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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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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这本书是我这几年来零散随笔的一个选集,编辑成三个部分。
庙堂:皇权游戏中的知识分子
这一编说的大致上就是皇帝(皇权)与文士的关系。在皇权阴影下,中国知识分子的某些智慧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其实,早期的儒家讲“汤武革命”,讲“受命放杀”,甚至幻想老百姓的意愿可以与天命统一起来,这是董仲舒、程朱等人所不敢想的。然而预防和限制皇权的机制终究没有发展起来,随着治统和道统的合而为一,中国传统政治更陷入了一片绝望,直到清末民初,才露出一条缝的希望。清代儒生,每下愈况,再无往昔气象,如人们所说“理学家好色,汉学家好货”。
江湖:隐性社会的生存、奋斗与理想
这一编可以看作是《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的补充。游民想成为韦小宝,娇妻成群、富贵不尽,还有做皇帝一般的尊严,那是向往;挣扎于江湖,辗转于沟壑,这才是现实;当然也有揭竿而起的,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其主心骨大多是游民。但游民造反,最初的目的是求生,然后才是做官发财,造反不过是无权者向有权者讨价还价的一种手段,所谓替天行道、“杀了鸟皇帝,自立新皇帝”,更多地是属于文人们的心思和主意。至于江湖,不仅是游民奋斗的空间,而且也是个蓄水池,城镇破产的工商业者往往积聚于此。传统社会工商业的发展,没有形成市民社会,却产生了它的一个替代物,这就是江湖。
当代武侠小说的侠客多出于幻想,而古代的游侠却是某些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他们对生活的一种选择: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自愿地充当社会良心,承担社会道义,敢于向主流社会的法律和舆论挑战。它不是走投无路者的归宿,而是不受物质生活困扰的人们奢侈性的追求。
民命:有一个贱视民命的传统
珍爱生命是现代社会的主题,可是在历史的长河里,民命贱于蝼蚁。儒家讲“仁”,讲“温良恭俭让”,有爱惜生命的理论;然而人们经历的却多是暴政与酷刑。暴政与酷刑培育了暴民,形成了暴力的接力和历史的轮回。于是才有了一治一乱,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要走出这个怪圈,我们还要在文化与制度上作许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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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父母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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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皇权游戏中的知识分子
说父母官
“父母官”是个官场的习用语,常常活跃在现实生活及以现实题材为背景的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我不知道别人的反应如何,我听了这个就要不舒服好半天。都什么时代了,还张口“父母官”,闭口“父母官”的,且不说革命传统,就是从现代社会的视角来看,公务员是纳税人花钱雇来的公仆啊,怎么成了高踞在老百姓之上的“父母”呐?当然,有时候这样称呼不过是个玩笑,但这个玩笑里确实包含了人们头脑中官尊民卑的思想。
一
