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
周武王灭商之后,以商旧都封纣王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管叔 、蔡叔、霍叔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邶封武庚,以庸封管叔,以卫封蔡叔,以监殷民,称为三监。
西六师、殷八师
西周在宗周镐京有六师,主要戍守西土,兵员来自周人,故称「西六师」。后来周公在平叛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扩建国家直属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武装力量进行收编,又建立了一支八师的军事编制,兵员由周人、殷人组成,八师的戍守区在殷地,故称「殷八师」。后又因其长期驻守成周,故又称「成周八师」。
大宗小宗
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持严格的等级关系,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小宗是为了处理嫡长子和他的庶弟之间的关系而立长子为嫡子,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因此,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享有主祭的权利。被分封的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为小宗,但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权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他的庶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士,士的长子为士,庶子为平民。
畿服制
「畿」,是指王都周围的地方。西周宗周的王畿以镐京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各四百里;东周王畿以洛邑为中心,西与宗周王畿相接,北不过淇县,东在商丘以东,南界在江汉地区。王畿以内有封国、采邑,有畿内采邑的多为王朝的公卿大夫,他们也称诸侯。畿内封国、采邑对维护周王的统治、保障王室的财政收入极为重要。而王畿以外的诸侯,少数为王的亲戚和功臣,多数为殷商旧国或先王先臣之后。畿外诸侯国是王朝管辖区域内的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拱卫王室,防止外敌入侵。畿内畿外诸侯都要服事于周王,史称「畿服」。
九鼎
九鼎是古代象徵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史记》记载:「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相传成汤迁九鼎于商邑;周武王灭商后,又把它迁到了洛邑;东周时,秦、楚觊觎周王权,曾先后兴师到周都询问九鼎大小。
嫡庶之制
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于确保嫡长子继承的世袭特权,「立嫡以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其余的诸子为庶子。嫡长子继承权位和财产,庶子分别被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嫡庶之制把西周社会的统治者既区别又联系地组合起来,形成严密的宗法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周礼
周礼相传由周公制定,其实是周公对夏商以来的礼乐进行增删、修改。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五礼
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统称五礼。吉礼是对先祖与各种神只进行祈求福祥的礼节。凶礼是指哀邦国之忧的丧葬礼节,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宾礼是诸侯对王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之礼节。军礼是战争、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的礼节,即大师之礼、大田之礼等。嘉礼是为了亲善万民的礼节,包括婚礼、冠礼、飨燕礼、庆贺礼、宾谢礼等。所有礼制,是法律的补充,强调贵贱等级的区分和贵族社会的正常运作。
五刑
根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五种,即墨(脸上刺字涂青,罚为奴隶的标记);劓(割鼻子);(断足,即刖刑);宫(男子割势,即阉割生殖器和女子幽闭);大辟(斩首)。这五种刑罚的律条,墨刑和劓刑各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二百条,大辟二百条,共有三千条。其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井田制
西周王朝的广大国有土地,实行井田制的管理方式。《周礼?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孟子?滕文公上》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井田便是在规整的一块方田之外附有墉垣,并有畎、沟、洫、浍等更周密的灌溉系统。诸侯和百官从周王那儿直接得到的土地及依附于土地的生产者,只能世袭,无权买卖,故井田制有两层用意,既是诸侯和百官作为俸禄的等级单位,也是课验勤惰直接耕种者的计算单位。西周后期出现了土地转让或买卖,井田制瓦解。
利簋
利簋,又名武王征商簋,为周武王时的「有司」利所作。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县,现藏于临潼县博物馆。此簋是现在所知最早的一件西周铜器。其为深腹,圈足下附有方座,双兽头耳垂珥,以云雷纹为地,饰以兽面纹、夔纹、蝉纹。腹内有铭文4行,共32字,大意为:武王伐商,甲子曰凌晨岁星正当其位,宜于征伐;战胜商朝八天后的辛未曰,武王在 地的军队驻地赏「有司」利以铜,利用铜来铸造宝器。利簋记载的史实证实了《尚书?牧誓》、《逸周书?世俘》等文献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