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的女儿,虽然在美国出生,但是非常中式化,不但每天跟着公公婆婆看中文的电视剧,而且跟我一起看华语新闻。
二000年七月二十六日,卫星电视里播出了《小沙弥学院住持性侵害》的新闻。
“什么是小沙弥?”女儿问。
“小沙弥就是小和尚,他们在那里上佛教课。”
“什么是住持?”女儿又问。
“住持就是主持小沙弥学院的人,也可以说是小沙弥的老师。”我简单地解释。
“住持是老师,又教佛教的课,为什么会欺负他的学生?”女儿很不服气地说,“电视里一定是乱说。”
“乱说不乱说,现在还不确定,但是老师里也有坏人,却是真的!”我和缓地讲。
“传教的老师不会有坏人,他是坏人怎么传教?!”女儿居然拔高了她的声音,我知道她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女儿气呼呼地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电视前,想了许多。
想起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罗马天主教达拉斯教区,以破纪录的三千零九十万美元,赔偿给十二个被神父猥亵的“辅祭男童”。
那不是跟小沙弥学院的情况有点类似吗?
女儿既然不信台湾小沙弥的老师会性侵害,我是不是应该举这个美国的案例给她听呢?
只是,她听了,会不会相信?又会不会对她纯真的心灵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