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蒂皮,我是个非洲女孩,十年前在纳米比亚出生。很多人问我,“蒂皮”是不是跟印第安人用的那种名叫“帝皮”的圆顶帐篷的写法一样。我说他们应该翻开词典看好了:我的名字有两个“P”字母。我父母亲为什么给我选这么一个名字呢?那是因为有个美国女演员,名字就叫蒂皮. 赫德伦。她演过一部恐怖电影,名叫《鸟》,是一个叫希区柯克的美国人导演的。
我觉得父母选这个名字选得好,理由可多了。首先,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凑巧,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与别的女孩不同的人;再有,这个名字会让人联想到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恰好就住在名字叫“帝皮”的帐篷(尽管拼写跟我的名字不同)里,他们像我一样生活在深山野林中;最后一个理由就是,那位希区柯克先生导演的电影名叫《鸟》。我呢,我爱鸟爱得不得了。我说爱得不得了,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因为它们就像我的兄弟姐妹一样。这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因为我就在它们当中出生,长大。非洲的野生动物是我最早的朋友,我对它们了解得可清楚了……
蒂皮只是我的姓名的一部分。说实在话,我的姓名长得很呢,叫蒂皮. 本杰明. 奥康迪.德格雷。德格雷是我父母的姓,父亲的名字叫阿兰,母亲的名字叫茜尔维,他们都是专门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影师。我之所以生在非洲,也正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这个职业。至于我的全名还加上本杰明,那是为了感谢一位名叫本杰明的朋友,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阵子,妈妈就住在这位朋友家。当时,我父母正在丛林中奔波,在野外生孩子不好,于是,在我降生的时候,本杰明就把妈妈接到一座名叫维奈图克的村子住,那儿有一座医院。
我名字也叫奥康迪,这是纳米比亚的一个土著民族使用的奥万波语的发音,意思是“蠓”。(那个反犬旁的meng字打不出来)虽然说“奥康迪”这个名字很好听,但是,把自己的女儿叫做“蠓”,确实也有点儿怪。不过,我的故事就从这儿开始……
在我出生前,父母就在南非、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交界的卡拉哈迪大沙漠生活了七年。在这些年里,他们观察猫鼬和“蠓”,给它们拍电影,拍照片。这些憨态可拘的小生灵,在别处是见不到的。在妈妈和达杜(我是这样称呼爸爸的)的眼里,狒狒和我们简直成了一家人。狒狒是野生动物,但可以说,是它们养育了我的父母。我相信,对父母来说,无忧无虑,就是真正的幸福。他们在卡拉哈迪沙漠里与狒狒相处很好,他们甚至可以一辈子呆在那儿;再说妈妈也很想在那儿把我生下来,这样,我就会成为一个狒狒姑娘,像它们的小姐妹那样,但这念头后来没有实现。
有一天,父母与当地人吵了起来,原因是大家的想法不一样。当然,是别人说了算,于是妈妈和达杜就被赶出卡拉哈迪沙漠。有时候,人也真是蠢得够可以的……
自那以后几个月,我就出生了。我还从未见过狒狒,要说见过也只是在妈妈和达杜拍摄的电影和照片中,但我仍然是狒狒大家庭中的一员,因为我的名字叫做蒂皮. 本杰明. 奥康迪,我会跟动物说话。
阿布,我的大象哥哥
阿布是我的大象哥哥,不过,它已经是一头成年象,因为它已经三十多岁了。阿布的故事可有趣了。它是一头……美洲象!我知道,这也许会显得很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是在非洲的博茨瓦纳遇上它的,那时在我父母的一位朋友家里,他的名字叫朗达尔. 莫尔,他迷恋大象迷得简直要发疯。他养有很多大象,是从各地来的。他在奥卡旺哥河三角洲给它们建了一座大象园,喂它们食物,照料它们,像家里人一样抚养它们。作为回报,大象们也乐于帮他的忙,让游客做在它们的背上走来走去,或者是给人拍电影。在这些大象当中,有一头名叫阿布。大象们一起在美洲一家马戏团演出,相互之间十分要好。后来,朗达尔移居非洲,就把阿布带上,用船运了过来。
阿布很优秀,是我的朋友,兄弟,我爱它。我们只要在一起,就会觉得很高兴,很幸福。当我坐在它的头上,双腿搭在它的两只大耳朵上的时候,我真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快活的时候。在大象身上,这是惟一真正让人感到舒服的地方了,象身的其他地方都长满了粗毛,把人刺得挺难受的。
我呀,一爬到阿布身上,就能呆上好几个小时不下来,我觉得太舒服了。
阿布体重5吨,但它从不会踩着我。象就是这样,它们总是十分关照小孩的。
Steady ,Abu !(阿布,别动!)