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国家是从家族、宗族、氏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家庭国家是同构的。周代大宗的宗子也就是周天子,同时也是天下姬姓的“大家长”。下面的诸侯、大夫、士,都是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封出去的,底层的臣民也多是同宗同族,因此统治者(当时称之为“君子”)不仅是管理平民百姓的“牧守”,而且也是照顾他们的“父母”。《诗经·南山有台》就有“乐只君子,民之父母”的诗句。
周代以后的宗法结构有所变迁,但视百姓为“子民”、官吏是老百姓父母的思想没有多大变化。这里既有历史的原因,又带有掩饰压迫剥削的用意。把赤裸裸的压迫剥削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纱幕。
到了宋代,朝廷逐渐重视地方的亲民官吏,州县官吏是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催粮征税都是要通过他们的手实现的。州县官吏的形象既然很被当局重视,老百姓眼中什么最亲呢?自然是父母,那么称州县地方官为父母官就是很自然的了。北宋诗人王禹NB041被贬作地方官以后,关心百姓疾苦,百姓也很爱戴他。他有诗写道:“万家呼父母,百里抚茕嫠(指孤儿寡妇)。”并在诗下自注说:“民间多呼县令为父母官。”可见这种称呼在北宋初就已经存在了。然而这种称呼的固定是在明代,清代王士ND236在《池北偶谈》中说:“称州县官曰父母,抚按司道府曰公祖,沿明世之旧也。”
不仅老百姓这样称呼,就是在外做大官的,回到家乡,地位自然比本县县太爷高得多,一般县太爷要到府上拜望。但高官见了本县知县也要称他为“老父母”。历史记载明初永乐时顺天府的府尹陈某(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长),为人正直,官声很好,有一次他冲了太子的驾,太子到永乐皇帝那里告状。皇帝只说了一句“他是我的父母官”,再无下文。
州县官吏是基层的亲民官吏,其素质就很重要。可是清代自开国不久(康熙十三年)就实行捐纳制度(实际上就是卖官,不过是由国家卖,明码标价,所得钱入国库),县官也在可捐纳之列。这是很糟糕的。其实皇帝也明白,道光时有个叫张集馨的中层官员,他的日记出版后名《道咸宦海见闻录》,其中写到他外放山西道台,道光皇帝接见时对他说:“捐班我总不放心,彼等将本求利,其心可知。”尽管理解,但还是不肯废除卖官制度,这是金钱在作怪,老百姓的命运不在考虑之内。另外,举人多次会试不中,通过“大挑”(一种选官程序)也可能做知县。最理直气壮做知县的是进士。这些进士多是名次较后,或名次虽靠前但年龄较大,再入翰林做庶吉士(相当于现在的研究生)有些不当,所以或者留在京城做个小京官,或者外放做知县。京官较舒服,外官则可以发财。
清代官多位置少,这种现象到了清末更为严重。一个知县通过吏部分到省里,在省城等个一年半载候补是常事。如果是进士分到省里则无须候补,优先安排。因为进士是“天子门生”,做知县是皇帝分配来的,又称为“钦点知县”,谁敢怠慢!那时三年一次进士考试,每榜多者二三百人,出京做知县者也就几十人,摊到每个省里多者三四个,少者一两个,也好安排。
清代的父母官有什么职责呢?古代“职责”、“权力”概念分不太清,知县的职责也就是他的权力。知县又称“百里侯”,一个县大约不止百平方里,就是说知县在他所管辖的县境内有无上权力,仿佛古代封疆百里的诸侯一样。对于“子民”,县官无事不可管,这正像父母一样,儿女的一切都可以管。明代有个《红裤》的故事,说坐轿出行的知县看到一个年轻人在街头游荡,风吹起他的长衫,露出红绫裤子,县官怒其奢侈,叫衙役责打十板,当衙役打了他五板以后,这人突然跳了起来,争辩说:“我的裤子上半截是麻布接的。”当然这是笑话,但从中可见知县的权力和权威。
中国古代发展观念不强,因此地方官也就没有发展工业、促进流通、招商引资的任务。清代知县所做的事情,在我们今人看来,就是当今地方官每天都要应付的“日常工作”。例如春天劝耕催种,秋日催粮收税。宋代的苏东坡就有诗写道:“我是朱陈旧使君,劝耕曾入杏花村。”发大水了,要领导人民救灾;天旱了,还要督促民众抗旱。发生饥荒,要报告上司和朝廷,请求开仓放赈,并动员本地有钱人解囊相助,千万别饿死人,也别造成饥民流亡。唐代诗人韦应物反思自己做地方官的失职处,有诗云:“身多疾病思故里,邑有流亡愧俸钱”。
有学问的知县,特别是进士出身的,还要提倡学术,办学校,奖励努力向学的贫家子弟。中国文化主要发端于中原,日后能向四方辐射,无远弗届,这就与有文化的地方官四处游宦有关。例如蜀离中原甚远,文化比较落后。汉景帝时,蜀郡守文翁在成都设官学,招县中子弟入学,入学者免除徭役,成绩优异者可以补郡吏。这些措施促进蜀人向学,后来蜀出现了司马相如、扬雄等大文学家,两千多年来四川文风之盛一直在全国的前列,文翁是个开创者。
