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至2001年1月,为研究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我怀着对革命先辈的崇敬之情,沿着毛泽东当年考察湖南农民运动的路线,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乡村社会调查。我的这次田野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毛泽东当年考察过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等五县进行广泛的了解,以求做到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并结合已有的理论准备,确定和完善个案调查方案;第二阶段则是将衡山县作为研究的重点,尤其以衡山县的白果镇及白果镇的岳村作为分析样本,进行历史追究、制度分析和地方权威考察。
本书是在这些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以岳村为表述对象而建立的有关中国乡村政治状况的理论分析模型。它通过对岳村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政治关系、权力体系、政治控制、政治参与和政治文化的变迁过程进行客观的描述和分析,试图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角度,来剖析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的过程和特征。
一、研究缘由和意义
学术研究的意义和灵魂是具有独特价值的命题。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学术积累和社会发展两个方面。就学术价值而言,它应该在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论证逻辑体系或研究基本结论上,是对已有的学术研究活动的补充或修正;以社会价值而论,一部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科的著作,其生命力和意义则主要表现为对现实社会问题的理性关怀。
1.现实问题
目前,村民自治受到了学术界乃至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并形成了两种完全相左的观点。支持者认为,村民自治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最深入的一个领域,它作为基层直接民主的有效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授权方式,将一种自下而上的乡村社会公共权力产生的方式用制度确定下来,体现了法治和民主精神,是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起点和突破口。特别是,由于中国80%左右的人口在乡村,乡村的稳定发展,是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村民自治这一制度化的乡村社会政治秩序具有特别的历史使命,将影响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1].反对者则指出,尽管在乡村社会的结构转型时期有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但由于乡村政治应该是全社会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乡村改革应该是全社会政治变革的最后一个环节,乡村社会很难产生推动全社会政治变革的力量。村民自治不是民主政治的起点,而只是一场发展后果尚难以预料的乡村政治动员令,因此,应以现代国家行政分权思想替代自治理念[2].其政策性主张就是将社会体制的下线伸人到村[3],实行“乡治、村政、社有”[4].
可以说,这两种完全对立的学术观点,表面上是围绕村民自治这一制度安排展开的。争论的焦点却是,在现代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什么样的乡村治理模式。而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民主制度在中国乡村社会是否具有生成的资源。
2.理论背景
我国理论界有关村民自治的争论,体现了学术对现实乡村政治的关怀。事实上,自20世纪以来,随着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有关中国传统的走向、社会变迁和现代化、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特别是有关中国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关注的焦点。
20年代,上海沪江大学教授D.H.葛学溥撰写的《华南乡村生活》,是在对广东潮州凤凰村进行社会学调查的基础上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进行描述的著作。北京燕京大学的李景汉以京郊挂甲屯农民160个家庭调查为基础而撰写的《北平郊外之乡村家庭》,在研究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同时,也提出了家在乡村政治活动中充当的角色。30年代至40年代,在国民政府为防范和消灭共产党而推行保甲制度和以梁漱溟为代表的社会活动家及知识分子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这一现实背景下,曾形成了乡里制度研究的高潮。其中,李景汉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特征及政治改造方案;社会学家费孝通先后撰写的《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对中国的乡村社会结构及传统文化在西方影响下的变迁过程进行了深人的研究,成为了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经典;林耀华的《义序的宗教研究》和《金翼》等著作,从中国乡村的宗族组织和人际关系的视野分析了族权与绅权形成的背景和表现形式。其他有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还有:高由的《中国地方自治的由来》(《史潮》第1期,1931年),闻钧天的专著《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黄强编写的《中国保甲实验新编》(正中书局印行1935年),李珩的《中国农村政治结构的研究》(《中国农村》第1卷,1935年第10期),千家驹、李紫翔的《中国乡村建设批判》(新知书店1935年),千家驹的《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中国农村》第二卷1935年第1期),吴景超的《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商务印书馆1937年),江问渔、梁漱溟主编的《乡村建设实验》第3集(中华书局1938年),葛寒蜂《中国的保甲制度研究》(《农学月刊》1940年第6期),江士杰的《里甲制度考略》(重庆商务1944年),汇集了吴晗和费孝通等人理论研究成果的《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这些理论成果,对认识和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政治提供了较为系统的观点和资料。在实证性资料收集方面,日本在我国大连设置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庶务部的研究人员,1908年至1945年先后在东北、华北和华东进行了大规模的乡村习俗和经济状况调查。
与那些学院式研究的旨趣不同,中国共产党人在大规模地开展农民运动的同时,更关注对乡村社会政治权力关系的改造,并写出了大量的社会调查报告。其中,毛泽东的《中国农民中各阶级分析及其对于土地革命的态度》、《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彭湃的《海丰农民运动报告》最为著名。
