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认为我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中国人,但是他们的童年却是在菲律宾度过的。二次大战时期,他们还都是孩子,生活在日本人的统治之下,直到1945年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解放菲律宾为止。我父亲一直记得,当年美国士兵开着吉普车经过时,他就会和其他孩子一样跟在后面跑,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车上的士兵也会扔下一些免费的午餐肉罐头。
我父亲小的时候常常给家里惹麻烦。他数学成绩非常好,喜欢天文学和哲学。他讨厌自家的铝罐小生意,认为其中有很多不光彩的行为,而且他拒绝家人为他制定的任何计划。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就梦想着去美国生活,所以后来当他接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后,欣喜异常,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1961年,我的父母一起来到举目无亲的波士顿。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自己的奖学金,所以前两年冬天他们都负担不起取暖费,只能围着毛毯御寒。
我和我的三个妹妹都是在美国中西部长大的,我们一直都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不同。令我们感到羞愧的是,那时我们必须用保温瓶盛着中式饭菜去上学,我是多么希望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吃上大红肠三明治啊!父母要求我们在家里要讲中文,如果我们不小心说了一个英文单词,他们就会重重地敲一下我们的筷子。每天下午,我们都会学习数学和钢琴,父母从来不允许我们在朋友家过夜。每天下午父亲下班回家,我都会给他拿过拖鞋,然后把他脱下的鞋子拿走。我们的学习成绩必须非常优秀,我们的朋友们要是得个B,就会得到父母的奖赏,但是我们得个A-,也是不被接受的。上八年级时,我在历史比赛中得了个第二名,然后请家人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另外一个人以最优成绩获得了基瓦尼奖。后来,爸爸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要用这样的事让我难堪了。”
当我的朋友们听到我的这些故事时,他们常常认为我的童年一定非常痛苦。但是,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这种特别的家庭氛围中,我拥有了更多的力量和信心。开始时,我们都是外人,一起了解美国,并逐渐成为美国人。我记得我的父亲常常工作到每天早晨三点,而且那样专心,甚至我们进门他都不会注意。不过,我也记得当他向我们介绍墨西哥玉米煎饼、炒牛肉酱、乳品皇后(Dairy Queen),和“所有都能吃的”自助餐时兴奋的样子,当然更不用说坐雪橇,滑雪,捉螃蟹,宿营等等好玩的游戏了。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小学男孩斜着眼睛向我做鬼脸,嘲笑我说“restaurant”的声调,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改掉我的中式口音。我也记得参加女童子军(Girl Scouts)和呼拉圈游戏,诗歌比赛和在公共图书馆学习,在美国革命女儿会(Daught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征文比赛中获奖,以及父母获得美国国籍当天表现出的巨大喜悦与骄傲。
像很多其他地区的移民一样,亚裔移民在美国并不总会受欢迎。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像禁止妓女,罪犯和麻风病人一样,禁止华人进入美国。到了二次大战时,也就是我父亲在马尼拉欢迎美国军队的到来时,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批准了政府的政策,将日裔美国人从他们的家中赶到俘虏收容所之中。
但是,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修改了法律,取消了很多在移民方面的限制。对于我父亲和很多那一阶段来到美国的新移民来说,坚定的意志和辛勤的工作是与成功直接划等号的。我父亲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拿下了博士学位,三十一岁时就获得了终身教授头衔,并获得了一系列全国性技术奖项。1971年,我父亲接受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个工作,于是我们打点行装,搬到了西部。我父亲留起了长发,并穿上了带有和平标志的衣服。然后,他开始喜欢上了酒类收藏,在他建造的酒窖中放着一千瓶各式各样的酒。当他在国际混沌理论界小有名气以后,我们开始在世界各地旅行。我的高中三年级是在伦敦、慕尼黑和洛桑度过的,在这期间,他还带我们去了北极。
但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很多矛盾,包括我们是什么人,我们不是什么人,我们应该成为什么人等等。虽然我们已经深深融入了美国这个大熔炉,而且还在国外代表美国工作,但是我的父母从来不让我们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不仅体现在传统上,还体现在血统上。
还是一个孩子时,我懂得的一件事情就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汉族中国人,与其他人的区别。对于一个中国人的定义,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几千年以前,一直是与“外夷”这一概念相对照的。此外,在我们家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原则,汉人身份是不能通过学习或者同化作用实现的。例如,一个白人,无论他汉语说得多么好,也不论他在中国生活了多长时间,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汉人。我母亲经常提到中国五千年辉煌的历史和优秀的中国文化。她甚至提到中国血统的“纯正”问题,在她看来如果这一血统改变,将是一种耻辱。在我的本族语闽南话当中,非常侮辱人的一个词就是“杂种”,直译就是“十个血统”的意思,我想在英语中最接近的词可能是mongrel(混血佬)。
事实上,认为汉人有着一个“纯粹”血统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最近才出现的。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汉人的概念比人们通常的理解要复杂得多。但是,在小的时候,我是不知道这些的。同时,我也不能彻底理解美国人使用的“外国野蛮混血佬”这个概念。其实,每个人看起来都是不同血统的后代,我的印第安纳州一个最好的朋友,就拥有苏格兰、爱尔兰、英格兰、荷兰和德国的血统。那么,那些解放了菲律宾的英雄的美国士兵们又怎么样呢?他们是不是也是野蛮人呢?如果的确如此的话,那么似乎作为一个野蛮人并不是什么坏事。
由于篇幅限制,我们没有太多时间去分析这些问题。但是,我父亲还是给我下达了一些命令:“如果你要嫁给一个华人以外的人,只有等我死了才行。”他说这番话时,我才四岁。当我要考大学时,我父亲说我必须住在家里,所以只能上伯克利分校(我已经被这个学校录取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也不必去参观其他校园,也不用费心选择学校。但是,就像父亲违抗家人的安排一样,我也违抗了他的意志,我模仿了他的签字,然后向一个别人说起过的东海岸大学投递了申请。当我收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得不告诉他我的所作所为时,他的反应让我大感意外。他转怒为喜,整个晚上都笑哈哈地。后来,当我从哈佛法学院毕业时,当他的第二个女儿又从耶鲁学院和耶鲁法学院毕业时,他再次大大地骄傲了一回。当他的第三个女儿再次离家去哈佛学习,并最终在那里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后,他为自己有这样的女儿们感到极为骄傲(当然,女儿们都没有留在他身边,或许可能让他有点儿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