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站在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的舞台上,当我的双手握着主办单位颁发的金手奖奖座,做了一场长达四十分钟的演讲后,现场立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长官们甚至起身为我鼓掌。就在那一刻,母亲和大弟就坐在来宾席上,我看着台下的他们,突然往事翻涌心头,想到自己和家人一路艰辛走来,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得到奖状或奖牌了。从小到大,我得过上百张的奖状,这是“歹命”的孩子力争上游所能得到的最好的鼓励,我也衷心感谢所有曾经鼓励、帮助过我的人。回望过去,这四十年来的一切,就如一幕一幕的电影在我的脑海里快速闪过。但我的四十年,就像一般人的八十年那么漫长,每一步都带这心酸和悲伤,每一步都像是在粗石砾的道路上淌着血匍匐前进。
还好我没有倒下,还好我坚持到了今天,还好我不曾放弃过人生。
我,赖东进,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日出生,父亲是个乞丐,母亲患有重度心智障碍。
“我的家庭真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当别的小朋友快乐地唱着这首歌的时候,我内心的感受却是:“我的家庭真奇怪。”没错!当年岳父母阻止女儿嫁给我时,不是说过:“你要嫁给他?……那是一个全世界最不幸的家庭!”我能说什么?我的家庭的确如此,父亲不但是个乞丐,而且还是个瞎眼的乞丐,母亲则是重度的智障加上精神异常,在医生的诊断书上,她的智商只有五十八。
这是我的成长故事,也是我们全家人互相扶持一路走来的真实血泪记载,我选择今天把它写成书,为的是纪念这样的一段岁月。
父亲生于台中乌日乡一个穷苦的小村落——前竹村,祖父母都是替人耕田的佃农。父亲四岁那年,我的祖父便因病去世,由祖母独力抚养三个小孩(包括我父亲、伯父和姑姑)。在那个年代,一个守寡的女人生活毕竟不易,况且还要养育三个小孩,于是他们常常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不时还遭受人家的欺侮,因此过了三个年头,奶奶改嫁到大雅乡秀山村了。而没有随着奶奶嫁过去的伯父、姑姑和我父亲便在乌日乡靠着牵牛、帮佣、畜牧自立谋生。父亲十七岁那年,奶奶也过世了,世上除了兄姐再也没有亲人。可是命运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两年后,他的眼睛突然发病,而当时伯父和姑姑已经各自结婚成家,家境也都很困苦,谁也没办法去照顾这个弟弟,再加上医药又不发达,父亲的双眼竟然就这样瞎了。怪的是,十几年后,伯父和姑姑也都相继全盲,这是因为传说中祖坟的风水不好?还是有其他遗传性的疾病?谁也无法探究。总之,父亲二使二岁那年瞎了双眼,从此他便开始流浪的生涯,靠着替人算命、按摩,挣钱养活自己。由于生意不好,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在菜市场或夜市口,弹着月琴向人乞讨。就这样,一根拐杖、一个破碗,再加一把月琴,父亲以地为家,走到哪里睡到哪里。父亲心里想些什么,我从不明白,或许行乞流浪的日子对于双眼全瞎的他,也有某种满足吧!
四处流浪到三十二岁,有一日父亲走着走着来到彰化二林镇原斗里××(这两个字我不会打,只好用××代替)过沟这地方,在一处树荫底下正想歇歇腿,才坐下,便听到一旁有人呻吟。h t t p : // hi. baidu .com /云 深 无 迹
父亲虽然看不见,但是一听,知道是个年轻女孩子。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痛苦,父亲想:莫非她是生病了?他摸索着上前,想问问女孩怎么回事,可是女孩却丝毫不与理会。父亲问不出结果,而在那个状况下,他又不能丢下女孩不管,只好坐在地上陪着她。
不知坐了多久,刚好有村人走过,看到女孩倒地呻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村人告诉父亲:“说来真正可怜,这女孩的家在员林,但是家境不好,一出生就送给了二林镇原斗里的曾家当养女。更可怜的是,曾家发现她天生是个痴呆,又患有羊痫疯,别说医药费,就连管也管不了她哩,干脆就放任她四处游荡自生自灭,既不管她吃,也不管她住,反正女孩饿了便抓虫、草果腹,累了便倒地就睡,病了也就只能这样痛苦呻吟了。”村人说着叹了一口气,摇着头离去。
父亲心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他没有父母,而女孩也被养父母抛弃,世界上的可怜人怎么这么多呢?自己虽然眼瞎了。但至少四肢健全,还能行乞,虽然常挨饿,总是一息尚存,今天若是狠心离去,也不知这可怜的女孩还能不能活到明天?这样想着,父亲便决定将女孩带回乌日乡前竹村治病。
就这样他们做了夫妻。
在那个年代,也没有所谓的什么“婚礼”,两个人“斗阵”(闽南话“在一起”的意思)就是夫妻了。这个重度痴呆的女孩就是我的母亲。父亲日后提起这段往事时,常常说母亲是被他“捡”回来的。这样说或许也没错,那一年父亲三十二岁,母亲十三岁,两个人相差了十九岁,真的是像捡了个小孩。
俗语说:“龙交龙,凤交凤,隐电交戆憨(闽南语“驼背的人交痴呆的人”)。”不知道这是上天善意的安排还是它恶意的捉弄?