新中国成立以后,大陆理论界和台湾学术界均有许多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成果,但大都侧重于明朝以前的研究,对近代以来却鲜有关注。在国外,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人类学考察却因弗里德曼1957年在伦敦出版《东南中国的宗族组织》和1966年出版的《中国的宗族和社会》而推向了高峰[5].在这些著作中,弗里德曼在中国学者大量的实证考察基础上,试图通过对地域化的宗族组织的结构认识,探究汉人传统社会的构成法则。他不仅注意到了宗族内部的权力分配,也论及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控制的关系,并分析了各种自愿组织的社会角色。只是这些理论成果,并未在中国大陆理论界产生影响。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陆理论界严肃认真的学术探讨基本上被阶级斗争学说所取代。有关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研究成为了学术禁区。
80年代,马德生等人在香港通过对广东陈村26位移民的多次访谈而写成的《陈村:毛泽东时代一个农村社区的现代史》和《一个中国村落的道德与权力》等著作,侧重探讨了社会变革与中国传统权力结构的关联性,以及“道德”和“威严”等传统权力结构与全国性政治权力模型的联系。美国学者杜赞奇运用华北惯调资料写成的《文化、权力和国家》,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用以解释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而萧风霞在《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一书中通过对华南乡村社区与国家关系的变化过程的考察后提出,本世纪初以来,国家的行政权力不断地向下延伸,社区的权力体系已完成了从相对独立向行政“细胞化”的社会控制单位的转变。90年代以后,张厚安等人系统地论述了研究中国农村政治问题的重要性,并出版了《中国农村基层政权》这部当代较早系统研究农村基层政权的专著。王沪宁主持的《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课题研究,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本土特征及其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王铭铭和王斯福主编的《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等著作,通过对基层社会的深入考察,关注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文化与权力问题。徐勇在《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这部专著中,从城乡差别的历史演进出发,运用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古代、近现代和当代城市与乡村政治社会状况、特点、变迁及历史影响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及《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从社会学和历史学的视野,分析了近一个世纪以来村庄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持编写的《当代中国的村庄经济与村落文化丛书》对乡村社会结构及权力配置问题也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其中,胡必亮在《中国村落的制度变迁与权力分配》一书中对制度创新与乡村权力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这一时期,有影响的著述还有:白钢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张厚义的《转型社会的中国农村变迁》(《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2期),张雨林的《村庄的转型与现代化》(《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2期),任军的《中国乡村政治制度的变迁及其对社会变革的影响》(《天津社会科学》1994年第l期),王日根的《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系统论纲》(《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王铭铭的《村落视野中的文化和权力》(三联书店1997年),王旭的《乡村中国的基层民主: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互强》(《二十一世纪》1997年第2期),吴毅的《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政治稳定形态及其效应》(《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张全在、贺晨的《镇政府管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年),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社1998年),王振耀的《中国村民自治理论与实践探索》(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张厚安、徐勇等的《中国农村村级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程同顺的《当代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郑大华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的《中国乡镇组织调查》和《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年)等等。
毫无疑问,这些理论成果,对我们认识中国乡村社会政治关系和权力结构提供了许多相关性结论和方法论启示。但是,这些从不同的理论视野及不同的理性关怀所得出的研究成果,或是纯理论的推论而缺乏实证考察,或者是在进行其他问题的实证研究中简单地论及过乡村政治问题,而没有将乡村政治问题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来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实证研究,缺乏在制度、观念层次上进行深人、精致、系统的分析,尤其是对整体社会变迁过程中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连续转换过程缺乏细致的研究[6].随着对历史与现实中的农民问题的经验性积累以及不同视野的学术观察,呼唤着新的理论概括和更高层次的综合。因为,没有这种综合,我们在解释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发展时仍然感到了许多困惑。可以说,正是这种理论的不足,才是目前学术界对村民自治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之最为深刻的根源。
3.选题意义
为了弥补这种学术不足,本书将对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
