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卷一
<篇名>九针十二原第一
属性:马云。内有九针之名。又有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内小针之要以下。岐伯尽解于第三篇小针解之内。
素问有针解篇。亦与此二篇小同。当合三篇而观之。其义无余蕴矣。旧本以第一篇为法天。第二篇为法地。三
篇法人。四篇法时。五篇法音。六篇法律。七篇法星。八篇法风。九篇法野。乃后人袭本经七十八篇九针论之
意而分注之。殊不知彼乃论针。而非论篇目也。甚为无理。简案本经多不下编字论字。乃所以为古书也。
\x余子万民\x 马云。按本纪、记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抚万民。则子万民。收租税信矣。
\x百姓\x 国语周语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又书尧典孔传。百姓百官。
\x租税\x 租税、田赋也。又凡赋取者曰税。史、食货志。食租衣税。
\x不给而属有疾病\x 给、相足也。属、附也。
\x微针\x 志云。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之外。又立小针也。简案、微针小
针。盖谓九针中之毫针。下文曰。尖如蚊虻喙。静以取往。微以久留之是也。
\x营其逆顺出入之会\x 志云。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出入之会。简案、营。运也。
\x易用难忘\x 志云。明其理则易用。持于心则难忘。
\x经纪\x 志云。经、径。纪、维也。月令郑注。经纪。
谓天文进退度数。
\x为之终始\x 志云。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
钟之数。
\x先立针经\x 张云。灵枢即名针经。义本诸此。
\x易陈而难入\x 张云。易陈者。常法易计也。难入者。精微难及也。志云。易言而难着于人也。
\x粗守形 上守神\x 马云。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上工则守人之神。凡人之血气虚实。可补可
泻。一以其神为主。不但用此针法而已也。
\x神乎 神客在门\x 马云。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
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张云。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
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简案、小针解曰。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
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据此。则神乎二字句。神客。谓神与客也。
\x刺之微 在速迟\x 马云。刺之微妙。在于速迟。速迟者。即用针有疾徐之意也。
\x粗守关 上守机\x 张云。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
\x不离其空\x 马云。素问有骨空论。指各经之穴言。简案、据小针解。空下当有中字。
\x清静而微\x 张云。言察宜详慎也。
\x其来不可逢 其往不可追\x 志云。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
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其锐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
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
发其机也。离合真邪论曰。俟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
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x不可挂以发\x 马云。知机之道者。唯此一气而已。犹不可挂一发以间之。志云。静守于来往之间而
补泻之。少差毫发之间。则失矣。
\x工独有之\x 甲乙任务上。
\x往者为逆 来者为顺\x 张云。往、气之去也。故为之逆。来、气之至也。故为之顺。
\x正行无问\x 志本问作间非。
\x逆而夺之 恶得无虚 追而济之 恶得无实\x 甲乙。逆、作迎。张云。逆其气至而夺之。泻其实也。
恶得无虚。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恶得无实。故泻必因吸内针。补必因呼内针。此即迎来随去之义。高
武云。迎者逢其气之方来。如寅时气来注于肺。卯时气来注大肠。此时肺、大肠、气方盛而夺泻之也。随者随
其气之方去。如卯时气去注大肠。辰时气去注于胃、肺、与大肠。此时正虚而补济之也。余仿此。
\x大要\x 简案、盖古经篇名。
\x徐而疾则实 疾而徐则虚\x 张云。徐出针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实。疾出之而徐按之为泻。故实者
可虚。简案、张据素针解篇释之。与小针解之旨乖。
\x若有若无\x 马云。实者止于有气。虚者止于无气。气本无形。似在有无之间耳。
\x察后与先\x 张云。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若存若亡。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
\x若得若失\x 张云。欲虚而虚。欲实而实。是得法也。
粗工妄为。则失之矣。简案、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
知张注失经旨矣。
\x补泻之时\x 针解篇曰。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张云。当补当泻。用有其时。
\x泻曰 必持内之 放而出之 排阳得针\x 甲乙作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
