的美女榜上就能前进一名了。哎,肖梅,你走了,你男朋友怎么办呀?”
  肖梅贫了起来,“男朋友?你问哪个呀?”
  “你有几个呀?”
  “不多,也就一打儿吧。都已经告过别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个惨呀。我也没办法呀,我是独立移民,自己都还没搞定呢,哪想得了那么多。再说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可是白人老外呀,既然出去了,咱就别嫁中国人了。再说,要想融入上流社会,拖家带口也不具有优势呀?我可不像某些人,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打发了,吊死在一棵树上。”肖梅一边说,一边斜眼看我。显然,说我呢呗。她这人就是这点讨厌,嘴贱。
  肖梅带着她的三个大箱子和一个小箱子,告别了众多曾经追求她的男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春的下午走了。她留给我一套考托福和雅思的复习材料,让我去新东方报个名,学习学习,就算不出国,自己也有个提高。

  第4节:你来我走(4)

  可能,她觉得我太没有追求了。
  12.一场虚惊
  在我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个白花花的人体腾地从床上跃起……
  周五的晚上,向东来电话问我回不回多伦多,我说不回,这周太忙。
  星期六的早上我改了主意,决定立即回多伦多一趟,给肖梅和向东一个惊喜。
  周末的清晨,走廊里静悄悄的,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走到肖梅的门口我就想笑,这门里现在是肖梅和向东的家,我反倒成了外人。
  刚要举手敲门,门里传出一连串的响动。我好奇地贴了耳朵去听,那响动分明是一男一女在呻吟,急促而兴奋。那女的一听就是肖梅,那男的?啊!…… 怪不得昨天向东打电话问我回不回来,原来他们早就趁我寒窗苦读的时候做了夫妻。
  我一下子乱了方寸,心悸让我几乎窒息,一股怒气直抵脑门儿。
  我连续地按着门铃,没有间歇,铃声里带着愤怒。门很久才开,也是带着怒气的,肖梅胸前裹着一条浴巾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你有病呀,这么早来敲门,你不是不回来吗?”
  我一个闪身进了屋子,瞥了一眼门口的den,向东果然不在里面。我立刻咆哮起来:“幸亏我回来了!”然后直奔肖梅的房间而去,肖梅像炸碉堡的战士一样扑上来:“宁宁,你干吗?你太过分了!你不能进去。”我带着敌意地一把推开她:“你才过分呢!Fuck off!!!”我用英文骂了平生第一句脏话。
  在我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个白花花的人体腾地从床上跃起。屋子里拉了厚厚的窗帘,昏暗中弥漫男人的体味。我紧闭着双眼站在昏暗中:“向东,你混蛋,你他妈的混蛋!”两行泪水从眼角流出,我感到死一般的绝望。
  “What happened!? May.(出什么事了,May?)”床上传来地道的英文。
  “嗯?!”我愣住了,不解地站在那里。
  肖梅走了进来,一把拉开了窗帘,刺眼的白光照亮了屋里每一个角落,明晃晃地闪着我的眼睛。我用手挡了一下,侧眼一看,床上坐着一个裸着上身的秃顶白人,难怪黑暗里看白花花的。
  肖梅重新系好了浴巾不紧不慢地在窗前的沙发上坐下,左腿一翘,顺势点了一支烟:“看清楚了,不是你家老公?”
  “对不起,肖梅,我以为……”
  “他昨晚没有回来,说是和朋友去郊外挖蚯蚓去了。”
  “挖蚯蚓?”我很奇怪。

  第5节:你来我走(5)