本研究将有助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及现代化发展的根本性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对于中国“三农问题”的学术关注,多侧重于经济方面探讨,“很少有人关注和深入研究乡村政治问题,尤其是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问题”[7].事实上,“19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事实证明,农村的兴衰治乱是一个国家稳定与否的基石和标志。国家的乱始于农村,农村的治必然带来国家的兴盛与安宁,这几乎是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普遍性规律”[8].乡村政治是中国政治发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如果离开乡村政治视野,任何农村经济改革和文化发展方案都将面临失败的境地。毛泽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说:“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这是小学生的常识。因此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9]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又多次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10]在目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也要求:“一定要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全党要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11]既然目前中国乡村社会稳定仍然是全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仍然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问题,那么对乡村社会公共权力状况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就不只具有学术意义了。当然,我们的研究虽然希望能为解决中国乡村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政策性建议,但对于中国乡村政治发展方向的理论思考才是本研究的旨趣所在。
本研究将有助于政治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长期以来,学术界并不认为乡村社会存在着政治,政治只属于王侯将相和达官贵人,人们关注乡村社会的政治状况,只不过将其作为国家政治的背景来考察。如果说,政治就是组织公共权力、运用公共权力和约束公共权力的过程,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一切活动,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自古以来的乡村社会就存在着政治。对此,我国现代乡村政治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张厚安教授有过很深刻的论述。他认为,“在农村,由于经济关系的变化使得以农民为主体的各种政治关系(包括各种新的利益群体、权力结构、政治参与、政治控制等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给农村基层工作,如征粮派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等都带来了新的问题。必须看到,这不仅仅是一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而且首先是带有政治性的问题和政策问题。如果我们不从政治的高度加以认识和重视农村问题的政治方向,不能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理顺农村各种政治关系,那么最终会影响到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2.事实上,随着我国乡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村民自治的全面推进,人们已开始从政治的角度来认识农村市场化过程产生的公共权力和公共组织等一系列问题。问题是人们的这些研究尚缺乏系统性,没有将乡村政治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进行研究,没有将中国“乡村政治学”作为一规范性学科来进行建设。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本研究试图通过对近一百年来中国乡村政治的发展状况和特征的描述,为创建中国“乡村政治学”提供经验性事实和理论思考。
二、框架、路径和方法
分析框架是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分析工具,是有关问题的解释模型。研究路径是具体研究的视野和分析角度,是关于解释模型的具体运用。研究方法是研究的具体手段和方式,是有关研究的具体技术方案。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其中,分析框架具有哲学层面的指导意义。本研究将以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运用“城市与乡村二元政治结构理论”,采用微观实证的方法研究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发展问题。
1.分析框架
本研究采用的分析框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法。“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13].也就是说,经济原因是一切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经济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存在和变化的基础,经济因素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既然一切社会问题都根植于最深厚的经济事实之中,一切社会现象最终都受一定的经济原因的制约和影响,那么,研究社会问题,必须进行经济分析。当然,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法并不排斥现代经济学理论提供的新的理论成果,它要求我们正确对待流行西方政治分析界的现代经济分析理论[14],特别要汲取西方经济学的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成果。
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分析理论,我们将以“城市与乡村二元政治结构理论”作为具体的解释模型。提出“城市与乡村的二元政治结构理论”并用它来分析中国乡村政治社会,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徐勇教授的一个开拓性理论成果。他认为,中国文明史一直是伴随着城市与乡村分离、对立过程行进的,而且具有鲜明的独特性,政治社会状况的城乡差别和不平衡尤为突出。这种不均衡性正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特点,并制约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因此,将城市和乡村作为两个基本的社会共同体,具体考察其不同的政治社会状况、特点和变迁,对于认识中国,特别是中国政治社会的进程与规律具有特殊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只有深入到作为中国政治舞台基础的城市和乡村政治内部及其相互间的二元结构,才能科学地解释发生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扑朔迷离的景观”[15].实际上,这种“城市与乡村二元政治结构理论”是“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它根据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的特点,要求我们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国家权力体系及以城市为中心的政治活动层面,必须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中国的基础性政治社会,而且试图从乡村政治社会内在的冲突和交换的过程中来解释国家有关制度安排及对当代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的深刻影响。因为,在中国这样的东方社会,任何国家权力的存在及作用都是以基础性政治社会为前提的。“没有由一个个处于政治孤立封闭状态的村社构成的基础性政治社会,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政体就无从立足并凌驾社会之上进行自我更迭循环。而且,往往正是基础性政治社会的状况和特点才是影响社会发展的深层原因”[16].