古代又是行政司法合一的,县官最重要的职责是审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这是最能考验县官水平的。明清官吏都是八股出身,头脑冬烘,知识面狭窄,他们问案主要依靠知县私人雇用的幕僚(尊称为“师爷”)。有个记载说,某知县个性懦弱,没主见,每次审案时不仅要师爷拿主意,而且还常常询问两旁站立的衙役。这些衙役习惯了,每当县官问案,他们也常常在两旁插嘴,犯人不知听谁的好。老百姓称这种现象叫“满堂官”(明清地方官在大堂审案时,许可老百姓站立旁听),这种官吏早晚要被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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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父母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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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面说到知县绰号“百里侯”,俨然小国之君。他们是老百姓的“父母”,自然就可以按照儒家所倡导的宗法伦理精神来处理民事甚至刑事纠纷了,特别是进士出身的知县。齐如山先生在《中国的科名》中讲了一个故事。邹岱东做知县时问案,有富家兄弟分家,当分到最后一盘磨时,两人各不相让,打官司闹到知县那里。哥哥想赢官司,给县官送了二百吊钱,弟弟不相让也送了二百吊;哥哥知道了又送了五百吊,弟弟不认输也送了五百吊。这些钱相当于现在的三四万元了,远远超过一盘磨的价值了。案子压了一段时间,邹见他们不再送钱了才开审。邹预先买了两盘磨,放在大堂,并教训这兄弟俩说:“你们不应该把先人留下的遗产如何胡花,给我送礼。不过你们钱已经拿出来了,就不必拿回去了。我用你们送来的钱买了两盘磨,一人一盘,不必争了。先人留下的那盘,给村里公用,一村人也会念你们的好处。剩下的钱,我也不要,县里书院正在修理房屋,添置家具,正需要钱。我以你们父亲的名义捐给书院,这是永远留名的好事。书院也不白收你们的钱,他们备有美酒,乡绅要向你们二人敬酒,算是给你们说合。今后要和和气气度日,不得再有争执。”父母官作调和,绅士敬酒,兄弟二人也都有了面子。纠纷解决了,他们心平气和了。村民和书院都得到了好处,在大堂下旁听的百姓也感到县太爷清廉不爱钱,所说所做,极合人情,皆大喜欢。
这个知县更像一个“老父母”吧,他关注整个县的“子民”,对于违法行贿的百姓循循善诱,为他们走上正路创造条件,又关注本县的教育。可是仔细想起来,这种种做法虽然合情合理(符合儒家倡导的伦理),却不一定合法。作为官员怎么能滥用贿赂呢?当然,谁也不会这样质疑邹岱东。
这是正面的,是凤毛麟角的,反面的更多。人们常说“灭门的知县”,这一点也不夸大。要是老百姓得罪了本县的父母官,不被整死也得扒层皮。《醒世恒言》中《卢太学诗酒傲王侯》,讲的是明代嘉靖间的一件真事。浚县有位乡绅叫卢楠,只是因为不愿意与为人贪鄙的知县往来,就被诬告下狱关了十多年,差点丢了一条性命。
既然父母官的权力如此之大,谁来监督他呢?明清两代首先是知府。知府有点像现在专区的领导,一个府有若干县,知县行政的良莠,狱讼是否公正,三年考绩,都是通过知府上达省里的布政使,再报到吏部。当然省里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都有考察知县的权力。然而最了解知县的是他治下的“子民”,他们却没有监督父母官的权力。这是由宗法社会伦理决定的。宗法社会中,父母是子女的“天”,对子女有绝对权力,子女对父母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子不言父过”,更不要说去状告父母了。知县是父母官,自然要享受父母一样的权利,因此子民是不能越级状告本县的知县的。清初发生在苏州的著名的“哭庙案”,就与子民告知县有关。吴县令任某贪赃枉法,老百姓怨声载道。这时顺治皇帝去世,一帮秀才到供奉顺治灵位的地方哭诉,并控诉县令的种种不法之处。结果不仅没有告倒知县,这些秀才却多被杀,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金圣叹。乾隆南巡,经过河南夏邑,当地正闹大灾,有百姓向皇帝上告本县知县讳言灾害,不肯放赈救济灾民,结果反而被追究百姓告御状的背景。父母官这种不受当地百姓监督的特权,造成了这一层官吏的腐败。明清末年尤甚。清末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两人被知县冤枉,杨乃武的姐姐给弟弟申冤,告到刑部,但不管道理对不对,她要告自己的父母官,就得先滚钉板。
