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来看,我们可以把查理八世的军队称之为最初的“现代化”军队。这支军队包含三种武装力量,相互密切配合,并且其中很大部分人员都
由国家金库付给工资。历史学家通常把1494年由于法国入侵爆发的“意大利战争”作为“现代欧洲历史”的开端。但是,15世纪末只有少数人意识
到已进入一个新时代的黎明,无论是战事或其他方面,都在“换齿轮”了。而绝大多数人并无此种意识。
上一章,讲到中世纪晚期出现某些仿古风气,尤其是法国的轻骑兵,他们是皇家武装力量的中坚。这种仿古风气一直延续到16世纪中叶,至少
直到两位君王——法兰西的法兰西斯一世与德皇查理五世对抗的消失。这两位君王把仿古风气带给各自的下属,他们的争吵成了欧洲全部政治活动
的中心。大大小小的战争充满了16世纪上半叶,1559年双方以卡塔凯布雷斯的对峙僵局结束战争,这些战争的起因完全是“中世纪式”的。就是说
:是为确保或捍卫某个人的财产权或继承权,为制服某些不忠的附庸,为捍卫基督教反对突厥人,或者为教会反对异教徒。查理八世入侵意大利以
支持安茹王室(House of Anjou)登上那不勒斯的王位,反对阿拉冈王室(House of Aragon),由此引起一场十字军战争重占了耶路撒冷。查理八世的
继承人奥尔良的路易十二世又把战争延长,以维护自己对米兰公国的王权,反对斯福扎斯(Sforzas)王室及其帝国庇护人。德皇查理五世于1517年
获选后,把这些争执都继承下来,首先是继承了阿拉冈王室的祖父斐迪南的争执,其次是继承了皇帝马克西米安的争执;这两桩争执结合到一起,
又产生了第三场争执:一位祖母,卡斯蒂利亚的伊萨贝拉要争得纳瓦拉的王冠;还有第四场争执:勃艮第的玛丽要求收回她父亲“大胆查理”丢失
给法国国王的土地。在所有这些争执中查理五世的对手都是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法兰西斯一世也是个争夺王冠的失败者,他曾帮助日耳曼诸叛
乱的清教徒诸侯反对德皇查理,试图以皇帝的威权驾驭局面;同时,他还同突厥人维持一种暧昧的默契关系。法兰西斯一世还反对查理五世向地中
海威胁性的进军;查理企图集中武力予以反击但未成功。这样,至少本世纪的前半个世纪,战事仍只是个别诸侯间因王位继承问题的个人之争,而
不是省州间的冲突,更不是国家间的冲突。1536年,查理五世认为向对手挑战决一雌雄的时机到了,便向对方挑战。教皇不得不出面干预,争执暂
时平息,在尼斯举办了一场奢华、铺张的显示友谊的表演,两位国王信誓旦旦,就像一些基督教的王侯们四百年前曾一再做过的那样,最后用共同
参加十字军掩盖了彼此的分歧。
然而,这些争执在政治上与军事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众所公认,查理和法兰西斯之所以能继承王位,主要是来自他们的祖先深谋远虑的王室联
姻。他们的领土广阔,但统治能力不强。查理打算把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s)继承下来的领土分成两国以便易于治理,即西班牙与奥地利两国。
1559年,法兰西斯的儿子亨利二世去世后,法国重新陷入内战长达五十年之久。但是,统一的过程并未中断。在众多相互争夺的公爵与伯爵堆
里,出现了几个各有特色的、有威望的王侯,成为数个新的中心——政治、财政与军事的中心。等级的划分不是很清楚的,尤其是日耳曼,幅度很
大,从重要的王侯如巴伐利亚公爵、萨克森公爵,到只有数英亩领地的封建领主如士瓦本、法兰克尼亚。越来越清楚的是,查理五世死后重起战事
的那个世纪里,诸侯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再决定于封建的从属或对立关系,而是决定于经济与军事的实力,其中的较强者便能积累更多的力量。诸侯
并立的局面只有在日耳曼能维持下去;哈布斯堡王室则一直在忙于同法国人与突厥人打仗。即使是意大利半岛上的诸城邦,从16世纪已开始兼并,
后来剩下六七个,到该世纪末,大部分被哈布斯堡王室吞并,只剩萨伏伊、威尼斯与教皇领地,比象征性的政权稍强些。
到了16世纪,独立的代价变得很高。不仅要为壮观的系列大炮付出高昂代价,就是必不可少的职业步兵,代价也不低。建造城堡需要更加精心
地设计。具有政治权力提高税赋,或有信用能从新兴银行家如富吉家族与威尔塞家族贷款的王侯们,才能打得起仗,把较弱小的对手赶得销声匿迹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查理五世同法兰西斯一世间的几次战争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西班牙的腓力二世发动的断断继续的战争,原因是皇家
财库破产,不得不经常停战。直到17世纪下半叶,欧洲的王侯们对领土上的资源有了充分控制权之后,才能维持住本国的常备军并发动较长时间的
战争。到17世纪末,就像儿童已经成年那样,可以看清楚哪些王侯能靠自己的力量来发动战争,哪些王侯则不能。
这种变化在有关战争的著作中亦有反映。中世纪的作家从阿奎纳斯(Aquinas)以来,总认为战争由诸侯发动的才算正当,这一原则记录在14世
纪专供武装绅士阅读的一本袖珍指南中,即霍诺雷·博内特所著的《战争树》HonoreBonet,L'Arbre des Batailles,ed.G.W.Coopland,Liver-
pool,1949.该书首写于1382-1387,迅速地成为权威著作,通过无数手抄本和印刷版本传播开来。。博内特写道:“一个平民百姓不能去向欺侮他的
人讨还公道,必须由诸侯来为他们主持公道。”接下去,他又无可奈何地承认说:“但如今的战争,甚至普通的骑士也可发动,而根据法律本来是
不许可的。”法律的确说得很死,诸侯比他的主要附庸的权力稍大些,住在坚不可摧的城堡中的较小的男爵只能在他们自己的领地内实行统治。诸
侯权力得到巩固后,中世纪法理学家所称的“私人的战争”便告结束。16世纪与17世纪的作家严格区分开“成熟的城邦”发动的战争与私人组织发
动的战争,这些私人组织已失去封建的约束,蜕化为私人的打手甚至土匪。
“城邦”变得“成熟”,以及有王权的诸侯的出现,成为独立的最高权威,法令在各省的土地上都有效,这就把意大利长期以来实行的政治原
则推广到全欧洲,意大利的城邦体系已存在了一百多年了。马基雅维里(Machiavelli)十分犀利地概括了这些现象,强调指出,城邦能单独判断自己
的利益所在。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战争是必要的,那便是正当的。”但事实上,没有更高的权威能判断是否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