2.路径选择
本研究选择的路径是具有利益关联和交换关系的国家、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和村民在乡村政治社会的行动逻辑。按照“城市与乡村二元政治结构理论”,在我们讨论国家、乡村社区和村民在进行利益交换时,不仅要将国家权力体系和制度安排作为主导性的因素来考察,同时必须对“国家”进行具体的区分,要将基层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依存和冲突进行界定,将乡村治理研究视野的“国家和乡村”之分析路径转换到村民利益需求视野的“国家、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和村民”的解释路径。它要求,通过研究作为乡村政治行动主体的国家、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和村民在进行相互交叉式利益冲突和交换的过程中所具有的行动逻辑,来揭示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结构。
首先,它是一项历史考察,需要从近代以来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事实中,以现代化为特定的历史背景,从城市与乡村相互分离、自给自足经济与市场经济相互冲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交替等多种角度,来把握乡村政治发展的根源和演变过程。
其次,它是一项经济分析,需要从现实乡村社会的利益群体及其所形成的政治关系中,来分析乡村社会政治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绩效。它将从财政体制对乡村利益结构和公共权力运用的相互关系上,来解释乡村与国家互动过程中的政治交换,来理解当代乡村社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现及对政治行动的影响,从而揭示乡村民主的本质意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研究将更多地从村民利益和基层行政组织的双重视野,来审视乡村社区的秩序和国家在乡村进行的政治经济动员。
再次,它是一项制度研究,需要追究基于国家主义的制度安排和现实的规则演变过程,来理解乡村政治的类型和性质。它要探讨国家进行乡村社会制度安排最为具体和直接的原因,要研究国家的制度规则进入乡村社会的实际绩效。当然,对制度本身的分析是这项研究必不可少的,只是本书是在历史过程中,从动态的角度来审视这些规则体系的表现形式。
最后,它还是一项社区研究,需要考察社区中权势人物同国家权力体制之间直接的联系,以及社区范围内的各种权势人物相互结合、相互影响的方式。作为一项政治分析,以具有共同地域、生产条件、文化习俗、信仰、价值观念、社会生活氛围的乡村社区作为研究的视野,是对以国家为逻辑起点的政治理论的必要补充。可以说,社区研究是国家研究的基础,而国家研究则是社区研究的逻辑发展[17].
3.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是实证研究和统计分析。
实证研究,是对社会各种活动和现象进行解释、分析、证实或预测的研究方法,要说明“是什么”的问题。从研究方法分类来说,我们的研究属于实证研究的个案分析,是有关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毛泽东将这种微观个案研究称之为“解剖麻雀”。他说,研究农村问题,“要拼着精力把一个地方研究透彻,然后于研究别个地方,于明了一般情况,便都很容易了”[18].费孝通先生在回答有关“在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时说:“以江村来说,它是一个具有一定条件的中国农村。中国各地的农村在地理和人文各方面的条件是不同的,所以江村不能作为中国农村的典型。也就是说,不能用江村看到的社会体系等情况硬搬到其他中国的农村去。但同时应当承认,它是个农村而不是牧业社区,它是中国农村而不是别国的农村。”“如果我们用比较方法将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一个一个地描述出来,那么不需要将千千万万个农村一一地加以观察而接近于了解中国所有的农村了”[19].正是基于这种理由,本书才将“岳村”作为一种实证个案的类型进行研究。当然,本书也注意到了个案研究的局限性[20],并试图将一定区域作为研究背景来进行阐述并赋予了更多的理论关怀。
而且,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在进行实证调查和理论阐述时,并不否定必要的价值意义。一般都认为,实证研究并不涉及到价值判断的问题,而与实证研究相对应的规范分析才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作为出发点,提出行为的标准,并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和说明“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事实上,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特别是对中国乡村社会和农民问题进行研究时,就很难将这两种方法区分开来。因为,对社会各种活动和现象进行解释、分析、证实或预铡,从来都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不同价值观的研究者,对社会各种活动和现实的观察会有不同的角度和取舍。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实证研究和规范分析严格意义上的区别。我们坚持的实证研究,只是特别强调了事实先于价值,突出动态的过程研究,“在实际调查中坚决据弃先人为主、以个人价值偏好取代客观事实的做法”[21].为此,在许多问题上,我们将采用经验研究的方式,直接从中国农民的生活实践中去理解中国农民的政治要求和主张;直接从基层政府和县乡干部的行政活动中去认识地方政府的“经济人”本性。