父母官的收入如何呢?不同朝代区别很大。一般说来,宋代官吏的待遇最好(这与宋代经济发展较好、财政收入最多有关),每月俸钱18千(一般可购米27石),冬春两季各发绢7匹、罗1匹,冬发绵(棉)30两和禄米5石。另外还有其他补贴。明代最差,每月只有7石米。清代则为年俸45两银子和45斛米。明清两代知县一般都要聘请幕僚,大多是请两人,其薪金由知县自己掏腰包。他们这点俸禄连幕僚的工资也不够,他们要生存就要用各种方法弄黑钱,贪污贿赂,无所不为。清雍正时实行了“养廉”制度,地方官按不同的品级在地方上缴的皇粮“耗羡”(正额皇粮之外再多收一些钱粮以补损耗)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县官每年可拿400~2000两之间。就这样按规定只拿应拿之钱的清官,生活也是相当艰苦的。乾隆年间请两位幕僚的年薪最少也要500两,收入一下子就去了1/3。其他开销如知县带来的长随、雇佣佣人的工薪,往来应酬的费用,乃至上任、卸任回乡(明清两代实行回避制度,本省人不能做本省的地方官)的路费,都所费不少。以其剩下的千余两白银,购买力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六万元。
清代乾隆间真有一位按照“父母”的标准去做“父母官”的,但结局却很不愉快。福建人李梦登被任命为浙江孝丰知县。他没有带家眷,只与两三同志到任。上任后先要晋谒本省巡抚,因为不给门房门包,门房不给通报。于是李梦登在巡抚府外架了一个绳床,在门口坐等巡抚出门。门房只好通报。巡抚见了他,建议他请熟悉法律的幕僚。李梦登回答说:“在孝丰的俸禄不过30两银子(估计为月收入),请不起。我带来几位朋友,都是好读书的君子,我们可以按照古代圣贤的教导去做。”巡抚笑他迂腐。李梦登居官,出门不用仪仗卫兵,衙门门口不设看门警卫。人们到了孝丰县,看不到一个胥吏差役。有找知县办事的,直接进入大厅;有打官司的,李梦登给他们调解,调解到双方都高高兴兴而去。他对胥吏差役说:“哪有子女有事情与父母谈要仆人通报的呢?你们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事可干,不如去务农吧。”但他这样干了三个月,就被巡抚找个借口罢了官。当来接交的新官让他清理“库廪官物”时,到库里一看,李梦登前任的封条还没有撕去呢。罢官后李梦登很穷,回不了家乡,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那些做小买卖的县民,天一亮就把果蔬米粮悄悄地放在他的门口,他也不知道是谁送的。就这样在本县住了一年,县民终于为他凑足返乡路费,还为他做了一个“万民伞”,题名者有万余人。几个受到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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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皇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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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皇帝(一个不灭的幽灵在游荡)
明代有个笑话,说某文士去世以后,到阎王爷那里报到。这位文士活着的时候逢迎拍马,时号全能。来到阎王殿前,不由自主地便大拍阎王的马屁,果然阎王爷很高兴,对他说:“你想托生到什么地方?提出要求,我尽量满足你!”
文士说:“希望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人间的福份都要享尽,要有娇妻美妾和无数的金银财宝,要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要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要得到所有人的崇拜和喜爱——”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阎王爷打住了,“别说了,要有那么好的地方我还去呢,就轮不到你了!”