  “说是能挣钱,必须要夜里去。”
  “ I’m sorry,I’m so sorry!”我感到无比的尴尬。
  “Could you please?(你能离开一下吗?)”床上的男人微笑着示意我能不能出去一下。
  我急忙退出了房间,静等着肖梅出来骂我。
  房间里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对话,接着就是两个人的笑声,然后哗哗的水声淹没了他们的说话声和笑声。
  肖梅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色彩柔和的休闲装。几个星期没见肖梅, 她有了很多变化:头发恢复了以前俏丽的短发,还挑染了酒红色,额前铰了一排齐而短的刘海,看起来很像奥黛丽?赫本;眉毛也修剪过了,弯弯的;皮肤刚经过了打理,水嫩水嫩的。
  “刚才是个小误会,不提了。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Bill(比尔)。 Bill, 这是我最好的女朋友,Ginger, 向东的太太。”肖梅给我们介绍。
  Bill身材高大,像个篮球运动员,体积也大,像日本的相扑,脸却生得极小。肖梅和他在一起就像金丝雀和大象。
  “宁宁,刚才我脾气不好,你别生我气呀。咱们还是朋友吧。”
  “哪里,你收留了向东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是我不好。”我不好意思地说。
  人在异乡,好比一片飘飞的叶子,有诸多的难处,能有地方住,不用经历落魄已经是万幸了,那种面子上的尴尬在经济能力的苍白面前也就无足轻重了。
  Bill白天有个客户先走了,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向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拎着胶鞋和手电,一身的露水和腥味儿,一宿没睡,眼睛熬得红红的。
  向东还在那个音乐学校教书,教一个学生和学校四六开,拿不了几个钱。他脑子还算聪明,动员了好几个学生私人上门去教。我们现在两头付钱,花的都是积蓄。
  “你真是的,干吗去挣这个钱,看你累的。”我埋怨他。
  “主要是为了好玩儿,其次是弥补一下上个星期的损失。”向东说,“上周真倒霉,我去downtown的一个学生家。门口停满了车,我只好停在了路上。他们家里有party,却没通知我取消上课,简单的一句‘对不起’就把我关在了门外。好嘛,我开了那么远的车不说,一出门还吃了张乱停车的罚单。那个学生家还是医生呢,挣那么多钱,还那么抠儿,不通知就应该付学费。”
  “罚了多少钱?”我紧张地问他。

  第6节:你来我走(6)

  “三十刀。”
  “三十刀呢?够我来回两趟的车钱了!你怎么就不小心点儿?”
  “行了,别大惊小怪的,够便宜的了。我上星期和同事去钓鱼,一不留神钓了三条小鱼没放回去,鱼警一罚就是二百刀!”肖梅比画了一下。
  “天呀,抢钱呢?”我忿忿地说。
  “人家说了,这三条鱼都是未成年的母鱼,一条鱼的一生能下一千条小鱼,三条就可以下三千条,看在我年轻的份上,就不‘指控’我的‘谋杀’罪了,二百刀算是便宜我了。”肖梅说。
  “二百刀说起来眼都不眨,我们为三十刀都心疼得不得了。看来找到工作就是不一样啊,一下子就变成上等人了。” 我羡慕地说。
  肖梅没提刚才发生的事,我也缄口不言。想想刚才的事就心跳,一场虚惊搅得我说不出的难受,既庆幸刚才发生的事不是事实,又忐忑自己的鲁莽,让肖梅笑话。
  13.寻找单身白种男人
  好男人是寻找来的,幸福是策划出来的……
  肖梅煮了咖啡端给我们喝。她自己也倒了一杯,腿一翘很优雅地坐在了沙发上。
  “你们对Bill的印像怎样?”肖梅抿了一口咖啡,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看了我们一眼。
  “他找了你真是赚了,你找了他有点‘下嫁’,瞧他那头光的,看上去就像你爸。”我说。
  “下嫁?人家还没有答应娶我呢!你们要知道,找个单身白种男人有多难,跟中六合彩一样。”肖梅对我的评价有些失望。
  “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不符合洋人对中国美女的想像,他们的想像还停留在唐朝。你要是眼睛小点儿,脸瘪点儿,追你的人早排队了。”我哈哈地笑着。
  “得了吧,你看电影看多了吧。那种麻雀变凤凰的灰姑娘的故事在生活中发生的几率几乎是零。我一直坚信,好男人是寻找来的,幸福是策划出来的。你们是知道的,我从一来加拿大就开始为这个远大的目标而做着准备,我就是靠着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决心才找到Bill的。”肖梅的眼里充满了兴奋。
  趁着Bill不在,向东也不睡了,我们洗耳恭听起她的“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行动过程。
  肖梅是个很实际的女人,她的寻找计划目标远大,但并不盲目。她定位的理想丈夫是四十到五十岁左右,有一份中层领导级工作的白种男人就可。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就算是仙女,“横行”到了三十的年纪想嫁个百万富翁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何况在找到百万富翁前,她还是要解决穿衣吃饭的基本生存问题,不如降低点要求现实地确定目标。

  第7节:你来我走(7)

