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事出有因
一 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
在我们这些见惯了庄严肃穆场面的中国人看来,1787年美国费城制宪会议是一点都不神圣的。会议室里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席台,没有可以让代表们并排坐在一起的巨型长桌和圆桌,只有一些小型的方桌和靠背椅。桌子的大小,大约只够四个人围在一起吃快餐。这些方桌看上去七零八落,散乱地摆放在会议室里,代表们则三五成群地围而坐之。如果不是因为有一套主席专用的桌椅,你会觉得整个会场更像一个沙龙、酒吧或者咖啡厅。坐在这里的代表们也似乎并不是来制定宪法,而是来喝下午茶。
这倒也并不奇怪。因为这是的所谓“美利坚合众国”,其实还在草创时期;而所谓“美国人”,则不过是刚刚从大英帝国那里独立出来的那片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他们自由散漫、憎恶霸权,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迫不得已,他们是连国家和政府都不想要的。他们任命的那些代表,则分属13个地方性的政治实体。这些代表,以及他们所代表的政治实体之间,就像沙龙里的茶客一样,各自独立,互不相属。原本只有一种松散的联系。他们聚在一起召开会议,同样是出于迫不得已。如果他们对会议不满,则随时可以退场,没有人可以阻拦。所以,这种茶座式的会场,对于这样一种会议,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要理解这一点,还必须从美国的建国史说起。
多少读过一点美国史的人都知道,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前,北美大地上并没有什么国家,只有一些殖民地,其中有一些属于大英帝国,叫“英属殖民地”。不过,英国国王虽然宣称对它们享有主权,实际上却由殖民地人民自己管理,即“主权王有,治权民有”。在1607年到1732年之间,这样的英属殖民地一共有16个。后来有三个殖民地被兼并,就只有13个了。按照从北到南的顺序排列,它们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西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所谓美利坚合众国,期限就是由这13个殖民地联合而成的。
把它们联合起来并不容易。首先,这些殖民地虽然都以盎格鲁萨克逊人为主,也都号称英属,但相互之间却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瓜葛。每一个殖民地都是以个案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其政治权力直接来自英王的特许。比如弗吉尼亚,就是因为英王詹姆斯一世1606年4月10日颁发的特许状(又称“弗吉尼亚特许状”),由弗吉尼亚公司建立起来的。这一类,叫“公司殖民地”,除弗吉尼亚以外,还有马萨诸塞。1620年,在荷兰的部分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好轮船,计划到弗吉尼亚去安家。可是,他们在海上漂泊了66天以后,到达的不是弗吉尼亚,而是马萨诸塞。这些苦难而勇敢的人在船上盟誓,要制定对殖民地人民最合适最方便的法律、规则和条例。这个《五月花公约》,就成了第一个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文件,而马萨诸塞,则成为美国独立思想和运动的发源地。
第二类叫“领主殖民地”,是英国国王封给某个或某些领主的。而且,就像当年周天子分封诸侯一样,这类殖民地也可以再分封。比如以英国王后玛丽命名的马里兰,就是封给第一代巴尔的摩勋爵乔治.卡尔弗特的,而巴尔的摩勋爵又分封了60个庄园。又比如宾西法尼亚,是因为英王查理二世欠贵族威廉.宾16800英镑的债,就把北美一大片土地封给宾的小儿子小威廉.宾,取名宾西法尼亚。这类殖民地,数量最多。
第三类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他们既不属于国王,也不属于领主,是自由移民自己根据他们之间的契约建立起来的,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就是。1636年,一些持不同见解的人在罗杰.威廉斯的带领下,脱离马萨诸塞湾公司,来到罗德岛,按照居民之间自己的约法,建立了一个自治区。后来又和英国签订“宪章”,取得自治。1639年康涅狄格河畔的一些城镇(如哈特福德、温莎、韦瑟斯菲尔德等)的居民联合来签订“基本盟约”,建立了第二个“契约殖民地” ,而且也和英国签订“宪章”,取得了自治。
很清楚,这三类殖民地的情况是很不相同的。即便同一类殖民地,南方和北方也大相径庭。如果既不同类,又一南一北,那差别就更大了。比如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都是靠盟誓或契约来管理的,南卡罗来纳却把所有的诉讼程序都交给一位“宪兵司令”,佐治亚则连地里种什么庄稼都要有官方说了算。实际上独立战争之前,这13个殖民地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南北之间更是“老死不相往来”。