统计分析,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法。它主张从现实社会出发,对所要研究的问题经过数量归纳,采用科学的简化方法设计出一种对分析现实社会有用的统计模型,通过调查统计,获得现实社会资料的种种观察数据,再经过适当的统计解释,得出适用于现实社会的结论。而与统计分析相对应的模型分析法,则是通过抽象的方法,把复杂的社会现象概括简化到易于解决的程度,即可反映所研究问题基本性质的逻辑模型,再采用逻辑证明得出抽象的理论模型,经过理论解释,再把抽象的理论模型应用于社会现实,从而得出现实社会中一个个具体的结论。模型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可以相互补充,但不可以互相替代。考虑到中国乡村社会的极端复杂性,我们尚不能将所研究的问题抽象成为简单的理论模型,为了进行真正意义的实证分析,我们将更多地采用统计分析方法。为此,我们不仅运用了已有的各种统计资料,还通过对各种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以求得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三、研究样本和文献
选择研究样本,是实证研究能否成功的关键。本研究按照类型学的标准和区域比较的方法,并依据毛泽东进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这一具有特定历史意义的事件,确定了区域、县级、乡镇级和村级等四个层次研究样本。
1.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
1927年1月,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毛泽东以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身份回湖南视察农民运动。为迎接毛泽东的视察,国民党湖南省部召开了常委会,决定派省党部监察委员戴述人陪同,并议定将考察的重要意义及六项事宜,通告各县党部,要求协助作好巡视工作。这六项是:(1)考察各种纠纷之原因,指导解决方法;(2)宣传农工运动之重要;(3)解释开放米禁问题;(4)指导解决民食问题具体方法;(5)注重全国的革命问题,现尚军政时期;(6)宣传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的议决案[22].
1月4日,毛泽东从湖南省城长沙乘船到湘潭,5日到银田镇,6日抵韶山,10日经杨林到湘乡大坪,11日抵湘乡县城,14日到横铺肖家冲,15日入衡山白果,17日抵福田,18日至宋桥(世上冲),4日至23日在衡山县城,24日返省,向中共湖南区委、党校和团校各作了一次报告。27日赶醴陵县城,31日至醴陵东富寺,2月7日(正月初一)回长沙,再向中共湖南区委报告了调查情况,并出席了长沙郊区农协代表座谈会[23].2月12日毛泽东由长沙到武昌。
3月毛泽东在湖南《战士》周报和《湖南民报》上发表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用“农民运动好得很”、“贫农乃革命先锋”等事实,批驳了“农民运动糟得很”、是“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的议论,充分肯定了农民在革命时期一切向封建地主阶级冲击的行动,他称赞说,“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24],并提出了建立农民武装和农民政权以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理论主张,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毛泽东考察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等五县地处湘中和湘南,是湖南省经济、政治和文化发达和较发达地区,对江南乡村社会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我们将以这五县为区域性的研究背景。
2.衡山县与“乡村建设”
将衡山县作为县级研究样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历史上讲,衡山县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同时又是国民政府的“乡村建设”实验县,对分析近现代中国乡村社会变迁有着特别的意义;从现实方面来讲,衡山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对于研究当今的中国乡村社会具有代表性。
衡山县位于湖南省中部,湘江中游,因南岳衡山而得名。秦统一中国后,此地属长沙郡,晋惠帝永熙元年(290年)始称衡山县。衡山县辖区数经改变,现北界湘潭县,西南邻衡阳县,西北接双峰县,东隔湘江与衡东相望,南端隔湘江与衡南毗邻,中部北、东南三面环绕南岳区,总面积934平方公里。全县有8个镇,10个乡,驱4个村,18个居民委员会,3256个村民小组和6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8.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4.4026万人,占总人口的88.64%。衡山属中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7.5度,年平均降水量为1400毫米。全县有耕地面积26.48万亩,其中水田24.52万亩,旱地1.96万亩5山地面积78.52万亩,林地71万亩。全县有两座中型水库,72座小型水库,20722口山平塘,有效灌溉面积22.9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占85%以上。1999年,衡阳县农业总产值5.19亿元,为工业总产值的104%,粮食产量506亿公斤,各类水果产量1万吨,水产品总量5189吨,木材采伐5584万立方米,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农业开发县、红壤开发县、杂交种子基地县、经济林基地县[25].