  有了目标就有了寻找的方向。肖梅先是去各处的华人婚介登了记。这要在国内,打死她也不会去干这“丢人”的事。可在加拿大,这是她能想出的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最简便的途径。她一去,代理就指着一张张的照片向她介绍着一个个大陆女嫁给洋人钻石王老五的成功案例。其中一张照片,是一个离了婚的带小孩的很不起眼的中国女人嫁了一个加拿大人,看上去很幸福。经纪说那个女的连英文都不会说,想沟通得靠她儿子翻译。只要能放下架子,要求不要太高,基本都能找到。像肖梅这样优秀的中国单身女孩成功的几率肯定百分百。
  婚介所的寻找结果让肖梅很失望。肖梅不是那种急于要找一个洋人来解决身份的女人,她找洋人是想进入洋人的主流社会,实现她青春的梦想。看到婚介所给她提供的那些照片,不是离了婚的,就是丧了妻的老头子,要不就是公司里那种混得不怎样的中年小职员,或者是干体力活儿,整天在外边日晒雨淋,皮肤粗糙的“红脖子”。他们目光呆滞,一脸对生活的无奈。看着那些照片和那些人的背景,肖梅的脑子里频频出现以前邻居家的当出租司机的大哥,因为长得粗黑,一直找不到对象,最后在婚介所找了个乡下姑娘。那乡下姑娘嫁过来的时候乐成了一朵花。肖梅那时特鄙视那乡下姑娘,城里找不着了才在乡下堆儿里刨出这么一个,还美呢。没想到在加拿大,她就成了那“乡下姑娘”,等着那些没人要的加拿大人来挑。经纪所说的什么洋人总是能跨越过外表而看本质的说法,无非也就是他们找不到合适的才来这里兜底。
  肖梅这个来自中国首都的“白骨精”,虽然年龄在一天天“涨”大,但她还是知道自己的身价的。不能拿邻居出租车大哥找女人的眼光来找男人。就算白种男人找不到,中国那边还有至少六亿男人等着呢。
  肖梅是个不服输的女人。她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她每个月的薪水除了付房租和日常开销,剩下的全都买了时装和去了高档餐馆。她给自己包装的定位是带有中国古典美的现代情趣。这一年,中国风开始流行,不要说国内,连多伦多都流行上了唐装。肖梅专门在太古买了几身剪裁合身,经过香港人改良的中式服装。肖梅每周二晚上必去downtown一家中高档的酒吧餐厅吃晚饭,一直耗到打烊才走。天天去经济上受不了,每周固定时间去,为的就是寻找那些去那里谈生意的高级白领。

  第8节:你来我走(8)

  几个月下来,饭钱花了不少,成效却不大,攀谈上的多半就是想和她上个床,根本不谈婚论嫁,短暂地交往后就没有了结果;要不就是已经是别人的老公了。想想也是,这个年纪的男人,成功的和拿得出手的肯定都被别人网走了。再说,只有有家有孩儿的人才会拼命地工作,才会晚上跑来谈生意。没家的早都去蹦迪了。
  肖梅还是不甘心。她开始打扮时尚地往返于各种party(派对),公司的party,同事的party,同事朋友的party,甚至同事的朋友的朋友的party。肖梅成了名副其实的party animal(派对狂)!
  “老天还真有眼,终于有个相貌端正,智商正常的白人落网了。我在party上结识了一个叫Tom的男人,他是一家IT公司的工程师,只比我大两岁,很帅很帅的白人小伙子,姿色不亚于Tom Cruise(汤姆?克鲁斯)。”肖梅喝了一口咖啡,一个大喘气:“可我没选择他。”
  “为什么?”我问。
  经过肖梅的深入了解,Tom是从一个小村子出来的。肖梅开始也没有在乎,反正加拿大城乡差别不大,农村反而还比城市富裕呢。肖梅还跟着Tom回去度了一个长周末。Tom成长的那个小镇只有三千人,这家的后门就挨着那家的前门,大家都互相认识。Tom的父母没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最远的地方就是去过镇上的downtown。他妈抱怨说镇上downtown太闹了,更不要说多伦多那样的大城市,根本就没法住。他们见到肖梅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中国人,村上的一个九十岁的老太太一定要Tom带了肖梅去,老太太一边像看大熊猫一样打量肖梅,一边摸了摸肖梅油黑的头发说:“真硬呀。是真的头发吗?”Tom的爸听说肖梅从北京来,就问肖梅从多伦多到北京有多远,坐长途车几个小时能到。Tom底下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小时候生活挺拮据的。Tom是靠政府贷款读完大学和研究生的,贷款到现在还没还完。
  “我跑了这么远的路不是来扶贫的。他爸妈又没文化。我嫁给他,帮加拿大人民还钱呀?不行,换人!”肖梅手一挥地说。
  肖梅在使出了所有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手段后真的有些气馁了。
  “人生真是奇怪,茫茫人海中,就是要遇见这一生你要遇见的那个人的,就算你再马虎,再无心,老天会给你安排好,既不会早一步,也不会晚一步,就那么正好让你遇上。”肖梅富有哲理地说。