这个笑话意在告诉人们,世间都是有缺欠的,十全十美是不存在的。这虽是个世俗的笑话,但却有点哲学意味,只是小民未必理解。在小民的心目中,皇帝的位置和生活不就十全十美了吗?虽然很早就有亡国之君悲鸣:“愿世世代代勿生于帝王之家!”可是这些早被那些极度张扬的皇威掩盖了,用北京的一句俗话说,人们总是看见贼吃香喝辣,看不见贼挨打。在人们心目中,皇帝是人间富贵的极致,是精神领域的巅峰,是能够解决人间一切问题的全能人物。天下的幸福之门都在向着皇帝开放,但皇帝的位置又不是不可企及的。因此对于皇帝,老百姓是又羡慕,又觊觎,又崇拜的。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还是有散不开的皇帝情结。
一、皇帝情结
“情结”是个心理学的名词,是指一件事人们老摆脱不了,总是念兹在兹,不释于怀。皇帝在中国消灭快一百年了,但人们说起话来,办起事来,总免不了还有种皇帝的阴魂在四周闪烁的感觉。电视、电影、文学作品成为各种各样的皇帝汇聚之地,毛泽东1965年批评文化部是“帝王将相部”,那是冤枉的,那时文艺作品没有多少写皇帝的,而且说到皇帝时态度都不是很恭敬的。如果把毛的这个话移来说现在,是不是有点像?但这些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看到荧屏上奴才高耸肥臀、五体投地,向皇上礼敬时,观众早就以为理当如此。连我家的小孩看皇帝戏入了迷,在纸条上写了“太和殿”、“养心殿”、“御膳房”等字样,贴在几间的房门上。皇帝也深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无所不在的各种广告,左一个宫廷秘方,右一个皇帝御用。当然这些多是欺骗,自不必说,但从广告的背后可以看到国人对皇帝垂涎三尺的形象。在广告的设计者看来,似乎每个中国人都想过皇帝一样的生活!
清末章太炎先生,特别讨厌康有为。两人在政治上一个是革命派,一个是保皇派;在学术上,一个是古文经学派,一个是今文经学派。有一次章批评康说,有人说康有为想当皇帝,名字叫“有为”(大有为之意)就是证据;我看这没什么,皇帝谁都想当,可恶的是他想做圣人,古往今来圣人只有一个,康有为不是太狂妄了吗!
想做皇帝的例子太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宣称想做皇帝的,就是楚霸王项羽。当他看到秦始皇的车队,看到得意洋洋的秦始皇时,不由得激愤说“彼可取而代之”。与项羽差不多同时,刘邦也见了秦始皇的车队,他也激发了同样的想法,不过他脱口而出的是“大丈夫当如此也”,透露出其人格的卑琐。这种“皇帝迷”可以说是充斥中国二十四史中。清末民初的学者张相文,写了一本《帝贼谱》,本着中国“成王败寇”的传统,统计历代打天下的“帝”(成功的贼)和“贼”(不成功的帝)共有七百余人。可见想做皇帝者,“天下滔滔皆是也”。
不仅古代有,现今也不少。前几年出版的《中国底层访谈录》中,也写了一个关在狱中的“皇帝”曾应龙。这个人想“做皇帝”,犯了颠覆罪、反革命罪,政府念其愚,只判他无期徒刑。虽然他因性格乐观、服从管理,警察、犯人都对他印象不错,但是他的“做皇帝”的思想意识没有什么改变,仍然自称“真龙天子”,张口“朕”,闭口“口谕”,说自己的过去是“顺应天命,回乡登基”,建国“大有”,可笑又可悲。我也亲眼见过几个“皇帝”,1975年身陷囹圄,所在中队为反革命中队,其中就有两三个“皇上”,其经历都很可笑。有个知青还是个高中生,在生产队中任赤脚医生,学习、劳动都很认真。其房东,过去可能是个神婆,说他将来“贵不可言”,有当皇帝的命,并把女儿许配给他当皇后,为他配备了丞相、将军之类的官员。后来“一打三反”运动中被揪了出来,定为“反革命集团”,神婆被判了无期徒刑,知青被判20年。这还是从平原地区出的“皇帝案”,虽然荒唐,但还都有正常思维能力。