第二章 一打的孩子
我们家总共有十二个小孩,我排在老二,上面有一个姊姊。我出生那年,父亲四十二岁了。那年我们浪迹到台中的东势镇,我就是在当地保安祠万善公的百姓公庙中出生的。百姓公庙是供放死人的阴宅,所以风水大概也不错,前有河流后有青山,清早来接生的产婆还说,接生之时她似曾看到一条青龙现身天边。父亲大喜,便为我取名“东进”,又叫“东水”。
我出生后,母亲便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接连生了“一打”的小孩。这么穷的家庭,这么多的小孩,父亲去挣食喂饱自己都还来不及,更别说照顾我们,在我的记忆中,每当我与父亲外出乞讨,母亲就会被父亲用一条绳子或是铁链绑在树下,以免她乱跑,万一迷路了,瞎眼的父亲可不知往哪里去找她。
没有父亲的照顾,我们家的孩子都是一个带一个,在泥地上爬者吃泥沙长大的。不幸的是大弟出生后,遗传了母亲的智障与精神异常,从此以后被绑在树下的不只是母亲,还有一个弟弟。
至于我们,父亲因为看不见,所以在每一个小孩的脖子上,他都用一条红色的丝线绑上几个铜铃,当我们在地上乱爬的时候,他便靠着声音来辨识几个小孩的方向————谁要是爬远了,她会马上前来大手一抓把他拎回来。
五六岁以后的事情我都还记忆犹新,四岁以前的事情大多都是后来父亲和姊姊告诉我的。
姊姊说,刚开始只有她一个小孩的时候,父亲就在肩上横一根扁担,两边各垂一个草袋,一边挑着小婴儿,一边放着棉被,行走天涯。等我出生后,随着家中的人口逐渐增加,靠父亲一个人去乞食已经不够了,而且全家这样浩浩荡荡迁徙也不是办法,于是我在刚学会走路的一岁多时,就摇摇晃晃地跟着姊姊去讨饭。记忆中,父亲不曾称赞过我读书以后所得来的任何一张奖状,倒是有一件事情他常常挂在嘴边。他总是略带得意地说,阿进才两岁的时候,有一天跟着家人去乞讨,一天下来从草屯走到埔里,整整走了四十公里哩!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只是称赞我做的这件事,仔细想想,大概是生在富贵人家,儿子便要长于数字,懂得经营理财;生在官宦人家,儿子该长袖善舞,懂得焦急;而生在流浪的乞丐的人家,就希望儿子的脚力好,耐力强吧!四十公里的路,那时我才两岁,想来是很悲哀的。
五岁那年,母亲又陆续生了三个弟妹,姊姊是女生,必须留在百姓公庙照顾幼儿,于是我便开始单枪匹马只身“上任”去行乞。
虽然只有五岁,但在“丐帮”的资历上,我可说已经有了三年半的“年资”。行乞难不倒我,只是没有避孕观念的父母,仍是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没有喜悦,没有庆贺,有的只是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口的苦恼。后来我一个人要负担起抚养全家十四口的重责,对我而言这是永无休止的悲剧,也仿佛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
在十岁以前,我们全家居无定所,我几乎是在寒风、露水、日晒、大雨中度过了童年。树是我的屋顶,大地是我的床,坟墓是我的家。
随着季节的冷暖变换,我们几乎什么地方都住过、睡过,树下、桥下、市场、戏棚下、田里、废墟,可说是无处不能安身。来到小镇,就住在学校教室、公园凉亭、火车站,到了乡村里就住在香蕉园、甘蔗园、香菇寮、防空洞,甚至猪舍里。
不过我们常住的地方还是坟墓地里的百姓公庙,和死人睡在一块,因为在那里不会遭受白眼,而且死人也不会把我们赶走。
有人问我怎么能将往事都记得那么清楚,我想那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刺激太多了、侮辱受尽了,每一件事都是锥心刺骨般的疼痛,我怎么能忘怀呢?每每闭上眼睛,往事浮上心头,那疼痛还是历历如新,狠狠地一鞭一鞭抽在我的心上。
我怎么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