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这一卷和下一卷都用于讲述明史。这一卷讲述的是政治史,从14世纪中叶结束元代对中国的统治的那些叛乱——1368年建立的明王朝即兴于其中的一个叛乱——讲起,一直讲到南明,即明王朝的最后残余部分于 1662年在缅甸被消灭时为止。那时距满清王朝于1644年在北京宣布受夭之命完成征服中国之时差不多已有20年了。
从14世纪的40年代起到17世纪的60年代止的大约300年间,精确地说是从1368年到1644年的277年间为明朝正式统治时期,它是1126年自从北宋陷入女真人之手以后直至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这段中华帝国后期史唯一由汉人统治中国本土的一个王朝。本地王朝和外族征服者王朝的这一 更替当然对中国人的生活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它最具破坏性的影响也未曾中断中国文化的连续发展。可是,汉人胜利地重新夺回了政权,这在历史上却是很重大的事件。
在明代,明王朝被视为汉人复兴的重要时代,而在拥有民族主义心态的近百年间尤其如此。这个复兴了的社会中的社会、文化、经济和其他方面的生活将在第8卷内讨论。我们在那里可看到许多材料,它们会说明明代的中国出现了文化的发展,国土的开拓,而且如果我们愿意打个生物学比喻的话还可以看到,它在其最后阶段所具有的内部相对稳定的封闭的和光辉灿烂的传统中国文化是越来越成熟了。我们将会看到人口有稳步的增长(虽然统计数字偏低),识字的人数大量增加,社会的整个精英以下各层次的学识有了增长,同时精英的和精英以下的文化形式也繁荣了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城市水陆交通体系的逐渐充实起来,这表明生产和交换已在扩展。东南沿海诸省日益变得重要,离心力促使该地区许多艰苦的居民向海外求生,这些都早于欧洲商业扩张的时代,而且足以与它相抗衡。中国内地南方和西南诸省在明代的内附也足以证明这时期的扩张的成效。当这个时代的政治史被详细地描述时,明代社会有无穷的活力这一点是必须记住的。
对于明代的政府应该做什么样的最后估价?明王朝是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时代,抑或仅仅是皇权及其附属物用展示暴力意志的办法来恫吓文官政府的时代?它是一个行政效率甚高的时代,还是环境造成的实际局限性严重地限制了其政治成就的时代?它的国内行政到底是皇权制度在其漫长历史发展中这时比以往更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潜力的工具呢,抑或事实上它是社会各阶级的和各地方的利益集团达到它们各自不同目标的手段?这种种问题可能有用词不当的成份,但都是人们很久以来就提出的问题。在我们的书里读者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有关问题。明代政治史的某些内容曾经引出一系列有关的很纷繁而又互相抵牾的问题,这样做可能有助于澄清其中的某些内容。
至少从表面上看来,明代是一个政府很坚强有力的时代。它的开国之君把它建成了一个强大的、充满自信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体。但是,这些表面现象会不会骗人?可能有人会说,明初诸帝想集中权力和想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一切政令之上,但他们的这些意图实际上从未象统治者打算的那样形成有效的制度,也许还使他们自己骗自己地认为确实形成了制度。黄仁宇教授曾一再指出,中国人在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时宁可用伦理办法而不用技术办法,这就使政府的工作方式有局限而影响到权力的运转。他的论点很有说服力,但是,泱泱大国的形象不易驱散。人们只要看一看明代中国在亚洲被拾 举的高大形象,就可知其一二了。