民国25年(1936年),衡山县被国民政府定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实验期4年,其目的是改善县政机构,推行地方建设。“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推举彭一湖为衡山首任实验县长,以推行其“乡村建设”理论。彭到任后,裁局改科,撤区并乡,建立示范小学、乡村师范学校和卫生院,举办农事实验场推广农业新技术。民国27年(1938年)3月,著名作家孙伏园继任实验县县长。民国28年(1939年)2月,湖南省政府决定衡山县实验工作暂停,孙伏园去职[26].衡山的“乡村建设”实验,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衡山乡村社会政治的状况提供了许多宝贵资源。
3.白果镇与岳北农工会
将白果镇作为乡镇一级的研究样本,主要由于白果镇的岳北农工会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的独特地位以及“镇”预示了乡村城市化这一发展方向。
白果镇位于衡山县西北部,距县城37公里。古称白果市,为岳北最大的圩场之一[27].相传清乾隆年间,此地涓水河畔有一株古老的白果树,人们纷纷来此摘白果入药,“白果”地名因此而得。因临涓水河畔,很早在此建有一座石拱桥,古称镇岳桥。水陆交通便利,逐渐形成集镇。白果镇体制变迁的历史较为复杂。从体制方面来说,明时,属崇岳乡第一部;在清代,衡山县共设17个字437个区,在白果设立朝字,辖白果、江东、松柏桥一带;民国21年(1931年),衡山县撤字建区,原区改乡,全县建8个区、437个乡,在白果设第二区,辖30个乡和新桥、白果2个镇;1936年乡村建设实验,废区,实行乡、县两级自治制,全县设55个乡2镇,设立了白果乡;1937年,衡山县重新划定管辖范围,设26乡2镇,设白果乡,辖有13保、317甲;1946年白果乡与白山乡合并为果山乡;1949年9月衡山解放,全县划为7个行政区,在白果设立衡山县人民政府第七区,辖原白果乡与新东乡,设51保,447甲;1950年3月,废保甲,建村人民政府,第七区共辖34个村;1952年按照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划小区、小乡及乡级编制供给的决定》,在白果设第三区,共辖23个乡;1953年,区乡行政区划再次调整,第三区辖21个乡;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白果乡,辖原第三区的白沙、紫楼、扶椅、将军、爱好、瓦铺等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撤乡镇,并大社,衡山县共设21个人民公社,在白果设立了伟大人民公社;1959年伟大人民公社改为白果人民公社;1961年衡山县结合整顿、巩固农村人民公社,调整社、镇行政区划,并在8月恢复区公所,设白果区,辖新桥、马迹、东湖、贯塘、白果、松柏、棠兴等10个公社;1966年2月,衡山县废区设25个公社,设白果公社;1983年衡山县开始政社分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白果公社改名为白果乡;1984年6月白果与棠兴2乡合建白果镇,辖25个村委会、242个村民小组、2个居委会、4个居民小组。现总面积54.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2914亩,水田21193亩。总人口28974人,其中农业人口28527人,占总人口的98.5%。总户数为7338户,其中农业户7267户,为总户数的99%。据镇政府上报的数据,1994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19582.71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8947.7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5.7%,上交国家工商各税、农业各税达800万元;1998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58332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8178万元,占总产值的14%。
白果镇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1923年以白果岳北村为核心成立的“岳北农工会”,是共产党领导的湖南省最早的农民协会,为湖南农运之先声。在“岳北农工会”被赵恒惕镇压之后,1926年共产党人又在白果镇成立了岳北农民协会。1927年1月15日至17日,毛泽东在白果进行农民运动考察时,高度赞扬岳北人民像孙大圣钻进铁扇公主肚里一样,敢于在军阀赵恒惕的胞衣盘里闹革命。并说,衡山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我国农民起来革命最早的地方之一。中国有五岳,首先点起革命火焰的是南岳衡山,南岳衡山的革命火焰正向五岳蔓延。过去军阀赵恒惕想扑灭,扑灭不了。今后任何人想扑灭,将会跟赵恒惕同命运[28].
