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匪这个特殊的群体里,容纳着从主流社会里逃离出来的各种各样的角色,光怪陆离。英国的菲尔·别林斯里把土匪类型分成“偶尔为之者”和“职业土匪”两种类型,他说,偶尔为之者把土匪活动看作临时的出路,因为他们行窃或是面临饥饿的威胁,蓝天是遭遇短期的财政危机,大部分匪徒都属偶尔为之者。职业土匪则把土匪活动看...
土匪的类别
如果按土匪所从事活动性质或身份的不同划分,那么可以划分为积匪、义匪、兵匪、外籍土匪和政治土匪等不同类型。专门从事抢劫烧杀、子继父业的,是为积匪。义匪是指那些颇具正义色彩的侠盗,他们奉行“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信条,但是,这些人在“杀富济贫”旗帜的掩护下,又有着先天克服不了的缺陷。
土匪的类别积匪
传统上,人们当土匪都是逼上梁山的结果。只有逢荒年乱世的时候,人们才会铤而走险,抢些财物赖以为生,所以,土匪种类比较单一。
但到了近世中国,由于社会控制的严重削弱,再加上自然灾害等原因,土匪种类逐渐变得繁多起来。在土匪这个特殊的群体里,容纳着从主流社会里逃离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的角色,光怪陆离。英国的菲尔·别林斯里把土匪类型分成“偶尔为之者”和“职业土匪”两种类型,他说,偶尔为之者把土匪活动看作临时的出路,因为他们行窃或是面临饥饿的威胁,或是遭遇短期的财政危机,大部分匪徒都属偶尔为之者。职业土匪则把土匪活动看作长期的生活方式。
如果按土匪所从事活动性质或身份的不同划分,那么可以划分为积匪、义匪、兵匪、外籍土匪和政治土匪等不同类型。专门从事抢劫烧杀、子继父业的,是为积匪。义匪是指那些颇具正义色彩的侠盗,他们奉行“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信条,但是,这些人在“杀富济贫”旗帜的掩护下,又有着先天克服不了的缺陷。旧时代,一些被裁撤的军队、溃败或哗变的士兵因生活无着而沦为土匪,以及脱下军衣、换上匪装,为非作歹的士兵,是为兵匪;外籍土匪主要是指为本国殖民侵略政策服务但又在中国境内横行无忌的日本人和在中国进行不法活动的白俄匪帮以及朝鲜土匪。目的不是占地为王、抢掠财物,而是怀揣国民党颁发的委任状,极端敌视人民、民主和进步的土匪,则称为政治土匪。如果以土匪活动的地域特点来划分,则有横行于沿海的海匪、混迹于湖泊港汊的湖匪和啸聚山林的山匪等不同称呼。
向中国开战。外国侵略下的中国,积贫积弱,使得中国成了一个土匪的国度。
所谓积匪,也就是世匪、惯匪。这种土匪,往往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世代为匪,长期专门从事抢劫烧杀、绑架勒赎活动。他们以匪为职业,以匪为生活,穷凶极恶、诡计多端,所到之处,不分贫富良莠,将财物洗劫一空,使不少人陷于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
绥远兴和县南区大滩村,有一户姓卢的人家,族大人多,世代以抢劫为生,人称传统匪、世袭匪。卢家人十分崇尚为匪之道,他们信奉的信条不是中国传统的仁、义、礼、智、信,而是:“生而为强盗,做鬼也不冤。”“宁我欺负人,不能受人欺。”“年轻不刁人,到老后悔迟。”“王八水蛋(骂人语),有钱的就是好汉。”“丈夫不怕死,死后早托生。”“不能抢夺人,一辈子长受穷。”“与其死于病,无声无息;不如死于匪,落得英名千古。”基于这种思想观念,卢氏一家人把横行抢劫、杀人越货当做家常便饭,不足为奇。在1909年至1949年的40年里,卢氏家族中,祖孙、父子、叔伯、兄弟、子侄相率当土匪的很多,其中剿匪中被割去的人头就有30余颗之多。(刘锦魁:《绥远五十年间匪祸见闻》)
华南剿匪。许多积匪常常危害地方几十年。
1、湘西王
湘西是个风景秀美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这里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说法,土地贫瘠,可耕地稀少,偏远的地区甚至尚未摆脱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社会经济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低水平阶段。在天灾不断、缺衣少食的情况下,不少人被迫铤而走险,落草为匪。
湘西还是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为了对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从南宋开始,历代封建王朝都实行土司制度。到清雍正年间,才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废除土司,设置流官”,以由中央政府任命的有一定任期的流官,代替当地土司的世袭制度。封建王朝的“以土制土”政策,加剧了偏远地区的封闭性,新流官又带有严重的民族歧视成分。各族人民辛勤劳动的大量成果,不是被土着头人掠夺,就是遭到满汉流官的侵吞。他们有苦难诉,有冤难书,上告无门,最终纷纷走向了社会的对立面,沦落为匪。
无论在土司、流官统治时期,还是在民国时期,湘西苗族、土家族各村寨、家族之间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武装械斗事件和残酷的血亲复仇。土司和流官常常利用这种家族间的流血斗争为自己谋取好处,而械斗的双方却两败俱伤,许多斗败的家族成员外出流为匪帮。
复杂的地理环境,纷乱的社会现象,使得湘西产生了许多积年老匪,他们山地活动经验丰富,又掌握四季变化,出没无常,进退裕如,官军很难追剿他们。他们当中有的自动为匪,有的半路出家;有的一生为盗,成了积年巨匪,有的世代相传,竟为绿林世家。
湘西人家。湘西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很多人落草为匪。
“湘西王”陈渠珍,又名陈有木,陈巨金。清朝末年,他曾担任过驻西藏的清军统领,后驻军溃败,他逃回湘西老家上山为匪。在民国初年的一次强行抓逼中,他强迫沅陵的大批农民上山当土匪,使该地区几乎成了一个“女儿国”。他曾在名义上统一过全湘西土匪,故人又称“陈老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陈渠珍曾纠集了5万之众的匪徒,配合国民党军队“围剿”红军。到全国解放前夕,陈渠珍年届七十,为匪长达40年之久。
镇压土匪大会。
戴枷犯人。被俘获的土匪被公示以教化人心,震慑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