那些山沟里出的“山皇上”似乎有智力障碍,连自己的事情都说不清楚,还在做皇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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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皇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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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百姓眼中的皇帝
1幸福的源泉
我们说的“皇帝情结”,不单纯是说人人都想当皇帝,而且也指人们对皇帝的迷信,特别是对“好皇帝”的迷信,认为只要出了“真龙天子”(凡能够通过“打”而挣来的皇帝,都被老百姓视为“真龙天子”),苦难就会一扫而光。不用说古代,就是现今,许多人心中也还有个“好皇帝”的情结,荧屏上的大多数“皇帝戏”都是阐释这个道理的。这种思想的中心就是皇上多是好的,什么事情都是被下边人弄坏了。不论是“戏说”的《康熙微服私访记》,还是冒充正剧的《雍正王朝》,都是讲皇帝全能的。一切社会问题,冤案、错案、假案,只要皇帝来了都可以昭雪,都可改正,正义从此大白于天下,我们就安静地等着吧。即使是犯了罪,只要皇帝高兴,也会被一风吹掉。鲁迅小说《风波》中写到宣统复辟,七斤嫂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又要皇恩大赦了吧!”人们总把皇帝看成人间好事的源泉,怎么能不欢迎皇帝呢?直到如今,这种观念仍然顽固地存在着,例如困难时期,一些中央大员到各地调查,有位到了陕北探访民众,老乡握着他的手流着泪说:“是不是朝里出了奸臣了?要不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听说毛主席听了这话也很感动。其他如“歪嘴和尚念错经”之类,议论的背后都是皇帝情结。
2金口玉言
在老百姓眼中,皇帝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他的意志是绝对自由的。老百姓认为皇帝说的都是“金口玉言”,只要说了就要实现,也就会实现。阿Q把“金口玉言”通俗化了:“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这当然包含有皇帝说话应该负责的一面,说话要算数,所谓“君无戏言”,许多戏曲中的情节就都是利用“君无戏言”这个台词把一些荒诞情节合理化。豫剧《杨八姐游春》中,皇帝看上了天波府的杨八姐,非要娶她。这在封建时代是绝对不能拒绝的,杨八姐当然不愿意,她不能直接反抗,而是提出皇帝须满足她在嫁妆方面的要求,否则她不嫁。皇帝心想我富有天下,什么没有?就说,你要的嫁妆如果我拿不出,就不娶你。杨八姐说“君无戏言”,于是击掌为誓。杨八姐要的是“一两星星二两月,三两清风四两云”,皇帝傻眼了,拿不出来,于是“君无戏言”,娶杨八姐的事只好作罢。这是通俗艺人的想像,但也真有形诸史实的,如初周成王(当时他还是个小孩子)做游戏,用梧桐树的叶子为信物封其弟为诸侯,周公马上祝贺成王,于是一个玩笑使得这个小弟弟成为晋地(春秋时代的晋国)的第一代诸侯。
由于皇帝无戏言,在现实中又做不到,那么就会有鬼神来帮忙,因此武则天可以在冬天令百花盛开(见《镜花缘》);北宋末年康王赵构(南宋的高宗皇帝)逃避金人的追杀,跑到一个庙中,后面追兵已至,结果他骑上神像前的泥马,飞渡长江;朱元璋小时候与群童一起为地主放牛,朱元璋带头把牛杀了,大家分食,把牛尾巴插到山坡上,说牛钻山了。地主来要牛,朱元璋指着牛尾巴说钻山了,地主当然不信,用手一拽尾巴,尾巴牢牢地根本拽不动,因为天子发了话(尽管朱元璋以后才做到皇帝,但他生下来就是真龙天子,有了皇帝的身份),土地爷、山神爷都要在地下拽住牛尾巴不使其出来。这些虽然都是小说家言,或民间的传说,但天子的威力和老百姓对于天子的理解都显示出来了。像这样“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无所不在的绝对权力,老百姓只想用它来打击自己所厌恶的力量,别对自己,如果针对自己又怎么办呢?老百姓也想到了对皇帝的权力加以限制。