Get up ,Abu !(阿布,起来!)
Move on ,Abu!(阿布,往前走!)
That’s good Boy!(这才是好孩子!)
跟阿布说话是要将英语的。
在生活中,能有一些惊喜就不错了,即便是一些很小很小的惊喜。要得到惊喜,别忘了观察那些美的事物就行了。
有人给我讲了一个非洲故事,是说鸵鸟的长脖子从哪儿来的,有一次,鸵鸟被一只乌龟咬住了脑袋,乌龟想把它拖进水里,但鸵鸟力气很大,拼命地往上拉,好脱身逃跑。鸵鸟越拉脖子越长。后来,乌龟累了,就把鸵鸟放了。
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
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鸵鸟背软绵绵的,很暖和,好舒服啊。
这只名叫林达的鸵鸟,我是在一个养殖户那儿见到的。他养的鸵鸟多着呢,有一大群。他养鸵鸟卖肉,卖羽毛。在南部非洲,当地人通常把鸵鸟宰了以后,在肉里添上香料,然后晒干,吃起来味道好极了。但是肉变得很硬,要嚼很久才能咽下,不过,味道确实很香。这种腊鸵鸟肉我十分喜欢吃。
鸵鸟的样子并不十分可怕,但仍然要小心。他们的爪子上长着锋利的指甲(人们把它叫做距),可以当刀使。如果捕猎者向它们进攻,他们就会被距开膛破肚,然后死去,因为他们一只只力大无穷。
林达却很善良,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不过,我倒喜欢它奔跑,我宁愿它跑得飞快。鸵鸟要是跑起来,便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鸟了。
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
在汶多克村旁边,住着很多牧民,他们在山上养着一大群的牛。我就是在名叫戴维和佩达的牧民家见到豹子杰比的。当地的牧民都有一个头痛的问题,他们的牛群常常遭到豹子的袭击。为了防范豹子,他们四处布下陷阱。有一次,杰比的妈妈掉进了陷阱,伤得很重很重,后来死去了。在死去以前,它生下了两头小豹,一雄一雌。戴维把小雌豹给了邻居,留下雄的,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杰比。杰比就这样在戴维和佩达家安了家。
戴维和佩达用奶瓶给杰比喂奶,像养小孩那样抚养它,但都没有把它驯化过来,杰比仍然是豹子。豹子呢,可危险了。这我很清楚,但我不为所动,照样跟它玩。它看到我并不怕它,所以也不攻击我。它可爱得很,我看见它要做蠢事了,就大声骂它,于是它便停下来,用一双不解的眼睛看着我。
有一次我跟它玩,它用嘴咬我的肩膀,它没有把牙合上,只是轻咬了一下,不然我就没有肩膀了。打从那以后,我真的觉得,如果它想……,就会毫不费力地把我吃掉。
后来,有一天,那场面真恐怖。那天,我和妈妈、达杜和变色龙莱昂一起去散步。杰比也许是听到我们的声音,想跟我们走,便连招呼也不打,就跳到了屋顶上,然后用力一蹦,越过院子的栅栏,追上我们。路上,豹子遇见两个非洲小男孩。两个小男孩一见豹子,便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夺路而逃。他们不知道,遇上野兽,这样做是万万不行的。杰比把两个小男孩当作猎物追赶起来,并逮住了最小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