  第9节:你来我走(9)

  “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参加的一个摄影展party吗?”肖梅问。
  我陷入了回忆。没错,一个月前我是邀肖梅和向东去参加一个同学哥哥的摄影展。Queen West(皇后西街)上有很多小小的画廊,一家连着一家,没有名字地隐藏在摇摇欲坠的旧房子里,闪耀着三流艺术家的光芒。这些小画廊平时以卖固定的艺术家的收藏而生存,偶尔也出租给一些自命不凡的艺术家办展览。
  一个月前,我们去参加一个表现城市人生活状态的摄影展。小画廊只有三十平米大小,挤满了前来捧场的朋友。我们都很乐于光顾此类小展览,可以近距离地感受加拿大人的生活。环顾了一下墙上的摄影作品,三面墙上一共只有六幅作品,尺寸只有明信片那么大,衬它的卡纸倒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像老太太的裹脚布。
  “六张照片就敢出来混,洋人就是自信啊。” 向东说。
  我们各自取了一瓶啤酒慢慢抿着,然后仔细浏览起每一幅作品。第一幅作品中,一个裸体的男人背冲着观众站在一处工地上,他白皙的皮肤和脚下生锈的铁丝、钢筋水泥,以及远处的高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别说,还真有点想法。肖梅招呼我过去看另外一张。还是一个裸体的男人,坐在自家的浴缸中,照片是从屋顶90度俯视拍后拼接的。窗外是车水马龙,屋子里乱得像个猪窝,那个男人悠哉地泡在浴缸里翻着一本杂志,毫无顾忌地把小鸡鸡露在外面。肖梅在一旁嘻嘻地笑着,“你看,居然是粉红色的,跟日本料理里的泡姜一样……”我们两个笑成了一团。
  一个男人走过来问:你们喜欢这幅作品?肖梅停了笑说:“我们更喜欢他的‘magic stick’(魔棒)。”我更停不住笑了,我知道肖梅指的是什么。肖梅也不顾一切地又大笑起来。那个男人不解,只看着两个女人在笑,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就是Bill。
  我从回忆中又拉回了现实。
  “那天我们并没有说几句话呀,你们俩是怎么勾搭上的?”我奇怪地问。
  “这就是缘分。他是你同学哥哥的朋友。我走的时候把手机忘在了吧台上,他看到手机套是一只小旗袍就自然联想到了我,主动请战和手机的主人联系。”
  第二天肖梅才发现手机没了,急忙拨了号去寻找。一个低沉的男声出现在另一头:“我知道这电话肯定是你的。我不知道昨晚我见到的那个中国女孩叫什么,我只记得她很漂亮。还有,我想知道她说的‘magic stick’是什么,所以我今天一天都在等她的电话。”

  第10节:你来我走(10)

  “不要太浪漫了吧!你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我打断了肖梅的回忆。
  “想什么?”
  “真后悔当初结婚太早,真想像你一样,重新谈场恋爱。”我窃笑着。
  那天肖梅取回手机时,请Bill喝了杯咖啡。Bill是跑步来的,宽大的T-shirt浸湿了一片汗。肖梅并没有问Bill的个人情况,两个人闲谈了些摄影展的感受。
  “你喜欢昨晚的摄影展吗?”Bill问。
  “说不好,如果和纽约那些艺术家的展览比起来,多伦多的简直就是garbage(垃圾)。虽说艺术有时候是表现一种颓废,但形式美的法则还是让人们崇尚精致和有想法的作品。”肖梅说。
  “看来你对艺术很有见解。多伦多的历史短,生活又缺少竞争性,所以艺术也缺少表现的矛盾。以后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一流艺术家的作品。”Bill说。
  肖梅没多想,她身边儿有很多这样的洋人朋友,要请她去这儿,要带她去那儿的,说说也就没有后文了。分手的时候,肖梅顺路送Bill回家。车子穿过一片浓密的树林,树林包围着一片墓地,墓地的周围是一片硕大的house和高档的condo,死人和活人一起分享一片绿荫。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肖梅怀疑地问:“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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