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关于认识发展的研究,凡追溯到其根源的(暂不论它的生物前提),都会有助于对认识最初是如何发展的这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如果局限于对这个问题的古典论述,人们就只能问:是否所有的认识信息都来源于客体,以致如传统经验主义所假定的那样,主体是受教于在他以外之物的;或者相反,是否如各式各样的先验主义或天赋论所坚持的那样,主体一开始就具有一些内部生成的结构,并把这些结构强加于客体。但是,即使我们承认在这样两个极端之间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思想史清楚地告诉我们有多少种看法),似乎还是存在着一个为大家承认的一些认识论理论所共有的公设,即假定:在所有认识水平上,都存在着一个在不同程度上知道自己的能力(即使这些能力被归结为只是对客体的知觉)的主体;存在着对主体而言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即使这些客体被归结为“现象”);而首先是存在着在主体到客体、客体到主体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的一些中介物(知觉或概念)。
然而心理发生学分析的初步结果,似乎是与上述这些假定相矛盾的。一方面,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但这是由于主客体之间的完全没有分化,而不是由于不同种类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互相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
一开始起中介作用的并不是知觉,有如唯理论者太轻率地向经验主义所作的让步那样,而是可塑性要大得多的活动本身。知觉确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知觉是部分地依赖于整个活动的,一些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很原始的知觉机制(如米肖特的“隧道效应”)也只是在客体建构的某种水平上才形成的。用一般的方式,每一种知觉都会赋予被知觉到的要素以一些同活动有联系的意义(布鲁纳就在这方面说到“自居作用”,见《研究报告》,第六卷第一章),所以我们的研究需要从活动开始。我们将区分出活动的先后两个相继的时期:在全部言语或者全部表象性概念以前的感知运动活动时期以及由言语和表象性概念这些新特性所形成的活动的时期,这些活动在这时发生了对动作的结果、意图和机制的有意识的觉知的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就是发生了从动作转变到概念化思维的问题。
一、感知运动水平
关于感知运动活动的问题,鲍德温很早以前就证明:幼儿没有显示出任何自我意识,也不能在内部给与的东西和外部给与的东西之间作出固定不变的划分;这种“非二分主义”一直持续到儿童有可能在与建构非我概念又对应又对立的情况下建构自我概念的时候。我们自己也观察到,在儿童的原始宇宙里是没有永久客体的,这种情况一直要持续到儿童对作为非我的别人开始发生兴趣之时为止,而最早被认为是永久客体的就是作为非我的别人。这些结果已由辜安-迭卡里在一个控制实验中作了详细的证明,他这个实验所研究的是物质客体的永久性问题,以及这种永久性同在弗洛伊德的对他人感兴趣这个意义上的“客体关系”的同步性。很清楚,一个既无主体也无客体的客观实在的结构,提供了在以后将分化为主体和客体的东西之间唯一一个可能的联结点——活动;但是,我们在这里所设想的活动是一种特定的活动,这种活动的认识论意义对我们是有教益的。在建构的过程中,在空间领域里,以及在不同的知觉范围内,婴儿把每一件事物都与自己的身体关联起来,好像自己的身体就是宇宙的中心一样——但却是一个不能意识其自身的中心。换句话说,儿童最早的活动既显示出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完全没有分化,也显示出一种根本的自身中心化,可是这种自身中心化又由于同缺乏分化相联系,因而基本上是无意识的。
但是,在儿童行为的这两个特点之间可能有什么联系呢?如果主客体之间是这样地没有分化,以致于主体甚至连自己就是活动的发源者都不知道,那么,为什么虽然主体的注意是指向外界的而主体的活动却是以身体本身为中心呢?看来我们常用来指称这种自身中心化的极端自我中心主义一词很可能(尽管我们是当心的)引出有意识的自我这个含义来;这甚至更为确切地适用于弗洛伊德的自恋概念——这里所指的是没有自恋者的自恋。为了理解这种缺乏分化和最初活动的自身中心化,我们有必要考虑这个事实,即:各种活动尚未整个地彼此协调起来;每一活动各自组成一个把身体本身直接与客体联系起来的小小的孤立整体,例如,吮吸、注视、把握等活动就是如此。从这里就产生了主客体之间的缺乏分化,因为主体只是在以后的阶段才通过自由地调节自己的活动来肯定其自身的存在,而客体则只是在它顺应或违抗主体在一个连贯的系统中的活动或位置的协调作用时才被建构成的。另一方面,只要每一活动仍然还是一个小小的孤立整体,那末它们之间唯一共同的和不变的参照就只能是身体本身,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朝向身体本身的自动的中心化,虽然这种中心化既不是随意的,也不是有意识的。
