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往常一样,十二岁的山姆?戴维斯坐在窗边向外面看。这是个有两扇玻璃的窗户,像一个篮球场——长方形的,中间有一道线。蓝色的窗帘被推到一边,令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斯特林初级中学的全景。
如果没有这个坑坑洼洼的球场,斯特林初级中学就正好在山姆家的后院里。这学校只有一层楼,旁边是个盖了铁皮屋顶的水泥操场,还有个不加顶的篮球场。为了尽可能地离球场——还有篮球,世界上最棒的比赛——更近,山姆把他的额头紧紧地贴在玻璃窗上。
山姆打了个喷嚏。他打喷嚏的时候,头会不由自主地往后仰,把他的轮椅往前推,让他的额头撞到窗户的玻璃上。
“山姆,不要把头靠在玻璃窗上。”
看护的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珀金斯小姐握住了山姆的手。她总称呼自己是个“超龄年轻人”。山姆看着珀金斯小姐,她灰色的头发和白色的旧护士鞋让她显得很老,可是清澈的眼神、壮硕的身体以及没有皱纹的皮肤看上去又很年轻。他知道,她是为了他好。
这个晚上,又只是珀金斯小姐跟山姆单独留在家里。山姆的妈妈到一家她最喜欢的意大利餐厅“富利达”吃晚饭去了。一直以来,山姆都很想去,但是他从没去过。那个餐厅门前的台阶太多了,那些台阶令他望而生畏。妈妈每次都会带面包棒给他,他对此已经很满足了。
“山姆,准备睡觉了吗?”珀金斯小姐问道。
如果不犯懒的话,山姆也可以讲话。但是他不出声,只把眼睛朝下看了看,表示“不”。
“好吧,”珀金斯小姐说,“要我读书给你听吗?”
山姆又把眼睛往上看了看,表示“要”。
“我从图书馆带了一本关于艾森豪威尔的新书。是听艾森豪威尔,还是要我继续念温尼?”
“温温温温尼。”山姆说。“温尼”是他们对温斯顿?伦纳德?斯宾塞?丘吉尔的昵称。
珀金斯小姐离开山姆去拿书的时候脚步轻盈。她回来的时候,山姆知道她拿着一本中等大小、蓝色封皮的书:《我的早年生活》,作者是温斯顿?丘吉尔。
当初珀金斯小姐刚开始念温斯顿?丘吉尔的时候,山姆并没有多大兴趣。他认为温斯顿只不过是个有着婴儿一样的粉红色皮肤、喜欢抽雪茄的老头子。那个英国的首相、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跟希特勒打过仗的人——跟他有什么关系?可是当看护开始念少年温斯顿?丘吉尔故事的时候,山姆被深深地吸引了。
少年温斯顿?丘吉尔很有创造力,他能建造精致的城堡;他很勇敢,曾经从近十米高的桥上跳下来;他也很顽皮,曾在学校里因受责备而气愤地把校长的草帽撕成一片片踩在地上。山姆从不知道跌倒的感觉,但是他非常了解什么是气愤。多少年来,他的脾气坏得惊人。唉,总有很多事情别人无从了解。
有一天晚上,当珀金斯小姐轻柔的英国口音环绕着他、把他放在床上的时候,山姆觉得她的言语几乎变得和温尼的一样。温尼好像穿越了时空,面对面地向他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