确定白果镇作为乡级研究样本,还在于镇与乡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根据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规定,建制镇标准是:(1)凡县级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建制镇。总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千的,可以建镇;(2)总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凡具备条件的乡在改置镇以后,实行镇管村体制;暂不具备建镇条件的集镇,其所在地的乡政府要委派专门干部加以管理;(3)少数民族居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厂区、小港区、风景旅游点、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千,如确有必要,也可以建镇。从这些标准可以看出,像白果镇这种实行镇管村体制的镇,具有较为明显的非农化趋势。在社区发展的性质方面,镇一般既有农村区域,也有城市区域,既有农业人口,又有非农业人员,镇是中国工业化的起点,也是中国城市化的起点。这样必然会产生城市第二、第三产业与农村地区的第一产业之间经济结构的矛盾,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逐渐发展,这种经济结构的矛盾必然导致显著的城乡差别,也就必然产生市民利益与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等[29].
4.绍庄村和岳村
在村级层面,本书重点研究的是白果镇绍庄村。
绍庄村,离白果镇政府驻地2公里左右,与岳北农工会会址相连。同中国许多村庄一样,绍庄村形成的历史并没有文字记载,存储于乡村社会的记忆也特别模糊。为了搞清这个村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我曾从民族发展、姓氏迁移、习俗变迁、乡村建筑、甚至墓葬等多个方面进行过考察。
绍庄之地,位于衡山南岳后山地区。衡山县志中称,早在五、六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晚期,就有先民在这里劳作、栖息。夏、商、周时期,此地为苗族和扬越族的聚居之地。秦至西汉,汉民族才大量南移[30].但对具体的村庄来说,情况则非常复杂,不能简单用民族的发展史作为依据,较为直接的证据应该是姓氏的迁移。根据这一线索,我们按照绍庄村目前主要由李、杨、周三姓村民组成这一现实,研究了各姓的来龙去脉。据1929年编纂的《衡山县地方自治调查实录》记载,岳北地区的李姓是在宋代开始从江西迁入的,杨姓和周姓则在明代始从江西迁入。现存于北京国家图书馆属于海内孤本的明弘治元年(1488年)编修的《衡山县志》,却只有李姓迁入的记载。在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编修的《衡山县志》中,才有杨周两姓在明代中期迁入岳北地区的明确记载。当然,李、周、杨等姓氏分别在宋明两朝从外地迁入岳北地区,并不意味着绍庄村作为自然村落就形成了,因为此时的“岳北”是一个泛指南岳衡山后山以北的广大地区。为了进一步确定具体的时间,我们查阅了有关族谱。由于绍庄村多姓杂居,各姓又分为多个族派,各族派说法多有不一,使这种考察变得十分困难。据目前占该村60%人口的李姓(陇西堂山霞李)七修族谱称,该性为授姓,最初生活在陇西地区,宋时逐步向南发展,元朝时多住江西,明时其中一支迁往衡阳。到衡阳后,又多有分宗,其中一支在明初从衡阳县移住岳北,分居于岳北、建筑和今天绍庄村等地。当时绍庄村叫山廓下,大约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时,山霞李有旗人为耕种方便从对面的岳北、涓水等村分户而在绍庄村现址筑房而住,到民初人口渐多。贯塘胡杨五修及六修族谱称,先祖法新公本胡姓,清初时因读书于南岳始由茶陵迁到衡山,第三代时,以军差不时,顶充户役以脱军籍易姓为杨,世居衡山贯塘即朝字六区[31].大约在清道光年间有一房迁居白果一带。民国初,杨达道房的同盟支开始迁居岳北[32].乾隆四十六年续修象占公述称,周族原籍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元大德居长沙府湘乡县云溪寺,第四祖来籍衡山岳北朝字白果[33].周姓(汝南堂)的老人却言,他们的祖先是在民国初年从松板桥迁过来的。县志也云:清末民初,县内有部分自耕农为耕作方便,从大庄中搬出,另立新庄[34].综合这些历史资料和村里老人们的记忆及传说,大致可以认定,现代绍庄村直接源于清末李姓的开拓,而杨姓和周姓在民初才定居这一地区的。也就是说,绍庄村作为正式村落,应该形成在民初之后。
