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酒吧的沙发里,腰背有些僵硬。这是我第一次来,而且是在离婚以后。
以前我一直想象着酒吧的样子,想象着自己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在袅袅的青雾里眯缝了眼睛的样子。
当然是迷死人的。
但是我一直没机会。
上学、工作、结婚、生子。
生活就像一个陀螺,没有出轨的机会。
后来,按照生活的规律,我开始走下坡路,事业停滞,面目苍黄,丈夫出轨,婆媳不和,我像一条濒死的鱼,鼓着白腹,在黑绿色的死水里奄奄一息。尽管这处水塘有茵茵碧草,红顶白屋,宝马仆佣,可是他们就像凝固的画,我是被封进陶俑的活死人。
死亡的一刻最终来临,比我预想的要早。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认为妻子总是最后一个知道丈夫不忠的人?其实,那么多年的肌肤相亲,彼此都已经渗入对方的骨血和大脑,妻子应该是最早一个知道的才对。只不过,她不想自己知道罢了,就像那个丈夫,在被捉奸前始终固执的认为自己不算“出轨”。
那个女孩子肯定是年轻的,美丽的,精明且可人的。毕竟那个看上她的男人曾经看上了我,眼光不会太差。我从那个女孩子身上依稀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也许只是自己给自己的最后一点安慰。
记得那天天很暖和,我站在路边看着前面手挽手逛街的两个人,男的英俊潇洒,虽然有些发福;女的娇俏可人,虽然有些幼稚,但还是很养眼的。那时候,我的世界没有下雨也没有打雷,就是有点冷。
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大概是叫住了他们。于是真相大白了。
幸运的是,大家都很体面,没有衣不蔽体。
当然是很恶心的感觉。
你发誓和我厮守,却半路违约。这不是突如其来的不可抗力,您有充足的时间酝酿和决定,那么可不可以在决定之前告知我一下——履行不能?
后来的两个月象噩梦,我不停的哭,有时候还会骂,做足了一个弃妇的悲惨。直到有一天我突然记起来自己似乎还有一个孩子,已经很久没见了,才突然想起那个男人不是生活的全部。
离婚的时候,他坚持要孩子,并且给了我一大笔钱。其实这笔钱只是绝对值大了些,和他的总资产相比还有距离。至少我们应该平分,考虑到他的过错,我应该占三分之二才对。我要孩子,要么就要他倾家荡产!
或许是报应,就在我们为孩子的归属争吵的时候,小孩在乡下因为意外死亡。
吐出长长的烟雾,我的视线模糊在烟雾的袅娜里。也模糊了往事的形状。
应该是件好事吧?对那个孩子而言。天堂没有争吵,天堂繁花似锦,天堂有无数的天使,可爱的白胖的天使还有和蔼的天父。那才是我的孩子应得的。
我承认,我不配做母亲。
就像那个男人指责的。
烟雾轻袅,从鼻孔钻进肺里。有点痛,有点酸,有点苦,然后便是难以言喻的high!
那个男人啊!我的良人!
从离婚开始,他便喋喋不休指责我的不对,愤怒的几近疯狂的数落我没尽到母亲的责任!仿佛这样,才能凸显他高大正确受害者的形象。那我呢?
我只觉得好笑。
他的胯间还有突起,身边还有免费的子宫;他只是贡献了一滴水,提供了金钱;现在却来教训我这个疼了十个月,为教育孩子而自毁前途,因为丈失的不忠而陷入混乱的母亲失职?
我的体内还有节育环!
我已经三十了!
我怎么去和二十多岁的女孩一样轻松的去说:再生一个!
那天,他终于放弃了指责,开始办理手续。
那天,他头发凌乱,衣衫皴皱。
那天,剥掉“精英”的外衣,他还是那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那个土头土脑的毛头小子吧?
那天,我从包里掏出一包烟,当着他的面点燃,轻轻的吸了一口。
第一次吸烟是七岁的时候在大院的养猪场,第二次就是在他面前。
我和猪永远那么有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