在传统上,亚洲内陆曾经出现中国的征服者,明初几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不仅在这里重建了中国的统治地位,他们也在亚洲的海路上重建了权威地位。中国与其他亚洲陆上列强原来的外交关系被由中国作为世界秩序中心的时代所取代,其依据是中国人的假设,即认为中国是中心,而且高人一等;而其余国家不论大小也都是通过朝贡办法名义上承认中国的这种地位。它在内政上也重建了中央集权的控制和监督结构——即数以千计的地方的和地区的行政官员以及中央政府的官员:这些人又是由中央政府直接选贤与任命而来的。明王朝甚至比帝国早期几个典型的王朝更加企图使政权的运转正规化,使官员的行为整齐划一,以便纠正像明初诸帝认为的几个异族王朝所强加给中原的那种目无法纪的、贪污腐化的窳政。总而言之,不管它是好是坏,明初的国家力图给官民的公私行为定出一个统一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以此巩固其政权。后来由此产生的“经过修正的”新儒家精神气质在许多方面都是明代的新成就,而且它对日后的政治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尽管起初很强有力,明代的政治史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历史。这一卷中有几章经常集中探讨它的政治弱点。明代政府被某些近代学者称之为中国文明的伟大成就。它也被视为一种证据,表明它在实际情况的对比之下其弊病多么不近乎常情,即这个工作体系老是需要修修补补,而从不接受彻底而合理的纠正。这里可同时看到对这两种观点的反剩但是,不管这些作者们偏重于采取哪样一种判断,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明代中国的行政治理是一个巨大的事业:因为它承担的这项工作是宏伟无比的,行政的专业理想是崇高的,而其平时治理工作中所特有的理想的形式和实际的形式的相互作用又是特别复杂,令人难以处理。
如果这些对于明政府性质的基本评价尚不足以作为定论,它在行政治理方式的发展方面的某些长远趋势似乎还是一清二楚的。虽然那位专制的明朝开国君主搞了许多严格的条文法令来束缚他的一切后嗣,但明政府并非一成不变的。它300年来的演变之迹仍有脉络可寻。这里不妨指出其中某些趋势,可能是有益无损的。
明代政治史中最引人发生兴趣的一个特点,是它从一位雄才大略的(而且他自认为是全能的)开国皇帝的直接统治向分权制度——不论是正确的授权或者是篡权——演变的趋势。明朝的皇帝是权力结构的拱顶石,没有他们,政府的权力就不能运转。他们是中国文明之内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履行宗教式大典的领袖,而这种大典在这里的重要功能是我们今天的人们无法想像的。
还有,明代的皇帝又是需要日常亲政以决定和推动治理庶务的这一套制度的行政官员。如果缺了这一个环节,那就需要有某种并不绝对合乎人意的替代物来代替皇帝自己的统治行为。
隐藏在这套制度背后的是这样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即皇帝在全国范围极其广泛的事务中都能做出精明的决定:从任命数以千计的各级文武官员起到全面或细小政策的修订,他都得管。的确,他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审定一 下吏部初拟的候补官员名单,或者在提请需要他加以“同意”和加盖御玺的奏疏中做一些次要的改动。但是,如果没有这一御玺,任何事情也办不了,任何官员也任命不成,而且在所有比较重要的事情上人们都指望皇帝能给予通盘的分析,并做出自己的判断。虽然皇帝的能力和功能的范围在中国人关于君主制的观念中是固有的,但是在明代,这种范围在执行中的制度化的程 度却是空前未有的。自从明王朝在17世纪覆亡之时起,历史学家就一直认定那是明政府的决定性弱点,而且都指责明太祖在1380年竟废除了丞相的职位及其秘书和顾问班子。
因废除“丞相制”而引起的政府的改组,外廷最高权力层的消失,以及由此引起君主及其内廷来承担这些支撑性职能的情况,使中国的中央政府呈现出一种新形式,而且这种新形式终明清两代一直维持到了辛亥革命。但是在实际上,明太祖的意图早在他在位之年就已有所改动,后来依照历代皇帝统治时期的当时情况、他们本人的才具和承担的义务,通过日积月累的演变和对习俗的适应,这种意图就有了新的形式。自然,猜忌多疑的明太祖担心他的顾问和行政等高级职业官僚会歪曲政令来图谋私利,甚至赤裸裸地搞篡权活动。他也害怕那些士大夫作为下级地方官会滥用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