显然,这些殖民地各有各的情况,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想法,并不那么容易就能拢起来。何况大英帝国对它们也一直实行“垂直领导”,并没有在当地设立过统一管理的政府机构。也就是说,他们不想我们春秋战国时期的那些诸侯一样,上面还有一个“天下共主”。或者说,虽然有,但远在天边。所以,这些殖民地之间是互不相关的,也是可以互不买帐的。1787年的制宪会议开得很艰难,这是原因之一。
这就为他们的联合摄制了障碍,也为他们走向共和奠定了基础。但在一开始,他们的联合却是因为迫不得已。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要从英国独立出来,这些原本“不搭界”的殖民地人民很可能会关起门来各人自己过日子,继续“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英国人促成了他们的联合。177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5个法令,规定受殖民地人民指控的英国官员只能在英国受审,英国军队可以强行进入殖民地民宅,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地位,等等,等等。
这当然让人无法忍受。对于那些具有独立思想和民主意识,视自由为生命的人来说,就更是忍无可忍。要知道,许多人之所以远离家乡,来到这蛮荒大陆上作一个乡巴佬,就是为了独立和自由。想想马萨诸塞就知道。1620年,最早的一批英国清教徒乘五月花号轮船来到这里时,他们一共是102人。但仅仅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58条生命。可是,第二年春天,当五月花号轮船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船长惊诧地发现,居然没有一个人肯和他一起回到“文明”的英国,而宁愿留在这里作垂死挣扎。这可真是“不自由,毋宁死”。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马萨诸塞并不是北美大地上第一个殖民地(第一个是弗吉尼亚),美国人还是要把乘五月花号轮船来到这得的那些人视为自己的精神先驱。同样,1787年制宪会议在5月30日选举全体委员会时,49岁的那撒尼尔.戈汉姆以很高的票数当选主席,也很可能因为他是马萨诸塞人。
总之,尽管这些殖民地各有各的原因,各有各的想法,“独立”二字还是把他们联合起来了。1774年9月5日,13个殖民地的55名代表在宾西法尼亚的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会议通过《权利宣言》,宣布殖民地人民有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他们向英国国王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废除那些“不可容忍的法令”,同时决定一致抵制英货,停止对英出口。这种原本有限的反抗被英王乔治三世视为叛乱,宣称这些殖民地人民“必须用战斗来决定他们是属于这个国家还是独立”。殖民地人民也不含糊,他们决定拿起武器争取自由。1775年4月19日,战争首先在最具有自由思想和独立意识的马萨诸塞打响(具体地点是在列克星顿和康科德)。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会议决定组建“大陆军”,并任命乔治华盛顿为总司令。独立战争开始了,而且一打就是八年。
其实殖民地人民早就对英国不满了。他们向英国纳税,议会里却没有他们的席位。我们知道,政府是靠纳税人的钱运转的,官员也是由纳税人的钱供养的。英国政府大把地花着北美殖民地纳税人的钱,却不允许他们派出自己的代表,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因此,早在1765年,就有过一次“反印花税法大会”。这次大会正式那个最不安分守己的马萨诸塞倡议召开的,地点是在纽约。有9个殖民地派代表参加。而且,这个女士在或则次大会上产生了“美利坚民族”的概念。克里斯托弗.加兹顿提出,在这个大陆上,不应该再有人自称新英格兰人、新约克郡人。我们都是美利坚人。这下好了,这些英属殖民地人民既然与英格兰或者约克郡不再相干,那就决不会只是揭竿而起打他一仗就算完事得。
事实上,第二届“大陆会议”还做了三间极其重要的事情:一是发表《独立宣言》;二是制定《邦联条例》;三是通过了一项决议,号召各殖民地人民制定宪法,并依法建立“能够保护其选民之幸福与安全的”新政府。1776年5月10日,该方案在会上通过。同年7月4日,通过了《独立宣言》。次年11月15日,又通过了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负责起草的《邦联与永久联合条例》(简称《邦联条例》),并于1781年3月1日全面生效(马里兰最后一个批准)。这个条例宣布,13个殖民地将永久性地联合起来,并享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和称号——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