3红嘴绿鹦哥
别以为老百姓“愚昧”,老百姓也曾经想过如何使得皇帝不由着性子乱来,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如何“管理”和“监督”皇帝。
鲁迅讲过一个故事,幼时,他家仆妇说:“皇帝是很可怕的。他坐在龙椅上,一不高兴,就要杀人;不容易对付的。所以吃的东西也不能随便给他吃,倘是不容易办到的,他吃了又要,一时办不到;——比如他冬天想到瓜,秋天要吃桃子,办不到,他就生气,杀人了。现在是一年到头给他吃菠菜,一要就有,毫不为难。但是倘说是菠菜,他又要生气的,因为这是便宜货,所以大家对他就不称为菠菜,另外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红嘴绿鹦哥’。”(《谈皇帝》)鲁迅先生说这是从皇帝那里学来的,皇帝有“愚民政策”,老百姓也自有其“愚君政策”。老百姓天真地设想,如果把皇帝训练成为专心吃“红嘴绿鹦哥”的痴呆症患者,天下就会太平了。皇帝成了傻子,不作为了,还有什么用?老百姓也有自己的想法,希望皇帝受自己的愚弄的同时,还保持可以“随便杀人”的能力以镇压比自己更强梁的别人。这是既取其利又避其害,“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世间哪有那么便宜事!这终于是幻想。
4我手执钢鞭将你打
“红嘴绿鹦哥”只是天真的幻想,阿Q得意洋洋所唱的“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就透露出用强力制约皇帝的信息。这句唱词是《龙虎斗》中郑子明唱的,他是与赵匡胤一起打天下的,后来看到赵匡胤是非不分,不顾念功臣,所以郑子明发了怒要打赵匡胤,赵匡胤只好屈服。这是古代通俗文学作品中臣民监督皇帝的一个范式。那就是靠掌握大权的贤臣,而且这位贤臣手中掌握着先皇或皇帝的母亲、祖母亲赐的一个权力的象征,这个象征或是尚方宝剑,或是金鞭、金锏。这位贤臣掌握了这个权力,在皇帝胡闹、不顾及国家和百姓的时候,他可以用这个超级“权力”来“上打昏君,下打奸臣”,从而保证国家的长远利益。这个发明是属于江湖艺人的,似乎有点“二权分立”的意味。说明古代老百姓也懂得:“权”只能靠“权”,而且是对立的“权”来监督、制约。
在许多小说和戏曲作品中,江湖艺人运用这个模式处理故事中发生的矛盾,要限制皇权,以保证故事有个大团圆的结局。例如东汉的马武对汉光武帝;《说唐》中的程咬金、尉迟敬德对唐太宗;《杨家将》中的八贤王对宋真宗;《狸猫换太子》中的包拯对宋仁宗,等等。包拯所执掌的钢鞭还没有敢打皇帝,打的是“龙袍”,只是“臣打君”的一个象征。这种监督是诉诸武力的,在舞台上正直的臣子高举钢鞭,吓得皇帝浑身颤抖,满台乱跑,很解气,可惜不是事实,历史上从来没发生过。中国历史上的“二权分立”只有过一次,即周厉王之后、周宣王之前的周召“共和”,共14年(当然也有争议)。但这种幻想有一更高权力来制约皇帝的想法,并非空穴来风,这就是宗法制度下“家法”在最高政治层次上的表现。自汉代以来,舆论强调“以孝治天下”,王朝统治者注重祖宗家法,以为天下榜样,因此开国君主的做法对一个朝代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人们在批评当今皇帝的作为时,经常抬出“祖制”如何如何。江湖艺人们把“祖制”具体化为一个象征物,并赐给一个贤臣,以保证故事的大团圆结局,以安慰受众。不过这也反映了江湖艺人还是相信力量在监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