为了核实在活动缺乏协调、主客体缺乏分化同身体中心化之间的这种联系,我们只需要看看最初阶段跟出现符号功能和表象性智力的阶段(十八到二十四个月)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在这个从一岁到两岁的时期,发生了一种哥白尼式的革命,当然还只是发生在实物性动作的水平上。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说,活动不再以主体的身体为中心了。主体的身体开始被看作是处于一个空间中的诸多客体中的一个;由于主体开始意识到自身是活动的来源、从而也是认识的来源,于是主体的活动也得到协调而彼此关联起来。因为,任何两种活动取得协调的前提是主动性,这种主动性超越于外界客体与主体自身之间的那种直接的、行为上的相互作用之上。但是,使活动取得协调就是使客体发生位移,只要这些位移被协调起来,这样逐步地加工制作成的“位移群”就使得把客体安排在具有确定的先后次序的位置上成为可能了。于是客体获得了一定的时空永久性,这又引起了因果关系本身的空间化和客观化。主客体的这种分化使得客体逐步地实体化,明确地说明了视界的整个逆转,这种逆转使主体把他自己的身体看作是处于一种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的宇宙之中的所有客体中的一个,他在什么程度上学会了怎样有效地作用于这个宇宙,他也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这个宇宙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总之,主体活动的取得协调,虽然不能跟主体归因于客观现实的那些时空协调和因果协调分割开来,但仍然既是主客体之间发生分化的根源,也是在实物动作水平上消除自身中心化过程的根源;消除中心化过程同符号功能的结合,将使表象或思惟的出现成为可能。不过,尽管还限于实物动作的水平,这种协调本身却提出了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在这方面提出来的相互同化是下述那些新特征的第一个例子,这些特征不是预先决定了的,但却又成了“必然”要出现的,它们标志着认识的发展。因此,从一开始就必须强调指出这一点。
经验主义心理学的中心概念是联想,它首先由休谟加以发挥,仍为行为主义者和反射论者所坚持。但是联想这个概念只是指被联系起来的东西之间的外在联结,而同化概念(《研究报告》第五卷第三章)则是指把给定的东西整合到一个早先就存在的结构之中,或者甚至是按照基本格局形成一个新结构。至于尚未取得协调的原始活动,则有两种可能情况。第一种是,结构就其从遗传得来而言是预先就存在的(例如吮吸反射),而同化则只是把在机体活动程序中所未曾考虑到的新客体纳入结构之中。第二种是,情况是未曾预料到的;例如,幼小婴儿尝试着去抓一个悬挂着的客体而没有成功,只是设法碰到了它,这样引起的摆动是一个以前所没有遇到过的经验,使婴儿感到新奇有趣。于是他将会尝试着去使这种事件再次出现,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说看到了再生性同化(再生同一活动)以及一种格局开始形成。当婴儿再遇到另外一个悬挂着的客体时,他会把它同化到这同一个格局里去,于是就有了再认性同化;而当婴儿在这个新情况下再重复这种活动时,这种同化就是一种进行概括的同化了。再生、再认和概括这三个方面是可以一个紧跟着一个的。情况既然如此,我们需要加以说明的那种由相互同化所产生的活动的协调,对过去的事情来说,就是一种新事物,同时又是旧的机制的延伸。在这里我们可以分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在于延伸的性质:它是把同一客体同时同化到两个新格局中去,从而给相互同化过程建立了一个起点。例如,要是那个被摇动的客体会发出声音,它就能依次地或同时地成为某种婴儿要去看的东西和某种婴儿要去听的东西,结果就产生了相互同化,这种相互同化除了其它的事情之外,还促使儿童去摇动任何一种玩具,看看它会发出什么声音来。在这种情况下,手段和目的相对地说仍然是没有分化的,但是到了重点放在新异性上的第二阶段,儿童就会在他还不能够事先就想到这个目标之前,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并会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应用不同的同化格局:他会试着用摇动的办法去摇动摇篮的顶篷,以便使悬挂在那里的他够不到的发声玩具摆动起来,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