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乐,就得了解自己。
可即使我们很了解自己了,又怎样?
这个世界,很多时候不大允许我们做自己。
所以“做自己”这么稀松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两字一起讲,变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吃饭就吃饭,你会说“勇敢吃饭”吗?
再怎么不爱洗澡,也不至于说出“勇敢洗澡”这么白痴的话吧。
乱举例是我的拿手好戏。
比如我很喜欢写东西、网志、小说、专栏散文等,有很长一段时间,写作上瘾的很凶,搭捷运的时候只要出发地点与目的地相聚四个站以上,我就会打开笔记型电脑写点东西,不畏惧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惧旁人想看我在写什么东西的压力,只要敲键盘,我就活在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我写以上这一段,是要强调我很爱写小说吗?
哪是。
其实以上说的这一段“只要超过四个站,九把刀就会在捷运上写小说”这个接近传说的事迹,很多读者都知道了,当很多读者知道这个传说,就会有人很想亲眼直击这个传说。
后来我事情变多又复杂(演讲,报章杂志采访,教课,出版会议,导演电影等等),我搭捷运的时候有一半几率都在放空看正妹,并不会打开电脑写作,或使用手机玩赛车游戏打发时间。
我遇过两次还是三次,捷运上有读者在观察我一阵子后,终于鼓起勇气,怯生生走过来问我:“不好意思,请问你是九把刀吗?”
“是啊。”我点头。
“那……你不是都会在捷运上写小说吗?”他露出“终于逮到”的得意笑容。
“现在不想写啊。”我倒是很大方地说。
“那你可不可以开电脑,我们在旁边看你写好不好?”他很有礼貌。
“可是我现在不想写啊,真的不好意思啦。”我笑笑拒绝。
才不可能为了符合传说的要件,在我不想写东西的时候硬开电脑装模作样咧。
也不可能想要为了符合读者想要看我写小说,我就很贱掰地开电脑写给他看。
附带一提,还有个鲜为人知的传说。
在我还很穷的时候,常常跟女友约在影城看电影,我到得早,在什么也买不起的商店区晃了晃,没事干,我索性走进影城里的厕所(影城的厕所都很干净,这是大前提啊),坐在马桶上开电脑写小说等她。偶尔有报章杂志的记者问我有多喜欢写小说,我就会跟采访的记者说这一段故事,可没有记者真正写出来过,显然不被相信哈哈。
——为什么进厕所写作,是因为那里是不用花钱又可以轻松打发时间写小说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欢坐马桶写作,那么变态,更不是因为我在马桶上写作这一件事可以拿来说给别人听。
后来书卖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会找个咖啡店点杯热拿铁,乖乖地像个正常人类一样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键盘,不会为了维持传说就去坐马桶。
爱写小说,有时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险。
又一次,我参加一场多个作家的联合座谈会(那时我的小说还是卖得很烂),每次轮到我,我认真讲完我想说的话,就轮到其它作家说话。
不过渐渐我发现,其它作家都在讲一些很空泛、觉得自己是偶像的话,我听得索然无味,干脆掀开放在桌上的笔记型电脑写起小说,等轮到我自己的时候再发言。
那个时候我想底下所有听众都误以为我开电脑是为了要做演讲笔记,我的妈啊,那种废话连篇的东西能做什么笔记?其实我根本是在写小说。
我在台上写小说,听众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谈的那些作家都发现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写小说,不是在作笔记,心底应该都很恼火我,觉得我不尊重他们,不过老实说他们都在讲一些没营养的话,没法子吸引我专心听他们说话也是无可奈何——这个道理就如同一个老师如果上课上得很烂,上的不认真,就别怪学生在抽屉里给你偷看《少年快报》。
我敢在你旁边写小说,就敢接受你讨厌我不尊重你。
——因为我真的没空尊重你啊!
只是,我也没办法全部都照着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
老实说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愿去干,一点逆境都没,不切实际,也真无聊。面对有可能无法做自己的关键时刻,我其实没什么“坚持做自己的窍门”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没办法啦!”的表情,然后就去做“天不从人愿”的事了。
不能随性地要怎样就怎样,当然不是绝对的快乐,但其实那些人想要我做的事说穿了也没什么,与其板着脸说:“抱歉,那有违我的原则!”然后大费周章解释一个小时关于自己的原则,有时候还不如简单配合一下就过去了。
比如我在服替代役的时候,下了专训,我到二水乡公所服役,有一次役政署举办了绩优替代役役男表扬大会。我不是绩优役男,不过我是九把刀,所以还是被叫去帮表扬大会演讲做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