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们在公园遇见一位骑马的警察,他好像迫不及待地要表现出他的权威。
"你为什么让你的狗跑来跑去,不给它系上链子或戴上口罩,"他训斥我,"难道你不晓得这是违法的吗?"
"是的,我晓得,"我轻柔地回答,"不过我认为它不至于在这儿咬人。"
"你认为不会!你认为不会!法律是不管你怎么认为的。它可能在这里咬死松鼠,或咬伤小孩。这次我不追究,但假如下回在公园再让我看到这只狗没有系上链子或套上口罩的话,你就必须跟法官去解释啦!"
我客客气气地答应遵办。
我的确照办了--而且是好几回。可是雷斯不喜欢戴口罩,我也不喜欢那样,因此我们决定碰碰运气。事情起初很顺利,但接着我们撞上了暗礁。一天下午,雷斯和我在一座小山坡上赛跑,突然间--很不幸地--我看到那位执法大人,跨在一匹红棕色的马上。雷斯跑在前头,直向那位警察冲去。
这下栽了,我知道这点。所以我决定不等警察开口就先发制人。我说:"警官先生,这下你当场逮到我了,我有罪,我没有托词,没有借口了。你上星期曾警告过我,若是再带小狗出来而不替它戴口罩就要罚我。"
"好说,好说,"警察回答的声调很柔和,"我晓得在没有人的时候,谁都忍不住要带这么一条小狗出来放松地溜达。"
"的确是忍不住,"我回答,"但这是违法的。"
"像这样的小狗大概不会咬伤别人吧。"警察反而为我开脱。
"不,它可能会咬死松鼠。"我说。
"哦,你大概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他告诉我,"我们这样办吧,你只要让它跑过小山,到我看不到的地方--事情就算了。"
那位警察也是一个人,他要的是一种重要人物的感觉,因此,当我责怪自己的时候,唯一能增强他自尊心的方法,就是以宽容的态度表现仁慈。
但如果我有意为自己辩护的话--嗯,你是否跟警察争辩过呢?
我不和他正面交锋,我承认他绝对没错,我绝对错了。我爽快地、坦白地、热诚地承认这点。因为我站在他那边说话,他反而为我说话,整件事情就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了。查士德·斐尔爵士也不会比这位骑马的警察更和蔼,仅仅一个星期以前他还打算用法律来威吓我呢。
如果我们知道免不了会遭受责备,何不抢先一步,自己先认错呢?听自己谴责自己不比挨人家的批评好受得多吗?
你要是知道有某人想要或准备责备你,就自己先把对方要责备你的话说出来,那他就拿你没有办法了。十之八九他会以宽大、谅解的态度对待你,忽视你的错误--正如那位警察对待我和雷斯那样。
你看到把自己放在低位的好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