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我短暂的博客生涯的部分成果。把这些文字拾掇到一起,才发现其实它们还是些文章。也许只有个别篇章,大概比较接近博客的本意。我是开始“博”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窜到别人的博客那里参观了一下。最直接的感觉是,人家在记日记,我在写文章;人家是私密的,我是公开的。比如许多大小明星的博客里,经常是这样的内容:今天化妆时吹了脸,疼;晚上敷了面膜,爽。或:今天化妆师打底时说,你脸上新长了一颗痘。我猜也许是昨晚喝得有点大,发出来了。然后后面就有跟帖,讨论怎么化妆、要不要喝酒。也有fans为偶像争论,这个说长痘也无损于偶像的美丽,那个便说本来就不怎么样,再长了痘还如何看得!当然,既然人多,自然就形形色色,其中还是徐静蕾的博客最有特色,那种既非日记,也非文章,即显得私密,又分明公开的感觉,使她的博客有了一种客厅或俱乐部似的氛围,那些在现实世界里绝无可能登堂入室的fans们,可以在虚拟空间里,成为徐静蕾的座上宾,而老徐则从容而诚恳地和大家交谈、聊天。老徐的博客稳居排行榜首,是有道理的。不过在我看来,经营这样一个博客,所花费的精力和耐心,和当好一个沙龙的女主人差不太多,而我于此,一向低能,也没有耐心,所以我的博客,很难成为温馨的客厅,大概还是BBS的路数,我贴一个主帖上去,后面是网友跟帖。
仔细回顾自己贴在博客上的文章,大部分也还是私人话题,比如写母亲、写儿子,应该还是属于博客的标准话题范畴。不同的是,也许因为过于看重文字的缘故,即使是私人话题,落到文字上时,也就郑重起来,显得不那么随意,而正宗博客的风格应该是漫不经心,散散淡淡的,而我要混成那样,大约还需假以时日,认真操练才是。
我正在鼓励身边的更多朋友也来博客,原因是博客不糟踏好东西。我们这圈子里的都给自己找理由,理由是太忙,好多想法都瞬间即逝。我说,有了博客你就记得住了,有了博客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没那么忙。忙也是瞎忙。
不管乱七八糟写了什么,讲究和不讲究的,全部看下来,就发现那是另一种完整的自我表述。我的意思是看单篇不觉得,把朝东南西北各个方向表述的意思齐聚拢来,就是另一个自己。自己亲手写的,想藏都藏不住。
尽管我没有那么强烈的愿望表述自己,但我确实不想糟好东西,不糟踏的结果就成了自我表述,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关系。
有人说玩博客上瘾。如果认真分析起来,博客的最大魅力,大约还是它的私密与公开之间骑墙的边缘状态。国内最早的博“客”,应该是大名鼎鼎的木子美,她把性爱日记在网上公开的做法,虽然还不是标准的博客形式,却已经先得了博客的精髓。关于她的动机我不敢妄测,但把她的“粉丝”们都归入窥淫癖,倒显得不太客观。如果木子美的确是个性爱狂,那么她把“做”的经验公开,然后招来无数人的观看、议论,显然已成百倍放大了她的快感;对于她的“粉丝”而言,她的极端化的个人体验,也把众人的体验引领到了他们自己所无法抵达的乐境。这是一个标准的分享过程,而且因为所分享的体验不那么“健康”,因此总是有一种聚众偷尝禁果的额外快感。
其实,分享正是博客的本意和魅力所在。今天的世界被称作“地球村”,听起来何其小,但对于个人而言,这个“村”又何其旷大,如果不借助电视、网络等电子媒体,任何一个“村民”都无法领略这个村庄之一角,那么这个“地球村”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再者,如果一个人不把自己的经验拿出来,借助网络与更多人的分享,那么你的经验、你的快乐、你的思考,也只能被极其有限的人们所了解。对于一个渴望扩散其影响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难以接受的状况。
其实在过去传统的人际社会中,人们也有着同样分享的需求。一次俨然的沙龙聚会,传递的很可能就是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但沙龙的真正意义,在于每个来宾都可以在这个封闭的场合,了解、巡视那个本来就有限的世界,并以自己的到场,来宣示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沙龙主人则可以借助这么一个俨然的场合,实现和体味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否则那些人再闲暇再无聊,大概也不会那么乐此不疲、津津乐道。
或许,在今天这个无限大的世界里,无论做客还是做东,博客都是一个最好的虚拟沙龙。在这样理解的基础上,再看博客在私密与公开之间骑墙的暧昧,就变得很好理解。博主打开的是自己私密的一角,这个角落在成为准公共空间的同时,也成为博主自己同广大世界联系的秘密通道,点击率越高,越证明博主和世界之间的联系通道越畅。
所以在很多时候,在博客上“博”人气,就成了一场有趣的竞赛。郑渊洁说他博客上瘾,一天要博六七个小意思上去,把正经的大意思都耽误了——误了出版社的约稿。这个老顽童近来不断在媒体上露面,表达他对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有多么的满意。但从他如此热衷博客来看,他不断跑马圈地、影响他人的愿望还远没有满足。我儿子是他的忠实读者,看过他的博客,才知道迷住别人本来就是他的目的。希望郑顽童乐此不疲地耍下去。