张云。凡用泻者。必持内之。谓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徐也。故可排开阳道以泄邪气。简案、据下文补曰。
甲乙近是。
\x按而引针 是谓内温\x 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
引针谓退其针。温、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蕴蓄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
\x意若妄之\x 志云。之、往也。张云。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妄、甲乙作忘。
\x若行若按 若蚊虻止\x 张云。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若蚊虻止。言当轻巧无迹。而用
得其精也。
\x如留如还 去如弦绝\x 张云。留、留针也。还、出针也。去如弦绝。轻且捷也。故无损而能补。
还、甲乙作环。
\x令左属右\x 张云。右手出针。左手随而按扪之。是令左属右也。
\x必无留血 急取诛之\x 马云。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张云。凡取血
络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取之也。志云。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简案、以
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
\x坚者为宝\x 甲乙宝作实。王注素针解篇。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云壮、谓持针坚定也。针经曰。
持针之道。坚者
为实。则其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实字作宝。乃与今本异。
\x正指直刺\x 简案、针解篇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王注正指直刺。针无左右。
\x神在秋毫\x 张云。医之神见。在悉秋毫。必精必确。
\x属意病者\x 针解篇云。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王注。目绝妄视。心专一务。
则用之必中。无或误也。
\x审视血脉\x 马云。审视其血脉之虚实而刺之。则无危殆矣。
\x必在悬阳 及与两卫\x 甲乙必作心。卫作衡。注云。一作冲。张云。悬、犹言举也。阳、神气也。凡
刺之时。必先举神气为主。故曰悬阳。两卫者。卫气在阳。肌表之卫也。脾气在阴。脏腑之卫也。二者皆神气
所居。不可伤犯。凡用针者。首宜顾此。故曰两卫。简案、马阳为扬。志以悬阳为心。并义难通。姑仍张注。
\x血脉者\x 甲乙。血上有取字是。
\x在 横居 视之独澄 切之独坚\x 甲乙。澄、作满。志云。 、经 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
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大加于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取谓解结也。故有血络
横在于经 者。当视之独清。切之独确。而去之也。张云。视之独澄者。必欲索其隐。切之独坚者。欲拔其本也。
\x 针。 、锄衔切。犁铁也。说文。锐器也。史扁鹊传。 石注。 、石针也。\x
\x 针。 、音时。又音低。镝也。箭镞也。\x
\x锋针。锋、王本作蜂非。\x
\x铍针。铍、音皮。说文。大针也。\x
\x毫针长三寸六分\x 九针论作一寸六分是。吴氏尊经集云。毫针又名小针。取用益多。犹布帛菽粟。
为日用之所急也。马云。此言九针之体。而及其所以为用也。大义见本经九针论。第七十八篇。故此不详解之。
今亦从此。
介按、考针类有九种。分述如后。
一曰 针。即今之箭头针也。此针长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只留一分之锋。欲浅刺不令深入也。二曰
圆针。即絮针也。长一寸六分。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锋者。身直如竹筒。末锋员如卵锐也。 三曰 针。长三寸
半。取法于黍粟之锐者。圆而微尖。利于用补者也。 四曰锋针。即今日之三棱针也。长一寸六分。是上去八
分。下留八分。取法于絮针刃三隅者。谓直壮而锐。可以泻热出血也。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取法于
剑锋。以其能开通也。 六曰圆利针。其形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长一寸六分。取法于 者。以毛之强者曰 。
用其细健可稍深也。七曰毫针。长二寸六分。其尖如蚊虻喙者。取其微细徐缓也。八曰长针。长七寸。取法于綦
针。以能使深邪出远痹也。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其锋微圆。取法于锋针。可以泻通机关也。
\x如 \x 前王莽传。师古注。毛之强曲者曰 。又后汉岑彭传。注 。长毛也。
\x以取暴气\x 甲乙云。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张云。暴气。痹气之暴发也。
\x静以取往\x 诸本取作徐。当改。
\x如挺\x 道藏本挺作 。简案、挺 同。杖也。
\x邪气在上\x 马云。邪气之中人也高。凡风寒暑雨之邪。
由上感之。故曰邪气在上也。 此以下。当参考小针解。
\x陷脉\x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
以取阳邪之在上者。志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气之表邪去矣。简案、张注为是。
\x中脉\x 小针解云。取之阳明合也。马云。阳明合。即足三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