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冯特在创建心理学的前后,曾就心理问题提出过两种不同的体系。第一种体系是冯特在海德堡大学期间提出的,在这一体系中,他把心理学界定为"研究意识并探索控制心灵的独特规律"。他的构想是,心理学应该成为一门自然科学。为此,他仿效J.S.穆勒(J.S.Mill)的观点,认为心理能够通过实验的方法而被带入自然科学的领域:"唯有实验才能在自然科学中有所发展;让我们把实验用于心理的自然。"在冯特早期的心理学定义中,没有像他后来所做的那样把心理与意识一致起来。相反,实验的目的是去搜集资料,对无意识进行推论:"心理学实验是一种主要的方法,它指引着我们从意识的事实到达下述那些过程,这些过程在我们心理的黑暗背景中准备着意识生活。"
第二种体系是冯特在应聘莱比锡大学之后不久提出的,并不断地对其加以修改。在冯特的时代,德国知识分子已经区分了"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前者研究物理世界,探索控制物理世界的规律;后者研究人类世界,探索控制人类生活、人类发展和人类历史的规律。冯特认为,人类的躯体和人类的心理基础属于物质世界和自然科学,而对人类心灵更高水平的探索,也即对高级心理过程的探索,则属于精神科学。这样,"心理学便形成了从自然到精神的过渡"。生理心理学的方法与物理科学的方法有关。可是,由于出现了高级的心理过程,便需要其他的科学分析,也即需要特殊的精神科学方法。
贯穿上述两种体系的一条主线是,冯特认为心理学是经验的科学。心理学不是形而上学,所以不能借形而上学以谋求发展。这种经验的科学遵循下述几条原则:
1.这种经验的科学必须主张心理学不是"内在经验"的科学,因为内外经验的区别是没有根据的。例如,情感是内部体验,它在意识上是属于主观的,知觉是外部感受,原因在于它是涉及外物的。至于心理学,则应兼取两者而研究之。经验的资料只是它们本身;知觉不必为我们所知才算知觉,它只要来了就是。物理学以间接法研究经验,它的资料是概念的;正因为它的资料是概念的,所以它的方法是间接的,它的要素是推知的,并不直接呈现为经验内的现象。而心理学则是研究直接的经验,它的资料是现象的;正因为它的资料是现象的,所以它的方法是直接的,它的要素是可供实验观察的,并直接呈现为经验内的现象。
间接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是关于某种东西的情况或知识,而不是经验本身。例如,我们看到一朵花时说:"这花是红的。"这句话意味着,我们关心的主要是花,而不是正体验着红这一事实。在冯特看来,看花时的直接经验不在于这一现象本身,而在于对红的体验。因此,直接经验是经验本身。正是这种直接经验形成了意识的基本状态或心理要素。
2.这种经验的科学必须用内省的方法来研究直接的经验。旧的哲学。乙理学运用空想的内省来揭示心理内容和活动,但它由于不可靠和主观性强而遭到一些科学家的反对。在冯特看来,"意识的科学只能根据可以复制和系统变化的标准条件建立在客观的允许重复的基础之上"。为此,冯特区分了心理观察的两种方法:(1)内部知觉,涉及前科学的空想、主观、内省等方法。这种内省是由任意的、无控制的方法来实现的,不能指望它对科学心理学产生有用的结果。(2)实验的自我观察,一种科学内省形式。在这种内省形式里,被试被置于标准的、可以重复的情境之中,并要求用简单的、确定的回答来作出反应。
冯特为实验室里正确使用内省提出过如下规则:(1)观察者必须能确定内省过程是在什么时候引起的;(2)观察者必须处于准备状态或"紧张的注意"状态;(3)该内省必须能重复地观察几次;(4)必须能随着所控制的刺激的作用来改变实验条件。内省的技术只有经过长期的严格训练方能获得。例如,在反应时的实验中,观察者必须进行近1万次的内省观察,才被认为他的技术足以提供可靠的数据。
除了实验的内省外,还有一些心理学研究方法可以用来揭示直接的经验。例如,比较心理学方法和历史心理学方法。这两种方法都涉及到有关心理差异的研究:比较的方法用于研究动物、人类、正常心理和变态心理的意识;历史的方法用于那些由种族或民族决定的心理差异。在冯特早期的心理学研究计划中,历史的方法只是实验内省的附属物。然而,在其后期的心理学研究计划中,历史的方法上升到了与实验内省同等的地位。
3.这种经验的科学必须坚持心身平行论的观点。在冯特看来,心和物或心和身不能相比,它们是平行的,而非交感的。所以,心理学家应该是一个心身平行的二元论者,而非一个心身交感的二元论者。自然科学构成了这样一个封闭的因果系统,这个系统不影响心灵也不为心灵所影响。就感觉而言,神经的刺激似曾引起感觉的经验,由此我们获得交感的现象。但是,实际上它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同样的条件一方面引起生理历程,另一方面也引起心理历程,所以这些条件只是起于同时,却非相互一致,也非互为因果。心身平行不是一个一般的形而上学原则,而是表示同时发生现象的一个规律。
4.这种经验的科学必须将下述三个心理学问题列为自己的研究对象:(1)意识的历程,并将这一历程分解为要素予以一一研究;(2)探索要素与要素之间是如何联合起来的;(3)找出要素之间联合的法则,用定律予以表示。这三个问题与物理学相似,物理学要提炼物质的属性,心理学则应提炼心理的要素,并揭示其依次联合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