支持这种推论的证据还有建筑和墓葬。衡山县农村古老自然村在平原地区多系聚族而居,一姓一村居多,且以富户住宅为中心营建,形成大村庄,并多建有宗祠。山区丘陵地带,或伐木搭棚,或筑土墙顶盖杉木皮,单家独屋,布局零散。而岳村地势属于平原和岳陵之间,村庄背靠一小山,围山而成,面对平原良田,地域开阔,却没有衡山传统的建筑风格,其布局较为分散甚至出现姓氏交叉,各姓均没有建立宗祠。这些特征恰恰说明了岳村作为单个家庭或小家族因故迁居开始、经过多家多姓历时嵌人发展而成为村落的状况。在绍庄村各姓氏的祖坟地,我们发现最早的祖坟不过四代,为民国3年(1914年)。这也证明,绍庄村作为正式村落的历史并不久远[35].事实上,绍庄之名始于1961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由白沙大队分出时,其意为“介绍进集体农庄”[36].
现绍庄村有7个村民小组,196户,678人,其中农业人口648人,农业户为178户,退休户口落回本村的17户。耕地面积为524亩,其中水田508亩,旱地16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0.8l亩。全村主要依靠离村12公里的新桥水库进行农业生产,是较为典型的水利社会。村里除一个小林场每年有1000多元收人外,基本上没有集体经济。全村主要由李、杨和周姓三大姓氏组成,长期以来,村里的主要权力基本上由三姓分享,村三主干(支书、主任和秘书)由三姓人分别担任。为了搞清楚目前农村社会的组织状况,本书将从政治资源和权力分配、国家权力进入、社区利益保护、村民的政治意愿和认知水平、政治参与等方面,对绍庄进行观察和分析。
为了表述,我为绍庄村取了一个的学名叫“岳村”,这是学术研究通用的做法。岳,在汉语主要指高大的山,江淹《陆东海谯山集》诗云“轻气暖长岳,雄虹赫远峰”的岳就是此意。绍庄地处中国五岳之一的南岳衡山后山,民间多将整个后山地区称之为“岳北”,并困岳北农工会的存在而闻名近现代中国政治界。因此,称之为“岳村”,还有敬仰之意。
5.文本资料和现状观察
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最感困难的莫过资料的欠缺。对于县一级,我们尚可从历史档案、地方志书和各种文件、有关正式出版物中寻找到部分资料。乡镇一级,基本上很难得到正式的历史性文本,但有关现实的数据和事件记录大体还是可以探知现实事件的线索。在村庄我们获得了大量的族谱、家先谱、口头传说资料、各种会议记录、村干部的工作总结、各类宣传口号,特别还收集了许多有关农民个人利益的许多证据、民间调解协议甚至相关的起诉书及法院判决。尽管这些文本资料,使我们有可能获得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性线索,但并不能仅仅依此来理解这种历史性变迁。因为,这些文本资料已经凝留了记载者的判断和思考。对此,英国学者王斯福有过这样的评价:“自梁启超以来,中国的学者们大都是通过各种记载文本来看待乡村生活的,而这些文本传递着一种筛选出来的观点:一个知识改革精英认为乡村应该怎样的。甚至于当这种观察(如毛泽东的观察)是建立在对农民生活的经验调查的基础上的,它仍只是一种高度有选择性的观察,因为它是在整个无产阶级革命战略中加以解说的”[37].
为了获得现代乡村社会真实的信息,我们还进行了大量的以记录现实乡村社会政治行为的观察性活动。这些活动有人物访谈,实地调查,参与性观察,并采取多式样的问卷方式来获取相关数据。
四、有关说明
规范的体例是一部学术著作所必须的。这种体例需要说明文章的表述逻辑、概念体系和检验方法。其中,表述逻辑是有关文本结构安排[38];概念体系是对报告的重要概念的界定;检验方法是有关理论和事实的特定验证手段。
1.表述逻辑
本书除导论外,由正文、结论和附录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